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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漢唐盛世可望不可即的帝國夢想,到了滿清異族政權那裡反而得以實現?



如昨所言

今天分享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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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何為「天下」和「夷夏」?



今天這部分


幾乎可以肯定會有不小的爭議


正如許紀霖自己所言


講座消息發布以後網友就已吵成一片



坐觀君分享的不少文章


都在讀者中引起不小的爭議


這裡歡迎理性建設性的探討


不歡迎毫無涵養飈髒話的人



總之


歡迎爭論


理性探討


共同學習








作者:許紀霖 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


來源:高和分享

(ID:Gohighshare)


編輯:坐觀君








三、邊疆民族帝國的治理智慧



宋之後的征服性王朝,遼金只有半壁江山,蒙元從統一中國到被明朝所滅不到90年,而滿人所建立的清朝,不僅持續了275年,而且奠定了現代中國的基本版圖。過去史學界過於沉湎於中原文化中心論,將清朝的成功視為是中原文明同化了滿族的結果,事實上,作為最後一個王朝帝國,清朝所留下的眾多政治、文化遺產,有的是中原文明的歷史傳承,但更多的卻是滿清作為北方民族自身的獨創。




清朝改變了三千年中國歷史的中心與邊陲概念。

中國的文化與地理中心,一直在漢民族雲集的黃河和長江流域。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擴張,幾乎沒有遇到太大的抵抗,因為南方同為農耕民族,但缺乏中原的高級文明,故以中原先進的農耕技術、典章制度、儒家禮儀同化南方蠻夷,易如反掌。




然而,中原王朝向北方的擴張卻麻煩得多。

長城是中國的一條農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分際線,在西漢和盛唐,雖然中原王朝屢次打敗過匈奴、突厥,但從來沒有穩定有效地統治過草原區域,也沒有真正征服過在大草原縱深地帶生活的游牧民族,使其成為忠誠的中原王朝臣民。

而那些被中原文明所同化的,多是進入農耕區域、改變了自身游牧習性的「內蠻夷」而已。那些處於長城周邊的游牧、森林民族,則過著農耕和游牧的混雜生活,較多受到中原文明的影響,同時又保持著自己的民族特性。







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原文明,其宗法倫理和禮樂典章,皆以農耕生活為本,與游牧習性大相其異。從農耕到半農耕半游牧再到草原森林高原區域,形成了中原王朝帝國特有的中心與邊陲之分,這種區分既是地理的,也是文化的;是自然形成的,也是人為建構的。

一個帝國,既然有中心與邊陲之分,乃意味著其統治的有限性,無論其文化的聲望還是治理的效力,從中心到邊陲,都有逐級遞減的效應,這是天下「差序格局」的基本空間特徵。




然而,宋之後邊疆民族的征服性王朝,改變了這一中心與邊陲二分的「差異格局」。日本學者杉山正明在《忽必烈的挑戰:蒙古帝國與世界歷史的大轉向》一書中,分析了蒙元帝國創造了一個融合了草原的軍事力、中原的經濟力和穆斯林的商業力的複合型治理體制,但因為缺乏宗教和文明,只是一個「沒有意識形態的共生」,曾經橫跨歐亞大陸的蒙古大帝國很快就分崩離析。




然而,另一個征服性王朝清朝就不同了。清王朝以異族入住中原,成為中國的主人,

從女真人演變而來的滿人,其生活習性介乎於農耕、游牧、漁獵之間,其與在草原深處漠北地區起家的蒙元帝國不同,滿清政權既容易接受農耕為本的儒家漢文明,也頑強地保持了滿人文化的獨特性。

漢滿文化,既有融合,也有區隔。一旦入主中原,首先要證成的,是自身王朝的正統性。以往的中原王朝,其正統性一在儒家義理,二在夷夏之別,二者之間不存在矛盾衝突。對於滿清而言,接受儒家義理並不困難,如同他們接納農耕生活一樣,這種接受不僅是工具性的,而且是價值性的,從康熙到乾隆,他們對中原文明是真心膜拜,其對儒家經典之熟悉,不在一般儒家士大夫之下。




清朝作為征服性王朝的合法性,首先來自對中原文明的傳承。

但傳統王朝正統性的第二個因素夷夏之別,顯然對滿清這個異族政權不利。於是,

清朝統治者更多地將法家意義上的大一統(一統天下、開拓疆土)作為其王朝合法性的最重要理由。

清初多爾袞與史可法來往文書之中,同樣引《春秋》的大一統之義「尊王攘夷」,史可法取的是漢滿之別的「攘夷」,夷夏之別的背後是天下價值的絕對性;而多爾袞強調的是法家式的「尊王」,對疆土的開拓和國力的提升。




近年來,有關新清史的爭論持續不斷,舊清史強調作為少數民族如何被漢民族主流文化同化,而新清史則強調滿清文化的特殊性。事實上,正如趙剛所分析的那樣,

清朝帝國的成功既不是滿清特殊性,也非漢文化同化說,其合法性乃是建立在王朝認同上,清王朝成功地實現了前所未有的大一統,天下歸一為一個有明確疆域的多民族帝國。




清王朝帝國與漢唐的中原王朝帝國不同之處在於,漢唐大一統背後憑藉的是以中原文化為中心的文化輻射力,從中心到邊陲,形成等級性的「差序格局」,它與帝國的「郡縣--羈縻-朝貢」同心圓治理秩序保持了文化與政治的同一性。而作為邊疆民族的滿清所建立的,是一個與中原王朝不同的多中心、多民族的統一帝國。清朝成功地將原本難以和平共存的農耕民族與草原民族整合進同一個帝國秩序之中,中央政權的權力範圍第一次有效地深入到北方的森林、草原和西部的高原、盆地,形成前所未有的大一統天下,到了乾隆中期之後,一般文獻上所說的「中國」不再是指中原的漢族地區,而是指的是一個多民族的大一統王朝國家。









為什麼漢唐盛世可望不可即的帝國夢想,到了滿清異族政權那裡反而得以實現?




這首先要從農業民族與游牧民族的不同性質談起。葛劍雄教授指出:中國歷史上農業民族的政權,其穩定的疆域一般不超過當時的農牧業分界線。農業民族不具有統一中國的條件;相反,牧業民族卻能做到這一點。

中國農業區的統一是由漢族完成的,但歷史上農業區和牧業區的統一都是由牧業民族完成的,牧業民族的三次南下為中國的統一作出了更太的貢獻。

第一次南下是東漢後期到隋唐,第二次南下從唐朝中後期到蒙古建立元帝國。第三次則是滿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終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偉業。




滿人雖然來自大興安嶺的密林深處,卻是一個具有一流政治智慧的民族。在歷史上他們長期在農耕民族和草原民族的夾縫之中求生存謀發展,曾經被征服過,也征服過別人。他們深諳兩種不同文明的差異與不可調和,一旦入主中原,獲得中央政權,重建大一統帝國,歷史上積累的生存經驗便轉化為滿清統治的政治智慧。




清朝建立的大一統,與秦始皇建立的大一統不一樣,不再是「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而是在一個多民族的帝國內部創造了一個雙元的政教制度。在漢人地區的本部十八省,清朝繼承了歷代的儒家禮樂制度,以華夏文明治理華夏,而在滿蒙藏邊疆地區,乃以喇嘛教為共同的精神紐帶,而在治理方式上更具有多元、彈性和靈活性,以保持歷史的延續性。於是,從蒙元到大清所呈現的征服王朝帝國,就與中原王朝的漢唐不同,不是宗教、文化、政治上的一統天下,而是文化多樣性的和諧、雙重體制的並存。




雙重體制

並非自清代才有,在中國歷史當中,可謂源遠流長,南北朝時代北方朝代以皇帝和大單于並稱,唐代的唐太宗既是皇帝,又是天可汗,而與兩宋並列的北方王朝遼、金對漢人和邊疆民族實行的也是雙重體制。到了清朝,這套雙元體制最後得以成熟:孔廟與喇嘛廟同時是國家祭祀的宗廟,六部之外,設立理藩院分管蒙藏回事務,而處於農耕和草原交界之地的承德避暑山莊,不僅是皇帝的夏宮,最重要的是接見蒙藏地方領袖和各國來朝朝貢使節的宮殿,與面向中原的紫禁城迥然有別。




一個多民族帝國面臨的最大威脅,乃是內部的四分五裂、自我解體。那麼,大清帝國的同一性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之上?一言而蔽之:普世的王朝認同。無論是漢人士大夫、蒙古大公、還是西藏活佛、西南土司,雖然宗教、文化和典章制度千差萬別,但他們都認同同一個滿清君主。而作為國家的唯一象徵符號,清帝在不同的民族那裡的稱呼是不一樣的,在漢人這裡是皇帝,在蒙古大公那裡,是草原盟主大可汗,而在藏人那裡,則是文殊活菩薩。巫鴻通過對雍正皇帝的畫像的研究,發現雍正被描述為不同的形象:儒家文人、蒙古大公、西藏喇嘛、歐洲貴族和道教聖人,以此表明清朝皇帝有多重的文化身份,是不同民族、宗教和文化的普世君主。




清朝帝國的國家認同,核心是以王權為象徵的政治認同,王權的背後,不僅有暴力,也有文化,但這個文化卻是多義的,一個王權,各自表述。

漢族士大夫會在儒家文脈裡面肯定清王朝的統治合法性,蒙古大公和西藏活佛則在喇嘛教的傳統之中認可王權。作為一個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共主。乾隆皇帝同時學習漢、滿、藏、蒙、維語,以保持帝國的文化多元性。




在一個多民族帝國之中,文化是多元的,每個民族和地方都得以保持自身的宗教和文化的原生態和完整性,而在治理方式上也是因地而異、因民族而別,有相當大的自主性,不同的民族、地域只須在國家層次上認同同一個君主。這樣,

清帝國改變了帝國傳統的中心、邊陲之分,形成了中原與邊疆並列、多民族、多中心、多宗教、多重體制的帝國形態,

這種內部高度異質化和多元性的帝國形態,與之前華夏中心主義的中原王朝有別,也與高度同質化的民族國家不同。然而,正是這種打破了中心與邊陲之分、看似鬆散的多元性大一統帝國,既有效地解決了不同民族的共生和諧,同時也保持了國家的完整和統一性。




姚大力指出:古代中國的國家建構,有兩種不同的國家治理模式:一種是秦漢中原王朝的郡縣制,另一種是蒙元和滿清邊疆帝國創造的多元宗教和治理體制。

以往的中國歷史,過於強調秦漢體制的正統性和重要性,但秦漢的郡縣制,從來沒有真正統一過中國,更無法解決農耕民族與游牧民族的對抗問題,倒是由邊疆民族創造的、到清代成熟的多元宗教和雙重治理體制,有效地解決了農耕民族與游牧民族的並存共生,並最終將農耕民族視野之外的廣袤的邊疆,從草原、戈壁到高原森林,統統列入了中國的版圖。




當然,這兩種國家治理模式,沒有嚴格的界限,清代的雙重治理模式,個中包含了秦漢模式的郡縣制,而對邊疆民族的富有彈性的治理方式,也非自清代開始,分封、羈縻和土司制度,在漢唐就是中原王朝統治少數民族的成熟政策,只是其政策的有效半徑多為南方的「蠻族」,而無法將更為彪悍的北方草原民族納入長治久安的統治範圍。




而善於從歷史中學習、又有與北方民族交往豐富經驗的滿清統治者,在郡縣制的基礎上,發展出一套對漢民族與邊疆民族分而治之的雙重治理模式,一方面,通過擁有多元象徵符號的王朝認同,保持國家的政治同一性,另一方面,又將多元治理作為王朝的長期國策,以此保持各民族宗教、文化和制度的多樣性。




以往的中原王朝在征服之初容許少數民族保有地方的自治性,但最終總是強求改土歸流,希望達致一個政治和文化大一統的漢化中國。但作為少數民族政權的滿清帝國,沒有中原王朝漢化中國的野心,也不存滿化中國的企圖,它像19世紀的大英帝國那樣,在各個不同的統治區域,打造一個忠誠於帝國的上層精英階層,但在基層治理結構上保持各自的歷史文化延續性。如此看擬鬆散的治理,反而讓帝國的統治長治久安。




而一味試圖漢化、實現政治和文化大一統的中原王朝,也像近代的法國殖民當局那樣,在所到之地,不顧當地的風土人情,迷信社會、政治和文化的全盤改造,以整齊劃一的方式打造統一的帝國,反而激起各地的強烈反彈,最後難以逃脫大一統帝國分崩離析的宿命。




然而,

建立在普世王權基礎上的滿清政權,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雖然它部分接受了中原的漢儒家文明,卻由於自身的異族身份,無法將王朝的正統性與中原文明實現完全的同一,而雙重宗教和雙重治理體制又使得帝國始終缺乏一個與國家同一的文明及其制度。

而一個強大的帝國的背後是需要有一個深刻的同一性文明的,亞歷山大的馬其頓帝國,其背後是傳播到整個地中海地區的希臘文化,羅馬帝國則是羅馬法為中心的羅馬文化,而近代的拿破崙帝國不僅將大陸法傳播到整個歐洲,而且也帶去了普世的啟蒙文明。以往的漢唐中原王朝背後憑藉的正是儒家漢文明。




但多民族、多宗教的清王朝則稍遜風騷,它在國性認同上是多元的,也是曖昧的,因而

「我們是誰」的同一性問題對清帝國來說,一直是持之不去的隱患。

漢文化的中國與大一統王朝的中國,這原先在中原王朝不成問題的「中國」認同,卻在少數民族當政的清代,撕裂為兩個「中國」之間的緊張。當帝國的王權統治還很強大的時候,這一問題不會浮出表面,

到了晚清,當內憂外患的王朝危機日趨嚴重,漢文明中國與王朝中國之間的衝突與緊張便突出,在外來的族群性民族主義潮流推動下,清朝的合法性最後發生了動搖,

到1911年延續了275年的帝國壽終正寢,但清帝國留下的多民族、多宗教的「五族共主」的歷史遺產,通過清帝遜位詔書的法律形式,轉型為「五族共和」的中華民國。






四、天下體系與列國體制






郡縣、冊封、羈縻、土司,皆是中央王朝直接或間接統治的區域,在中華帝國天下體系的最外一環,乃是

朝貢國

中央帝國與萬邦來朝的朝貢體系,構成了古代中國以華夏為中心的國際關係。




以西方為中心的近代國際體系以法為中心,但古代中國的朝貢體系則以禮為中心。

朝貢體系是一種國際政治,周邊國家通過禮物的進貢確認對中央王朝的臣服與效忠;皇帝也以加倍的恩賞表達對藩屬國的體恤和保護;朝貢體系也是一種的特殊貿易,它以不對等的物質交易顯現國際關係的等級秩序;朝貢體系又是一種文化禮儀,它通過周期性的朝廷典禮將漢字文化與禮樂典章推廣到周邊國家,建立中華文明在天下的文化霸權。




根據濱下武志的研究,按照來自中央影響力的強弱順序,朝貢可以分為由近到遠的幾種類型:西南諸州土司、士官們的朝貢,羈糜關係下的朝貢(如東北的女真族),同為漢字文化圈的藩屬貢國(如朝鮮、安南),雙重關係的朝貢國(如琉球),位於天下秩序外沿的朝貢國(如暹羅),表面是朝貢國,實際卻是平等的互市國(如俄羅斯、歐洲渚國)。

朝貢體系顯示了一種維護中國中心的外部等級關係的結構,是國內秩序的擴張,是帝國對外的延續。





過去的研究總是將天下體系視為中華帝國對外關係的全部,然而,在任何朝代裡面,總是有中華文明的恩澤與和中央王朝的統治鞭長莫及的化外之地,而由於地理接近的緣故,又不得不與這些「蠻夷」們交往,甚至處於長期的對抗與戰爭,於是

在天下體系之外,一直存在著列國體制。




中華帝國有化內之地和化外之地之分,對於那些處於對抗的蠻夷國,中原王朝對之無力以朝貢體系籠絡之,只能將之看作對等的他國,比如漢朝的匈奴、唐朝的突厥、吐蕃、南詔、兩宋的西夏遼金,明代的瓦刺、韃靼、清朝的俄國等等。中央王朝通過盟約的方式與這些列國消除對抗,換取短暫的和平。比如西漢初期與匈奴的和親協議,唐中葉與吐蕃的盟約關係、兩宋與遼金以玉帛換和平的協議、清朝與俄羅斯簽訂的尼布楚條約、恰克圖條約等等,都不是以等級性的朝貢方式,而是承認平等的列國關係,對外簽訂的國與國協議。不過這種承認,並非現代國際條約制度的主權確認,只是古代世界諸國之間達成妥協、獲得和平的權宜之計。




中華帝國在化內之地是天下體系,在化外之地乃盟約制度,而何謂化內、何謂化外,又隨國力而變化,那條邊界常常是相對的、變動的。

當匈奴是處於對抗衝突的軍事對手時,便是化外之地,一旦屈從來朝進貢,便是五服中的荒服,化內之地中的外蠻夷。從兄弟之國降格為外臣。對於中原王朝來說,列國體制是從屬性的不得已之舉,而君臨天下的朝貢體系永遠是理想的世界秩序,只要有足夠的實力,總是力圖將將羈縻關係進而改土歸流,將周邊的盟約之國化為外臣或朝貢國。




然而,

對於中國的國際關係而言,唐中晚期是一個歷史的轉折點,之前中原王朝獨大,是天下國家,之後便被四周國家包圍,成為列國體制。

這種頹勢,直到邊疆民族王朝蒙元和滿清的出現才得以扭轉。但即使在疆域最廣闊、國力最盛的清朝,當一個更強大的近鄰俄羅斯出現之後,清朝也只能以平等的國家對待之,中俄尼布楚條約是中國簽訂的第一個接近現代國際法的國家之間的盟約,雖然康熙皇帝並不喜歡它。




從秦漢之始,中華帝國的對外關係便是天下體系與列國體制的並列、等級性的朝貢關係與平等的互市制度互補。華夏中心主義的帝國秩序是有限的,卻又常常處於無限的擴張想像之中。

究竟何時何地採納何種制度,天下秩序與列國體制界限何在,皆在時勢與一念之間,全無明確的分際。

這就如同郡縣制與分封、羈縻制的界限一樣,都是靈活多變,無一定之規。




古代中國既有朝貢體系之傳統,又有列國體制之經驗,這兩種相互滲透和轉化的記憶構成了中國對外關係的重要歷史資源,即使到了晚清之後被迫介入西方為中心的國際條約體系的時候,作為歷史遺留的基因,依然發揮過影響。(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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