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能持刀捅傷5人,都是因為蠻橫的人碰上了蠻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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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8時15分,在宜興太滆菜場門口,一名賣粽葉的男子因與城管執法發生矛盾,拿刀捅傷2名城管、對麵店鋪3名經營者。其中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另3人通過全力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嫌疑人張某某是宜興茗嶺人,目前警方正在追捕中。
具體情況是宜興城管中隊對太滆菜場周邊市容環境秩序進行管理,發現茗嶺茶葉店店外售賣粽葉,於是城管隊員上門進行勸阻,並協助將粽葉搬進店內、城管隊員還未走遠,店主又將粽葉搬出繼續佔道經營。根據其違法狀況及不聽勸阻情況,現場城管隊員依法對經營物品進行暫扣。見狀,店主張某某嘴裡罵罵咧咧,突然從店內手持尖刀衝出,揮刀捅傷兩名城管隊員。該店主與對麵店鋪經營者素有結怨,一路追擊對麵店鋪三名經營者(老闆、老闆父母),並將他們分別刺傷。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曾經有一段時間就是因為城管的執法與小販的利益發生矛盾而產生各種衝突時就鬧得滿城風雨,在網上炒得火熱,各地頻現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甚至有的人還專門拍了一些城市暴打流動商販的視頻,在微信里瘋傳,一時間關於城管暴力執法,欺壓小販的聲音不絕於耳,讓吃瓜群眾都一邊倒的痛罵城管的素質低下,而對小販持憐憫同情的態度,讓許多人都對城市產生一些不好的印象,城管成了暴力執法的代名詞,一想到暴力執法,會條件反射的聯想到城管。
其實,城管與小販的矛盾由來已久,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自從前段時間網上關於各種對城管的聲討,人們關於去討論城管執法的問題從來就沒有停過,只不過在後來的社會輿論壓力中,有些城管的面貌得到了一些改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緩和,但是自從那個時候開始,城管的暴力執法的印象就深深的刻畫在群眾中的腦海里,所以現在看到該小販持刀捅傷5人的新聞,還是有很多人站在小販的立場上,去替小販說話,認為城管是罪有應得,一個巴掌肯定拍不響,如果不是城管的粗暴野蠻,也不至於激怒小販的底線,說明小販是被逼的沒有辦法才採取的極端行為。
當然事實真相如何,現在在犯罪嫌疑人沒有抓到之前,還不得而知,僅管如此,不少人還是站在了小販一邊。這就無形的在說明城管一直以來留下給民眾的印象並不好,都是粗暴野蠻的。一個是有背景的,一個是沒有任何背景的弱勢群體,綜合權衡,大家都會出於同情心就同情弱勢的一方。這樣就會導致無論城管做的對還是不對,只要看到破壞了一個弱勢群體生存空間,都會本能的發善心去同情,而很少有人會站在城管的立場上去客觀分析。
其實,造成這種原因的本質還是城管自身的隊伍建設較為落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思想素質不高,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上崗,加上文化教育的層次不同,讓一些城管在做出一些行為,缺乏一個文明執法的意識,或者說沒有那個能力去很好的處理與小販之間的矛盾,但又出於職責所在,又不得不去管理,所以在與個彆強勢的小販溝通無果後,常常都會通過極端的暴力手段強行他們服從。
而通過民眾看到一些城市去管理的時候,通常都是這樣的:
1.氣勢洶洶的跑過來對小投大聲呵斥,就像一個地主大爺一樣,命令人的架勢抬得比誰都高;
2.出口成臟,喜歡罵人,使得小販給別人的感覺地位非常卑微和低賤;
3.一言不和就使用暴力強勢驅趕,不是打砸損壞小販的商品就是打人,整個行為就像一個土匪一樣,一身的痞氣,沒有半點文明執法的意識和概念。
所以,綜上總結,城管給民眾留下了極為不好的口碑,大家都會本能的一致以為城管就是這樣的,其實,真正的懂法守法的城管不是這樣的。只能說很多地區由於該崗位人員的大量缺失,導致政府不得不經常從外面僱傭一些非正規編製的從業人員,這些從業人員通常都沒有接受過什麼正規的專業培訓,甚至還從來都沒有經過政治審查,導致我國的城管的素質有強有弱,有高有低,只要是來一個幫忙的,帶個紅臂章都可以說自己是城管的,有些地方的城管就連正規的服裝都沒有,當然隨時時代的發展,近年來已經得到了一些改善。
但不能排除目前我國城管暴力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仍然很普遍,其背後的根本原因就是人才缺失,沒有人願意去干這樣一份又苦又累而且工資又特別少的工作,所以常常從外面找的一些人都是為了救急,彌補這個崗位的缺失,不致於讓城市街道管理處於空白狀態。
站一個城市發展的角度上來講,城管去對一些小販佔道經營的現象去整改,並沒有什麼過錯,只是這裡面會涉及到一個利益問題,那就是當城管的職責與小販的經營利益發一了衝突如何去平衡?如何去處理?這個問題絕對不是幾句話就能解決的,如果能解決,相信普天之下就不可能會發生無數次城管暴力執法的現象,根本原因就是城管沒能合理的去解決這一矛盾。
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深思和討論,這麼多年以來,但凡城管與小販發生的衝突無一不是因為沒處理好這樣的矛盾而引起的,為什麼說城管需要提高素質隊伍建設呢?就是為了要提高城管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方法,有思維,有態度,敢創新,城管並不是那麼好當的,但是政府有關部門卻一直忽略了這個問題,沒有把城管放在一個很重要的位置來看待,總認為城管幹的是一些雞毛蒜皮的活,隨便聘用誰都可以做,事實是,城管也是一個需要有想法動腦筋的工作,並不是隨便去管管而已。所以不同的態度,就造成了城管給人留下如今尷尬負面的印象。他們沒有想到城管工作在一線,任何言行談吐代表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政府的一個形象,這是政府有關部門在安排工作時出現最大的一個失誤,應當要去深刻反思,加以整改。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就目前而言在我國一些發達城市的城管隊伍已經逐漸規範化,標準化,一些城管的隊伍建設已經按照要求來專業培訓,並統一了著裝,細則,使得對城管人員的管理不再拘泥於形式,城管這個職業也已經開始提高了要求,面向了大學生。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趨勢,但是無法保證其它地區能達到同等的水平。一些細節方面的問題還是會存在。
每個地區的發展環境不一樣,人文文化不一樣,真正要做到普遍高素質的城管隊伍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站在這個大局去看今天發生的事情,也見怪不怪,只不過是一個蠻橫的人碰到了一個蠻橫的人,還是執法方式的問題,本質上還是城管的管理方法枯燥呆板簡單的問題,這也就是如我前面所說的,每個城管的素質參差不齊,作為執法人員一定要明白,這世上什麼樣的小販都會有,一時你的行為觸犯了他的利益,都會有各種不同形式的反抗,不是所有的小販都願意服從,首先在執法的時候,一定要有這個概念,小販可以沒有很高的思想覺悟,因為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但你執法人員不同,代表的是一種政府的形象,你不能拿自己去跟小販相提並論,那政府還聘用你當城管幹嘛呢?還不如叫小販來當?所以執法人員在思想上要有對城管概念最基本的認識,小販的任何反抗都是正常的,關鍵要取決於你會用什麼樣的方法和態度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專門來找小販爭論吵架的。
首先,城管來管理城市的環境,初衷是想為這個城市營造良好的城市風貌,要從這個大局去跟小販去溝通,讓他能換位思考,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找到共同的一個認同感,只有小販認同了你的觀念,才會願意聽你去講。
但絕不是你一上來,只是簡單生硬的說了句違規經營,要搬到裡面,外面不能擺,這當然很難讓小販接受了,因為他之前都經常這樣擺的,今天你突然一下叫他擺裡面去,誰會服?所以,這就是一個方式方法的問題。
其次,人與人之間要相互尊重,不管對方的身份是什麼,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即使是他違規了,那也得尊重別人的人格,說話沒有必要太生硬,大家都是萍水相逢,不要總以為你是執法者,就有優越感,他們不是犯人,不是土匪,用不著太較真。
最後,不要總把別人服從你就是應該的,在如今的法制時代,提倡的是依法治國,什麼都要講理,什麼都要講法,你想讓別人服從你的管理,你得拿出足夠的理由讓別人信服,而不是簡單粗暴就可以的,你在執行任何行為的時候,先去搞清楚他為什麼會那麼無禮和逆反。
回過頭來,看今天發生的小販傷人事件,不就是兩個蠻橫的人互不相讓碰到了一起,激化了矛盾,一個只管維護自身利益的偏執,一個一心只對違法必究的執著,就如平行線一樣永遠沒有交集,都只站在各自的立場考慮問題,互不相讓,不起衝突才怪。
我想說的是,如果城管以後不改變自身的執法理念,以後還會碰到類似的極端行為,不信可以一起等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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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向第一天做銷售下市場,雖然一個沒成功但是感覺挑戰了自己,繼續努力?
※有個窩,有個伴,有點錢,這一生足矣
※可以自信,但不要自負
※給別人留條活路,就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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