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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如果轉載請務必註明


【薩沙講史堂第二百九十四期】(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8講)

今天說到的案件,堪稱世界第一殘忍的兇案,這就是甘肅掏腸惡魔殺人案。薩沙聲明,心理素質不好的人不要閱讀這篇文章,省的留下什麼陰影。歹徒伸手強行從女人陰道插入腹腔,殘忍扯出腸子掛在受害者脖子上。歹徒的兇殘瘋狂無需多言,更令人震驚的是,被抓獲的兇手究竟是不是真兇也有很多一點。聽薩沙說一說吧。


這是薩沙2009年的文章,一晃已經8年過去了。薩沙的《你不知道的大案系列》目前共有七八十集,均是殘忍兇狠、聞所未聞的真實案件,絕非小說。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張掖少女阿琳被掏腸殘殺?


2004年8月17日晚11點,甘肅的張掖市甘州區鹼灘鎮發生了一起驚天慘案。


鹼灘鎮在甘州區東郊10公里處,本來是一個鄉,2年前剛剛建鎮。


這裡屬於城郊結合部,小小的鎮子周邊圍繞著15個村子,人員複雜。


當晚天降小雨,一個放羊的老漢趕著羊群回家。路過幾棟平房附近的一條土路時,老漢隱約看到一個女孩躺在路邊。


女孩躺倒的位置距離平房不過500米,傍邊就是一個小樹林。

這裡土路崎嶇,經常有人摔傷。


老漢是熱心腸,急忙趕上去說:孩子,跌傷了吧?這裡土路坑坑窪窪,夜裡走路要當心啊。


喊了幾聲,女孩一動不動。


老漢以為女孩跌重了不能動,走近了幾步,準備扶起她。


老漢突然感覺踩到了一灘,什麼軟乎乎的東西。黑夜中,老漢隱約看到女孩的脖子上似乎纏著一根繩子。


老漢吃了一驚,莫非這是殺人案?女孩被人用繩子勒了?


想到這裡,老漢不覺拿出打火機,打著了仔細一看。


剛剛看了一眼,老漢就嚇得魂飛魄散,扔掉打火機就跑,羊群也不管了。


跑了幾步,老漢跌了一跤,頭臉都出血了。


已經感覺不到疼痛的老漢,不顧一切的跑到街上大喊:快報警!快報警!出大事了。太嚇人了,太嚇人了!

幾個路人連忙問老漢:出了什麼事?


老漢受驚過度,語無倫次,根本聽不清在說什麼。


有兩個小夥子膽子比較大,順著老漢指的方向走過去,打起手電筒一看。


媽呀!一個瘦小的女孩仰天躺在地上,脖子上纏著一根血糊糊的東西,兩腿岔開,渾身是血,早就死了。


但更嚇人的是,兩個小夥子定睛一看:女孩脖子上纏著的竟然是一根腸子。這根腸子是從女孩下身的陰道內扯出來的,在兩腿間堆了一堆。剛剛老漢踩到軟軟的東西,就是這攤腸子。


兩個小夥子同樣魂飛魄散,一個當場尿失禁,另一個慌忙報警。


張掖警方迅速趕到現場。


經驗豐富的幹警們和法醫們,同樣被驚呆了。他們中間有人從警三十年,經辦過幾百起嚴重刑事案,卻從沒有見過這麼可怕的案子。


根據附近群眾介紹,受害女孩就住在傍邊平房內,叫做阿琳(為了保護隱私,薩沙用了化名)。根據法醫屍檢,阿琳是被人活活掐死的。掐死阿琳後,歹徒竟然伸手戳入她的陰部,從腹腔內拉出了幾乎所有的腸子,纏在她的脖子上。


手段殘忍狠毒到禽獸的地步,但這個掏腸惡魔卻不是尋常之輩。

法醫吃驚的發現,掏腸惡魔對人體的構造和解剖學有一定了解。掏腸惡魔出手非常準確,拉出腸子也乾淨利落,並不是誤打誤撞所為。


兇手作案手法老練,現場沒有任何目擊者,也沒有留下什麼證據。天降小雨,腳印指紋之內早已不復存在。


奇怪的是,阿琳姑娘沒有被搶劫的跡象,也沒有被強姦,掏腸惡魔的作案目的不明。


下如此毒手,不為劫財也不為劫色,難道是和阿琳有什麼刻骨仇恨。


警方立即走訪阿琳的房東大媽和親友。


房東大媽聽說阿琳被人殘殺,心疼的留下了眼淚。


根據房東大媽介紹:阿琳姓梁,只有19歲,是周邊農村的村民。阿琳家裡非常貧寒,父母老實憨厚在家務農,僅能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阿琳還有個弟弟,學習成績很好。阿琳為了弟弟可以就讀大學,高中沒有畢業就輟學打些零工貼補家用。弟弟很爭氣,剛剛考取了北京某大學。阿琳為了多賺些錢籌集學費,就來到張掖市甘州區某商場做營業員,租住在房東大媽的平房內。


房東大媽認為,阿琳的心眼好,對人熱誠,個子不高,長得挺漂亮,見過她的人都喜歡她。阿琳作風正派老實,從不交什麼亂七八糟的朋友,沒想到竟然遭此毒手。


在全世界來說,掏腸殺人也是聞所未聞。即便最兇殘的英國開膛手傑克,也遠遠不如這個掏腸惡魔。


掏腸惡魔的惡名,迅速傳遍了小城張掖,又擴散到周邊,引起當地極大恐慌。

正常來說,做下如此驚天大案,掏腸惡魔應該會隱藏一段時間。


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掏腸惡魔居然頂風作案。


僅僅一個月後,9月20日凌晨,掏腸惡魔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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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小花被惡魔殘忍掏腸?


甘州區東街的一家牛肉麵館,老闆娘明某正在和服務員小花(也是化名,真名就不透露了)收拾餐具,準備打烊。


這家牛肉麵館剛剛開了3個月,老闆娘明某有拉麵手藝,生意還不錯。


店小開不起工資,小花是唯一的服務員。


小花姓李,年僅17歲,是個窮孩子,也是個苦孩子。小花和明某同村,家住在甘州區大滿鄉平順村。

小花父親身患慢性疾病,不能做重體力活,僅靠母親一人務農。家裡弟弟妹妹眾多,條件非常困難。為了替父親治病、讓弟弟妹妹上學,懂事的小花毅然輟學回家。在9月初,小花經人介紹,來到同村明某的麵店打工。


小花年紀小,卻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非常懂事又能吃苦耐勞。來到店裡還不到20天,小花就深受老闆娘明某的喜愛。


此時是深夜0點,最後一波食客也離開了。小花突然內急,想要小解。老闆娘明某說:店裡有個便盆,你就解在便盆里吧。外面這麼黑,別出去了。


小花害羞的說:萬一有客人進來怎麼辦?


明某:這麼晚不會有客人了。有人來了,我幫你擋著就是了。


女孩子臉皮薄,小花還是決定去店外面的小公廁。


小公廁距離麵店也就幾十米,穿過一條短短小巷子就到了。


小花出門以後,老闆娘明某一邊收拾碗筷,一邊等她回來。


沒想到,五分鐘後,外面突然響起「哇」一聲尖銳的慘叫。


隱約聽出是小花的聲音,明某大吃一驚,趕忙衝出麵店,跑向公廁。沿途,明某並沒有看到小花,急得大聲呼喊小花的名字。

那聲慘叫和明某呼喊聲,驚醒了周邊的居民。一些熱心人跑出門,幫著明某一起尋找小花。


找了幾分鐘,明某終於在麵館背後一個住宅樓前找到了小花。小花早已昏死過去,失去了知覺。明某趕緊上前攙扶她,突然覺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覺。明某低頭一看,小花下身竟然拖著一堆腸子。


小花的小腸,被惡魔從下身陰道內瘋狂拽出,鮮血和著糞便到處都是。老闆娘明某哪裡見過這種慘狀,「啊」的一聲,當場跌倒昏迷過去。好在傍邊還有別的鄰居,他們急忙救人同時報警。


等明某醒過來的時候,小花已被120送到張掖市人民醫院。


醫院立即召集專家搶救,普外科柳佰富主任親自主刀。柳主任做過無數手術,也見過無數慘烈的受傷甚至死亡的病人。見到被掏出腸子的小花時,柳主任完全驚呆了,一時間竟不知所措。


好不容易穩住情緒,柳主任對小花進行了檢查。他發現,小花受傷極為嚴重。她的「大網膜」(胃背部在腸的前方下垂形成皺襞,稱為大網膜)和小腸全部在下身里掉著。不僅小腸斷裂成五六截,小腸「系膜」的損傷極重,就連沒有斷裂的小腸「漿膜層」也被全部拽落。整個小腸斷裂壞死多達2米多,剩餘的已經不到1米。


除了腸子的嚴重損傷以外,掏腸惡魔是將手硬伸入小花陰道,導致陰道損傷嚴重,多處破裂。


如此重的損傷,可見掏腸惡魔下手多麼兇殘狠毒,真的連禽獸也不如。


柳主任和其他醫護人員非常悲憤,用盡全力搶救深度昏迷的小花。手術持續了數個小時,他們終於將小花從死亡邊緣救了回來。


小花的命是保住了,但柳主任卻十分憂慮:作為人體最主要的消化、吸收營養功能的小腸,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質量是很差的。小花以後每次吃飯後,很快就要排泄,一天要吃七八次流食,不然就吸收不到足夠的營養,不能維持生命。小花受如此重傷,永遠失去了勞動力,連自己的生活恐怕也難以自理。她的生殖系統也受傷嚴重,將來怎麼結婚生子呢?小花才17歲,以後的日子怎麼辦?

小花的母親知道女兒受重傷,立即趕到醫院。這個忠厚老實的農婦,做夢也沒有想到女兒會遭此厄運。家裡窮困,她連4萬元的手術費和醫療費用也拿不出,更不知道以後怎麼辦。


好在,世界上還是好人多。目睹小花的慘狀,參加搶救的很多醫生護士都流淚了,紛紛捐款救助。經過商討,醫院決定免除小花所有治療費用。


張掖市周邊熱心市民甚至多個海外華人,都紛紛給小花捐款。一個月後出院時,小花一家收到捐款10多萬元,作為小花後期康復和生活的費用。


連續發生如此殘忍兇惡的案件,張掖市民們深感恐懼,甚至在大白天都不敢外出。當地經濟也大受影響,生意人紛紛離開這個恐怖的地方。


負面影響如此之大,張掖警方受到的壓力不言而喻。


案件引起了甘肅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視。


公安部一位副部長通過網上新聞看到這一消息後,當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警方務必迅速破案、嚴懲兇手。


於是,專案組很快成立。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惡魔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剛剛從重度昏迷中清醒,專案組的刑警就找小花了解當時的情況。


小花顫抖著回憶了可怕的情景:我離開麵店去公廁。黑暗中,冷不丁的,有人用手臂和繩子勒住我的脖子。天黑只看到對方的輪廓,我隱約感覺對方是個成年男人。我以為他是走夜路的,把我當做鬼了,急忙求饒說『叔叔,我是人,不是鬼!』那個男人並不鬆手,也不說話,死死勒住我的脖子。沒有多久,我就感到神志不清,陷入半昏迷狀態。那個男人好像拖著我走了幾十米。突然,我感到下身一陣撕心裂肺的巨疼,忍不住大聲慘叫一聲,就昏死了過去。以後的事,我都不知道了。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在醫院裡。


在黑夜中被襲擊,受驚過度,加小花年僅17歲,她提供的信息有限。小花只是看到男人輪廓,沒有看清長相。


根據掏腸這種特殊的作案手法來看,顯然襲擊小花的兇手,就是殺死阿琳的那個掏腸惡魔。


掏腸惡魔作案動機是什麼呢?這讓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窮生盜奸生殺,一般女性遇害,多是劫色或者感情糾紛。


可是,無論阿琳還是小花,均沒有被性侵犯,甚至沒有被猥褻過。阿琳遇害地點距離她的出租屋僅有五百米,在土路附近,又下著雨,根本不是適合性侵的地點。至於小花,幾乎是在工作的麵店門口被襲擊的,更不存在性侵的條件。


顯然,歹徒不是為了劫色。


如果說感情糾紛,阿琳作風正派,他的母親和房東都說她沒有男朋友。小花更是剛剛進入社會20天的小女孩,連熟悉一點的男性朋友都沒有,絕無情感糾紛的可能。


這兩點都排除,難道是為劫財?


當然也不可能。


阿琳和小花均是打工妹,一看就不是有錢人,又沒有帶著錢包或者背包之類。稍微上道的歹徒,都不可能去搶她們。況且小花回憶,歹徒根本就沒有向她要錢,也沒有搜過她的身。


這些都不可能。那麼,唯一的可能,這是一個性變態連續殺人案。


掏腸惡魔同兩個女孩壓根不認識,也談不上冤讎,更不為錢。他之所以襲擊、殺死女孩、還殘忍掏腸,只是因為自己的極度性變態的心理。


根據他選擇的兩個目標,均是不到20歲的瘦小女孩,可以看出歹徒應該是個較為懦弱的人。作為一個大男人,他連20多歲的成年女性都不敢襲擊,只敢攻擊小女孩。


案件最離奇的是掏腸,還是用手伸入女性陰道掏腸。除了表明掏腸惡魔有高度性變態傾向以外,可以看出他對女性有一種極度的仇恨。


於是,掏腸惡魔的基本面貌就這樣勾畫出來(其實這是薩沙勾畫的)。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警方聯想起2個騷擾婦女案件


張掖是小地方,以往警察辦案基本都是靠抓現行。出事後,警方還是按照以往的方式辦案,也就是分析現有的可疑案件和可疑人群。


對以往案件進行梳理,警方很快發現了一點。在阿琳和小花案件前僅僅1個月,也就是7月,張掖曾經發生過一起襲擊女性案件。


7月24日深夜,張掖警方接到報警:甘州區糧貿大廈一個烤肉店附近,一名姓曹的女青年突然遭到襲擊。


民警趕到現場,曹某和他的丈夫站在街邊驚魂未定。


曹某介紹:我今天上夜班,下班後約老公一起去烤肉店吃夜宵。我到店裡等了10多分鐘,老公還不來,我就出門打了個手機給他。通話期間,我不覺走到傍邊巷子口。突然間,一個男人卡主我的脖子,把我推倒在地上,還問我是不是何某某。我嚇得大叫,正巧我老公距離我只有幾百米。聽到喊叫,我老公就趕快跑過來,那個男的就跑了。我和我老公跟在後面追了一會,沒追上。天黑沒看清,感覺這個男的挺高大的,全身酒氣,像是喝多了。


到現場以後,民警見沒有人受傷、財物損失,也就沒重視,簡單登記了一下。


專案組成立以後,警方聯想到阿琳和小花都是先被掏腸惡魔卡住脖子。曹某也是被一個男人卡住脖子。那麼,襲擊她的會不會是掏腸惡魔呢?


遺憾的是,曹某受驚過度,加上天黑,沒有看清楚男人的樣子。曹某僅僅聽出他是本地口音,是本地人。


警方無奈之下,繼續在本地嫌疑人和案件中梳理,竟又發現一起類似案件。這起案件也是卡脖子,還似乎和掏腸有些關聯。


阿琳被殺後僅僅3天,也就是2004年8月15日晚10,甘州區馬神廟街有人報警。


女青年彭某告訴警察,她剛剛被人打了,還差點被強姦。


彭某回憶:


晚上我在家看電視,突然有人敲門。打開門,外面站著一個大個子男人,說:我找張文兵。


彭某:這裡沒這個人,你找錯人了。


大個子男人:找錯人?你騙我吧,我是來收賬的。你閃開,我要進去找他。


男人推開彭某,硬闖了進去。


彭某嚇了一跳:你幹嘛?跟你說了沒這個人,亂闖什麼?


大個子男人在屋裡找了一圈,確實沒有別人,還是不走。


彭某有些害怕:你快走,不走我喊人了。


大個子男人:喊什麼人?我看你這個打扮,你是賣淫的吧?什麼價?


彭某:你說什麼?誰是賣淫的?你別瞎說啊。


大個子男人:裝什麼蒜。這樣,跟我玩一次,我給你200。


彭某聞到男人身上一股濃重的酒味:你神經病吧。快出去,我馬上就喊人了。


大個子男人:你說誰是神經病?你玩不玩?


彭某:沒本事喝,就不要喝。喝多了,到別人家發酒瘋?快滾出去!


隨後,彭某高喊傍邊房間住著的房東名字。


大個子男人大怒,一把卡著彭某脖子將她推到,又錘了幾拳。彭某被打後,更大聲的喊救命,還同男人廝打起來。


見制服不了彭某,這個男人突然伸手抓了彭某陰部一把,逃出去門去。


這邊房東一家趕來,立即報警。


彭某表示自己下身受了傷,民警隨後將她送到醫院治療。彭某身上挨了幾拳,只有一些淤青,沒有什麼關係。不過,那個男人對她下陰抓的那下,導致陰部部分撕裂。


這個案件,發生在阿琳遇害後3天。照常理來說,掏腸惡魔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這麼快就作案。加上作案地點和手法不太一樣,彭某不過輕微受傷,警方一樣沒有重視。錄了口供後調查了一通,案子不了了之。


到了小花被掏腸後,公安部下令限期破案,情況就不同了。


警方聯想到,彭某也是被人卡住脖子推倒,下身還被抓了一把。這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做的呢?


這個案件,男人不是從背後突襲,而是和彭某有過正常的交流。彭某記住了男人的長相,也聽出就是本地口音。


警方立即根據彭某的描述,畫出了模擬畫像。


專案組的一個民警看了畫像以後,驚訝的說:這不是喬建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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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建國是什麼人?


這個民警回憶,阿琳遇害前3個月,也就是4月份,喬建國曾經有過一次襲擊女性的案子,當時就是他出警處理的。


一個洗頭房的按摩女何某某報警,說她被客人打了,手機也被搶走。


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何某某身上只有些擦傷。奇怪的是,何某某說那個客人拿走手機後,又回店裡還給了她。


民警經過走訪,發現這個客人是3月14日剛剛從勞教所釋放的喬建國。


民警來到甘州區東湖小區某家屬樓,找到了在家睡覺的喬建國。


面對民警的質問,喬建國坦然說是推倒了何某某,但說兩人是互毆。


喬建國說:我晚上去何某某的店裡洗頭。洗完以後,何某某問我還要不要什麼其他服務。我判斷她是賣淫女,就譏諷了幾句。誰知道這個婊子嘴上不吃虧,反唇相譏罵我。我們兩人大吵起來。我剛在酒吧喝的半醉,口齒不清,哪裡吵得過她。惱怒之下,我們兩人發生撕扯。她抓了我幾下,我一把將她推倒在地,轉身就走了。離開店之前,我看到她的手機放在一旁,就順手拿走,想教訓教訓她。


走出店沒多久,我覺得自己剛從勞教所出來1個月,為了區區一個手機再進去不值得。我就又走回店裡,將手機丟還給何某某,讓她不要報警。沒想到,這婊子還是報了警,真他媽的不是東西。


沒人受傷,也沒有財物遺失,只算小的治安事件。民警對喬建國進行批評教育,讓他賠償了幾百塊醫療檢查費用。


現在,專案組至少可以肯定,喬建國曾經兩次襲擊女性,有一定作案嫌疑。


那麼,喬建國是什麼人?專案組立即對他的背景進行調查。


果然,喬建國不是善類,是個劣跡斑斑的傢伙。他生於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張掖市甘州區。


喬建國生長在普通工人家庭,父母都是某建築公司的工人。


喬建國上有3個姐姐、1個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


因是最小的孩子,喬建國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們的寵愛。他脾氣暴躁,好吃懶做,不愛勞動,學習也不好。他的父親經常對他打罵,絲毫沒有作用。


家人認為喬建國最大的轉變,是一次戀愛失敗。喬建國初戀上一個女孩。女孩家中嫌喬家人口多又貧窮,拒絕女兒和他繼續交往。


喬建國大受打擊,自暴自棄,開始酗酒。酒後,喬建國經常在社會上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喬建國身體比較強壯,身高1.82米,粗壯有力,一般小流氓打不過他。一來二去,喬建國就有了些名氣,逐步跟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傢伙混在一起,越變越壞。


喬建國的大哥喬建民和他差不多,兩人經常鬼混在一起。


在未滿18周歲時,喬建國參與了一次團伙盜竊案件。案發後被人舉報,喬建國於1989年被張掖法院判處6年半有期徒刑。在監獄中,喬建國倒是表現不錯,在1994年被減刑1年提前釋放。


喬建國的父母一輩子老老實實,最要面子。對於兒子這麼小就被判刑,他們深感羞辱。


出獄以後,父母勸喬建國好好做人。因是勞改犯,喬建國根本找不到工作,偶爾打打零工和靠父母退休金養活。鬱悶之下,本來就酗酒的喬建國更是天天喝醉,居然還染上了毒癮,同他的大哥喬建民一起吸毒。


知道喬建國兄弟兩人吸毒以後,家人對他們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親感到兒子已經無可救藥,開始對他不理不睬。直到喬建國最後一次被捕的10年時間內,父子兩人幾乎沒有說過話。


見家人對他不聞不問,喬建國更破罐子破摔,因吸食毒品2次被勞教強制戒毒。最後一次被勞教是2001年5月17日,3年後2004年3月14日才被提前兩個月釋放回家。


34歲的喬建國前後3次入獄勞教,服刑時間近10年之久,自然是重點被懷疑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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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建國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先找到案件受害者彭某,拿出喬建國的照片讓她辨認。彭某一眼認出,闖入她家的就是喬建國。


警方又讓曹某和他的丈夫辨認照片。兩人不太能肯定,只是說輪廓很像。


鎖定喬建國以後,警方開始集中調查,很快有重大收穫。


走訪期間,兩位認識喬建國的市民回憶:9月20日零時許(也就是小花被掏腸的時候),我們2人在案發現場附近,等朋友一起去吃飯。我們看到喬建國,從我們面前慌慌張張走過去。他滿身都是塵土,手上還有血跡。我們知道喬建國酗酒成性,以為他又是醉酒跌倒了,粘了一身土、摔傷了手,也沒當回事。


由此,喬建國的嫌疑就更大了。


警方立即走訪,小花案發現場的居民們。


一對夫妻反應:案件發生時,我們正在發案現場的居民樓二樓,連夜裝修剛買的房子。聽到樓下女人的喊叫聲後,我們從窗戶探出頭來看。在黑夜中,我們隱隱約約看到一對男女撕扯在一起。當時以為是小兩口在打架,我們就沒沒回事。


民警拿出喬建國的相片,給這2個居民辨認。居民表示夜黑不太看得清,但覺得特徵極為相像。


警方又帶著20多個嫌疑對象的照片,找到了剛剛蘇醒的小花,讓她辨認。虛弱的小花指認出了很像掏腸惡魔的2個人照片(喬建國的律師說是5個人),其中之一就是喬建國。


由此,喬建國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然,還要確定他究竟有沒有作案時間。


調查結果,喬建國是有時間的,行蹤還很可疑。


「8.12」阿琳遇害案件發生時,喬建國就在張掖。案發後,他曾突然離開張掖去北京,給人的感覺像是避風頭。


9月2日,喬建國才回來。此時,正值警方在進行「地毯式」排查。在家裡呆了3天後,喬建國又匆匆趕往北京,似乎又是在躲避。


10多天後,9月17日,喬建國返回了張掖,隨後就發生了小花遇害案。


根據以上線索,警方決定對喬建國實施抓捕。


9月20日,警方迅速將喬建國家包圍。


20多名便衣警察在附近設了5個監控點,準備等他一出門就立即抓捕。


有過3次服刑經驗的喬建國,也很快發現了警方的部署。他和哥哥喬建民兩人將房門緊鎖,根本不出門。


喬家裝有防盜門,除非用撬棍才能打開,家中有菜刀等武器。


警方強攻可能會所有傷亡,或者會將喬建國擊斃,這都是不可取的。


9月23日,專案組決定誘捕喬建國,以做尿檢為由要求喬建國下樓(喬建國和喬建民都有過吸毒的歷史)。喬並不傻,始終不開門,並揚言:誰想當英雄就上來,臨死拉幾個墊背的。如果來硬的我就跳樓。


對峙了9天,毫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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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建國的女友和母親,讓他束手就擒


此時,喬建國的女友突然找到專案組負責人,反應情況。


女友認為,喬建國絕對不是掏腸惡魔。她說:喬建國釋放以後,家人對他還是不錯的。父母姐姐讓他居住在家中,給了他基本的生活費。勞教3年期間,喬建國終於戒毒成功。他還是嗜酒,相比吸毒已經是好多了,可以重新做人了。喬建國是勞教過幾次,也沒有幹什麼大的壞事,只是一次盜竊和兩次吸毒。他身材高大健壯,長得也不錯,有男子氣。2004年3月14日,我在某酒吧喝酒時,認識了剛剛出勞教所的喬建國。我們兩人一見投緣,很快確認了戀愛關係並同居,準備近期結婚。我在社會上闖蕩多年,有自己的店和積蓄,正想找個男人一起好好做生意。我和喬建國決定戀愛關係後,決定去北京做蘭州拉麵的生意。我們已經做了前期籌劃,連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


女友還說:你們說的喬建國多次離開張掖,是躲避警方調查,這是瞎猜。8月10日我先去北京談麵店的事,喬建國也於8月25日從張掖坐火車到北京同我回合。我們兩人在北京住了幾天後,為了找一個拉麵師傅,我讓他獨自於8月31日返回張掖。找到師傅後,他又於9月5日從張掖乘火車回北京。談好店面的事,下面就是要付租金。我讓喬建國於9月17日再次返回張掖,從家中取些資金。以上來往,完全是為了做生意,根本不是什麼躲避警方調查。回來後,喬建國還打電話叫我也趕回張掖。他說是全家好好過個中秋節,然後在張掖舉行完婚禮後,再上一起北京開店。


女友又說:我9月26日晚返回張掖,才聽說你們已把喬建國圍在家中。自從和喬建國認識以後,直到在北京最後一次見面分手,我已經和喬建國相處數月。期間我們都同居在一起,我對喬比較了解。我從沒沒有發現喬建國有什麼反常行為,也不相信他會做掏腸的慘案來。自然,喬建國經常喝醉,酒後偶爾也會鬧鬧事,但哪個醉漢不鬧事呢? 喬建國吃了這麼多年的苦,很珍惜和我的這段感情,也想好好開麵店過日子。我們的拉麵店馬上就要開張,馬上還要結婚。不管從哪個角度去想,他都沒有理由去做那種殘忍的事情。


一同來的喬建國的母親也表示,兒子不會做這種事:看到喬建國同女友關係很好,又要開店,我們都很高興。我和他幾個姐姐都興高采烈的收拾新房,為他做結婚前的準備工作。慘案發生的那段時間,我和老伴都在四女兒家住,家裡只有喬建國一個人。就在9月20日凌晨小花案件發生的早上,我還回過一次家。喬建國喝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我就給他蓋好被子,拉燈後才下樓的。聽說你們調查他,我和他姐姐問「掏腸」案件是不是他乾的,他也一口否認。


聽了喬建國女友和母親的介紹,警方也頗為狐疑。


掏腸惡魔有可能一邊談戀愛,一邊這樣掏腸殺人嗎?


這顯然不太符合常理。


根據之前的罪犯分析,掏腸惡魔應該是一個極度仇視社會和女性的人。


正常來說,掏腸惡魔應該是社會邊緣人物或者社會底層,家庭關係不和睦,尤其同母親或者女友的關係不和睦。這才會殺人掏腸,報復社會和女性。


誠然,喬建國之前確實符合這個標準。他34歲年紀就勞教10年,又沒有正當工作還吸毒,似乎人生沒有什麼指望。


可是,認識這個女友或者說未婚妻以後,情況就完全不同。喬建國已經解毒成功,生活感情事業已經完全走上正軌,甚至還有出人頭地的可能。


而母親和姐姐對他很好,全家為了他們的麵店和婚事忙來忙去。喬建國身邊的女人,個個都對他不錯,他壓根就沒有極度仇視的女人。


就像女友說的,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喬建國似乎沒有作案的動機,也不符合掏腸惡魔的心理。


就從作案時間來看,似乎也不太可能。


8月10日,女友剛剛離開喬建國去了北京籌備生意,2天後的8月12日,喬就殺死阿琳還掏腸。


9月17日,和女友在北京會面返回張掖僅3天後,他就襲擊了小花。和女友家人相處期間,他們都反應喬建國一切正常。


那麼,為什麼剛剛一離開女友,喬建國就迅速作案呢?這說不通。


一般連續變態殺人犯,都是因為工作感情陷入絕境,才殺人發泄。還從沒聽說,有誰生活感情變順利以後,還搶著殺人的。


不過,既然已經到了這一步,警方自然是要先抓捕喬建國再說。


專案組負責人親自同喬建國對話,答應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檢。


對峙了9天9夜後,29日下午4時,喬建國終於同意去做尿檢。


剛下樓,喬建國便被埋伏的民警抓獲。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喬建國認罪了


警方立即對喬建國進行突審。


審訊中,喬建國承認襲擊曹某和彭某的案子,確實是他做的。


不過,這都是酒後騷擾婦女案件,絕不是殺人。


對於襲擊曹某案件,喬建國的解釋是:當天我喝多了,在烤肉店門口看到一個女青年,離我不遠打電話。醉眼朦朧,我覺得她就是那個報警的賣淫女何某某。那個案子你們也知道,何某某罵了我,抓了我的臉,我才推了她,拿了她的手機。後來我把手機還給她,她居然還報警,還讓我賠了醫療費,事後我很生氣。我上去一把卡住她的脖子,將她摔倒,問她是不是何某某。我發現她不是何某某,加上那個女的高聲尖叫,還有人跑過來,我就走了。


對於襲擊彭某,抓她下身的案子,喬建國也有說法。


喬建國:我是抓了她,這我承認。我當天去那個小區找人要賬,敲錯了門。那個女的開門以後,我覺得她的打扮是個賣淫女,就要求嫖宿,還出了價。彭某不願意,還罵我。我一怒之下就推倒了,錘了幾拳,抓了她下身一把,然後走了。


對於阿琳和小花遇害案,喬建國卻堅決不承認。


在審訊中,他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話:這2個案子不是我做的,你們要是掌握證據就槍斃我吧!


確實,如果說所有案子都是喬建國所為,也存在邏輯上的漏洞。


三起騷擾婦女案,對手都是二三十歲的成年女性,其中兩人已婚。但阿琳和小花均是不到20歲的小女孩,同她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之前分析認為,歹徒是個懦夫,只敢襲擊小女孩。但喬建國承認的三起案件,顯然他都是肆無忌憚的襲擊成年女性。通過警方和喬建國的交鋒來說,這傢伙性格強硬,身體粗壯。面對警方這麼多人的圍堵,喬建國能夠支持9天不投降,說明這廝非常不好對付。


那麼,這就同之前分析掏腸惡魔是個懦夫的結論,存在巨大的矛盾。


有意思的是,很快喬建國就認罪了。


官方的敘述是:辦案民警給他講政策、講法律、講人生、講親情、講危害,他提出的一些要求辦案民警也盡量滿足。最後,喬建國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了,於次日下午5時許向辦案民警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薩沙可以笑一會嗎)。


張掖警方隨即公布案件偵破情況,表示掏腸惡魔已經被捕,就是喬建國。


官方公布的喬建國供述為:


殺死阿琳,是因為約會爽約。


8月11日,正在甘州區轉悠的喬建國,碰上了正在此處等待朋友的阿琳。喬建國見阿琳獨身一人,就上前與阿琳與他談朋友。隨後,喬建國將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經歷,告訴了阿琳。


阿琳拒絕了喬的無理要求,喬依然強行要求阿琳12日與他約會。


按約定的時間,沒有見到阿琳的喬建國很憤怒。大量酗酒後,喬開始到處尋找阿琳。


在西關三社阿琳的租住地附近相遇,喬建國巧遇阿琳(還有這麼巧的事,寫小說?)。氣憤的喬建國對她進行了痛罵和訓斥,強行進入了阿琳的出租屋。當晚10時許,喬建國將阿琳從宿舍拽出,冒著大雨和泥濘,拖到土路傍邊的小樹林,將她活活掐死。稍後,兇殘的喬建國竟然對屍體實施了殘忍的掏腸,然後返回家中。


至於對小花掏腸一案,則是報仇時認錯了人。


9月19日深夜,喬建國與朋友在甘州區某酒吧大量酗酒後回家。


在東街某牛肉麵館附近,喬建國遇上了出來小解的小花。在醉酒狀態中的喬建國,看到小花的身影與何某某很像,就動了報復殺人的念頭。


小花走入小巷的時候,喬建國突然抓掐她的脖子。


小花帶當地口音的驚叫聲,使喬建國意識到他認錯了人(何某某不是本地人)。喬建國害怕小花報警,還是將她掐暈,從廁所旁邊拖到就近的一個樓道口,對小花實施了殘忍的掏腸。


趕出來尋找小花的麵館老闆娘明某,驚嚇跑了喬建國。他逃離現場,回家睡覺。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喬建國拒不承認殺人


該案影響巨大,2005年1月17日,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掏腸案進行公開宣判,掏腸惡魔喬建國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由此,一些奇怪的現象就出現了。


2005年1月6日上午8時40分,身著軍用綠棉衣、下穿牛仔褲的喬建國被法警從看守所帶到甘州區法院候審室。9時整,庭審正式開始。


沒有想到的是,喬建國態度傲慢,始終昂著頭。他只承認了3起騷擾婦女案件是自己所為,對殺害阿琳、殘害小花的2起案件當庭翻供,拒不承認是他所為。


喬建國是這麼說的:起訴書指控的前面的三起騷擾婦女案,我都承認,但後面的兩起殺人和殺人未遂案我確實沒有干過。當時是公安人員把我圍攻了7天,我才。。。。


法官:你在口供中說,我把阿琳脖子掐了幾分鐘說不清,不知道她是否已死了。我就用手從阿琳的陰道內,將腸子拉出來。


喬建國:這不是真實的,我確實沒有干過這件事,如果我幹了,我就敢承認。你們說有證據,如果真要有我的指紋、血跡,我希望能當庭出示。只要能拿出來,我就承認這個事是我乾的,馬上槍斃我。


法官:你口供中說,我趁被害人小花不備,掐住她的脖子將其拖至該樓七單元一樓至二樓的平台處,從她的陰道內將腸子拉出體外後,逃離現場。


喬建國:這件事不是我乾的。我和小花的供述相互矛盾,怎麼能作為證據使用。你們說有證人,我要求和所有證人當面對質。


喬建國的律師也認為,該案沒有直接證據:目前只有喬建國的口供和小花的辨認。但小花年齡小,事發突然,不能排除把人辨認錯的可能。而且小花辨認出的照片是5個人(警方說是2個人),不是1個人。這些證言均是9月30日左右做的,當時喬建國已被鎖定為犯罪嫌疑人,所以證言不可避免地帶有傾向性,且在證言中帶有個人的主觀色彩。以上的證人證言,僅能證明小花受害的事實,不能證明是喬建國所為。同時,喬建國的供述和幾個證人證詞以及現場情況,具有很多不符。


在17日一審判處死刑後,喬建國當庭表示上訴。


甘肅省高院通過審理認定,喬建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張掖市中級法院重新審理該案。


2005年8月18日早晨9時許,張掖市中級法院再次對喬建國掏腸案進行二審。


奇怪的是,第一次是公開審理,第二次卻變為不公開審理。


除了被害者的直系親屬之外,任何人不許旁聽,連喬建國的家屬也不許進入法庭。


在當天的庭審中,喬建國仍不承認兩起掏腸案件是自己所為。


喬建國說法不變:我的口供,是公安人員對其引誘、提示、逼迫的結果。我雖然有過三起騷擾婦女的案件,但從沒殺過人。


2005年12月下旬,張掖中院二審該案後再次作出死刑判決。


喬建國又一次當庭提出上訴。


庭審上,喬建國的一番話很有意思:我要求法庭將我的案子公開審理,只有公開審理,我才會對受害者家屬有一個滿意的交代;即使死,我也要死的堂堂正正,死的明明白白,不能就這樣去死,因此,我最後提出一個要求,將我的案子公開審理。」


附註:薩沙送上我多年前寫的《呼格吉勒圖冤案》中的供述。呼格吉勒圖說:我不怕死,但要死得明白,我沒有掐她,哪來血跡?


三審經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對喬建國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部分,其餘部分均維持原判;判處喬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喬建國掏腸殺人,手段如此兇殘,本來肯定必死無疑。


為什麼不槍斃?


上海的陳明律師說的很好:本案中喬建國雖然是累犯,手段殘忍,民憤極大,但是,有些關鍵事實沒有證據只有口供!每一起死刑案件,一定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經得起最嚴格的推敲。對於罪行雖然嚴重,但依法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就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兩少女被從陰道中掏腸殘殺:甘肅掏腸惡魔有沒有被抓住?



疑點重重


喬建國被判處死緩後,很多人表示了疑惑。


首先是喬的律師。


律師認為:兩起殺人案件,警方都沒有掌握直接的證據,比較奇怪。第一起案件因下雨,可能沒有留下指紋、足印、血液什麼的。第二起案件現場保護比較好,兇手又沒有帶手套,理論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證據。最終卻是沒有證據,只有喬建國的口供和證人的證言。


老闆娘明某也有所懷疑,認為可能不是一個人所為。


她說:小花出去不到5分鐘的時間,我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慘叫,趕緊跑出麵館尋找小花。此時,我發現3個行跡非常可疑的青年人,正站在附近的路邊上。聽到我的呼叫,有人大聲咳嗽了幾下。等我從廁所返回麵館附近時,已不見這3個人的蹤影。當時由於緊張和害怕,我沒敢多想,事後想起來,這3人好像給什麼人打暗號,現在想起來真是覺得毛骨悚然。


醫院的柳佰富主任也有疑惑:這一病例是我從醫30多年來,聞所未聞的一起重大傷害案,兇手的作案手段確實到了令人髮指和震驚的地步。根據我們臨床判斷,小花的小腸,是他人用手從下身直接拽出的。根據案發前後不到10分鐘的時間判斷,作案兇手很可能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因為,即使是一個具備相當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鐘內完成從下身找到小腸的工作。而小花受到的創傷來看,兇手不僅十分準確地找到了 「從下身進入腹腔的薄弱點」,而且還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了傷害要件。同時,該案可以排除利器的傷害,因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傷害多處,而小花的小腸和陰道內多處受到了嚴重傷害,肯定是用手拉扯的。


那麼,毫無醫學知識,也沒有殺牲口經驗的喬建國,能夠熟練的完成掏腸?一個普通人,根本都不知道能夠從陰道內扯出腸子。


喬建國的女友也認為:馬上就要成為麵店老闆和新郎的喬建國,僅僅因為談朋友爽約、認錯人去殺人,簡直不可思議。


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阿琳僅僅是因談朋友爽約(還是警方的說法),並沒有什麼刻骨仇恨。就算再生氣,喬建國犯得上殺人嗎?全中國有過這種先例嗎?


就算殺人,也完全可以將人掐死了事。以喬建國3次坐牢的經驗,肯定從獄友那裡知道怎麼徹底殺死一個人。況且喬建國1米8幾的大個子,殺一個小女孩還能殺不死?用得上將腸子掏出來嗎?


至於第二個案件就更奇怪了。喬建國就算同按摩女范某某,也沒有什麼仇恨,不過是輕微廝打,這就夠得上殺人?況且,聽到小花喊叫以後,他明明發現認錯了人,為什麼還繼續掏腸殺人?如果說是為了滅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沒有清楚看到他的臉,只看清輪廓而已。


已經將小花掐暈了,喬建國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費不短的時間去掏腸嗎?之前已經和小花有過廝打和喊叫,喬建國難道不怕有人會過來查看嗎?


喬建國的家人還認為:如果是喬建國乾的,他不太可能自願下樓投降。已經被包圍在家中了,他又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多少證據。如果是他做的案子,連殺兩條人命,又是如此殘忍的殺人,肯定死路一條。為什麼,喬建國還能夠在家人的勸說下,自願投案?還不如乾脆自殺或者拼了算了!


更奇怪的是,喬建國哥哥突然意外自殺了。


當時報紙記載:12月8日上午11時40分,也就是喬建國一審被判處死刑後,喬的大哥喬建民從其居住的7樓跳樓身亡。有人說喬建民在吸食毒品,自殺也許緣於吸毒;也有人認為,是因為喬建國的案子和家人產生了矛盾所致。因此,喬建民自殺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包括警方在內,無人知曉。


喬建民多年吸毒,大家也知道吸毒的人出現幻覺時,什麼都能做出來。大家隨便搜索一下,看看吸毒後抱著2歲女兒跳樓的、捅死3歲兒子的、砍死親生母親的、200刀戳死女友的,至於什麼切腹自殺、舉火自焚、點燃煤氣自爆也就不算什麼了。


他沒有弟弟喬建國的好運,沒有遇到知心的女友,也沒有一個馬上就要開張的麵店。


那麼,薩沙最後只說一句:在黑暗中,讓兩個親兄弟並排站在一起,陌生人能夠分辨出誰是誰嗎?


【薩沙講史堂第二百九十四期】(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8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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