他為母親嘗湯藥,心繫百姓,免除農稅,開創了赫赫有名的文景之治
「二十四孝」中為母親嘗湯藥的漢文帝劉恆(前203年—前157年),漢高祖劉邦第四子,母薄姬,漢惠帝劉盈之弟,西漢第五位皇帝。漢文帝即位後,勵精圖治,興修水利,衣著樸素,廢除肉刑,使漢朝進入強盛安定的時期。在古代,有奪取天下之功的稱為祖,有治理天下之德的稱為宗。所以,其廟號太宗,謚曰孝文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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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孤老 責任到人◆
文帝下詔救濟鰥、寡、孤、獨和窮困的人。文帝還下令:「年齡八十歲以上者,每月賜給米、肉、酒若干;年齡九十歲以上的老人,另外再賜給帛和絮。凡是應當賜給米的,各縣的縣令要親自檢查,由縣丞或縣尉送米上門;賜給不滿九十歲的老人的東西,由嗇夫、令史給他們送去;郡國二千石長官要派出負責監察的都吏,循環監察所屬各縣,發現不按詔書辦理者給以責罰督促。」
◆入粟拜爵 免除農稅◆
文帝十二年(前168年),號稱「智囊」的太子家令晁錯向劉恆建議:「募天下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並在其《論貴粟疏》中宣傳此思想。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下詔書說:「農業,是天下的根本,沒有什麼事情比農業更為重要。現在那些辛苦勤勞的農民,還要繳納租稅,這樣做,使從事農耕本業和從事工商末業的人沒有區別,說明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不完備,應當免除農田的租稅!」
◇拒受良馬 詔不納貢◇
有人向文帝進獻日行千里的寶馬。漢文帝說:「每當天子出行,前有鸞旗為先導,後有屬車做護衛,平時出行,每日行程不超過五十里,率軍出行,每日只走三十里;朕乘坐千里馬,能先單獨奔到何處呢?」於是,文帝把馬還給了進獻者,並給他旅途費用;接著下詔說:「朕不接受貢獻之物。命令全國不必要求前來進獻。」
◆災異顯現 自責不諉◆
當初,秦朝的祝官中有秘祝,一旦出現了災異,就把造成過失的責任從皇帝身上移到臣子身上。文帝下詔書說:「朕聽說天之道,禍從怨而起,福由德而興,百官的過失,都應該由朕一人負責。現在秘祝官員把過失的責任推給臣下,是顯揚了朕的失德,朕很不贊成。應予廢除!」
◇緹縈救父 詔廢肉刑◇
齊國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當處以肉刑,被逮捕拘壓在長安詔獄。他的小女兒緹縈向皇帝上書說:「我父親做官,齊國人都稱讚他廉潔公平;現在他犯了罪,按法律應判處肉刑。我感到悲痛傷心的是,死人不能復生,受刑者殘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意沒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贖我父親該受的刑罰,使他得以改過自新。」文帝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於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麼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規定犯罪的人各依據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他。制定出有關的法令!」
◆寬以待人 恥於攻訐◆
文帝下詔說:「古代明君治理天下,朝廷專設鼓勵獻計獻策的旌旗,樹立書寫批評意見的木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朝政的清明,鼓勵臣民前來進諫。現在的法律中,有『誹謗罪』和『妖言罪』,這就使得群臣不敢暢所欲言地批評朝政,皇帝無從得知自己的過失,這怎麼能吸引遠方的賢良之士到朝廷來呢!廢除這些罪名!」群臣之中,袁盎等人的進諫言辭激烈而尖銳,文帝常常予以寬容並採納他們的批評意見。這一時期,文帝自身謙遜自守,而將相大臣都是老功臣,少文采而多質樸。君臣以致秦滅亡的弊政為鑒誡,論議國政講究以寬厚為本,恥於議論別人的過失;這種風氣影響到全國,改變了那種互相檢舉、攻訐[jié]的風俗。
◇惜民之財 罷建露台◇
文帝曾想修建一個露台,召來工匠計算,需花費一百斤黃金。文帝說:「一百斤黃金,相當於中等民戶十家財產的總和,我居住著先帝的宮室,經常懼怕使它蒙羞,還修建露台幹什麼呢!」文帝自己身穿黑色的粗絲衣服,他寵愛的慎夫人,所穿的衣服不拖到地面;所用的帷帳都不刺繡花紋,以顯示樸素,為天下人做出表率。修建霸陵,都使用陶制器物,不準用金、銀、銅、錫裝飾,利用山陵形勢,不另興建高大的墳堆。
◆善始及終 身後亦儉◆
文帝留下的遺詔說:「朕聽說,天下萬物萌生,沒有不死的;死,是天地的常理,是萬物的自然規則,有什麼值得特別悲哀的呢!……詔告天下官員百姓:令到以後,哭吊三天,就都脫下喪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飲酒、吃肉。親戚中應當參加喪事穿喪服哭吊的,都不要赤腳;孝帶不要超過三寸粗;不要在車輛和兵器上蒙蓋喪布;不要調發百姓到宮中來哭吊;殿中應當哭祭的人,都在早晚哀哭十五次,禮儀完畢就停止哭祭;非早晚哭祭時間,禁止擅自前來哭祭;棺槨入土後,凡屬『大功』的宗室親戚,穿喪服十五天,『小功』穿喪服十四天,『纖服』穿喪服七天,然後脫下喪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