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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百人斬殺人競賽」劊子手伏法記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殺人競賽」劊子手伏法記



被押赴刑場時的向井敏明。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展陳結尾,一間黑洞洞的屋子。每隔12秒,會有一滴水從屋頂落下,一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的肖像在牆壁上閃現,瞬間又湮滅在黑暗之中。「滴答」的水聲,重鎚一樣敲擊著每個參觀者的心持續六個星期的南京大屠殺,30萬同胞遇難,相當於每12秒,就有一個中國人慘死在日軍屠刀之下。


這種慘絕人寰的殺戮,在南京城陷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在從淞滬戰場向南京進攻的途中,兩名日本軍官展開了一場「百人斬殺人競賽」,以先殺滿百人者為勝。到攻入南京時,兩人一個殺了105名中國人,另一個則殺了106人。

這兩個殺人狂魔,一個叫向井敏明,一個叫野田毅。當時的日本媒體對這場「競賽」大肆宣揚,並留下了一張著名的合影。兩人並肩跨立,軍刀拄地,臉上掛著日軍式的驕橫微笑。這張照片冷酷殘忍的形象,成了日本侵略者最典型的標誌,也成了一個揮之不去的夢魘,深植在中國人的心頭。


「百人斬」血色凝結十年之後的1947年,這張讓人不寒而慄的合影被時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秘書的高文彬發現,隨即傳回國內。中國向駐日盟軍總部提出了追捕、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一場針對這兩頭嗜血野獸的國際抓捕開始了。


遠東軍事法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國人民歷時14年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終於贏來了勝利。


正義的審判緊隨著勝利的歡慶。9月2日,日本投降簽字儀式舉行過後,麥克阿瑟宣布逮捕日本戰犯,東條英機等108名前日本軍政要人被宣布為甲級戰犯。


1946年1月1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舉世矚目的東京審判開始了。


代表中國出席的法官是時年42歲的梅汝璈,時任立法委員兼外交委員會主席、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檢察官向哲浚,時任上海特區首席檢察官、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此外,還有楊壽林、方福樞、裘劭恆、劉子健等數位法學家出任助手。


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這也讓中國檢察官的舉證工作異常繁重。正式審判之前的1946年三四月間,早已投入前期工作的向哲浚頻繁回國搜集證據,同時也物色既懂英文又熟悉法律的人充實力量。


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因此迎來了人生的重大機緣。他就是時年僅24歲的高文彬,中國現在唯一在世的東京審判見證者。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殺人競賽」劊子手伏法記


1945年夏,日本投降的時刻,高文彬在東吳大學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後,他先後擔任國民政府上海地方法院刑庭書記官和上海老閘區區公所戶政股長。由於招架不住各方應酬,他很快就辭職了。就在這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向哲浚到上海招英語翻譯,東吳大學教授劉世芳把高文彬推薦給了向哲浚。


高文彬英語極好,直到現在仍能每天在電腦上和遠在美國的女兒用英語聊天。他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這裡是當時中國唯一一所除了大陸法以外還教授英美法的學校。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採用的恰恰是英美法系。


1946年5月16日,高文彬抵達日本,從盟軍專用的巴士上下來,步入設在原日本陸軍司令部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此時,法庭開庭已經13天。


「首批28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55項罪狀,主要被歸結為破壞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及違反人道罪。」高文彬說,「審理共經歷兩年半時間,開庭818次,受理證據4000多件。」


1948年11月12日,長達1200多頁的判決書終於出爐。28名日本人中,7人被處極刑包括戰爭的發動者東條英機,手中沾滿中國人鮮血的土肥原、板垣征四郎;另外21名戰犯分別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


儘管出庭時間不多,但每天閱讀庭審記錄讓高文彬對審理過程了如指掌。起初他是作為翻譯來到東京的,很快就被向哲浚任命為秘書,協助搜集、整理證據。


為了搜集更多戰犯的證據,高文彬一有空就到國際檢察處三樓的檔案室查資料那裡集中了數不清的日本官方檔案、媒體報道、機密文件,浩如煙海。


1947年的一天,高文彬翻到了一份1937年12月的《東京日日新聞》,那份報紙刊登了一張大幅照片拍攝於侵華日軍攻入南京不久,兩個面帶微笑的日軍少尉軍官拄刀而立。


高文彬略懂日文,但即便是完全不懂日語的中國人,也可以從那幅照片標題中的日文漢字明白其表達的意思:百人斬……競爭……兩將校。

待到完全看完這篇報道,高文彬的肺都被氣炸了。


報道的標題是《百人斬超記錄》,署名「記者淺海、鈴木發於紫金山麓」。文章這樣寫道:


以南京為目標的「百人斬競賽」這樣少見競爭的參與者片桐部隊的勇士向井敏明、野田毅兩少尉,在十日的紫金山攻略戰中的對戰成績為一百零六對一百零五。十日中午,兩個少尉拿著刀刃殘缺不全的日本刀見面了。


野田:「喂,我斬了一百零五了,你呢?」


向井:「我一百零六了!」


兩少尉:「啊哈哈哈……」


結果是誰先砍了一百人都不去問了,「算作平手遊戲吧,再重新砍一百五十人怎麼樣?」兩人的意見一致了,十一日起,一百五十人斬的競爭就要開始了。


「當想到自己的同胞像牲口一樣被屠戮時,我的心都碎了。」高文彬說,「作為中國人,唯一的想法就是將他們處決。」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中國檢察官提供的南京大屠殺確證就達2400多件。每一件證據背後便是一個血淋淋的控訴。而由於日軍嚴密的消息封鎖,這些血寫的事實,高文彬也是直到東京審判時才得以知曉。面對一份份「不忍多讀、不忍多想」的血證,高文彬心中鬱結,義憤難平。《東京日日新聞》的這篇報道,無疑是侵華日軍暴行的又一鐵證。


但是,當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於南京大屠殺的舉證程序已經結束,這份證據已不能再呈送。而且,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軍銜很低,也不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資格。

如此殘暴的兩個殺人狂,難道就此逃過懲罰?


高文彬說,當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將戰犯分為A、B、C三個等級,國內通常譯作甲級、乙級和丙級。所謂A級是「對和平之罪」,即計劃、開始、實行侵略戰爭的犯罪,東條英機等人屬於此類,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理。B級是「通例的戰爭犯罪」,即違反戰時國際法的行為。C級是「對人道之罪」,即指戰前、戰時的殺害和虐待。B、C級戰犯交由各國的軍事法庭審判。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註定要接受來自中國的審判。


高文彬隨即把報紙複印3份,一份留在檢察處辦公室,另兩份轉寄回國給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


那場喪絕人性的「百人斬競賽」在其發生10年後,終於被公諸於世。


三個殺人狂魔被處決前,被允許吸了他們人生的最後一支煙。本報圖片由秦風老照片館提供


殘暴的「勇武傳」


野田毅是侵華日軍第16師團片桐聯隊富山營副官,向井敏明是同一部隊炮兵排長,兩個人的軍銜都是少尉。1937年時,野田毅25歲,向井敏明26歲。


兩個人約定進行的「百人斬競賽」,以先殺滿100人者為勝利,而獲勝者的獎品,僅僅是一瓶葡萄酒。


高文彬發現的那份《東京日日新聞》,只是日本媒體對「百人斬」報道的其中一份。根據這一發現,中國代表團很快搜集到了大量的同題報道。其中,《東京日日新聞》更是對其進行了持續關注。這些報道不僅時間、地點明確,殺人過程及數字清楚,而且同時還配發了照片。

人們常說,報紙是歷史的記錄。戰時的日本媒體,津津樂道於殘暴的「百人斬」,視屠戮為勇武,為殘殺唱讚歌,讓每個有良知的人不忍卒讀,卻也「忠實」地記錄下了真實的歷史,白紙黑字間,血色瀰漫。


《東京日日新聞》的連續報道,勾勒出了這兩個人的殺戮線路:


「野田少尉在距無錫八公里的無名村處衝進敵人的碉堡斬了4名敵人先揚威名。」


「向井少尉奮然而起,在當天晚上衝進橫林鎮的敵陣和部下一起斬了五十五名。」


在無錫至常州間,向井敏明劈死了56人,而野田毅則殺了25人。


當年12月2日,向井敏明與野田毅隨隊攻打丹陽。他們一路上逢人便殺,一共又殺死了70名中國人。其中,野田毅殺死了40人,而向井敏明殺了30人。


日本隨軍記者追到向井敏明所在的部隊採訪,向井敏明說:「野田毅追上來很多,我不可以掉以輕心。」


到達句容時,向井敏明的殺人記錄達到了89名,野田毅達到了78名。到了南京紫金山一戰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殺人記錄全部超過了百人,分別是106人和105人。因為分不清究竟是誰先達到了100人的紀錄,分不出勝負,兩人又約定,看誰先殺到150人。


現在翻看這些令人髮指的屠殺罪行,在憤怒之外,不禁也讓人心生疑問。日軍在侵略中國期間,有著非常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現在能夠發現的反映日軍暴行照片,雖然也多是由隨軍記者拍攝,卻絕大多數都蓋著「不許可」的紅章,不允許公開發表。而「百人斬競賽」這樣滅絕人性的暴行,卻為何堂而皇之地被日本媒體大肆宣揚、鼓吹?


上海社科院歷史所教授、南京大屠殺研究專家程兆奇告訴記者:「這樣的報道是日軍特有的"勇武傳",宣揚的都是所謂的"武士道精神"和狂熱的軍國主義思想。」

細看這些報道就會發現,在「百人斬競賽」中,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殺戮對象被有意地「模糊」處理了,統稱為「敵人」,給人的感覺他們是在戰鬥中「勇猛殺敵」。


兩軍對壘,消滅對手越多,作戰就越勇敢,功績越大,這也就是所謂的「勇武」。然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真正的殺戮對象,更多的是戰俘和平民。在戰鬥中殺死對手與殘殺戰俘、平民,性質完全不同。


野田毅曾在家鄉鹿兒島縣一所小學作報告,他說:「報紙上所說的鄉土出身之勇士,斬殺百人競賽之勇士,說的就是我。佔領戰壕後,對裡面的人喊,你!出來!支那士兵愚蠢,都出來了。我叫他們排好隊,然後從隊伍的一頭逐個砍過去……」


很明顯,這是在對已經放下武器的戰俘進行屠殺。由此更可以看出侵華日軍的野蠻、殘酷、毫無人性,屠殺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俘虜,即使是列強時代制定的國際法也堅所不容,更不要說違逆戰爭倫理和人性了。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進行「百人斬競賽」所使用的武器是日本武士刀。報道中說:「在劍道三段向井少尉腰間的是一把名為"關孫六"的名刀,野田少尉的刀雖無名但卻是一把祖上傳下的寶刀。」


武士刀是日本文化和日本民族特性中最具代表的標誌物,被日本媒體著重宣揚。這反倒說明,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百人斬」不可能是在戰鬥之中。即便是在冷兵器時代,以一人之力能斬殺敵人百人也不可想像,而在槍炮對戰的時代,日本軍刀再鋒利,也敵不過迎面飛來的一顆子彈。它能砍殺的,只能是手無寸鐵的中國人。


其實,在這些「勇武傳」背後的血腥和殘暴是顯而易見的,但在日本軍國主義把全民族煽動到癲狂的年代,這樣的報道卻成了「振奮人心的英雄事迹」。「百人斬競賽」讓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成了日本家喻戶曉的「英雄」。


審判日到來時,「英雄」惶惶如喪家之犬。


天網恢恢


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又稱國民黨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是國民政府在全國各地設立的10個專門審判侵華日軍戰犯的軍事法庭之一。

時任庭長的石美瑜原是江蘇省高等法院法官,因受命主審漢奸陳公博、繆斌案,表現傑出,以少將銜出任國民黨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長。收到高文彬寄回的《東京日日新聞》時,石美瑜剛剛主持完成了對谷壽夫的審判。


谷壽夫是日本第6師團師團長。日軍第6師團和向井敏明、野田毅所在的第16師團,是南京大屠殺的直接實施者,兩個師團當時主攻南京中華門一帶。城破之後,谷壽夫和第16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指揮部隊,製造了人類文明史上最暗無天日的血腥慘案,30萬中國無辜生靈慘遭屠戮。


谷壽夫被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判處死刑,槍決於雨花台。而中島今朝吾在這場正義審判到來之前,已於1945年死去,為日本軍國主義陪葬了。


儘管已經見到了太多的殘殺和屠戮,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以「百人斬」為遊戲的殘暴還是震驚了石美瑜。他馬上呈報國民政府國防部,要求引渡這兩人來中國接受審判。按照程序,國民政府電告中國駐日代表團,讓他們向盟軍總部提出抓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其實,這兩隻野獸本來是有可能在日本被中國軍人親手繩之以法的。


根據《波茨坦公告》的規定:日本投降後,應由盟國派遣佔領軍,在日本的要地實行佔領,以監督其解除武裝(只保留警察武裝)和降書的具體實施。國民政府組建了一支1.5萬人的中國佔領軍,準備派駐日本。


但在一個13人組成的先遣隊赴日後,這支中國軍隊卻再沒有機會登陸東瀛。他們很快被投入到蔣介石挑起的內戰戰場上。那支先遣隊就成了唯一的中國駐日軍事力量。他們後來的工作,主要就是引渡日本戰犯回中國受審。而單憑他們13個人的力量,要在戰後一片衰敗、混亂的日本國內找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自然是不現實的。


好在駐日盟軍獲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殘暴行徑後,對抓捕工作非常重視,很快發出了通緝令。調查和抓捕由盟軍總部調查科直接負責。


此時,「百人斬競賽」已經過去了10年,一直活躍在侵略戰場上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是否還活著,也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殺人競賽」劊子手伏法記


高文彬說,那時候在日本的中國代表團普遍有一個矛盾的心態,這兩個劊子手死一百遍也償還不了他們的罪惡,但是大家都盼著他們還活著,要讓他們活著接受中國人的審判。


很快,盟軍總部調查科給中國代表團反饋了一個重要線索: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還活著,而且肯定在日本。


根據日軍第16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的日記,在南京淪陷後,這支部隊根據制定好的計劃,對南京城內放下武器的中國人,進行了毫無人性的屠殺。僅僅在12月13日這一天,就殺害了2萬多戰俘和平民。而在整個南京大屠殺過程中,這支部隊殺害的中國人總人數在16萬人以上。其中,又有多少中國人成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刀下冤魂,無從計數。


1937年12月10日,日軍第16師團主攻南京中山門,在重炮的猛烈轟擊支援下,12日,16師團佔領了紫金山主峰。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站在了紫金山腳下,帶著勝利者的微笑,拍下了那張臭名昭著的照片。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第16師團成為進攻菲律賓的日軍第14軍主力。後來,16師團駐守菲律賓萊特島。1944年,萊特灣海戰之中,美軍登陸萊特島,第16師團被殲滅。這支雙手沾滿中國人鮮血的野蠻軍隊,終歸滅亡。


根據日本厚生省資料,萊特灣一戰,日軍第16師團被殲滅13158人,俘虜620人。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名字,赫然出現在了戰俘名單之中,二人後被美軍遣返回了日本。


國際憲兵首先來到了向井敏明的老家日本山口縣玖珂郡神代村,卻沒有找到向井敏明的下落。


日本軍隊的建制一般以招募士兵的籍貫為依據,各部均為所謂的「鄉土部隊」。這裡有不少和向井敏明同一部隊的日本老兵,他們緘口不談自己在侵華戰場上的毫無人性的暴行。國際憲兵拿著向井敏明的照片挨家詢問,沒人知道這個嗜血惡魔的下落。在野田毅的老家鹿兒島,得到的答案一模一樣。


國際憲兵還曾按照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名字去「按圖索驥」,找到的卻是幾個重名的人。線索就此中斷了。

不過,就在搜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過程中,國際憲兵有了一個意外收穫。


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代表團發現了另一個殺人惡魔侵華日軍第6師團大尉中隊長田中軍吉。日軍攻入南京後,他手持一把「助廣」軍刀,開始了另一場「百人斬」。從南京中華門到水西門,他一路砍殺了300多名中國平民和戰俘。


1947年5月18日,田中軍吉被國際憲兵抓獲。


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卻似乎人間蒸發了。他們再沒有侵略戰爭時的「風光」,也很清楚自己那些「英雄行為」在戰後意味著什麼,只能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


戰後的日本一片蕭條,被美國飛機轟炸得到處是殘垣斷壁,日本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很多日本婦女被迫淪為妓女。一些日本兵回到本土後無事可做,就在路邊擺攤維持生計。正是這份「新職業」,讓野田毅落入了法網。


1947年8月20日,在日本琦玉縣的一個不起眼的集市上,擺地攤討生活的野田毅被國際憲兵偶然發現。此時的他,頭上裹著白布,一副典型的日本小生意人模樣。


被國際憲兵扣住時,野田毅並沒有馬上就範。他裝出一副聽不懂國際憲兵說什麼的樣子,毫不配合。直到國際憲兵把翻拍的《東京日日新聞》舉到他眼前,野田毅才垂下了頭。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侵華戰場上就「攜手並肩」,回到日本後仍有聯繫。通過對野田毅的審訊,向井敏明隨後落網。


審判


1947年11月6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經中國駐日代表團軍事組引渡到中國,關押在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等待他們的,是一場遲到的正義審判。


將這些獸行累累的殺人狂魔交給被他們摧殘蹂躪過的中國來審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其實有過顧慮。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曾回憶,在引渡谷壽夫之前,駐日盟軍總部法務處處長卡本德專程找到了他。卡本德告訴梅汝璈,他很擔心中國是否會給谷壽夫一個「公平審判」。


卡本德很清楚,對這樣在中國犯下滔天罪行的戰爭犯,每個中國人都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仇恨很可能會讓中國不能理智地進行審判。不過,卡本德同樣清楚的是,谷壽夫等人的罪行死不足償,最終下場在審判前就已經明確了。所以,他又給梅汝璈補充了一句:「至少做出個"公正審判"的樣子。」


梅汝璈的心緒其實和每個中國人一樣。他剛剛抵達東京的時候,時任國民政府教育次長兼國立中央大學校長的顧毓琇也在日本,以一柄裝飾華貴的寶劍贈予梅汝璈。梅汝璈拔劍在手,動情地說:「戲文中常有"尚方寶劍,先斬後奏"。如今系法治時代,必須先審後斬。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雪心頭之恨……」


作為法官,必須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在東京審判中,梅汝璈沒有因為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憤恨而喪失這個立場。同樣,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這些滿手鮮血的戰犯的審判,也絕不僅僅是做個樣子,履行程序。


對谷壽夫的審判,幾乎就是完整重現南京大屠殺史實的過程。審判長石美瑜率法醫深入雨花台、萬人坑等現場,掘冢驗屍,收集了大量證據。今天海內外引述有關南京大屠殺的資料,大多是石美瑜擔任戰犯法庭審判長時所收集的。判決書所列谷壽夫罪行,合計2784件,件件都有確證。


而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審判相較而言就簡單得多了。這樣的日軍低級軍官,直接實施屠殺的劊子手,罪行清晰,罪證充足。但是站到了被告席上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還是對他們所犯的罪行百般抵賴。


1947年12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對南京大屠殺百人斬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進行公審,審判庭設在勵志社大禮堂(即現在的江蘇省會議中心黃埔廳),一起受審的日籍戰犯有四個,另外二人是田中軍吉和高橋坦。


第二歷史檔案館專門研究南京大審判歷史的胡菊榮介紹,開庭當天,法庭布置得簡單而嚴肅,雖然當時正下著雪,但聞訊到場旁聽者很多,足有三四百人。審判從10時開始,一直延續到14時30分。


10時10分,審判長石美瑜、審判官李元慶、孫建中、龍鍾煌、張體坤,檢察官李璿,主任書記官施泳,翻譯官劉芳、王仁明等魚貫升庭,首先提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到案。據當時的媒體報道記載,到庭時,向井敏明穿米色西裝,白襯衣、黑領帶,腳穿皮鞋。野田毅則著軍裝,身材矮胖,短頭髮。二犯皆濃眉鷹鼻,一副兇相。


11時,法庭開始提審戰犯向井敏明。庭審記錄記載,當法官問1937年12月12日攻打南京時,被告是否在中島部隊任少尉隊長之職時,向井敏明答非所問地舉起右手發誓說:「不是撒謊,下面是事實。」法官對他厲聲呵斥後,他才老實地回答說是中島部隊少尉炮兵隊長。


法庭繼續問:被告在紫金山山麓與野田毅做殺人比賽,《東京日日新聞》上登有他以殺人做娛樂的新聞,並刊登有照片,被告認罪嗎?


向井敏明隨身帶著自己在攻打南京時手繪的一幅地圖,上面沒有南京城區。他狡辯說自己不曾到過南京和句容,只到過無錫。他說在無錫時遇到隨軍記者,「《東京日日新聞》系虛偽登載,記者淺海專為我頌揚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羨慕,希望能早日獲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


法庭將當年英國記者在南京所目睹之日軍暴行中記載有關殺人比賽的部分念給他聽。向井敏明竟又回答,這些報道他是半年後才知道的,並非是採訪他寫成的報道。


野田毅更是對「百人斬競賽」之事矢口否認,堅稱根本沒有這回事。法庭向他出示了《東京日日新聞》上他和向井敏明手持殺人武士刀的照片和報道,他仍然抵賴說,那是「記者的想像」。


這時忙不迭地撇清自己,當年在家鄉小學做報告時得意洋洋地說「斬殺百人競賽之勇士,說的就是我」時,野田毅恐怕不會想到,終有一天他要為那些刀下冤魂血債血償。


另一個殺人狂魔田中軍吉,同樣是百般抵賴。法庭出示了一張他揮刀砍下中國平民頭顱的照片,他竟然說照片是在做假。他的理由是日軍攻陷南京時是冬季,而照片中的他上身只穿著襯衣。且不說照片中其他細節能夠確證他殺人時確實是在冬季,他只穿襯衣殺人的真實原因,說出來只會更讓人切齒:他可能是殺人殺得熱了,或者是覺得這樣拍照更「精神」。那篇報道的記者曾寫道,田中軍吉嫌記者的拍攝角度不好,又從各個角度、不同姿勢分別殺了幾個人,供記者拍攝。


庭審到最後,無論證據如何確鑿,事實如何清楚,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軍吉也是抵死不認。但這已經不重要了,法庭有足夠的證據對他們進行宣判。


14時10分,法庭再度開庭,石美瑜審判長當庭宣判:「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各處死刑。」


據記載,幾名戰犯聽到判決後,均沉默不語,向井敏明更是面色陡變,垂頭喪氣,當年威風凜凜之「武士道」神情,頓時全失。  野田毅(左)和向井敏明(右)被國際憲兵抓獲後拍攝的標準照。 本版照片由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紀念館提供


另一把兇刀


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張貼起大幅布告:「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等,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罪證確鑿,業經本庭依法判決,各處死刑,遂於本月28日正午12時,由檢察官將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等3人驗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以昭炯戒,合丞布告周知。」


次日一早,殘雪初晴,南京市萬人空巷,從市內通往雨花台刑場的道路上站滿了中國軍民。人們要親眼看看,能以殺人為樂的這三個人究竟是人是鬼;人們更想親眼見證,這三個人為自己欠下的累累血債做出償還。


1948年1月28日12時,三聲槍響,結束了三個罪孽深重的生命。


三個殺人如麻的劊子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可以肯定,在日寇踐踏蹂躪中國的漫長的14年中,類似的殺人狂魔絕不止這三個。還有多少把日本軍刀,被中國人的鮮血浸透?


1995年,抗日戰爭勝利50周年之際,台灣「國軍歷史文物館」展出了一把日本軍刀,刀柄上用日文刻寫著「南京之役殺107人」。刀刃已經殘缺,顯然是砍殺過多所致。這是當年侵略者炫耀自己殺人成果的罪惡印記。這把刀的主人是誰?


數字上的接近讓很多人猜想這把刀就是向井敏明或是野田毅使用的兇器。然而研究者考證的結果並非如此。


「百人斬競賽」中,向井敏明殺了106人,野田毅殺了105人。現在的所有資料,都沒有留下對兩人所用軍刀去向的記載。


向井敏明使用的軍刀是一把名叫「關孫六」的日本名刀,野田毅的佩刀雖然無名,卻也是一把家傳的寶刀。刀在深刻影響日本民族性格的「武士道精神」中,具有獨特的象徵意義,「關孫六」和「家傳寶刀」都會有特殊的印記。而「南京之役殺107人」之刀,只是一把普通的日本軍刀。


原南京大屠殺研究會會長高興祖查到了那把刀的來源。1945年冬,時任國民黨第16軍22師輜重兵營營長的余鴻成奉命去河北定縣接收日軍第一旅團的全部軍馬。在軍馬移交完畢後,日軍聯絡官代表向余鴻成上交了10把軍刀。事後,余鴻成每把刀都抽出來看過,其中就有這把沾滿中國軍民鮮血的刻有「南京之役殺107人」的兇刀。


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所在的日軍第16師團,在1941年已被派往菲律賓戰場。日軍軍官從來刀不離身,可以斷定,「南京之役殺107人」之刀的主人另有其人。


據余鴻成回憶,他看到這把刀上刻的字,登時覺得全身發冷。後來,他把包括這把刀在內的5把日本軍刀上交了軍部。這把兇刀被當時任16軍中將副軍長的魏炳文收藏,之後輾轉帶到了台灣。


魏炳文之子魏亮將這把刀捐獻給了博物館。據魏亮回憶,他小時候曾拿著這把刀砍樹玩。碰撞時的震顫,讓纏繞刀柄的絲線中震出了許多暗紅色的微粒。長大後,知道了這把刀的來歷,魏亮才想到那是凝結在刀柄上的中國人的鮮血。此後每每回想那一幕,仍不寒而慄。


「南京之役殺107人」的兇刀,現在作為罪證陳列在博物館中,寒光逼人。而它曾經的主人,又一個殺人如麻的屠夫,沒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誰。他很可能逃過了歷史的懲罰。


陰魂不散


「百人斬競賽」這種人類文明史上的慘劇,原本該在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伏法的日子就畫上句號了。然而55年之後,這段殘忍的歷史又沉渣泛起,上演了一幕要為殺人狂魔「恢複名譽」的醜劇。


2003年,「百人斬」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遺屬向井千惠子等3人,以侵華戰爭期間報道「百人斬」一事損害這兩名日軍的「名譽」為由,起訴日本《每日新聞》、《朝日新聞》兩家報社和原《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要求謝罪並賠償3600萬日元。


該案經過多次開庭,歷經2年多的審理,終於在2005年8月23日,由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東京地方法院的判決書中是以「無法認定報道內容系捏造」為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宣判書指出「無法認定報道內容系捏造」的同時,居然表示「("百人斬")作為歷史事實還沒有定論」。


「百人斬競賽」是南京大屠殺具有代表性、象徵性的事件。在日本,妄圖否定「百人斬」史實的不僅僅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後人,而是大有人在。


日本國內,甚至形成了一個指稱「百人斬競賽」為虛造事實的「虛構派」。他們著書立說,試圖從各個方面證實「百人斬」的不可能。


日本右翼「虛構派」的觀點和所謂「論據」,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當時是戰爭,「戰時和平時對"殘虐"的把握完全不同」,在戰場上殺敵是正常的行為;「面對在鋼筋混凝土掩體里端著槍的敵人,拿著日本刀是無法對抗的」,所以不可能是事實;《東京日日新聞》的報道是誇大表現;沒有目擊的中國證人;日本刀的「物理局限」,等等。


「這些說法沒有一點站得住腳。」上海社科院歷史所教授、南京大屠殺研究專家程兆奇告訴記者。


從戰爭會帶來大量人員死亡的角度說,「平時」和「戰時」的確不同,但這並不等於戰時對「殘虐」可以放任。禁止虐待戰俘的陸戰法規早在1907年即已公布,對平民的「殘虐」行為嚴加禁止,更是列強時代即已有的世界共識。


如果說《東京日日新聞》的報道誇大表現,選擇殺人比賽這樣的暴虐行徑來誇大,也足以證明當時日本民族心態的扭曲。


至於「沒有目擊的中國證人」之說,其實無需一駁,能看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殺人兇相的,只怕都成了他們的下一個刀下冤魂。


對日本刀的「物理局限」,「虛構派」論述最為充分。


日本右翼主要認為日本刀「不是主力兵器」,只是「裝飾品」和「工藝美術品」,「日本刀的致命缺陷是非常容易損耗,用一次就幾乎成了廢品」,「只有外行才會以為日本刀可以殺人」。


程兆奇指出,這實在是日本人對日本刀的「妄自菲薄」。即便是日常生活中所用的刀具,日本刀的鋒利和耐用也是舉世聞名的,更何況軍刀。日本權威出版物《日本刀概說》這樣評價:「日本刀的特色被公認為實用是因為不會折斷,不會彎曲,而且特別銳利,特別耐用」。


當然,握在侵華日軍手中的日本刀更是殺人利器。


「日本刀當然不能對抗掩體里的槍,但砍殺手無寸鐵的戰俘和平民卻是異常鋒利的。」程兆奇說。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說,「百人斬」訴訟事件是日本右翼勢力對侵略歷史大肆「翻案」的一個縮影。就像軍國主義在日本陰魂不散一樣,否認侵華日軍暴行的言行時常在日本出現。就在前不久,日本名古屋市長河村隆之還跳出來說「南京大屠殺事件並未發生過」。


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一樣,南京法庭對「百人斬」的判決,具有法定的嚴肅性、有效性和正義性。血寫的歷史和公理、正義不容改變,也不會改變。


當年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曾在庭上說了這樣一段話,現在讀來,也可以為「百人斬」審判做出歷史註腳:「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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