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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用株連懲處貪官劣吏之一:殺貪官而廢腰斬之刑

文/丐丏

(乾隆)

【作者簡介】丐丏,本名張新春,遼寧新民人,1963年11月生人,市作協會員,編輯職稱,喜愛文史,些有文章見媒獲獎出版,現為國企管理人員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株連,是就「有罪之人」也即株連人對與之有關的「無罪(或微罪)之人」也即被株連人而言的;這裡的「無罪」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無罪,而是指沒有參與「有罪之人」具體的犯罪過程。牽強也好,附會也罷,既受株連必有干係,只不過可能會株連得無辜一點、冤枉一點。株連之策的初衷可能就是要製造冤屈以求痛打當事人、震警其他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失道,雞犬不寧。

清朝懲處貪官劣吏時總要「依律」株連(連坐),家人、同僚幾乎必在株連之列,上下級、舉薦人、同鄉等有可能「知情」的人也有可能被株連。家人被「株連」那是一定的,來自官方的有充邊、發配、為奴等(間接的還有沒收財產等),比如對「甘肅米案」主犯王亶望家人的處理,其成年兒子王裘被撤職、發往伊犁,年幼的兒子則逮捕入獄、長至12歲再發配;對於親眷而言,還有來自社會的人言、歧視等「隱形株連」或「另類株連」。

在康雍乾嘉時期,所有株連中以株連同僚和上下級為多為甚,株連的原因幾乎差不多,就是對「株連人」的犯罪行為不察不舉——不管你是不是真的「不察」。

湖北巡撫張汧案:株連了保舉人和上下級

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湖北巡撫張汧借口彌補在福建布政使任內所造成的公庫虧空向下級官員勒索、向鹽商派收銀兩一事被御史陳紫芝參奏揭發。經查,張汧向其下級官員、湖北布政使胡戴仁等及鹽商共勒索、派收銀兩9萬餘,貪污入己,被判絞監候。保舉張汧為巡撫的戶部侍郎王遵訓、內閣學士盧琦、大理寺丞任辰旦撤銷職務;保舉張汧為布政使的大學士梁清標、工部尚書熊一瀟開恩免於撤職、降三級留任(初判上述5人均撤職,實際上是給康熙皇帝開恩留了空間)。

冤的是巡撫張汧的上下級三官,上級即湖廣總督徐國相,下級即那布政使胡戴仁和按察使丁煒,徐因「與張汧同在一城辦公,竟對張汧的貪污行為毫無覺察,沒有參奏,實屬徇私庇護」而被撤職;胡自然是因為沒有頂住張汧的勒索,有慫恿之嫌,被降兩級調任,賠了錢財又折官;對丁的處理同胡,原因類同徐,身為按察使,不檢舉揭發「上級」張汧的不法行為,實有失「按察」之責。此案既株連了舉薦人,又株連了同僚。

甘肅火耗銀案:有人以功倖免

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原任刑部尚書齊世武等違法收得火耗銀(清初規定收得火耗銀視同受賄)一案被告發查實,齊世武在甘肅巡撫任內收受布政使覺羅伍實火耗銀3600兩;另,原任甘肅巡撫鄂奇在兼理布政使任內得火耗銀3300兩,丁憂布政使阿米達任內得火耗銀6700兩,原任布政使覺羅伍實任內得火耗銀6700兩。

齊世武另案在身,被判絞監候,此案中不再牽扯;鄂奇、阿米達、覺羅伍實系旗人,依律革職並施枷刑、准其折贖(罪在斬監候,處理太輕);時任川陝總督殷泰不能革除時弊,革職;甘肅巡撫樂拜與覺羅伍實同城為官不能察知其貪,革職。這殷泰、樂拜依律革職幾乎鐵定,報到康熙那裡不想竟有了轉機,念其二人「居官之優,陝甘通省無不盡知,具從寬免革職」。看來,康熙皇帝還真講點理。這算一例「株連未遂」吧。

(西方版畫中的清朝)

戶部尚書希福納:被下人訛詐了

康熙五十三年六月初六,堂堂戶部尚書希福納被其家人長命兒(算是小人吧)夥同惡棍桑格等(諸皇子的屬下人及太監)訛詐了財物,居然還好意思向皇帝告狀。皇帝老爺也沒別的辦法,派人查吧。這一查麻煩了,查出希福納居官貪婪、侵盜庫銀。長命兒等小人、惡棍就是因希福納居官貪婪才起的訛詐之心,結果訛詐順利成功,希福納拿出1000兩銀子;拿了銀子,心卻不甘,就告到皇帝那裡了。審查中,希福納的家人虎兒又告發希福納侵盜庫銀,一查確鑿,希福納果然侵盜庫銀97000兩。

這希福納也真夠糊塗,自己一身病,不知躲閃迴避、免災息事,還一勁兒往皇上跟前兒湊合。審理議定:長命兒擬斬立決,桑格擬絞監候,希福納擬斬監候,前任戶部侍郎已調任山西布政使的查林布等有關官員因「隱匿不報」擬革職。不知道皇帝老爺是怎麼想的,康熙最後竟然是這樣拍的板:長命兒斬監候,桑格絞監候如擬,希福納從寬免死,查林布等革職如擬。希福納真有福,查林布等真倒霉。

(清人繪 《大公主大阿哥庭院遊戲圖軸》)

河南學政俞鴻圖案:從此廢除「腰斬」

雍正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原河南學政俞鴻圖因「賄賣文武童生」被腰斬;兩天後,其父、戶部侍郎俞兆晟由之而被革職嚴審——雍正認為「伊子納賄婪臟、紊亂學政,非尋常私弊可比,豈真一無見聞」。俞鴻圖,浙江海鹽人,康熙五十一年進士,入選庶吉士,初為翰林院編修,康熙五十九年曾主考廣東鄉試,雍正四年又曾作為副主考隨主考官、禮部侍郎查嗣庭主持江西鄉試(因試題問題釀成大案,株連甚多,其險被革職)。雍正十年五月,已任翰林院侍講學士兼日講起居住官的俞鴻圖被雍正欽點為河南學政。

在河南,俞鴻圖借主持各地歲科兩試、考選秀才之機,與提調官(各州知州充任)合謀進行賄賣。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河東(河南、山東)總督王士俊經過調查後正式上折揭發了俞鴻圖的所作所為;九月二日,雍正諭令將俞革職查辦,命戶部左侍郎陳樹萱(俞父同事)前往河南會同王士俊查審。陳樹萱查後上奏:「原參文武童生賄賣者二十三名,續查及自首者四十名,其中九名審無實據;已查明之府州縣賄賣銀共一萬四千餘兩,尚有一府三州查報未到。」

雍正十二年三月,刑部擬將俞「斬立決」,雍正批「著即處斬」。據傳,被斬為兩斷的俞鴻圖用手蘸著自己的血在地上痛滾著連寫了7個「慘」字(一說連寫了11個「痛」字),雍正聞知後遂下詔廢止了腰斬之刑;其妻自盡,幼子嚇死。

(《雍正祭先農壇》圖局部)

江西巡撫郝碩:混賬加無恥

郝碩是一個混帳巡撫,他兩次勒索屬員一案株連了兩江總督薩載等上下多名官員。其案發過程有點兒意思:乾隆四十九年春,乾隆南巡時召見了江西巡撫郝碩,問其屬員忠廉操守如何,郝竟未能對答,這讓乾隆很不滿意,心想「這樣人怎能再任巡撫」,於是令郝碩進京待命,巡撫一職由江西學政李綬接任,並命兩江總督薩載到江西訪查郝碩行為;這一查查「露餡」了,查出了郝碩兩次勒索屬員的卑劣行徑。

第一次是在乾隆四十七年正月,經乾隆允准,郝碩可以進京覲見了。初五那天,郝碩便向上門拜年的南昌府知府黃良棟、同知徐聯奎買好說:這次覲見,一定要把你們的政績和為人品德向皇帝彙報。這正是黃、徐所企盼渴求的。黃、徐趕緊表態:大人,您進京前後有什麼事要下官辦,下官一定效勞。郝碩也沒客氣:那你們道、府、州、縣官員們就儘儘地主之誼幫忙弄點「盤費」吧。黃、徐趕緊發動,響應號召的人還真不少,僅僅6天時間,便有71名官員有了表示,共饋集了30448兩銀子,其中黃、徐分別拿了800兩、500兩。銀子是出了,只是不知郝碩在皇帝面前是否敢、是否有時間給他們「言好事」了。

(清朝皇宮)

第二次是在乾隆四十八年七月,還是跟黃、徐這兩個「倒霉蛋兒」有關。按規定,郝碩應向浙江海塘工程交納銀兩。於是,他又找到黃、徐:「請二位通知各府州縣,請他們幫補。」黃、徐沒有上次答應得爽快,但也沒敢一口回絕,郝大人已「怒形於色」了。這一次籌到38500兩,其中黃拿了1000兩,徐「因家中有事,已無力幫補」未拿;布政使馮應榴、按察使吳之黼、廣饒九南道(駐九江)額爾登布等也都拿了銀子。

郝碩對自己的兩次勒索供認不諱,於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初六被賜令自盡於審訊地熱河(乾隆正巡幸避暑山莊),派人監刑。那71名官員免於撤職、遇有升調機會准調不準升;馮應榴、黃良棟、吳之黼、額爾登布判3年徒刑、發往軍台效力;這些人也是賠了錢財又折官。總督薩載也未逃其咎,以失察屬下、未及時參奏之責,被罰俸3年共54000餘兩銀子,並處革職留任;可憐這薩載不查不是、查也不是。(待續)

(清朝女子,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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