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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林:學英語,讓我的人生逆襲

周成林:學英語,讓我的人生逆襲



文 | 周成林


▍一


自己的人生若有意外,英語該是最大一樁。倒退三十年,我根本不會想到,真的可以把英語學下去,一直學到今天;更不會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不僅會以英文閱讀為主,而且會靠英文吃飯乃至救急。

過去十年,我從英文翻譯了四本書,還寫了不少文章,憑藉讀的原著,介紹英文世界的新舊作家。這些「成績」,現實收益有限,更多收穫在於內心自由,換句話說,也是多年前我自學英語的一大初衷。


這幾年,偶爾也看到別人撰文稱我「翻譯家」,但是總覺不配;儘管不需要文憑、學位和職稱來衡量,在我眼中,只有傅雷那樣的人方可稱得上翻譯家。所以,不論出書,還是在報刊等媒體發稿,自撰的個人簡介,我一直用「譯者」二字,不是假謙虛,而是真的覺得還不夠格。


不像現在的小孩,沒進幼兒園就開始所謂「素質教育」,我上初中才學英語。一九七七年,「文革」剛過去,「不學ABC,照樣幹革命」那樣的口號不再時興,但是,初中第一冊英語課本,除了字母音標,首先教你的,還是「Long Live Chairman Mao」(毛主席萬歲)或是「We study English for the revolution」(我們為革命學習英語)。


當年學的不少單字,既乏味也不實用,除了工農兵等名稱,還有幹部(cadre)這類生僻字。師資更說不上,初二的英語老師,原是教我語文的班主任,上過一陣市裡或區里「教革委」(教育革命委員會)辦的英語老師短訓班,回來就改弦,領著一幫少男少女嘰里呱啦。現在想來,她的「鳥語」發音很有可能不準。


初中高中,我為革命都沒學好英語。那時學英語的人,似乎也不再為了革命。我跟祖母住的省城小街,一端街口橫對稍寬的文廟前街,有一家人就住那條街的鋪面;家裡三兄弟,老三大我好幾歲,帥氣,早上去臭烘烘的街口公廁,蹲坑也捧著英語課本。


那幾年,高考剛恢復,知識終於可以讓你出人頭地,社會上的學習風氣很濃。不單蹲坑你會遇到苦學青年,去街上的國營店鋪排隊買東西,你也會看到手不釋卷的年輕書獃子。初三,教我英語的黎老師三十來歲,並非外語系出身。我們不是重點學校,學生不優秀,黎老師也不太用心,但你隨時見他捧著自己的英文教材,哪怕課堂上,我們在做作業,他也一卷在手,來回踱步,沉浸在一個人的學習天地。


我當然無從驗證黎老師的英語學成啥樣。他後來考上省城師範學院的古典文學研究生,也許早就當上了中文系教授。快念高中,我聽鄰居伍大郎說,住在文廟前街鋪面的那位帥氣老三,蹲坑也在苦學,考取了留美的公派理科生;我羨慕得很,因為內蒙的父親常在信中鼓勵我,要我將來爭取留學,但自己成績不好,做夢都不敢想。


過了這麼多年,文廟前街早就面目全非,那一家人不知去向,更不知道留美的老三究竟學成歸來,還是留在彼岸,但他的英語,應該不會很差吧。其實,初學英語時,我的成績也不差,常常名列全班前茅。「掉隊」是在初二下學期,跟著班上一幫落後生鬼混,各科成績下滑。到了高中,我的英語已經無可救藥,ABC根本提不起我的興趣。一九八二年文科高考,英語我大概得了二三十分,是各科的倒數第一。

周成林:學英語,讓我的人生逆襲


▍二


但我模糊知道,英語重要(出國留學,或有更好出路),也羨慕英語好的人。只不過,身為沒考上大學的街道「待業」青年,周遭並沒這樣的人讓我膜拜。鄰居伍大郎在脫產讀電大,學的理工科,常常跟著黑白電視上熱門的英語學習節目「Follow Me」結結巴巴,英語並非他的專業。從內蒙回來養傷的父親,雖是北大歷史系畢業,當年學的主要是俄語;俄語英語,他忘得肯定差不多了,就算能說幾句,也是醉了酒才胡講一氣。


如同中國很多大城市,省城有一個自發的英語角,也叫「English Corner」。除了大學一類象牙塔,英語不錯的人,想說英語的人,大概都愛到那裡。English Corner就在我家附近的老南門,錦江大橋河邊,每周固定兩三次。我去過幾回,多在晚上七八點。昏暗的路燈和樹影下,一小塊空地,這裡一群人那裡一堆人,都在練口語,或聽別人練口語。以我當年的無知,無從判斷他們的水準,但似乎都比我強。間或,一兩個「奇裝異服」的「外賓」路過,場面就更熱烈,或怪異;不管聽得懂聽不懂,扎堆的所有人豎起耳朵,像在聆聽千載難逢的天籟。


我在英語角幾乎沒開過口,只是豎起耳朵的沉默大多數之一,因為好奇來湊熱鬧。我也不知道怎樣才能學好英語。不比我痴迷的文學,多讀名著(外國的就讀譯本),至少可以提高眼光,英語你無從下手,自己聽說讀寫都差,更不要說讓人生畏的單詞和語法。


當年的我,可能很像English Corner見過數次的那個小老頭,他長得極像伍迪·艾倫(我那時愛讀電影雜誌,只是知道這位美國導演),小個子,黑框眼鏡,按當時標準,穿得甚至有點洋派(燈心絨褲子,夾克衫),一副靦腆怕事的小知識分子模樣。他沉默寡言,轉來轉去只聽別人講。我很想跟伍迪·艾倫搭話,不管用菜鳥英語還是省城話,但我跟他一樣害羞膽怯。


那一陣子,我去了一家民營眼鏡行上班,跟老闆去北京學習隱形眼鏡配製。在中美合資的隱形眼鏡總店,我遇到大我幾歲的驗光師趙師傅。他在自學英語,打算自費留美。除了蹲坑苦學的帥氣老三,外表斯文的趙師傅是我見過的第二個「志向遠大」的人,卻又望塵莫及。從北京回來,我成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隱形眼鏡驗光師,想學英語,但又懷疑自己能不能堅持下去。


有天,一位高中男同學介紹一位女同學來配隱形眼鏡。濃眉大眼,臉盤稍寬,她高我一屆,大我兩歲,高考落榜在我這一屆的班上補習,現在省內一家師範學院外語系讀英語本科。我倆在學校從無交往,聊了一陣,女同學原來跟我一樣喜歡文藝,還知道我在寫詩,想當作家或詩人。


回學院不久,她來了一封信,表露好感。我倆開始頻繁通信。再次見到,她送我一盒Karen Carpenter的磁帶,她在學院翻錄的。這位得了厭食症去世的美國女歌星,聲線醇美憂鬱,當年很對中國文青的口味。她把歌詞大意譯給我聽:Rainy days and Mondays always get me down(雨天和星期一總是讓我低迷)……她是我遇到的第三個英語好的人,而這次,不同一般。


女同學那時快畢業了,她想報考英語研究生,又想跟著國內某位知名的大熊貓研究學者,去深山野林從事動物保育。面對英語高才生,家境和前程比我好得多,我有些自卑。她不介意。更讓我意外的是,她對我,比我對自己還有信心。不管信中還是見面,她要我一定得學好英語,同時自學大學中文系課程,爭取過幾年直接報考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生。


這一「人生規劃」,當年並非發夢,諸多升學無望的「有志青年」,有的就是這樣出人頭地。自學中文系,對我來說問題不大,英語就太難了。很快,她寄來中文系課目和考研試卷,還給我擬了一份自學英語的計劃。沒老師,她可以教我;接踵而來的暑假很長,她也畢業,就從國際音標開始吧。

不知道時代所限,還是都很天真,這場戀愛,始終很柏拉圖。除了冒雨攀上青城山頂的上清宮,各居陋室過了一夜,我們沒拉過手,沒親過嘴,也沒抱過;現實層面,她的示愛,就是給我織過一件厚毛衣。


每次見面,我倆更像志同道合的好友,不像談情說愛。但我至今覺得,她的英語很好,發音準,當時就能讀讓我咋舌的英譯本《紅樓夢》。在她面前,至少說起英語,我像個小學生,她也像教小學生那樣,嚴格糾正我的每一個可笑的發音。有柏拉圖式的愛情激勵,我當然不敢偷懶。


她給我選的自學教材,不是當年流行的許國璋英語(認識她之前,我在眼鏡行抽空上過一陣許國璋英語的夜校班),而是北外英語系一套課本,也許沒我後來自學的四冊《新概念英語》(New Concept English)活潑地道,打基礎卻很堅實。我漸漸有了信心和樂趣。


可惜的是,她畢業回了省城,很快在一家大工廠的子弟校教書,我那時早也離開眼鏡行,考進省級國賓館做了服務員,從通信到頻繁見面,不到一年,我倆卻分手了。


柏拉圖式的戀愛,畢竟不能持久,彼此的成長經歷、家庭背景和性情都有差異。但我仍得感謝她,分手之後,還做了一陣我的老師;直到彼此難以為繼,她還惦記我的英語,正如她的最後一封信所寫:


「還差兩課你的一冊就結束了。按我的估計,也許你能夠自己把這兩課自學完。也許你能另請一位遠比我高明的老師,若不行,按過去所說的自學方法,我想你能繼續把英語學下去的。我過去的計劃是在你學完這套書的二冊以後(或一冊之後),適當看一些泛讀的材料,以鞏固和擴大你的單詞量。現在你可以適當找一些極淺的讀物閱讀,不求甚解,只求大概粗通故事意義。閱讀時不要逐一查生詞,只查關鍵的動詞或相應的詞,然後再猜全句意思。泛讀就是泛泛而讀。在泛讀基礎之上,一定要堅持學會這套教材的一、二、三冊。不懂的語法項目可在語法書上查找。」

周成林:學英語,讓我的人生逆襲



▍三


她這段話,今天仍是很好的學英語貼士,但我再沒請到「一位遠比我高明的老師」。少了愛情,自學中文系課程,我沒能堅持太久,也因為不喜歡正統乏味的文學理論和文學史,情願寫詩和寫我所謂的現代派小說。然而英語我不僅沒丟,反倒更有興趣,只是不再為了報考現代文學研究生。

在省級國賓館,一開始我覺得新鮮,之後卻感壓抑,也激起我的憎惡和反叛。公開反叛,就是頂撞上級、裝病、曠工和我行我素(為此常被停工,坐在客房部辦公室「反省」寫檢查);內在反叛,則是文學和英語。身在那樣的封閉空間,周遭多是逢迎、盲從和無知,文學和英語不僅讓我內心得到部分自由,給我開了兩扇多少可以呼吸的天窗,也讓少年時代因為家庭遭遇就已萌發的「反骨」恣意生長。


她給我選的那套北外課本,我慢慢學到第三冊,隨即自作主張,改學更有趣的《新概念英語》(後來還學了一陣台灣流傳過來的美語《雙向英語》)。沒了老師,語法可以翻書,語音只能聽磁帶;短波廣播的BBC和美國之音英語教學節目(或磁帶),則是另一「法寶」。


許是語音有她之前用心矯正,自己也不算太笨,我的讀音漸漸像個樣子(偏重英音),儘管多年後才有了比較自然恰當的語感,但我今天的口語,若無太多滑稽的中式語音,絕對是她的第一份功勞。


至於讓無數英語學習者頭疼的單詞,最初我也死記硬背,好在音標較熟,多數單詞,憑字面就能猜出大致讀音,記誦相對容易(以我現在的體會,學到較高程度,根本不需要死記單詞了)。學完四冊《新概念英語》,我的單詞量大概兩三千,已能應付基本溝通和粗淺閱讀,雖然仍是個初學者。


因為自修文學和英語,也因桀驁不馴,我在國賓館像個異類。客房服務員以樓層為小組,每組五六個人,每天分兩次打掃一層樓的二十多間標準客房(上午「大搞」,下午「小搞」,很有中國特色的名目),還要輪流值白班夜班。「大搞」「小搞」間隙,不管是否當值,我們不得串崗,只能坐在小小的值班室發獃或閑聊。


我不喜歡扎堆扯淡和打情罵俏。每層樓都有的開水間,於是成了我的小天地。這裡沒人想待,有一台集中供氣的開水小鍋爐,洗滌池,鋪了白瓷磚的工作台,擺著掛著洗馬桶和臉盆的消毒粉,清潔液,橡膠手套,馬桶刷,抹布,拖把,掃帚,痰盂,幾十個茶杯和熱水瓶。最理想的是,開水間一側都是玻璃窗,對著賓館外面的田壩和農家竹林。


很多時候,「大搞」「小搞」前後,我拖一把椅子到開水間,用抹布擦乾淨一小塊瓷磚檯面,泡一杯茶,點一支煙,坐下來又讀又寫。不單學英語,也讀其它書。


冬天,開水小鍋爐散發熱氣,夏天,窗戶透進田裡吹來的涼風,遠比成天關在有暖氣或冷氣的室內舒服。避開話不投機的同事,只跟不說話的抹布拖把痰盂等雜物為伴,你也身心安寧。


天長日久,不論其他服務員還是小組長大組長(後者主管整棟大樓),他們也漸漸習慣或默認了;只要不「大搞」「小搞」或當值,坐在開水間並不違規,儘管與眾不同。只有賓館高層或客房部經理要來巡視,小組長或大組長才會走到開水間,要我馬上「歸隊」。


不像前面寫到的英語角對街那家「涉外」的錦江賓館,遠在西郊的省級國賓館很少普通「外賓」,主要接待中外要員黨政會議,我周圍幾乎沒有講英語的人,也用不上英語。偶爾,一隊在市區找不到適當住宿的外國旅遊團從天而降,弄得賓館上下手足無措。訪華的外國要員好辦,配足中方翻譯,譬如里根時代的布希副總統和荷蘭首相。在我,雖無機會練習蹩腳口語,也沒資格直接為大人物端茶送水,卻是另一扇窗。

我在隨員客房不時見到海外書報:銅版紙彩印墨香撲鼻的荷蘭文報紙,英文版時尚雜誌Cosmopolitan,美國報紙USA Today……這些「天外之物」,總讓我的兩眼發光,充滿「野蠻人」式的敬畏,即使看不大懂,也不敢據為己有(但我一直愛把客人扔掉的外文報刊當成寶貝收藏),卻讓我更加渴望外面的世界,更想學好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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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一個新加坡旅遊團在東六樓住了幾天,我和一位祖籍海南的中年大叔短暫成了朋友。坐在會議室笨重的官式單人沙發上,我講蹩腳英語,他不時說幾句生硬中文,還拿出袖珍錄音機,要我對著講幾句普通話,大概想帶回去給多年未歸的親友聽聽。


大叔走後不久,果真給我來信,圓珠筆寫著精細的花式英文,附上數張布面彩照:樟宜機場;城市高樓;他穿短袖襯衣和短褲,腳踩人字拖,蹲在地上,跟一堆熱帶水果紅毛丹(Rambutans)合影。


大叔跟退休父母同住三室的政府公樓,似乎獨身,人也熱情,希望再見到我(我那時還不明白啥叫做禮貌回復),還鼓勵我多讀多聽學好英語。我開始做白日夢,想起鄰居伍大郎說的,我家附近的南大街有位洗印相片的年輕個體戶,有天遇到一個日本客,意外做了朋友,後來因此去了東瀛定居。然而,這樣的運氣並未降到我的頭上。沒有救星。我的英語,學來也真不知道有何用處。


很多年後,以文字為業,我才真正明白,當年在那樣封閉壓抑的環境下自學英語(賓館遠在郊外,又得經常值班,你沒法去城裡讀夜校),如同後來這些年我的寫作和文學翻譯,是個極其孤獨和艱難的過程。沒了因為柏拉圖式戀愛而生的英語老師,一切只能自己摸索;初學階段挺過去了,真正的突破還得很多年。


很長一段時間,就像困在賓館不知前路何方,我的英語也在原地打轉;心有不甘,但又找不到更好的提升途徑。有一陣子,我想過寫信給美國學醫的一位表姐,問她怎樣才能去美國留學,但我既沒用來敲門的大學文憑更沒川資,只能死了這條心。


不願半途而廢,我繼續獨行:用英文寫日記;反覆聽各類語音磁帶;堅持購買當年紅火的《英語世界》雜誌;找賓館黨辦的打字員借來一台舊式的英文打字機,生平第一次苦練打字(那時電腦還很稀缺);去外文書店買來中國影印或進口的英文小說或Reader s Digest合訂本,就著字典死啃。


有天進城,街頭地攤看到一疊過期的Newsweek、U.S. News & World Report和The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可能是省城美領館當廢品賣掉的,還貼著外交郵件英文標籤,叫價便宜。別說當年,這些雜誌現在也很難買到。內心狂喜,我全買了下來,雖然如同那些原版英文小說,多數我仍然看不懂或讀得吃力,常常虎頭蛇尾,但是望著它們,你仍然滿足,知道自己跟世界有了某種神秘的關聯,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條真正的正道。

▍四


至今記得,當年有的同事,不僅視我為怪物,也把我的獨處一隅埋頭苦學譏為「搞科研」。科研搞了兩三年,新詩和現代派小說寫得也沒長進,「怪物」的運氣卻來了,雖然還不能遠走高飛。在國賓館,首次迎來上百名來華受訓的巴基斯坦空軍地勤技師,一住就是三個月。客房部上下都知道,我在自學英語,但在客房經理和大小組長眼裡,我的表現一貫不好乃至惡劣。


只是,他們管不了那麼多了,這人再不可救藥,也比那些表現好卻又一句英語都不會講的服務員有用。我去了「老巴」所在的樓層,很快成了不可缺少的溝通媒介,因為賣戰鬥機給「老巴」的軍工廠只配了一兩個翻譯,晚上也不住在賓館,上百號「老巴」的吃喝拉撒睡,常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南亞人的英語口音,儘管有些怪異,我那時的兩三千個單詞量,連比帶說加猜,基本可以應付。


英語,總算讓我有了一些現實的自由。看我不順眼的幾個大小「領導」,跟「老巴」溝通幾乎靠我(逼急了,他們只會跟「外賓」講普通話),不再對我板起一張臉,不再訓斥上班時我在埋頭「搞科研」,不再挑剔我打掃的客房這裡那裡有問題。因為「老巴」,也因為英語,時隔很久,我又拿到全額的工資和獎金(之前常被扣得七零八落),可以更瘋狂的買中文書和讀不太懂的英文書了。


有天下午休班,呆在單身宿舍,突然有同事來叫。一個魁梧的「老巴」可能用力太猛,把西樓客房五六十年代的大浴缸坐裂了,大腿划了一個血淋淋的口子。軍工廠的翻譯那天不在,我和賓館醫生一道,把「外賓」送到城內的省醫院,一直送進手術室,繼續用蹩腳英語給動手術的醫生護士翻譯。這個不幸的插曲,反而讓我小小的出了一次風頭。


現在回想,有幸為非英語國度的第三世界「兄弟」服務,我在賓館的處境有改善,口語卻沒太大長進。接下來的兩批長住「外賓」,同樣來自第三世界:斯里蘭卡空軍地勤和另一輪「老巴」(這次是飛行員,入住小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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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跟「外賓」打交道,我已駕輕就熟,甚至短暫交上朋友。「老巴」技師Saleem,跟我差不多年紀,英俊,友善,我倆常聊天,到賓館後院散步,去他房間喝加了太多糖奶的Lipton紅茶(我後來愛喝紅茶,應該源自「老巴」)。Saleem喜歡好萊塢電影,敬佩巴國當時的反對派領袖布托女士。他回國前,我倆在花園合影;除了那位斷了音信的新加坡大叔,Saleem是我那些年跟外界的最後一位交往。


國賓館再無「老巴」那樣的大宗長住客。因為英語,我在賓館儘管不再受人嘲笑輕視,漸漸「以工代干」,從客房部借調人事部做了培訓幹事,甚至為拿一個文憑,報讀無需上課的高教自考英語專科(跟之前自學中文系課程一樣,我還是受不了那些正統乏味的公共課程),我的內心卻愈加苦悶。

我想逃出這個封閉保守的天地,想去夢寐以求的自由世界闖蕩。賓館總台有位大我幾歲的同事,他是全館另一個能說幾句英語的人,老爹是南下幹部,退了休的賓館老領導。幾年前,「老巴」還沒來,他卻「屈尊」不當總台接待員,去餐飲部做了端盤子的服務員,還學起了德語。很快,他去了德國的中國官辦餐廳跑堂,公派。


我沒這樣的背景和本事,更沒這樣的膽量。我的唯一技能,就是學得依舊不成樣子的文學和英語。如同當初離開學校模糊知道英語重要,我也模糊知道,繼續留在賓館,我的文學和英語難有真正長進,說不定還會半途而廢。


然而,真的就像勵志文學寫的所謂人生轉折,在這苦悶彷徨的時刻,一位要好的服務員偶然說起,她可以介紹我去澳門做技術勞工。澳門?一個少人談論的彈丸之地,除了賭場,我一無所知。可是,澳門曾是葡萄牙殖民地,也講英語吧?去不了美國留學,也沒能力去德國的中國餐廳做公派的服務員,我至少得去澳門看看。


緊接著,同事介紹我去負責外派的中方勞務公司,做文員的基本技能我都不缺,中文和英語。中方面試,我順利過關。澳門的大老闆很快要來省城挑選人才,我向北京趕來的勞務公司副總經理竭力推薦,就讓澳門大老闆住在國賓館,就住「老巴」飛行員住過的小洋樓,就在那裡面試吧。天時地利人和,「怪物」的運氣又來了;而這一次,憑著苦苦學得的初級英語,不管將來怎樣,我一定要走出去。


(本文發表時略有刪改)


【作者簡介】


周成林 |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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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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