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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斷:暴君與暴民

明太祖朱元璋

最近讀明代史料,我覺得明代歷史真是很有意思,常讀常新,怪不得,毛主席和蔣介石都很喜歡讀《明史》,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良有以也。

明朝的開國之君朱洪武大帝說是個暴君,一點不過分,屢興大獄,功臣宿將,誅鋤殆盡,而且對於官員十分嚴酷,有貪污一匹布的就被扒皮實草,以至於很多大臣每天上朝之前都要與妻子訣別,擔心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觸犯天威,死於非命,晚上回來,就和妻子慶祝自己又多活了一天。可能有人說:「既然當官這麼難不當就是了。」可沒那麼容易,朱元璋制定了一條罪「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罪,就是說叫你做官,你不來做,就是犯這條罪了,類比欺君,要滅族的。但是朱元璋的嚴酷並沒有影響到底層社會的安定,反而洪武一朝吏治清廉,政治有條不紊,為以後明代幾百年江山奠定基礎。朱元璋的兒子朱棣也是個暴君,大名鼎鼎的滅方孝孺十族就是他做的,還設立東廠西廠,監視臣僚,動輒施以酷刑,乃至於,沒收罪臣女眷為娼妓。可是這樣的暴君文治武功也是空前的,朱棣北狩,給殘留的蒙古勢力予以重大打擊,直到英宗時代才恢復元氣,維持明代北疆幾十年穩定,派遣鄭和下西洋,揚國威於域外,他讓人編撰的《永樂大典》對於保存中國文化的意義大於乾隆的《四庫全書》。明王朝的基業就是有這兩位奠定的,可以這麼說,明朝的輝煌是成於兩位暴君之手的。

明成祖朱棣

自正德以後,皇上要麼是來自於外藩,要麼是即位於沖齡,都是樞臣和言官把握朝政,皇帝是沒有權利的,不但立誰當皇后,立誰當太子自己做不了主,就是出宮遊玩,甚至臨幸女人都做不了主。可能有人說:「不是呀有「廷杖」呀」其實所謂「廷杖」都是象徵,為什麼大臣不怕廷杖?因為廷杖打一打一般打不死,而且還能獲得好名聲,很划算的,當時是以大臣和皇帝對抗為美的,所謂的「犯言直諫」,要是朱元璋,朱棣在,不存在「廷杖」,要麼扒皮實草,要麼滅你十族,女眷收入教坊為軍妓,保證沒人敢那麼肆無忌憚了。這些大臣們和皇上對立了,皇上就不能信任他們,而是要防範他們,於是皇上要信任宦官。外面的官員因為沒有皇上的權威存在,就去依附權臣,於是就有了結黨,宦官之禍和黨爭是明代晚期最大的痼疾,一直伴隨到明代滅亡。

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

朝廷亂了,地方亂了。退伍的士兵,遣散的驛卒,飢餓的農民,落魄的士子,造反了,於是暴民起來了。我們現在看歷史書把李自成、張獻忠的農民軍描寫成反對明朝黑暗統治的英雄,實際上稍稍讀一點當時的記載就會知道,起義軍的破壞力比任何的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都大得多,他們幾十萬人是要吃飯的,隊伍要發展的,怎麼辦?一般的辦法就是每攻下一個城池,把財寶物資劫掠一空,婦女強姦(所謂「村無完婦」),成年人和小孩子全部殺死,只留十幾歲的少年(和英國騷亂的年輕人差不多大的年紀),因為這些人沒分辨能力,又精力過剩,使他們加入隊伍,打頭陣,繼續當炮灰。他們喂馬沒有馬槽,就隨便找個人殺了,把肚子剖開,掏空內臟,就可以當簡易的馬槽了,而張獻忠在四川,因為當地人反對他,就決定殺盡川人,規定每個士兵每天要帶回十幾雙人手,婦女和小孩子的手摺半計算,不能完成任務的士兵就軍法處置。超額完成的就陞官,後來被認為是民族英雄的李定國,白文選這些人也都是通過殺人(平民)有功而升上來的。 造反者本來也是民,可是他們對於老百姓並不仁慈,在國家失去秩序的狀態,只有搶掠和殘殺沒「階級友愛」。

幾乎殺凈四川人的「八大王」張獻忠

李自成到北京後想到的不是別的,還是當皇帝,手下的大將也還是醇酒婦人的享受,比如李自成手下的第一大將劉宗敏就跑到吳三桂府上,搶走了吳的小妾陳圓圓,原來明代的官員的為了活命也紛紛送女人送財物討好農民軍的頭頭腦腦們,他們的腐敗不比明代的大臣好到哪裡去。我們的歷史書強調清人的殘暴,其實明代的農民軍殘暴不比清人小,因為清人入關後有有砥定中原的野心在范文程,洪承疇這樣的名士指點下,收買人心的策略做的還是不錯的。而暴民流寇沒有大的政治抱負,很多和土匪無異,為的只是最基本的肉慾享受,又是烏合之眾,難以約束,對於百姓的騷擾會更大。總之在沒有秩序的狀態下,砸碎的不僅僅是勞苦大眾的鎖鏈,還有無數的生命和如花的紅顏,沒有秩序的暴民洪流,露出猙獰的面孔,吞噬一切,美好或者醜惡,玉石俱焚。可以說明代是興於暴君而亡於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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