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邵陽傳奇人物之藍玉——被剝皮滅族的將軍

邵陽傳奇人物之藍玉——被剝皮滅族的將軍

藍玉,明朝開國大將軍。百度上說藍玉將軍是安徽定遠人,但清道光《寶慶府志·氏族表一》中的記載:其先祖藍昌見(漢族,祖籍江西吉安)於五代初隨楊再思獻地歸楚有功,被封於城步扶城。元末兵亂,城步各地苗民起兵北上,藍玉父親藍春應攜家孥徙居安徽定遠(今安徽定遠縣)。藍玉後從軍於安徽人常遇春的帳下,並得到安徽人朱元璋的賞識,還成了常遇春的小舅子。

此人長身赤面,儀錶堂堂。是個勇略雙全的大將材料。藍玉從軍的時候,一開始在開平王常遇春帳下效力,就任管軍鎮撫,做事很有膽有謀,面臨敵人勇敢,「臨敵勇敢,所向皆捷。」只要征戰都是成功的。常遇春多次在朱元璋面前誇獎藍玉,後因屢戰積功,由管軍鎮撫升任千戶和指揮使,後升任大都督府僉事,後來,他跟從傅友德代蜀地,從徐達北征,與沐英一起定雲南,功勛卓著。朱元璋冊其女為自己的兒子蜀王為王妃。

藍玉多次統領大軍,也多次立功,朱元璋對其優禮有加。藍玉便日漸恣意驕橫,蓄養了許多庄奴、義子,乘勢橫行霸道。藍玉曾強佔東昌民田,被御史查問,藍玉大怒,將御史趕走。

藍玉北征南返時,夜抵喜峰關,守關官吏沒能及時開門接納,藍玉便縱兵毀關,破門而入,皇帝聞知,很不高興。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率領王師15萬向北征討,大軍出大寧,進至慶州,探知元主在捕魚兒海,藍玉便抄近路星夜兼程趕到百眼井,此地離捕魚兒海(今貝爾湖)四十里,仍不見敵兵,藍玉想引兵返回。定遠侯王弼說:「我們率軍十多萬人,深入漠北,毫無所獲,就這樣班師回朝的話,我們怎麼去向皇上復命呢?」藍玉說「:對呀。」便下令軍隊穴地而居,不見煙火,乘夜趕到捕魚兒海南邊。當時敵營還在海東北八十餘里處,藍玉命王弼為前鋒,率騎兵迅速逼近敵營。敵人以為明軍缺乏水草,不能深入,故未加防備,加上大風揚起沙塵,白天都看不見什麼。所以,明軍的行動,元軍毫無察覺。王弼率軍突然沖至敵營前,元軍大驚,倉促迎戰,大敗,太尉蠻子等被殺,其部眾皆降,僅元主與太子天保奴等數十騎逃走。藍玉派精銳騎兵追擊,但未追上,僅俘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嬪、公主以下百餘人,後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以及寶璽、符敕、金銀印信等物品,馬、駝、牛、羊十五萬餘頭,並焚毀其甲仗蓄積無數。捷報奏傳至京,皇帝大喜,賜詔獎勵慰勞,將藍玉比作衛青、李靖。藍玉又攻佔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班師回朝,晉陞為涼國公。這中間有個不得不說的故事:藍玉俘獲元軍次子地保奴及其家眷後,大為高興,是夜大擺筵席犒勞三軍,部下拿俘獲的女子縱情尋歡,藍玉也酒醉醺醺,乘著酒勁,藍玉衝進帳篷,強姦了元妃(據說此女貌若天仙,朱元璋早有覬覦),使得元主妃子羞愧自殺,使得朱元璋從此開始記恨藍玉。當初,朱元璋本欲封藍玉為梁國公,因藍玉有這些過失,便將梁字改為涼,並命人將這些過失刻在世襲的憑證上。藍玉猶不改過,侍奉皇上酒宴時口出傲語,軍中將校升降進退,大權操於他一人,朱元璋多次責備他。

洪武二十四年, 藍玉總七萬兵馬,定西番,平滅月魯帖木兒之叛。功成還師,藍玉被加銜為「太子太傅」。聞此,他怏怏不樂,說:「我的功勞難到不能當太師嗎!」朱元璋聞此,殺心大動。

導致藍玉殺身之禍的事源於朱棣,據《明通鑒》記載,藍玉征討納哈出回京後,對太子朱標報說:「我觀燕王(朱棣)在北平,陰有不臣之心,殿下應該有所防備。」藍玉之所以親近太子,是因皇太子妃是常遇春女兒,藍玉本人是常遇春小舅子,有這層關係,他自然傾向於太子一系。皇太子朱標天性孝友,自然不信,但燕王朱棣不久即得知藍玉的一番說話。所以,朱標病死後,朱棣入朝,便意味深長地勸父皇「注意」藍玉等人「尾大不掉」,「上(朱元璋)由是益疑忌功臣,不數月而禍作。」洪武二十六年春,錦衣衛指揮蔣獻上告藍玉「謀反」,藍玉被逮捕。據獄辭上記載:「藍玉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密謀為逆,將伺帝外出耕田舉事。」這種「口供」,很可能都是屈打成招。

藍玉一案,族誅一公、十三侯、二伯,牽連被殺一萬五千多人,「元功宿將,相繼盡矣。」謀逆之罪一般都是碎剮凌遲處死,念及藍玉與自己是兒女親家,老朱心一軟,寬大處理:碎剮改成剝皮。這樣,劊子手把 藍大將軍全須全尾整張人皮剝下來,算是留了全屍,並把人皮送往他女兒蜀王妃處「留念」。明末農民軍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發現了這件「文物」。

朱皇帝是天下出了名的殘忍暴戾之君,黥刺、劓刑、去勢、挑膝、抽筋、刷洗(不是洗 澡,而是用竹批搓肉把人搓死)等,極肆淫毒,藍玉攜功高震主的威勢,肆無忌憚的居功自傲,被活剝滅族也是愚人之為,罪有應得!還不如早先病死的常遇春和鄧愈, 不僅死後封王,而且蔭庇子孫,悲哉!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