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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古墓(四)之後劉東屯二號墓

編輯製作:康平法庫微同城

遼寧省康平縣後劉屯二號墓

鐵嶺市文物辦公室

康平縣文物管理所

1982年8月,康平縣小城子鄉後劉東屯村北1公里處的坨坑內,發現一座磚築馬蹬形單室遼墓,該墓已為村民所毀。9月,我們對這所遼墓進行調查,編號為一號遼墓。同時,我們在該墓附近進行了調查。又發現了七座墓葬,亦多被掘毀。由於自然風沙與人為破壞嚴重,我們於1985年8月13日至9月2日,對一號遼墓北側的一座墓葬進行了搶救性清理,編號為二號遼墓。(參看墓葬分布圖)。

後劉東屯位於小城子鄉西北4公里,墓地在村北1公里處的沙丘中,周圍白沙丘嶺縱橫不斷。墓地東有林帶,相距250米;西南為後劉東屯,相距1700米。

二號遼墓在一號遼墓北側30米處的黑沙坨崗上。較一號遼墓地面高10米。黑沙坨崗上有四堆碎磚,南、北及中間三堆呈一線排列,東側一堆,各堆相距均為5米余。我們分別清理了四堆碎磚:東側碎堆下發現牛骨,下挖1.5米,未見遺物和異常現象;北側碎磚下挖1.5米,未見遺物;南側碎磚磚下挖3米深處仍有整磚與碎磚,在距地表0.8至1米的土層中,發現綠釉雞冠壺、陶壺碎片、雞冠壺碎片與地面採集的綠釉雞冠壺碎片是一器之物;中間碎磚下即為二號遼墓,墓底距地表10米。據此情況分析,南側碎磚當是墓道門上建築物遺存,東、北兩堆碎磚是地面建築物遺存。墓西側被雨水沖刷成溝,未見碎磚。這種現象為以往發現的遼墓所少見。

後劉屯二號遼墓清理工作由孟慶忠主持,參加清理工作的有裴耀軍、周向永、張大為、潘國慶、郭寶安、張少青等同志。清理過程中,陰雨連綿,塌方兩次,給清理工作造成很多不利因素。現將墓葬清理情況簡報如下。

一、墓葬結構

二號墓為磚築方形券頂單室墓,系夫婦合葬墓,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組成。墓頂坍塌,墓室東壁中間傾倒,墓門偏西南,方向225°(圖版拾,3,2,圖5--1)。清理期間因陰雨不停,故墓門外及墓道未做清理。

墓門:高1.7、寬0.9、進深0.3米,單層券頂。門口以碎磚封門,門外緊貼門口單磚砌封門磚一道,寬2、高1.35米。

甬道:頂內高1.8,寬0.9、進深1.95米。兩壁錯縫平砌磚,至1.25米處疊澀起券,頂部疊澀剖面呈人字形,最後橫立磚封頂,甬道頂上平鋪八層磚,寬2米。甬道地面未鋪磚。在甬道前沿,墓門之上疊澀砌擋土牆,牆身後傾,高2.55、寬3.8米(圖版拾,6)。

墓室、長、寬各3.1米,四壁錯縫平砌磚,高至1.75米疊澀起券,四坡微拱曲,存高2.3米。墓室底部鋪磚,周圍平鋪豎磚,止甬道兩側牆,又平鋪一周橫磚,中間平鋪七排橫磚。磚長30、31,寬16、17,厚5厘米。

兩具人骨架置墓室北側,頭東向,仰身直肢,左男右女。女屍頭骨粘結銅質鎏金鳳冠(圖版玖,3)腰部有革帶飾件。骨架下有木板殘塊和褚紅色碎漆片,應是木製屍床的遺迹。墓室中偏北,放置白瓷「官」款葫蘆形執壺一件。白瓷小碗二件、影青瓷碟八件。墓室南壁近門處,置鐵燈檠、箭囊鐵鉤、鐵骨朵。箭囊腐爛,僅存兩條環曲呈丁字狀的銅片,上有小釘。箭囊中矛式鐵鏃與燈檠鏽蝕在一起,燈檠柱足均斷,箭囊可能原掛在南壁上。東南角放置狗骨、狗脖套、馬肋骨、鐵劍、雞腿壇。鐵劍位置略偏西,劍鋒向南,柄殘身彎,原懸掛在墓室東壁上。東壁中間偏南放置鐵勺、鐵鑿。東北角墓壁平口處有鐵矛一件,已鏽蝕粘結在墓磚上,銎內有木柄痕迹,可知原豎立在墓室東北角處。西南角放置馬具,角器、鐵鈴,馬具飾件出土於距墓底46至76厘米土層中,說明原懸掛在西壁上,因皮革腐爛漸自脫落而埋在墓內淤土中。角器在馬具處墓地上。鐵鈴在南壁下墓底處。西壁中部偏南,放置鐵劍鏃、鳴嘀。又偏東處置礪石一塊。

從葬式及出土文物置放位置看,該墓未被打擾。

二、隨葬器物

該墓出土瓷器十一件、鐵器六十五件、銅器一六四件、銀器一件、石器一件、角器一件、秞陶器二件,計二四五件,分述如下。

白瓷執壺 1件。碎殘復原,無蓋,柄殘缺。白瓷胎,細膩堅硬,薄壁。直口,廣肩,圈足,葫蘆形,底陰刻「官」字。器身飾蓮瓣紋,施白釉,光亮瑩潤。口徑3.3、上腹徑8、下腹徑14.3、通高20.4厘米(圖版玖,圖5--2,3)。

影青瓷碟 8件。一件完整,余殘缺。白瓷胎,壁較薄。六花瓣式口,弧腹,圈足微外撇。里表飾青白秞,秞光滑明亮。圈足底露胎呈褐色不掛秞。分大小兩種,高3.5、口徑11.2、12、底徑7、、7.5厘米(圖版玖,6;圖5--2,2)。

白瓷小碗 2件。白瓷胎,薄壁堅硬。五花瓣式口,弧腹,圈足微外撇。施白釉,明亮滑潤,口徑8.7、底徑3.6、高4厘米(圖版拾壹,1;圖5--2,1)

鐵矛 1件。側刃尖鋒,長筒圓蛩,銎內有木柄痕迹。通長21、銎徑3.6厘米(圖5--3,3)。

鐵骨朵 1件。骨朵呈球形,圓筒圓銎,銎內有木柄殘痕。骨朵與筒相接處做鐵箍狀。通長10.7、骨朵徑3.8、筒長6.6、銎徑2厘米(圖版拾,5,圖5-3,6)。

鐵燈檠 1件。檠柱、足殘斷。盤形盞,圓筒形芯。圓柱兩端分兩條鐵片與盞相連固定,柱下分三足。通高12.4、盞徑14.5、芯高3.5、徑2.2厘米(圖5-3,1)。

鐵鉤 1件。用圓鐵條做鉤,扁柄漸窄,端外折,長13厘米(圖5-4,6)。

鐵劍 1件。柄殘。兩側直刃,頂端緩受尖鋒。殘長73、身長69厘米(圖5-3,7,圖版拾,1)

鐵鑿 2件。扁身斜刃,卷銎,銎內有木柄痕迹。長18.7/12.5、身寬1.7、1.1厘米(圖5-3,4、6)。

鐵勺 1件。勺呈鏟形,扁柄漸窄,端外折。柄與勺銜接近直角。勺長12.9、寬1.9、高0.5、柄長14.5、寬2至1厘米(圖版拾壹,4,圖5-3,2)

鐵馬蹬 2件。環梁高鼻,踏板呈橢圓形,兩邊向下捲曲,中間凸起圓棱與梁相接。通高21、鼻高5.5、寬11、踏板寬8.5厘米(圖版拾壹,2,圖5-3,2)。

鐵鈴 6件。二件完整,余殘缺。通體呈橢圓形,空腹,兩半合成,接合處凸起角棱,上有環狀鼻孔。通高7.5、徑6.5、鼻高1.2厘米(圖版拾,4,圖5-3,5)。

鐵鏃 47件。分四式。

Ⅰ式 矛式鏃。通長9.5厘米(圖版拾壹,9,圖5-4,4)。

Ⅱ式 鏟形鏃。平刃圓脊束腰,尾有殘斷木梃。通長10厘米(圖版拾壹,5,圖5-4,1)。

Ⅲ式 平頭鏃。通長10厘米(圖版拾壹,3,圖5-4,2)。

Ⅳ式 燕尾鏃。通長10、叉鋒寬4.5厘米(圖版拾壹,3,圖5-4,3)。

鳴鏑 2件。均殘。鳴鏑木製,圓身,兩端細,中間粗,扁身偏上有三孔,與共鳴腔相通,燕尾鐵鏃梃插入中間,尾端連木梃。殘長10.3厘米,鳴鏑徑2厘米(圖拾壹,3,圖5-4,5)。

鎏金銅配飾 88件。分五式。

Ⅰ式 盾形。大小兩種,背三釘或二釘。長3.8、2.5,寬1.6,、1.5,厚0.5厘米(圖5-5,2、5)。

Ⅱ式 蟬形。平底圓頂,背一釘,面呈半圓形。大小兩種,長2.2、1.7,寬1.6、1.5、厚0.7、0.8厘米(圖5-5,2.5)

Ⅲ式 桃形。中間有圓孔,背二釘。徑1.29至2.1、厚0.8厘米(圖5-5 ,6)。

Ⅳ式 鏟形。方圓頂,曲線底,背二釘。長1.8、寬2.3、厚0.4厘米(圖5-5,1)。

Ⅴ式 泡形。一種有扁桃形孔,背二釘。徑3-3.5、厚1厘米(圖版拾,2,圖5-5,3)。一種有扁圓形鼻,斷面呈勺形,背有二釘。通長4.3、徑3.5、厚1.3厘米(圖版拾,2,圖5-5,15)。

Ⅵ式 通體呈豆角形,兩端呈花瓣形,中間有扁桃形孔。長10.1、寬2、厚0.8厘米(圖版拾,2,圖5-5,8)。

鎏金銅帶卡 8件。分二式。

Ⅰ式 桃形。有大小兩種,背分別有二釘、一釘。通長3.6、3.1,寬2.9、3,厚1.1、0.7厘米(圖版拾,2,圖5-5,13、14)。

Ⅱ式 扁環形。分大小兩種,背分別有二釘、一釘。通長6.6、2.1,寬4.4、2,厚0.8、0.4厘米(圖5-5,11、12)。

鎏金銅帶箍 5件。均為長方形環狀,大小不同。長3、3.3、寬2.3、1.9、1.7、1.5,高0.8、0.7厘米(圖5-5,7)。

鎏金銅鳳冠 1件。殘缺。兩側為展翅卷尾鳳,鳳爪下個連一鹿,兩鳳間為兩隻羊以角頂托一顆火球。帶狀額箍,箍面陰刻卷葉紋與圓圈紋。通高約11、寬16厘米(圖版玖,3,圖5-6,1)。

鎏金銅質革帶飾件

帶銙 9件。近方形,凸起曲線邊緣,下有扁桃形孔,兩側飾卷草紋,中間為飛鳳圖紋,背二釘,並有同樣大小銅片與鉚釘連,相夾革帶。長2.6、寬2.4、厚0.5厘米(圖5-6,3)。

帶銙 尾 1件。殘缺。呈盾形,凸起邊緣,飾龍鳳圖紋。長5、寬2.2、厚0.4厘米(圖5-6,2)。

帶飾 10件。分三式。

Ⅰ式:盾形,飾卷草紋。長2.2、寬1.1、厚0.3厘米(圖5-6,8)。

Ⅱ式:半圓形,飾卷草葉紋,上與帶箍相連。長2、寬1.8、厚0.5厘米(圖5-6,9)。

Ⅲ式:桃形,飾冬青紋。長1.3、寬1.2、厚0.4厘米(圖5-6,10)。

帶箍 2件。長方形環狀,有大小兩種。長1.7,寬1.3、1.2,高0.5、0.6厘米(圖5-6,6、7)。

帶卡 3件。扁環形。通長2.8、寬2、厚0.6厘米(圖5-6,5)。

牌飾 1件。殘缺。形如飛鳳。殘長4.8、寬2.9厘米(圖5-6,4)。

套圈 1件。殘缺,用鎏金銅片製作;嵌釘在皮革上。

銀飾管 1件。出土於女屍骨腰部。用銀片捲曲焊接而成,兩段用銀質圓片封堵,中部鑽有小孔。通體陰刻卷葉與圓圈紋。長8.2、徑1厘米(圖5-6,11)。

角器 1件。以鹿角為器。長7.5、根莖1.9至2.7厘米(圖5-7,3)。

礪石 1件。青灰色砂岩石質,略呈長方體,石面磨平下凹,說明使用時間較長。長33、寬3.8-5.4、高5厘米(圖5-7,2)。

秞陶雞腿壇 2件。一件碎裂。缸胎,製作粗糙。圓唇外卷,短頸流肩,直壁平底。施茶綠秞不及底。口徑8、高31.2、肩頸13、底徑12厘米(圖版拾,1,圖5-7,1)。

三、結 語

1、磚築方形券頂單室墓是遼墓常見的形制,但墓門以上砌擋土牆卻不多見,出土的瓷器均為遼瓷精品,特別是白瓷「官」款葫蘆形執壺尤為少見。據目前考古資料,「官」款白瓷器應為定窯產品,此墓所出白瓷「官」款執壺與白瓷小碗、影青瓷碟應為定窯瓷器,並具有定窯早期白瓷特點。該墓出土的雞腿壇,與遼寧北票水泉一號遼墓出土的雞腿壇形制大體相同。出土的鐵鈴,也是以往發現的遼墓多不多見。從該墓形制、葬式以及出土文物判斷,後劉東屯二號遼墓應為遼代早期偏晚的墓葬。

2、該墓為夫妻合葬墓,兩具屍骨下有木製屍床。所出鳳冠及革帶飾件施以鳳紋,是遼代貴族所佩戴。革帶與內蒙古通遼縣二林場二號遼墓、遼寧錦州張扛村遼墓出土的革帶形制大體相同,但紋飾有所區別。在遼代,五品以上文官佩手巾、算袋、刀子、礪石、金魚帶。該墓出土鳳冠、鳳紋革帶、礪石等文物,顯示墓主人較內蒙、錦州二座遼墓主人更為高貴。後劉東屯二號墓出土鐵骨朵,其用途可視為兵器,亦可視為儀仗,也表示著墓主人的身份。綜上所述,後劉東屯二號遼墓是遼代貴族夫婦的合葬墓。

3、該墓雖未有擾亂現象,但墓室東壁傾倒,說明被挖後,由於雨水衝擊,流沙灌注,增加了側面壓力而造成,致使墓頂坍塌。執壺蓋不見,柄殘缺,當時不能隨葬殘缺器物。墓道門土層中有綠釉雞冠壺碎片。此種種跡象表明該墓曾被破壞。該墓出土一件銀飾管,可想當時隨葬不僅此一件。男屍骨上未有任何佩戴飾品,顯得與女屍骨身份絕不相稱。這種現象表明,該墓可能早年被盜。

4、該墓地面上有四堆碎磚,從磚頭看有細溝紋,是遼早期青磚。四堆磚頭有序排列,僅西側雨水沖刷成溝,未見有磚頭。這表明當時有地面建築,其規模結構不得而知。可說明該墓不是一般的墓葬,可屬陵園性質,提出討論。

後劉東屯二號遼墓的葬制及出土文物,為研究契丹文化諸多問題提供了新的實物資料。

執筆者 張少青

注 釋

《遼寧康平縣後劉東屯遼墓》,《考古》1981年10期。

李炳輝:《關於「官」「新官」款白瓷產地問題的探討》,《文物》1984年11期。

許玉林:《遼寧北票水泉一號遼墓發掘簡報》,《文物》1977年12期。

張柏忠:《內蒙古通遼縣二林場遼墓》,《文物》,1885年3期。

劉謙:《遼寧錦州市張扛村遼墓發掘報告》、《考古》1984年11期。

原載《考古》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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