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辱母案中民警處警,有什麼經驗教訓值得學習?
來源:基層警務/小警之家專欄作者 醉心
除了為輔警兄弟們感覺有些冤枉外,太多的,小警君都不說了,你們都懂得,說了也沒用。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今天只說說,在於歡案中,我們所能學習到的經驗和應該汲取的教訓。
五點經驗
1、執法記錄儀!執法記錄儀!執法記錄儀!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執法記錄儀是個好東西,也是我們討論一切問題的前提。我們誰都不希望,憤慨力挺的,竟然是謊言。所以,出警一定要帶好執法記錄儀,自己的事情都能說得清,全國的公安兄弟們也才能毫無懷疑地給你支持。
2、到場後首先採取措施,口頭制止和警告措施!該說的話一定要說!
到場後首先要採取措施,切記。採取措施不是說讓你徹底解決問題,就算警情特別複雜,確實難以解決,也要採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有時候,你就是大喊一聲,不許動,我是警察,都能在關鍵時候挽救你的職業生涯。有沒有效果是一回事,有沒有去做是另外一回事,千萬不要以為結果都一樣,結果差遠了。
3、不要掉以輕心!及時彙報、及時請求增援!
一定要及時請求增援,不請求增援,自己處理不好,那是你的事情。別主觀上認為單位警力少,無警可增援,就不請求增援。及時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繫,及時請示領導,請求增援,那就是單位行為,完全不一樣。切記切記。
4、每一個警情都認真對待,不要匆匆離開!
《人民的名義》看過吧?大風廠起火,李達康在現場站一夜,有什麼用?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想明白達康書記不離開的道理,就一定要記住,沒有處理完的警情,一定不要輕易離開。
5、案發後及時介入,收繳工具、固定證據。
該做的,一定要做到位。只有這樣,遇上說不清的地方,人們才會默認你也做到了位。如果該做的都做不到位,那遇上說不清的地方,人們也不會去相信你。
三點教訓
1、對案發中心現場未能有效控制。
以有限的警力,控制如此複雜的場面,那是出警藝術,得寫進教材里的,不是一般民警所能做到的。26歲的女警朱秀明做不到,也無可厚非。
如果說非有什麼教訓,那就是經驗還太少。當警察,嗅覺不靈敏,干不好。幹警察時間久了,經驗豐富了,嗅覺會有質的變化。誰偷偷摸摸想幹壞事,誰情緒激動想要殺人,都會敏銳的察覺到。當然,這需要一年又一年的磨練。如果對每個民警都有這麼高的要求,那公安民警轉正前,得先實習十年以上了。
2、對現場雙方人員未能分開隔離,優先帶離弱勢一方
這個其實真是一個教訓,希望我們以後出警的時候可以以此案為鑒,及時把矛盾雙方都分開。
一個有效的辦法是,把人少的一方,首先帶上警車。為什麼是人少的一方呢,就是因為人少的一方一般是弱勢,願意聽從指揮,操作起來也更方便一些。比如本案中,警告之後,可以先讓於歡母子上警車,回派出所解決。當然對方也不一定上,另一方也不一定允許走,但還是那句話,行為和效果是兩回事。
其實再想想三年前的王文軍,如果當事他是想把僅有一人的保安帶上警車,然後等待支援警力在來處理討債的一群人的話,結果可能是另外一個案子。
3、出警有風險,接警需謹慎,基層警力不足是問題根源!
常常有人說,高中生都能幹的活兒,幹嘛要要求專科以上,或者本科以上。說真的,警察這份工作,真的沒有那麼隨便。於歡案中,不管派出所警力再怎麼緊張,僅僅派一個年輕的女警和兩個沒有執法權的輔警現場處置也是不妥的!裝備要帶齊,警力要配足!如果派出所實在沒人,那就讓機關的民警到基層來!
幹警察,千萬不能想當然。平時,一定要加強學習,真正的學懂業務。每一次出警,都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時刻準備應對各種複雜局面。
這個,算個最好的經驗,也算個最大的教訓。
一線民警面對的警情錯綜複雜,你遇到過哪些複雜或者緊急的情況,有哪些好的經驗和教訓,請給小警君留言並分享給全國戰友。
※「刺殺辱母案」二審將於5月27日開庭審理
※請花一分鐘 為這位戰友祈禱!兄弟,我們等你回來!
TAG:小警之家 |
※酒後滋事圍毆處警民警,這家公安局全力追捕、直接刑拘
※武漢數名男子凌晨毆打他人並打傷處警民警,警方刑拘5人
※美國女子報警求救,反遭處警人員槍殺!涉事警官被判監禁12年半
※警事日記︱一次特殊的接處警
※三名惡意騷擾110、辱罵接處警人員的嫌疑人被依法處理
※新化腳踹掌摑KTV女服務員顧客自首,警務督察調查處警問題
※兩次處警兩次碰上「雙黃蛋」,警察就這樣真實地被需要著
※定海這位全省年齡最大的接處警民警曾歷經槍林彈雨,又守望基層三十年,令人肅然起敬!
※有效接處警71起,彭澤龍城派出所一周警務動態都在這裡……
※信陽一男子酒後毆打妻子,還手持菜刀威脅110處警民警
※綽號「飛虎隊」:香港警務處警察機動部隊特別任務連,簡稱SDU
※在機翼處警戒的阿爾法成員
※車市「負重」前行,經銷商庫存預警指數高企,全年均處警戒線之上
※網格化接處警新作為:重考核 強練兵 突主力
※處警趣聞—驚呆!如此「房車」不禁讓蜀黍大跌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