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百姓給這種人取了一個名字,自此再無抬頭之日,下場凄慘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小團體需要的是紀律,而一個國家需要的則是是非分明的法律,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今天我們聊聊中國古代的一種法律,這個法律跟百姓的私生活有著密切關聯。
自古以來有一種人最遭百姓痛恨,這種人就是姦夫淫婦。在古代法律對通姦女性是十分苛刻,如秦朝則是將其處死。自古以來,通姦者最遭到百姓痛恨,因為她們將破壞一個幸福,和諧的家庭。可能通姦者本人認為自己是情到深處,而在百姓看來這就是破壞他人家庭的淫婦或姦夫。
中國曆朝歷代對通姦的懲罰也是直線減輕,比如在秦朝對通姦者懲罰很重,直接處死,家屬私自處死也可以,到了唐朝對通姦者就只是做做樣子,關個半年,到元朝變的有點搞笑,只有當場捉到兩人通姦才判罪處死,如果只處死了姦夫,那淫婦則會被賤賣進宮或青樓一些地方。
明清時期和元朝的法律差不多,說到這裡我就想到了李自成,李自成也是夠衰的,娶的老婆都滾到別人的床上去了,李自成去現場捉姦,姦夫早跑的沒影了。而當時的法律要求當場抓到姦夫淫婦才能坐實罪名,抓不到就無法坐實罪名。
因此得出,元明清時期的男人想要玩別人媳婦必須要跑得快,讓他們抓不到,抓不到就不算通姦。
宋朝的法律對通姦罪可說比較人性化且劃分的比較細,如未婚與他人私會者,關押一年左右,已婚與他人私會關押兩年或兩年以上。
宋朝的法律很尊重男人的意見,若男人說從輕處理或者私下處理,那衙門就會讓他把人帶回去私下處理,就算男人把淫婦打死了都沒關係,衙門也不參和。
宋朝制定的法律算比較嚴格,但是對於家庭感情之事則放的很寬,對朝廷大臣也是一樣,比如大臣去青樓喝喝花酒聽聽小曲,只要大臣媳婦不告他,衙門都不會參和,相反如果大臣媳婦把他告到了衙門,那這個大臣頭上的烏紗帽可能就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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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色誘」羅斯福?僅用照片和絲綢便讓美國退回千萬拳亂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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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中國百姓給一類人起了個名字,從此他們再也無法抬頭做人
※中國百姓給一類人起了個「名字」,從此她們再也無法抬頭做人
※據說有四個人死後成了閻王,一個是包拯,另一個百姓提起來都發抖
※傳說有4個人死後當了閻王,一個是包拯,另一個百姓聽名字就害怕
※古代百姓給這類人起了個名字,至今她們都無法抬頭
※相傳有4個人死後做了閻王,一個是包拯,另一個百姓提起來就發抖
※百姓給中國一群有錢人起了「名字」,後他們直接淪為乞丐餓死街頭
※他是一個乞丐,卻拯救了中國滄桑百姓,被人們稱為千年奇丐
※這位歷史上最荒淫的皇帝,竟統一了全國,讓天下再沒有餓死的百姓
※相傳有四個人死後當了閻王,一個是包拯,一個百姓提起來就發抖
※當年日本最想毀壞的一座中國墓,幾次派人慾搗毀,但此地百姓絕不答應
※民國最牛的三個大土匪,百姓聽了他們名字都發抖,卻無一人能善終
※隋末兩個蒸人名將的下場:一個被來護兒斬為三段兩個都被百姓砸碎
※此人投靠日軍,屠殺數十萬百姓,下場凄慘人們直呼大快人心!
※此人殺了中國滿城百姓,中國:就在這裡處決,祭奠那些慘死的冤魂
※相傳有4個人死後當了閻王,一個是包拯,一個百姓提起來就發抖
※一名將,百姓看不起,群臣嗤之以鼻,最後一家人以死衛國
※歷史上有四個人死後當了閻王,一個是包拯,一個百姓提起來就發抖
※中國有一墓,日本最想毀掉,幾次派人摧毀,卻被此地百姓誓死阻止
※未來2年只要從事這兩種生意,百姓都能翻身,大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