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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戀平權又進一步,我們的路還有多長?

昨天,台灣成為了傳統、保守的亞洲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在這條為性少數人群爭取平等婚姻權的路上,台灣走過了有血有淚、有抗爭有奮鬥的幾十年。而在海峽這一岸的我們,離那個人人都能自由平等地、有尊嚴地去愛的終點,已經走了多遠、又還要走多遠呢?

1、曾經的嚴冬

建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大陸同性戀者就像生活在作家白先勇筆下的那個「黑暗王國」:

在我們的王國里,只有黑夜,沒有白天。天一亮,我們的王國便隱形起來了,因為這是一個極不合法的國度:我們沒有政府,沒有憲法,不被承認,不受尊重,我們有的只是一群烏合之眾的國民。(《孽子》)

同性戀,和一夫多妻、賣淫嫖娼等其他不正常的性行為一起,成為了需要被打擊、被剔除的「封建殘餘」。70年代以前大陸出生的人對同性戀的了解,大都是通過公開對雞姦罪、流氓罪犯人的宣判——於是同性戀這件事在輿論和觀念中,顯然是壞的、是錯的。

到了80年代,同性戀依然屬於流氓罪中的「其他流氓罪」,可以以「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國人,與之搞兩性關係,在社會上影響很壞或造成嚴重後果」定罪。1983年開始的「嚴打」中,流氓罪的刑罰往往可以判處死刑。

但是比起法律的制裁和警方的拘捕,公開的同性戀行為更容易受到的處罰反而是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這一點是中國特有的。

1989年,福建一對男同性戀者舉行民俗婚禮,其中一位是農民,另一位是一貫表現良好的公職人員,後者因此事被開除。

1991年,北京電影學院文學系講師崔子恩不諱言自己的性取向,被校方撤消了講師資格和降薪一級,還無辜背負了性騷擾的罪名,被逼調離教學崗位、遷離在校園內的宿舍,此後10年不得授課。

崔子恩被視為大陸在媒體公開出櫃的第一人

在一個不被認可的、更不被保護的環境中,那個年代的同性戀者大多只能把自己真實的取向埋在不可見人的第二生活里。

曾接受鳳凰衛視採訪的一位北京七旬老人寧國風的前半生,就是這寒冬的真實寫照。

他的取向不僅不被家庭和社會認可,甚至自己的母親臨死前都歇斯底里地「嫌他臟」;在母親的逼迫下和女人結了婚,婚姻卻在半年後宣告結束,對方的最後一句話是祝他「斷子絕孫」;明面的身份是個優秀的教師,但他風情「小巴黎」的一面只能在地下圈子裡上演。

更糟糕的是,他的身份在1977年被另一位被抓的同性戀者揭發,苦心經營的體面形象宣告崩塌,他以「雞姦嫌疑」的理由被送去勞教三年

就連在勞改所里,同性戀者都是地位最低、最受歧視、過得最苦的。

後來,寧國風在1982年的嚴打運動中又因流氓罪獲刑兩年,出獄後,他被學校停薪留職,以看自行車維生。不到半年,他再次因「流氓行為」被公安捕獲,送到東北勞教兩年。

還有無數像寧國風一樣的人,在那些年過著躲躲藏藏的生活,因為自己無法改變的東西面臨著人身安全威脅。他們生在了因無知而對同性戀最殘忍的時代。

2、同性戀不是罪,也不是病

1991年,官方對同性戀的態度釋放出了歷史性的轉變信號。

那一年,安徽省發生一起女性同性戀者同居的案件,當地政府難以對此定性,便逐層上報至國家公安部。公安部給出的是一個「同性戀非刑事化」的態度:

「什麼是同性戀,以及同性戀的責任問題,在目前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你們所反映的問題,原則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為給予治安處罰。」

這個對同性戀的首例司法解釋,後來成為警方處理這類問題時的參考依據。

另一個重大標誌,則是1997年新《刑法》對流氓罪的廢除。成年同性間雙方自願的私下性行為,不再屬於法律干預的範疇。

同性戀的非病理化,則在2001年才姍姍來遲。在這之前,同性戀被列在官方認定為一種精神疾病,而這一年發布的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把同性戀從這個名單中去除了。

這個修正也為同性戀群體日後的維權提供了依據,儘管它比世界衛生組織晚了整整11年。

但是官方認可了同性戀的去病化,不見得它能夠由上而下地滲透到每個人的心裡。這些年社會上圍繞同性戀權利發生的爭議性事件,無一不反應著這個群體還在遭受根深蒂固的偏見。

今年,武漢某高校學生拉出橫幅反對同性戀,稱同性戀違背中華傳統美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西方腐朽思想

中國同性戀教育權第一案

2015年,中山大學女生秋白髮現,許多教科書存在對同性戀錯誤的表述。40%的教科書仍然將同性戀視為病和變態,超50%以上的書認定同性戀需要進行「扭轉治療」變成異性戀。

於是秋白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廣東省教育廳遞交舉報信,舉報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四本教材,存在對於同性戀群體的錯誤、污名描述。

但法院認為「該出版行為與秋白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利益關係」,並未立案。秋白轉而對教育部提起訴訟,一提就是三次。

事件的後續中,據知情人士稱,秋白卻遭到了一些來自學校的阻撓。輔導員不僅向秋白父母通電話並代其出櫃,還可能以無法正常畢業為代價。

一審敗訴後,今年1月二審開庭,但教育部始終認為教材監管事項的處理沒有直接侵害秋白的權利。秋白稱如果敗訴,自己不會放棄上訴,更會選擇遊說出版社修改教材。

中國反「同性戀矯正」第一案

2014年2月,同性戀者小振因為家庭的壓力前往重慶某機構進行「同性戀矯正治療」,心理諮詢師對其進行了催眠和電擊。然而,治療並未讓小振變成異性戀,反而讓他承受了更大的痛苦。小振於是以虛假宣傳為由將該機構告上了法庭。

12月,法院判小振勝訴,並在判決書中明確寫道「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該機構承諾可以進行治療亦屬虛假宣傳。」

宣判後,小振告訴媒體,自己打算把結果告訴所有同性戀的家長,讓他們不再帶孩子去治療,同時也希望中國所有心理諮詢機構都不再進行同性戀扭轉治療 。

某同性戀矯正治療機構為「患者」驅魂,認為同性戀是「中了邪」

中國同性戀婚姻維權第一案

2015年6月23日,湖南長沙的一名同性戀者孫文林(化名)和男朋友辦理結婚登記被拒,於是他把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民政局為其辦理婚姻登記。

這顯然是一次無望的嘗試。明知結果會是怎樣的,但孫文林依然在李銀河向兩會提交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多次無果後,選擇打響中國同性戀婚姻維權第一炮。

在得到很多輿論支持的同時,孫文林也被一些官媒批評為「明知故犯地挑戰法律」、「浪費法律資源」。

秋白、小振、孫文林只是同性戀群體中的普通人,偶然的機會卻讓他們扛起了同性戀平權的大旗。也許他們所解決的問題只是微小的、個別的,但每一次有人勇敢地站出來,都是幫我們直面這個現代社會終究不可能繞過的問題。

3、拿什麼面對你,我的父母/親人/朋友?

同性戀群體在中國社會的平權之路,要戰勝的也不僅僅是龐大的法律和制度,更是社會對傳統婚姻形態的過分迷戀,和對同性戀的不理解、不包容。

被告上法庭的同性戀扭轉治療,其實擁有廣大的市場。北京同志中心在2013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1600多名調查對象中,有1/10考慮過尋求扭轉治療。他們尋求治療的首要原因是「為了父母或家人」,佔到19.87%,另有19.21%的人則是為了「順應社會,過正常生活」

彩虹律師團2015年發布的《中國同志在國內婚育情況調查報告》則在另一個層面印證了來自觀念上的壓力:

同性戀者不僅很少敢向家長出櫃,更有接近一半的比例會為了緩解家長、親戚的逼婚壓力而選擇形婚,另有19.2%的同性戀者會為了隱瞞自己的取向而形婚。

被調查者中,只有7.1%的人會因為「家長接受同志身份,不逼婚」而不會選擇形婚。

傳統觀念不由分說的擠壓,只能造成更多人的悲劇和惡性循環。

確實,令人接受一種和傳統相悖的情感模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怕是自我認同,都可能需要很大的勇氣。

2015年,中山大學女生在畢業典禮上面對校長羅俊宣布出櫃

儘管今天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已經有了更多了解和包容,依然有很多人只能做到不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卻萬萬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是個同性戀。

(出自紀錄片《彩虹伴我心》)

所以第一個站在公眾面前支持自己的同性戀兒子的媽媽,吳幼堅,是值得敬佩的。2005年11月,吳幼堅以同性戀者母親的身份接受南方電視台採訪,成為中國第一位在媒體上公開支持同性戀者的母親。

起初她也會驚訝於兒子的同性戀身份,但她的觀點是:不是壞事,不是醜事,不是錯事,那就沒什麼不可以接受的了。

後來,她一直積极參加各種公益宣傳活動,積極地為同性戀群體發聲,哪怕有很多惡毒的輿論諷刺她一把年紀了還想靠兒子出名。

同性戀人群能真正被接納,一定離不開最親密之人對這件事的態度。我們能從一些紀錄片、訪談中看出,確實有家長的觀點在變得更開放、更瀟洒。

(出自紀錄片《彩虹伴我心》,下同)

也能去理解,作為傳統長輩中的一員,這些家長對自己的孩子會有多少遺憾、疼惜等等複雜的情感交織在一起,而他們選擇和自己背後的傳統倫常對抗,又該下定多大的決心。

但這個社會,也許對同性戀者和支持他們的人,都還不夠寬容。就在幾天前,我們剛剛看到了同性戀者的媽媽們在上海相親角為孩子尋伴侶、卻被執法人員驅逐的新聞。

觀念和觀念之間的鬥爭在悄悄改變同性戀群體的生存狀況,但這個過程會走向何方、會幾時結束,我們還不知道。

4、更多人為更多人

今天我們願意為同性戀者發聲,決不僅僅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而已——值得追求的不僅僅是這個特定群體的平等權利,更是為每一個有可能成為少數派的人,爭取一個「人應當有尊嚴地活著」的共識

所以這條坎坷的路上每一次能吸引來更多目光,總是值得慶幸的。

有時候,這需要國家管控的放鬆。例如影視作品中的同性題材開放度,就經歷過大膽開放——避而不談——逐漸放寬的過程。

直到2000年的《大明宮詞》中對李弘和孌童的同性愛情的刻畫,國產劇才第一次正面、客觀地描寫了同性戀,這也是中央電視台第一次在黃金時段播放有關同性戀內容的節目。

曾經公開的同性戀文化活動登陸大陸並不順利,2005年崔子恩組織的大陸第一屆同性戀文化節被叫停。

到了2009年,大陸成功地舉辦第一個同志自豪活動:上海驕傲周,儘管仍有兩個環節被要求取消。

形成規模的討論,也是同性戀平權的必經之路。

當年張國榮、導演關錦鵬的公開出櫃,用自己的影響力和實際行動讓更多人關注這個群體。後來我們聽過孫海英、呂麗萍等人對同性戀的污名和謾罵,也聽到李銀河、潘綏銘等學者的據理力爭。

當性教育專家精心編寫的課本被吐槽、被封殺,社會上開始有越來越大的聲音呼籲性教育是多麼重要、樹立尊重不同性取向的觀念是多麼必要。

我們的社會也許不會有那激情澎湃、一呼百應的大規模遊行,我們可能只有一次次被淹沒、被挫敗的微小的努力,但所有為了平權而奮鬥的同性戀者也好、非同性戀者也罷,每一滴汗水、每一次呼喊都值得被銘記、被尊重。

異見始終會存在也應當存在,社會不可能對什麼事情達成絕對一致的看法,但我們以平等為名所追求的,只是一片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土壤。

希望,也相信,每個人自由地、平等地去愛的那一天,終將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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