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舊公司須90日內離場

舊公司須90日內離場

【澳時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分析及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介紹,法案新文本在「發展商選出的管理實體」方面有較大修改,建議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選定新的管理公司,原本由發展商聘請的原管理公司需於90天內離場。

管理公司限時離場

二常會昨舉行小組內部會議,繼續審議上述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傳媒介紹,不少新入伙的樓宇管理公司通常由發展商選出,行使樓宇管理權。舊法案規定,若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未選出新的管理公司,發展商與管理公司之前的合同仍然合法。新文本則建議,按法律規定或由法院委任聘請新的管理公司,原本由發展商聘請的原管理公司需於90天內離場;若原管理公司主動離場則需6個月通知,若當中涉及任何賠償均由發展商負責。

地舖已裝招牌免拆

法案在綜合管理制度方面還建議,若子部分分層建築物規章與全部分層建築物規章發生衝突情況,若只屬於子部分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負責的事宜,則優先適用子部分分層建築物規章條款。對於裝置的招牌或廣告,法案新文本建議已安裝的地舖外牆的招牌廣告不須拆卸,即使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已召開會議議決。

此外,對設定買家承受的建築物負擔(如管理費)上限為2年的做法,會否促使賣家故意拖欠管理費?陳澤武回應稱,認為政府是出於好意,理論上是保障到新買家,他強調買家在購買時發現賣家未清費用可以不簽合約,即時買家最終被賣家騙,都只需要負責2年,且事後亦可向賣家追討。目前想到唯一不好之處,是管理公司或者業主會可能「複雜咗」,要兩頭追債。

陳澤武表示,希望下周可約到政府代表開會,解答委員會對新工作文本的疑問。

(記者 唐文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澳門新聞網 的精彩文章:

交局辦事處保安服務開標

TAG:澳門新聞網 |

您可能感興趣

日矽共組控股公司 規劃4月30日上市
2月26日上市公司重要公告集錦
2月27日上市公司晚間公告速遞
中央匯金公司轉讓中金公司398500000股內資股股份
哈爾濱局集團公司截止2018年2月16日9時余票信息
波音公司公布2017年度財報
三六零:公司已100%股權過戶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月25日起,巴士三公司101路暫停運營
員工為公司省錢,每天300差旅費只用100,回到公司報賬被罰500塊
突發!加多寶公布2018-2020 年中期發展規劃,三年內實現公司成功上市!
高通CEO預計公司2020年可服務市場的業務規模達1500億美元
日銷售額僅16000,就敢放話在30天內開100家店,這家公司口氣不小
2017年度全球50家最聰明公司
劃重點!41家上市公司發布一季報 10家公司業績增超100%
人造流星雨問世 日本公司研發每顆60000元 2019年展示第一場
¥7999元/人,土耳其航空公司執飛,雅典進出!2月26日,3月13日上海-希臘?聖托里尼5晚8 日!
日本500萬人養老金信息錄入遭違規外包,日媒甩鍋中國公司
委內瑞拉石油公司 PDVSA從2018年開始每日增產25萬桶石油
4月8日公司研究之機構關注個股
LG 2018年4月公司企劃案 搶先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