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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的最高境界藤枝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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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傳超


···


官員作秀由來已久,從陝西「表哥」楊達才哈哈一笑一事開始,到後來的官員到災害現場,擰鼻子掉淚。官員作秀似乎真正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後來我考研究生時,「表哥」一事還成為行政法試卷的一個題目。當時還年輕氣盛,在試卷上大筆洋洋洒洒,不知道後來這個題得了多少分。現在想想當初的題目,我真是胡亂一通寫,什麼都不懂。

作秀一事,實際上從古代就開始了,比如唐太宗放死刑犯回家探親,就被歐陽修罵為作秀。漢朝的時候,作秀的人也不少。


一、作秀的模板


在資治通鑒和後漢書中都記載了一個作秀高手,卓茂。


當初,我讀後漢書時,翻到卓茂傳,也是覺得十分可笑。


卓茂在國務院辦公廳做公文辦事員時(「初辟丞相府史,事孔光」——孔光可是孔子的後代,此時孔光為丞相),一次乘馬車出門,有人說丟了馬,並且卓茂用的馬就是丟的那匹馬。


「你的馬丟了多久了?」卓茂問。


「一個多月吧!」


「哦。」卓茂心想自己的馬都用了好幾年了,不可能是他丟的那匹馬。(「茂有馬數年,心知其謬。」)


但是,隨即下來發生的事便有意思了。


卓茂默默地解下自己的馬,送給該人,自己就要拉著車要走。(「嘿然與之,挽車而去。」)沒走幾步,卓茂回過頭來說:「若不是這位尊敬的老師的馬,請光臨國務院大院找我,把馬還給我。」(「顧曰:『若非公馬,幸至丞相府歸我。』」)

此人作秀十分一流,我覺得卓茂有以下幾點心思需要挖掘:


1. 知道這就是自己的馬,不與對方爭執。(說明家裡從來不缺錢,馬這種大物件,十分值錢的,而卓茂「解之如脫履」一般,可見家裡富得很)


2. 不說一句話地把自己的馬解下來給一個陌生人,自己還要拉著車就走。(按照古代的收入,卓茂不可能自己拉車走,既然買得起馬,他必然有車夫)


3. 回頭說的這一句話,很有殺傷力。(這馬必然是我的,但我要有高姿態:面子不能丟,既然把馬解給你了,就不能自己再當場要回來,這樣沒面子,也丟了里子。我又害怕你可能真得不把馬還給我了,怎麼辦,我要告訴你我的工作單位是什麼。就像當今社會你接到一個詐騙電話說有你的法院傳票,你告訴他你就是這個法院的,嚇死他。)


這樣的對話,有沒有起到效果呢?


不得不說,卓茂真是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作秀做得輕車熟路。


後來某一天,該人又從其他地方找到了這匹馬。於是該人趕緊把馬牽回來送到丞相府,磕頭謝罪。(「他日,馬主別得亡者,乃詣府送馬,叩頭謝之」)


——范曄在此處用了一句話對其進行了評價:「茂性不好爭如此。」


無獨有偶,就在與卓茂並列一傳中的劉寬,也是同樣的把戲。不過這次被認領的東西不是馬而是牛,時代背景已經是東漢桓帝年間。【寬嘗行,有人失牛者,乃就寬車中認之。平寬無所言,下駕步歸。有頃,認者得牛而送還,叩頭謝曰:「慚負長者,隨所刑罪。」寬曰:「物有相類,事容脫誤,幸勞見歸,何為謝之?」 ——《後漢書· 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


卓茂、劉寬二人生性就會作秀?

我覺得這與他們的家庭生活背景有關,二者都是典型的官宦子弟。


(卓茂)父祖皆至郡守,卓茂是省長的兒子。而劉寬更不得了,劉寬父劉崎,順帝時為司徒,也就是說劉寬是總理的兒子。


他們見多了為官之道,所以在作秀上非常專業,作秀也可以上新聞,讓中央層面知道。設想如果他們是鄉野先生,即使品德高,最多被舉個孝廉,所以說起點一定要高。


二、什麼是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


有位法學教授曾經將自己讀《尚書》的心得進行了總結,撰寫了一本書,為政客作秀的正當性作了註腳。


官員作秀具有引導作用,可以引領社會風尚,這似乎是官員作秀的正面意義,但不可以過頭,過了頭,老百姓就不信了,覺得假。


卓茂的名聲使他獲得了成功,最後在劉秀鬧革命時,位置坐到了正國級。


資治通鑒在光武劉秀創業過程中任命卓茂一事上大加讚揚,認為這是光武帝的過人之處。


對此,筆者有不同意見。


卓茂在孔光擔任丞相時做過辦事員,而孔光擔任丞相,第一次是在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漢成帝駕崩時,與大司馬王莽一起懲治趙飛燕一案,並在成帝的喪禮上由左將軍升任的丞相。

隨後,孔光因為與傅太后不和,於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四月份被廢為庶人。直至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正月漢哀帝再次起用他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位次丞相),就在這個月傅太后崩了。七月份,孔光再次出任丞相。


這次,哀帝眼前的紅人的董賢。孔光在被傅太后廢為庶人這不到三年,思考得挺多,知道董賢受皇帝寵幸,於是對董賢的禮節可以是十分恭謹,似乎可以用「子侄之禮」來講。第二年五月份,孔光由丞相轉為大司徒。此時,已經是三公職責已定,丞相一職已經被廢止。


孔光兩次為相,不知道卓茂是在哪一次給孔光當過秘書。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第二次孔光為相,卓茂的上司已經學會了逢迎。


與此同時,王莽的名聲和個人品德天下無雙,天下人都在上書朝廷要求表彰王莽。如此說來,高標準的道德水準已經是一種社會風尚,一種風向標,一種世人學習的榜樣。——不管是真名還是虛名。


後來,卓茂因為學術水平高,出任了密縣令(後漢書並沒有說多少奉祿)。


這個官的級別有點意思,按照後漢書志第二十八百官五的記載,京都尹(二千石)、郡太守(二千石)、王國都尉(比二千石)以下的屬官有縣、邑、道,地方大的叫「令」(千石),小點的叫「長」(四百石),再小點的也叫「長」(三百石)。


在縣令任職期間,卓茂把勸教、作秀髮揮到極致。


有人告他下面的亭長(大概相當於今天鄉鎮上的派出所長)收受賄賂。他不以法治之,而以說教式的三個反問句應對:


1. 是不是亭長向你要錢的?(索賄)

2. 是不是你有求於亭長而給他送錢?(為牟取不正當利益,主動行賄)


3. 是不是亭長平常的管理,讓你感激他而送錢?(過年送點打麻將的錢)


「我自己主動送去的?」此人回答。


「既然主動去送,那還說什麼?」


「我聽說明君使老百姓不害怕官吏,官吏不收老百姓的錢財。我害怕他,所以給他送錢的。」


「你簡直是沒有文化啊!人之所以和禽獸不相同,正是因為人們之間的仁愛和尊敬。長幼之間尚有相互饋贈的習慣,況且是平民百姓和官吏呢?只是官吏不得用行政強制力索取財物罷了。亭長一直都是好官,你逢年過節送點東西應該的。」


「那國家法令為啥禁止官吏收受財物呢?」


這一個反問,確實比較難回答。


卓茂笑了:「法律是為了懲治大罪,禮儀順乎道得人心。我拿禮儀教育你,你肯定沒有怨恨。我如果拿刑法懲罰你,小一點說可以以砍你手腳,大一點的話,可以要你的命。」


就這麼一段話,然後「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我覺得有點玄乎,如此背景下置朝廷刑律為具文,過度地倚重教化,要想推動地方進步,需要很多年。這種地方經驗必然不能推廣到中央,否則,天下失衡。再者,為啥「吏懷其恩」?何為恩,如果真的是合法合規之事,何來「恩」可言?


王夫之說,按當時的時代背景這一做法有正面作用,因為王莽時欺世盜名的人很多。


這不得不說這與人才選拔制度有關,察舉制下,必然有很多欺世盜名的人,所以後來曹操的「唯才是舉」相對於此,有進步意義。


卓茂作秀取得的業績還不錯。


傳記的下文中記載,「是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遷茂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群眾基礎不錯)


六部丞的級別,按後漢書志第二十八百官三的記載,「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個,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此時,卓茂也就是一個處級幹部。王莽攝政期間,為了提高新朝廷的名聲,招攬天下有名有德之人入朝為官。卓茂既然被王莽看中,肯定是名聲很好。


因此,卓茂轉任京部丞至少是平調,但更大可能是提拔。因此,密縣令可能在用詞上有不準確之處,應該是縣長(四百石)】


後來,卓茂又做過門下掾祭酒(王莽攝政後)、侍中祭酒(更始帝劉玄時)。侍中祭酒的奉祿是比二千石(相當於今天副部級幹部)。


最後卓茂貫徹「亂國不居」的處世原則,逃離長安,閑居在家。

劉秀革命期間,聽說他的大名聲,直接將其由庶人任命為太傅(上公,正國級),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戶。


這就是多年作秀的結果,名聲很大,七十歲的老頭了,一下子可以直接平步青雲。


這一點不得不說劉秀也是作秀。


卓茂並沒有什麼大的功績,除了預防蝗蟲災害稍有功績外,只是道德上出點名,其功績不足以坐到正國級的位置上。


劉秀將卓茂提拔為正國級官員,有「千斤求馬骨」的意味。


——讓天下人知道:「卓茂,王莽執政的時候才就是個處級幹部,更始帝時也就是個副部級。在我這裡,我可以直接給到正國級。都來我這裡做官吧,跟著我,有前途。」


附:東漢官吏級別及奉祿(1斛=1石)


上公級:太傅。


三公級:太尉(大司馬)、司徒(漢哀帝時由丞相改大司徒)、司空(漢哀帝時由御史大夫改司空,但二者的職權不一樣,名義上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的,不過相當於拆分丞相的財權、建設規劃權出來,廢止御史大夫一職)。


將軍級:大將軍(後改名大司馬)、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 這些官不是常設官職。 這些人每個月的奉祿350斛。

——以上都是正國級


下一級別為中二千石,每個月奉祿180斛。(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執金吾、太子太傅)————副國級


再一級別是二千石,每個月奉祿120斛。(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成帝後建武前的州牧、光武帝建武后的刺史、京都尹、郡太守)——正部


再一級別是比二千石,每個月奉祿100斛。(大將軍下的部校尉、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奉車都尉、駙馬都尉、騎都尉、光祿大夫、侍中、城門校尉、屯騎校尉、越騎校尉、步兵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司隸校尉、諸侯王國都尉)——副部級


再一級別是千石,每個月奉祿80斛。(地盤大的縣令、御史中丞、中常侍、尚書令、太中大夫,還有很多中央層面的官員,不一一列舉)——廳局級


千石一級還有比千石,但後漢書沒有說月奉多少。(謁者僕射、宮掖門司馬、中二千石以上的官的丞)——副局級


再一級別是六百石,每個月奉祿70斛。(如太史令、博士祭酒、太祝令、太宰令、大樂令、高廟令(漢武帝時蠱禍之亂後,時任高廟令田千秋因為上書一年之間由處級提拔到正國級—丞相,可見身處處級幹部,也可以做正國級的夢)、世祖令、先帝陵園令、太醫令、黃門侍郎、尚書僕射、尚書、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諸公主家令、太倉令、平準令,以及真二千石的丞、長史,比二千石的丞)——縣處級。


再一級別是比六百石,每個月奉祿50斛。——


再一級別是四百石,每個月奉祿45斛。(地盤小的縣長)


再一級別是比四百石,每個月奉祿40斛。

再一級別是三百石,每個月奉祿40斛。(地盤再小的縣長)


再一級別是比三百石,每個月奉祿37斛。


再一級別是二百石,每個月奉祿30斛。


再一級別是比二百石,每個月奉祿27斛。


再一級別是一百石,每個月奉祿16斛。


再一級別是斗食奉,每個月奉祿11斛。


再一級別是佐史奉,每個月奉祿8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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