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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重:商人在古代為什麼會受歧視

李伯重:商人在古代為什麼會受歧視



編者按:本文為李伯重先生的中國商人系列第二篇,第一篇請見:《歷史上飽受歧視的中國商人》


文 | 李伯重


▍為什麼會「賤商」

為什麼在中國傳統社會的很長一段時期中,商人被置於社會底層,被主流社會和國家歧視呢?


在世界歷史上,「賤商」的現象並只存在於中國。在歐洲歷史上,商人地位也很低下。早在希臘—羅馬時代,柏拉圖就批評商人說:「一有機會贏利,他們就會設法牟取暴利。這就是各種商業和小販名聲不好,被社會輕視的原因」。亞里士多德也說:「(商人)在交易中損害他人的財貨以謀取自己的利益,這是不合自然而是應該受到指責的」。西塞羅更加指責說:零售商和各類小商販都是卑賤的、無恥的,因為他們「不編造一大堆徹頭徹尾的謊話就撈不到好處」。


到了中世紀,商人受到主流社會的歧視,往往只有猶太人等被排除於主流社會之外的族群才做商人。這些人被擠到社會的邊緣,即如馬克思所言,他們「只存在於古代世界的空隙中,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於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於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歐洲中世紀多次展開迫害猶太人的運動,一直發展到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這些都與中世紀「賤商」傳統有關。


中國傳統社會中的「賤商」,一個主要原因是意識形態。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一個基本點是關於「義利之辨」,也就是人們應當追求公義還是私利的問題。孔子本人就很少說「利」(「孔子罕言利」),而且還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也就是說,講究公義的人是君子,而講究私利的人是小人。


孟子比孔子更進一步,堅持一切行動以「義」為準繩。梁惠王向他請教怎麼才能對梁國(即魏國)有利,他回答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又說「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厭」。就是說,如果把仁義放後面,利益放前面,那問題就大了。所以在孔子、孟子那個時代,儒家就已認為商人就是求私利而不顧公義。到了之後,儒家更進一步說:「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荀子說:「為事利,爭貨財,唯利之見,是賈盜之勇也」,明確把商人說成是唯利是圖的人了。


中國和西歐傳統社會中對商人的這些看法對不對呢?從一個方面來看,是對的。商人進行經營,一定要講利,不講利不能成為商人,這個是古今中外都相同的。的確,作為職業特點,商人的本性就是求利。在對利潤的追求的驅動之下,商人常常是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去追求發財。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登寧的話說:「資本逃避動亂和紛爭,它的本性是阻怯的。這是真的,但還不是全部真理。資本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能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動亂和紛爭。走私和販賣奴隸就是證明」。


商人是資本的化身,這段話可以說是商人本性的絕好寫照。在沒有制度的制約和自身自律的時候,商人要賺錢的本性,就會表現為唯利是圖。恩格斯說:「商業就是一種合法的欺詐。」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由此出發,我們來看看中國古代商人是否如此。


中國古代商人的座右銘《陶朱公商訓》十二條,全是教人關於怎麼做生意的,沒有一條教商人要誠信,要為社會做奉獻。在商人具體的行為方面,唐朝詩人元稹寫的《估客樂》(「估客」就是商人),對當時的商人作了非常精彩的描寫。他寫道:「估客無往著,有利身則行。出門求火伴,入戶辭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莫所避,求利無不營;火伴相勒縛,賣假莫賣誠;交關但交假,本生得失輕;自茲相將去,誓死意不更。亦解市頭語,便無鄉里情。……求珠駕滄海,採珠上荊衡;北買党項馬,西擒吐蕃鸚;炎州布火浣,蜀地錦織成;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一個商人出發去外地做生意,向父兄告辭,父兄告訴他:你要「求利莫求名」,要「賣假莫賣誠」,到哪裡都不要顧什麼老鄉情分。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到處去,放手大幹了。你可以到湖南、湖北買珍珠,到西夏買好馬,到西藏買鸚鵡,到東南亞買火浣布,到四川買織錦,到浙江買漂亮的女孩做丫鬟,到貴州、廣西買少數民族的小孩做書童。由此可見,這些商人毫無道德約束,只要能賺錢,可以無所不為,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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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們沒有道德自律和法定自律,只求賺錢,所以難怪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對他們這般厭惡和痛恨,統治者也「順應民意」,對他們採取歧視政策,貶低他們,羞辱他們。如果一般老百姓都覺得商人不是壞人而是和我們一樣的人,政府也沒有必要把他們視為另類了。


▍商不再賤


到了宋朝,「賤商」的觀念開始發生改變。北宋時,一些守舊人士依然堅持「賤商」的傳統觀念,如宋仁宗時大臣李靚依舊說:「所謂末者,工商也。」但是持這種觀念的人越來越少了。到了南宋,許多人完全突破了舊觀念,例如陳普卿和鄭至道說:「古有四民,曰士,曰農,日工,曰商。士勤於學業,則可以取爵祿;農勤于田畝,則可以聚稼稽;工勤於技藝,則可以易衣食;商勤於貿易,則可以積財貨。此四者,皆百姓之本業,自生民以來,未有能易之者也。」也就是說,商業與士、農、工等行業一樣是社會的「本業」,從事商業的商人當然也不再是「末民」了。所以南宋度宗時黃震說:「國家四民,士、農、工、商。」「士、農、工、商,各有一業,元不相干……同是一等齊民。」 士、農、工、商都是平等的。


不僅觀念發生了改變,國家政策也在悄悄地發生變化。宋代明文規定九類人「不得與士齒」,不準進人官學,其一為「工商雜類」。不過,商人既然在法律上取得了「齊民」的資格,而「齊民」最晚至唐代後期已經獲得了入州縣官學讀書的權利。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下令說:「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也就是說,商人及其子弟中的「奇才異行者」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了。雖然這只是把門開了一條縫,但是門終究打開了。宋代商人及其子弟求學於地方官學的事例越來越多,說明這條縫在不斷擴大。國家強加給商人的歧視性制度也在消退,以致宋朝有人說:「今之商賈富人車馬器服,皆無制度」。


由於對商人的歧視減弱,開始出現「士商合流」的新趨勢。清朝人沈直說:「封建之世,計口授田,處四民各異其所,貧富無甚相懸。周末兼并,而貨殖之術以興。魏晉後,崇尚門第,九品士庶之分,而雜流不與清班並,仕者祿秩既厚,有功者又有封邑之租,以遺子孫,故可不與小民爭利。唐時封邑,始計邑給絹,而無實土。宋太宗乃盡收天下之利權歸於官,於是士大夫始乃兼農桑之業,方得贍家,一切與古異矣。仕者既與小民爭利,未仕者又必先有農桑之業,方得給朝夕,以專事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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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圖中的商人


於是貨殖之事益急,商賈之事益重,非兄老先營事業於前,子弟即無由讀書,以致身通顯。是故古者四民分,後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恆為士,後世商之子方能為士,此宋元明以來變遷之大較也。」沈直明確指出,宋代士人在科舉中第和做官以前,必須經商謀利。因此他的結論是宋代「商之子方能為士」,換言之,即「天下之士多出於商」。


元朝的情況比較特殊。元朝政府鼓勵經商,給予貴族和寺院僧侶經商免稅特權,並對商人實現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不過這些政策主要是給蒙古貴族、大小官吏、色目商人和寺院僧侶的,他們紛紛從事商業活動,獲取了豐厚的利潤。因此在元朝,大商人的社會地位十分優越,但中小商人地位卻十分低下,政府對他們管制嚴格,營運上沒有自由。特別是漢人的普通商人,更是政府和官吏「魚肉」的對象。


到了明朝,情況進一步發生變化。我想大家都聽過王陽明這個名字。他是著名的哲學家,對中國商人形象的改變有巨大的貢獻。王陽明學說的核心是「格物致良知」,也就是說每個人內心都有「良知」,商人、田夫、市民、村婦都有。致良知,就是使每個人內心心本來就有的良知,不為私慾所遮蓋。不論你做什麼工作,不論你是什麼人,只要做到這一點就能成為聖人。由此出發,他說「滿街都是聖人」,並且特彆強調:「雖終日作買賣,不害其為聖為賢」 。這話可謂是石破天驚。你看從前商人必須一隻腳穿白鞋、一隻腳穿黑鞋的賤民,現在居然可以做聖人!所以說他打破了以前的觀念,大大抬高了商人的地位。王陽明在明朝的影響非常大,甚至超過官方認可的朱熹。他在徽州特別受歡迎,因為徽州是商人最多的地方。他的弟子在那裡宣稱他的學說,受到民間的大力支持。


王陽明對古代的「四民」之說進行了新的解釋,說這只是職業不同,背後的道理是一樣的,也就是「百姓日用即道」,所以「四民異業而同道」。商人積極響應他的這種看法,提出「士商異術而同志」、「以營商為第一生業」、「良賈何負閎儒」等說法。王陽明的這種看法,不僅得到商人的認同,也得到一些士大夫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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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像


文壇領袖之一的李夢陽說:「夫商與士異術而同心,故善商者,處財貨之場而修高明之行,是故雖利而不污」。即商人和士人雖然謀生的方法不同,但是內心都是一樣的,因此好的商人即使身在商場里,只要修高明之行,雖然獲利,但是道德仍然可以高尚。思想解放的李贄,更在名著《焚書》中熱情地讚頌當時的商業之風,說「聖人不能無勢利之心」,追求財與勢是「秉賦之自然」,並說商賈「挾數萬之貲,經風濤之險,受辱於關吏,忍詬於市易,辛勤萬狀,所挾者重,所得者末」」。所以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明朝後期一個大學者歸有光也說:「古者四民異業,至於後世士與農商常相混」。這表明戰國中期以後出現的「士、農、工、商」的傳統順序,到了明代也發生了變化。明朝人說「賈為厚利,儒為名高」,這意味著商已置於農、工之上而與士並列。


這些變化,導致傳統的重義輕利的「義利觀」發生了很大變化。由於「義利觀」的變化,商人的自信和自尊也加強了。明代商人編的一首《警世歌》說:「英雄豈論生身本,富貴誰雲出處高。白屋也曾衣錦繡,未門餓殍奈如何?」也就是說,商人自己也不再自輕自賤,認為應當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

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不僅僅在人們觀念中,而且也在社會實際中。明清時期,由於科舉制度的改革,科舉考試向各階層人士開放。商人抓住這個機遇,把子弟送去讀書,參加科舉考試。《警世歌》教導商人說:「要好兒孫在讀書,莫因秉性有賢愚。雖然不入青雲伴,自與凡夫俗子殊」。由於商人大多有錢,子弟讀得起書,受教育的機會比一般人多,通過科舉做官的機會也更大,因此有越來越多的商人子弟可以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僚隊伍。到了十九世紀,沈垚說已經是「天下之士多出於商」了。除了考科舉外,還可以通過捐納得到官位。當政府需要錢的時候,商人可以通過捐錢來買官。


不僅如此,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到了明代後期,士大夫也不再把牟利視為不道德之事。明朝人董含說:「昔士大夫以清望為重,鄉里富人,羞與為伍,有攀附者必峻絕之。今人崇尚財貨,賄擁資厚者,反屈體降志,或訂忘形之交,或結婚姻之雅,而窺其處心積慮,不過利我財耳,遂使此輩忘其本來,足高氣揚,傲然自得」。這段話的意思是,過去士大夫看不起那些土豪,但是現在士大夫都崇尚財富,所以竭力去親近、巴結有錢人,使得土豪們趾高氣揚起來。商人有錢,所以也成為士大夫親近、巴結的主要對象。


這樣發展的結果,是商人和其他人之間的社會地位差別泯滅了。著名學者方行先生提出了「三位一體」理論,即在清朝,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種人逐漸合一了。這種「三位一體」成為一種很合理的理財方式。一個有錢的人,因為土地不會貶值,可以用一部分資金購買土地作為一種保險。再用一部分資金投入商業和金融業,以獲取更高的回報。把這三者都結合起來,就能夠有比較好的一種資產組合。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使得商人和地主之間界限消失了。


由於商人不再受社會歧視,相反受到許多人的追捧,所以到了明朝後期出現了「棄儒就賈」的現象,也就是說,年輕學子不再熱衷考科舉,而寧願去從商。明代後期已有「寧站七尺櫃檯,不去衙門當差。生子有才可做商,不羨七品空堂皇」的說法。到了清代,情況更為嚴重,特別是在山西。一位大臣劉於義向雍正皇帝上奏摺說:「山右積習,重利之念甚於重名。子孫之俊秀者,多入貿易一途;其次寧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讀書應試,以故士風卑靡」。雍正皇帝在硃批中也說:「山右大約商賈居首,其次者猶肯力農,再次者入營伍, 再下者方令讀書」。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李伯重 |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經濟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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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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