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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打扮古怪的客人,让我给他修补一件年代久远的戏袍


白傲雪的时装店开在淮海路上里侧的一条街道上,店的位置不太好,生意却很兴旺。这也得益于白傲雪毕业于一家著名的纺织工学院,来她店里的顾客,白傲雪只要瞟上一眼,就能根据她的身材设计出与她气质相吻合的时装来。而且,白傲雪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她设计的时装从来不会雷同第二件,所以两年下来,她的时装店名气越来越大,尽管收的工钱不菲,但仍有许多爱美的女人趋之若骛,为的就是能穿出一件本城独一无二的时装来。今天晚上,白傲雪仍然在店里工作到很晚。虽然她聘请了好几位员工为她打工,但许多事情她仍然要亲历亲为,店里接手的每一件时装,从样图设计到缝纫成衣,每一个关口她都要严格过问。而且,她天生就是一个勤勉的人,手中的活不干完,是绝不愿意离开工作间的。


窗外的夜色如泼了墨一样,乌黑浓稠。当墙上的挂钟敲响十点的时候,白傲雪将手中的鼠标轻轻一点,满意地从电脑上输出自己画好的时装样图。外面突然起风了,风飕飕地从窗户里钻进来,将刚打印出来的纸张刮得像鸽子的翅膀,在空中扑棱棱地乱飞。她连忙起身,伸手抓住了它们。整理好图纸,她才想起看时间,这一看不禁有些吃惊,连忙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抱歉地对两个门市小姐说:「不好意思,我没有注意看时间,你们下班吧。」两个门市小姐正站在那里伸着懒腰,打着呵欠。隔壁的店家早就关门了,唯有她们这家时装店仍在开灯营业。其实从晚上八点开始,就没有顾客上门了。虽然一直是闲着,但由于老板白傲雪没有发话,她们也不好提前下班。


听了白傲雪的吩咐,两个女孩顿时像获赦的鸟儿,浑身来了精神。收拾好背包出门的时候,她们客套地问了一句:「白小姐,你什么时候收工?」「我还有一点收尾工作,很快就可以结束,你们先走吧。」「好的,白小姐再见。」「再见。」望着两个女孩离去的背影,白傲雪返回了办公室。将办公室整理干净后,白傲雪惬意地伸了个懒腰,一天的工作总算结束了。等会回家,她要好好泡个热水澡,然后一头扑到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自从开了这家时装店,白傲雪每天的生活基本上是两点一线,从店里到家里,又从家里来到店里,忙忙碌碌的,很少有休息的时候。所谓钱赚得多了,许多生活的乐趣也失去了。好在白傲雪天生好静,并不觉得这种生活有什么枯燥。


一位打扮古怪的客人,让我给他修补一件年代久远的戏袍



关掉营业厅的灯后,白傲雪正准备拉上门,身后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请问,你们还接生意吗?」回过身,借着昏暗的路灯,看见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男人,手里拿着一包东西。让人诧异的是,都这个年代了,这个男子还穿着民国期间很流行的中山装。他这样的打扮,白傲雪从电视剧里才看到过。但她很快莞尔,前几年唐装不也盛行一时,复古风总是绵延不绝,有人喜欢穿中山装,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可以,先生请进吧。」「谢谢了!」男子冲白傲雪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白傲雪打亮了营业厅的灯,那男子径直走到柜台上,把手里的东西往柜台一放,看了白傲雪一眼,说:「我这件戏袍坏了,你可否帮我缝好?」


也许是营业厅里的灯光太亮,白傲雪发现那男子的脸过于苍白,白得接近于病态。就在白傲雪盯着他的脸发愣的时候,他已经打开包袱,从里面抖出一件深红色的戏袍。白傲雪伸手接过,这是一件软缎真丝织成的戏袍,手感如水柔丝滑,长长的水袖,龙凤呈祥的刺绣,胸襟处嵌着许多粒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玉米粒般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这是一件旧物。「呦,这么古老的衣服,在我这店里还是第一次见过,今天我可算是开了眼界。」白傲雪打趣着说。「呵呵,是吗?我知道小姐的时装店是专门定做时装的。但是天色这么晚了,我在周围找了一大圈,也就只有小姐这家店还没关门,所以就冒昧把衣服拿过来。我知道这是一桩小活,你是看不上眼的,所以就权当帮我一个忙,把这戏服缝好。」

「先生言重了,我们开店做生意,顾客就是上帝,不管是大活小活,我们都要认真对待的。」「小姐真是个平易近人的老板,那就烦你费心了。」白傲雪把戏袍仔细翻看着,一边翻看一边随口问着:「先生,你这戏袍是做什么用的?难道你是剧团的演员不成?」「小姐猜对了,我就是戏班的演员,我是演花旦的。」白傲雪「哦」了一声,抬头看他,他果然长的有几分女相,可以想像得出,如果脸上上了妆,肯定是一个极美的花旦扮相。他继续说着:「戏班子这几年不景气,好久都没有接到什么生意,所以这件戏袍我就一直放在箱子里。就在前几天,我们当家的说洋行的费老板要来听戏,让我们赶紧排演一场《霸王别姬》,我这才把它翻出来。没想到放在箱子里时间久了,居然被老鼠咬了。


这衣服一破,自然就不好看了,所以这才急急忙忙地把它送到这里来。」「原来如此啊!」白傲雪笑了笑,他真是个迂腐的人,说话文诌诌的,把剧团称为「戏班子」,把「外企」称为「洋行」,看他穿一身中山服,还真当自己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人啊。白傲雪低头翻看着戏袍,找了一会,总算在戏袍的下摆处发现了那个破损,破损的地方参差不齐,一看就是被动物的利齿咬的。不过这对于白傲雪来说,只是一个很小的问题。她开好单据递给他:「衣服放在这了,等明天店里的师傅上班,我就让她缝好,你放心,绝对缝得和从前一样,看不出一点瑕疵。」「那就谢谢小姐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说:「多少钱?」 「取衣服的时候才付钱。至于工钱呢也是明码标价,不会向你多要的。」


「这样的话,那就谢谢你了,我告辞了。」男子冲白傲雪一笑,转身走了出去。白傲雪舒了一口气,把那件戏袍放进柜台下面。忽然间,她的脑海打了个激灵,刚才,那男子手上拿的钞票不像是人民币,像是……冥钞!闪出这个念头后,白傲雪吓了一跳,她想一定是自己眼睛看花了,店里的灯光那么强烈,看花了眼也是必然的。 关上店门后,白傲雪走了出去。街道两头空荡荡的,依然是一个人影也没有。风吹得马路两边的梧桐树沙沙作响,给这寂静的夜晚更添了几分凉意。白傲雪一般都是打的回家的,但由于这条街道政府限制车辆通行,所以要走出街口,才能拦到的士。想到离街口还有200米的距离,白傲雪不禁加快了脚步。后面隐隐传来皮鞋磕打地面的声音,声音粗而重,像是男人的脚步声。


白傲雪毕竟是个女子,这会儿,知道身后跟着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心里也免不了害怕。她头也不敢回,脚步更急地向前走着,脚上的高跟鞋踩得「得得」地响,在深夜里显得特别凌乱。总算看到了街口的灯光。悬着的心刚落回原地,一只软软的东西搭在了白傲雪的肩膀上,她惊恐万状地回头,却发现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男子,那只软软的东西就是他的手。「你好。」他略显苍白的嘴唇对白傲雪绽放出一个浅浅地微笑。原来是刚才送戏服的那位顾客,白傲雪松了口气,右手拍着自己的心口说:「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啊。」「不好意思,刚才忘了问小姐的姓名,所以见到你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就只有直接拍拍你的肩膀,没把你吓坏吧。」「不碍事的。」


白傲雪笑笑说:「我姓白,你就称呼我白小姐吧,先生贵姓呢?」「我姓殷,回家刚好路过这里,白小姐,你是在等车吧。」「是啊,现在太晚了,连出租车都那么少见。」白傲雪一边说着,一边焦急地朝路的两头张望着。也是幸运,很快有一辆显示空车的出租车出现了。白傲雪挥了挥手,出租车也发现了白傲雪,减慢了车速,朝这边驶了过来。「殷先生,我要走了,明天你记得来店里拿衣服啊。」「好的,白小姐,你一个女子,晚上一个人回家,要多加小心啊。」「我知道了,殷先生再见。」「再见。」白傲雪坐上出租车,说了句去康佳花园后,就把头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小姐,刚才你怎么一个人站在那自言自语的?」司机问。白傲雪几乎惊跳起来:「什么?我自言自语的?难道刚才你只看到我一个人?」「

是的。」白傲雪不说话了,一丝凉气从她的脚底迅速地蔓延到全身,难道刚才那位殷先生不是人?而是鬼!很快,白傲雪摇了摇头,她是不相信鬼魂之说的,刚才,他们站的位置本来就很暗,而殷先生穿的是深色的中山服,司机没有注意到殷先生,也不是没有可能。「小姐,你怎么了,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司机警觉地问。「没有,我很累了,你开车吧。」白傲雪不想与他解释,于是斩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白家是富贵之家。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白傲雪的父亲就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从一个小泥瓦匠起家,经历了二十年的风雨,终于发迹成一个资产数千万的房地产商人。可惜的是,事业上正得意的时候,一场绝症无情地带走了他的生命。白先生去世后,他的太太郑丽珠接手了白家的生意。


白太太也是一个厉害的角色,白先生在世时,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与她这个贤内助也是分不开的。本来,白太太只想相夫教子,过着平静安稳的居家生活。没想到人生无常,白先生的辞世打破了她的生活轨迹,使她也开始涉足商场。随着这些年在商场上的打拼,白太太也炼就了一副雷厉风行的性格,相比较先夫,她的经商本领毫不逊色。走下出租车后,白傲雪向她家的别墅走去。白家是十年前搬到这座别墅来的,那时,白先生还健在,每个周末,他都会放下生意场上的一切应酬,和家人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白先生去世后,家里就冷清了很多。如今,白傲雪只有从家里的一草一木来回忆父亲生前的影子,比喻那尊根雕艺术品是父亲特意从美国买回来的,那个宋朝的青瓷大花瓶是父亲的至爱,不许任何人去随便触碰……


本来想按门铃,突然想起会打扰母亲,连忙收回了手。用钥匙轻轻地拧开门后,白傲雪发现母亲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她穿着睡觉的时候才穿的红色睡袍,怕受凉,仅在背上搭了一件黑色的羊毛披肩。平时梳得一丝不落的发髻,此时慵倦的披散在肩上。从背影来看,已是中年的白太太和年轻的女性并无两样。「傲雪,你回来了。」看到女儿,白太太的眼里发出慈祥的光芒。「妈妈,你怎么还没睡觉。」白傲雪走到母亲的身后,用手勾住她的脖颈,说:「我早与你说了,晚上不要再等我回家了,我那么大的人了,你还担心什么。」几乎每天晚上,白太太都要坐在客厅里等白傲雪回家。为了不让母亲久等,每次白傲雪都会告诫自己要早点回家,但是落到实处,往往晚归的时候比较多。「孩子再大,在母亲心里永远都是孩子,等以后你当了母亲,你就会体会我现在的心情。」妈,你对我的好若能给傲冰一半,那该多好。」


傲冰是白傲雪的妹妹。白家有两个女儿,白傲雪和白傲冰。虽然是姐妹,但两人的性情却迥异。白傲雪从小就温顺懂事,学习成绩各科都是优秀。大学毕业后,她开了这家时装店,既当设计师又做老板,前途一片光明。而白傲冰却好像天生叛逆,勉强念到了中学毕业后,就再也不愿意读书,跟着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十七岁的时候,因为意外怀孕还堕过一次胎。白先生在世的时候,对于这个女儿,一直是恨铁不成钢,但严父慈母心,为了白傲冰的将来,他还是送她去美国念书,希望她随着年龄的增长,能体谅父母的用心良苦。然而白傲冰学成回国后,仍然是吊儿郎当,虽然在自家的公司挂了个总经理助理的职,但实际上只拿薪水不做事。那时白先生已经去世,白太太也无力管教这个女儿,只有放之任之,希望她不为白家闯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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