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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美好時代要來了嗎?

很多人都有過租房的經歷,也經歷過租房所帶來的一些煩惱和糾紛,比如房東看心情漲價,一言不合就趕人,遇上二房東,押金說扣就扣,黑中介騙人等。5月19日我國首部針對中國住房租賃和銷售市場新的管理條例正式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有了這一部全新的法規之後,當事人的合法的權益和交易安全能不能夠得到更多的保障,租房的美好時代能不能夠真正到來呢?

5月3日《央視財經評論》演播室請來了,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蔡鴻岩、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陳旭和央視財經評論員趙悅,一起來聊一聊,租房的美好時代要來了嗎?

換個視角看經濟,CCTV2《央視財經評論》周一至周四,每晚21:50,準點開評。

央評說

我國首個住房租售條例徵求意見

李小姐在廣州市越秀區曾經租賃一套房屋,租期五年,房東按約定合同收取了五千元押金,但到退房的時候,五千元押金全部被扣。

李小姐:房東就以這個牆體有霉點、木材發霉這樣的理由,房屋與出租給我時有很大的出入,要求我將房屋重新翻新,然後將我的五千塊押全部扣下。

李小姐提供的租賃合同裡面,其中有一條違約責任是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裝並賠償損失,李小姐認為房屋使用正常的損耗不屬於裝修裝飾等,合同要求恢復原裝不合情理。

李小姐:租房,大家都知道肯定有損耗的,而且租了五年,肯定你所交的租金裡面就涵蓋這種損耗,這個條例就很無稽。

針對租房市場中涉及房租的各種亂象,住建部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在住房租賃合同里,未約定租金調整的次數和幅度的,出租房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在租房的合同裡面也要寫清楚押金的數額和返還時間,除了約定的情形之外,出租房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出租人違反規定收取或者扣留押金,將由房產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陳先生(租客):這些政策落實到去執行的時候,是很有難度,如何去監察,如何去督促這件事去落實,作為一個租客,房東加價逼遷,要麼我找地方搬走,要麼我接受他提租,我們去城中村的時候看到很亂,其實他很多的出租屋都沒做備案。

據統計,我國大概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除了租金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各種不規範的租賃引發的糾紛,不久前,北京市發改委通報,今年1—4月份北京市共整治違法群租房3709戶,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的一處104平方米的兩室兩廳內,曾經住了十多人。在上海市民潘女士反映,她曾經將一套面積不足30平米的房子委託給一家中介房產出租,並在出租合同上明確房內居住人員不能超過2人,後來鄰居告訴他,房子被群租了,從廚房、卧室到天井,不足30平米的房間里,被安置了13張上下鋪的床位,房屋正門已被堵死,人員只能通過天井內的後門進出,門上張貼著某公司員工宿舍的宿舍條約。

租客:我們只知道這是公司的,老闆叫我們住,我們是不知道的。

好好的出租房怎麼變成了員工宿舍呢?潘女士委託的房產中介表示,房子原本是出租給一位姓張的租客,一開始一直正常使用,後來他們發現張某居然私自通過另一家房產中介將房子進行了轉租,之後張某就處於失聯狀態。沒有產權人的房產證和身份證,房子就可以出租嗎?記者隨機走進了一家中介門店,提出有房可以出租,但無法提供房產證,中介當即表示可以掛牌。

記者:現在掛牌的話,需要給你產證嗎?

某中介公司:不需要,掛牌不需要。

記者:簽合同的時候,如果對方有需要的話。

某中介公司:需要的話,我們幫你拉個產調去,我們自己可以去拉,你本人不需要去。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租客私自轉租房源,上海早就推出了居住房屋租賃備案制度,然而為了規避房屋租賃稅,很少有房東在租房時主動進行備案,房產中介大多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而導致這一制度的落實大打折扣,針對這些情況,這次的住房租售條例明確規定,租賃住房的當事人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簽訂後15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辦理住房租賃備案,當事人未辦理住房租賃銷售合同備案的,由房產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此外,出租人出租住房,應當符合單間租住人數與人均租住面積的標準,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據統計,目前全國大約有1.6億人是在城鎮來租房居住的,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新規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之後,引起廣泛關注,我立刻想起當年畢業時租房的一些血淚史,你們呢?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我是看到了這樣很多的很慘的畫面,因為我自己接受諮詢或者幫人去打官司,我就做過很多房客的律師,簽了幾年的合同,簽的好好的,人家投入了一些資金去裝修,本來希望在3—5年之內有個安定生活,結果因為市場的變化,房東就來了,隨意作地起價,你要不起價,最後他使一些下三爛的手段,來堵鎖眼,來刷漆。

關鍵是碰到這種情況,你去報警,警方不管,然後你去打官司,成本又非常之高,我覺得這種亂象,如果沒有一個法律法規去管理,去監督、去處罰的話,那我們作為租房一方利益沒法保護的,當然可能我們有一些人是作為房東,他想法又不一樣了。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我雖然說沒有親身經歷過租房,但是我的確有見到過,在我們小區裡面有一個房東,他把這房子租出去的,但是結果拿了一個月房租之後,第二個月人家不給錢了,然後再打電話都不接了。房客毀約,也有這樣的現象,結果最後費了好大的勁,各種辦法找這個人,這個人種種理由就不給錢。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我做房地產媒體24年了,聽說也是見識了很多這種房屋的糾紛,包括有更多的是房主違約的,從比例上來說,房東違約大概要佔到七成、八成,租客違約可能相對比例小點,但也有很惡劣,因為在這種時候,完全是民間的一個,看誰在強勢。

然後我們因為又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做一個評判的依據,然後在行政部門、執法部門,包括公安部門在處理這種事情,他認為你就是一個民事糾紛,他不會去予以干涉。完全是憑著兩個主體,兩個個人之間的一個強弱力量的一個對比。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所以其實以往我們遇到這些事的時候,真的覺得沒有辦法,很無奈,就吃啞巴虧就好了,像這樣一部全新的法規出台之後,你們覺得這個事情真的能就此規範嗎?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政府能夠把這件事提高到一個立法的層面來進行監管,進行處罰,進行相關調整非常有必要,因為正像我們大家達成了一個共識一樣,無論是出租一方,還是承租一方,大家各有困惑,誰來當裁判,誰來管,依據什麼來管,我們有這麼一個租售條例以後,起碼我們從法律政策層面,我有了一個解決問題的依據,包括你作為一個租客你應該怎麼樣,你作為一個房東你應該怎麼樣,如果你一旦違規了,不去備案,不去按合同約定的履行合同的話,你要承擔一個什麼違約責任,那麼處罰起來就有依據了,而我剛才說我是做實物的,在此前,可能我們這種依據沒有,那你要根據一個成熟法,說根據《合同法》,根據《民法通則》去解決這種矛盾,那就太抽象了。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這次這個條例的制定,不僅僅是約束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相方的權利義務,同時更多的是給我們整體租賃市場給它吃了一個定心丸,讓大家可以更踏實去發展這個租賃市場,應當看到我們前段時間一直在提租售並舉,一起來解決我們進一步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程當中的問題,那麼你在這過程當中,這麼龐大的一個市場,剛才說1.6億人在租房子,我相信這個數字不一定是那麼精準的,但是說明什麼,說明有大量的人隨著這個城鎮化會有這種租房的需求的。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來看數字100的調查,今天針對這樣一個全新的法規,大家是怎麼看的,關於房屋租售條例徵求意見稿,從承租人的角度, 56%是支持的,認為有利於房屋租賃市場的良性發展,但是有44%認為是不好說,來看看出租人是怎麼看的,54.5%的出租人覺得不好說,因為房屋的漲價應該是由房主說了算的,45.5%的人是支持的,所以你看到各自的視角不同,各自的站位也不同。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因為你的立場不同,你的利益不同,那你視角當然不同。作為房東來講,他說了那我是房主,我是房東,這個價格多少,當然應該由我來定了,但如果我是租客的話,那我覺得還是要個市場的管理秩序,要有個法律法規的調整的一個範圍,那就像我們這裡邊提到的,我們注意到,說我們此前房租你說漲就漲,你不就範的話,你就走人,對不對?

就採取各種手段,那你對我租客的利益是沒有保障的,但現在有了這樣一個租售條例的話,起碼我在監管層面上,我是有依據的,包括你做這種違法行為,你是要付出代價,當然可能以後在實施過程中,究竟是不是能那麼得力,包括比如說你有了違規,有這種失信的記錄了,能不能再讓你把房子出租,你還能不能再租,如果你作為租客,你連合同該交的租金都不交,你如果有了這種失信記錄,對不起,以後你租不到房子了。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對於徵求意見稿,大家覺得未來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按照比例來看,依次是認為房屋交易和租賃的中介服務收費會更加透明化,然後是可以解決找不到合租對象或者被房東強制趕出家門的苦楚,還有租金支付周期更加靈活緩解部分生活壓力等,這也是大家真實的,現在對於市場這樣一種感受,大家更關心的是這樣的政策出台真的能夠落實嗎誰來監督,誰來督促?幅度和調整的次數,根據什麼樣的標準來定呢?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我們說的16個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我們現在出台了這個條例,可能有法可依的問題解決了,違法能不能必究,執法能不能必嚴,那就需要我們執法部門、監管部門要真的按照條例規定去執法,去監督。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從另一個層面講,如果我們整個法規定的嚴謹、嚴密,那可能後面產生糾紛,在執行力度上就會更有保障,我看了,包括條例徵求意見稿裡頭,我認為有很多東西,比如罰責上,在罰責太輕了,其實我們其他很多的法律上都是存在這問題,我們的違法成本太低。它這個就是參照著企業現在租房一般協議的條款,一般企業,我們在承租寫字樓、商場什麼它都有約定,你調租金的幅度。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你看,我們看到的合同,比如說頭五年,我每年可以遞增8%、10%,我們都看到過5%,然後到第6年和第10年,因為他有的長租20年,第6年到第10年怎麼樣,第11年到第15年怎麼樣,這個企業,剛才像蔡總說的有這樣的一般,我們看到過這樣的一些約定,但個人租房,由於他租房時間的相對短暫,可能對這個問題沒有注意。

但是反過來又提醒我們,如果你沒約定,不能單方面的你去提高租金,也不能想提就提,事實上我認為如果一個長租,比如我剛才舉例說,真的,我是一個真實的案例,你租五年的情況下,你要不要約定租金的漲幅和次數?如果你有一個約定,即便市場有些波動,現在租金市場可能比較旺了,作為出租人一方,他的利益也要去平衡,你適當的漲個幾個點,你事先約好,那就沒話講。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其實這個條例出台的一個背景就是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鼓勵租住房,而不見得大家都到市場去買房,這個條例它貫徹這麼一個宗旨,所以從這角度來說,它提出要相對租期要長,長期租,而且提倡倡導鼓勵規模化、專業化的企業去從事這個房屋租賃,這個我認為都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方向。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因為這種長期化,也是一種對於市場長期穩定的這樣一種保障,因為我們知道,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有一個觀念,租購同權,租房子跟購房相應的這種社會公共權利所取得的也應當相應的,而這次也提到了一些,如果你有一個非常穩定的長期的租賃協議之後,這次當然也要求,你所有的這種房屋租賃合同要備案,當你備案之後,你就有權利取得去相應的居住證在當地,然後有了居住證,你可以去拿到相應的社會公共的福利、社會公共的相應的這種,但是租房跟購房這是個大的趨勢能夠取得。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這個條例出台背景,剛才兩位解讀起來,咱們解讀起來,可能還有一點,咱們現在中央總的政策來講,我們不能要求每一個年輕人都去買房,大家為什麼急於買房,說我生活太動蕩了,所以現在如果能讓這個生活相對安定,我們租賃市場相對有序的話,如果說能形成一個三年、五年的租約,那我生活,我的工作,我對未來的規劃可能都會比較穩定。

陳一佳(路透社財經評論員):那在美國其實沒有專門針對這個租賃非常嚴格的一套體系,我們看到在聯邦方面,它是有一個公平住房的法案,這個法案只是保護在買賣房屋或者是租賃的時候那些潛在的買房子的人和房客不會因為他們的種族,他們的性別,宗教信仰、國籍、家庭背景等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另外根據美國有一個叫做統一州法律委員,它的一個全國會議在1972年的時候是頒布過一個對於租賃方面的統一的管理條例,不過這個管理條例其實到每個州執行的時候,並不是強制要求每個州都進行執行的,而是鼓勵大家按照它去進行執行。這份條例對於房東和房客其實都是有一些要求的,對於房東來說,要求他要提供包括水、電、氣、暖氣等等一些基礎配置,另外要求保證整個房屋的條件符合健康和安全的標準,除此之外,要定期清潔公共的場所,另外清除垃圾,那對於房客的要求主要也是集中在安全以及清潔兩個問題上的。

這個條例到了很多州以後,我們看到也是有一些州不去接受的,比如說像賓州就是一個例外。另外每個州在制定自己州的立法的時候,也不是全盤,按照剛才說到的統一州的管理的條例,而是會根據每個州自己的情況也做一些調整,所以具體到每個州的住房租賃的時候,其實要按州的法律去進行執行。另外有一點要注意,在美國這個租賃還是要遵守,包括一個是《財產法》,還有一個是《合同法》,所以一般在發生這種租賃關係的時候,房東和房客之間會簽署一份合同,這份合同會對於像租金,租期,包括押金,怎麼樣轉租或者怎麼樣中止做一些界定,那在執行的時候,就是按照合同來進行。當然了美國法律對於合同內容也是有一些要求的,比如說房東你不可以要求房客必須來承擔所有維護的費用或者不能放棄他們訴權的權利等等是有一些界定的,不過總體來講的話,法律對於房客的保護應該是更加完全的。如果出現糾紛的話,一般會到上庭或者是僱傭一個調解員進行調解。那我看到在美國比較常見的一些糾紛,比如說這個房子賣給別的人了,之後這些房客到底要不要搬走,這個是經常發生一些糾紛的一個問題,另外對於海外的一些購房者,比如說現在很多的中國人也擁有美國的房產,其實對於這個人群在租賃的時候,其實是沒有一些特別的規定的,一般我看到很多的情況是交給一個管理公司,只要按照州的利益法,按照所在樓的一些要求進行操作,一般都沒有什麼問題。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是這樣,還是要有一個契約精神,因為我們一句老話,大家不知道聽過沒有,買賣不過租賃。其實對於房東來講,他的交易應該是自由的,但是對於房客來講,這個房子在出租狀態過程中,你要賣房了,既不能影響房東的利益,但你也不能影響我房客的利益,所以我們一句老話叫買賣不過租賃,但實踐中可能你作為買主,他作為一個賣主,中間夾著我一個租客,北京話叫隔應,那這問題怎麼解決,實際上我覺得合同當中要約定,比如說我們看到的有一些合同這樣的,如果遇到房東要賣房了,應該在一個合理的期間,比如三個月或者一個月都沒關係,咱約定,你應該把房子給我騰空,當然,有了這種情況,因為我事先說明了,那我該退的租金我退給你,但如果你沒有約定,你強行驅趕房客,這顯然不公開。剛才我看到美國公平那個租房法案,它現在我就覺得兩點,一個是有序,一個是公平,再一個是依法,我覺得在這方面要加強。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因為它是一個徵求意見稿,我覺得這非常好,因為它不是馬上拿出來就立即執行,而是拯救各方的利益。我在過程當中,我也看到,我們在字眼當中說不得不得的說的比較多,但是怎樣得卻在這方面還可以再完善一些。你比如說我不得你驅逐他,你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你不得隨意的進入你已經被出租去的房屋等等,但是怎麼前提下,你怎麼能夠正常的收回你的住房,包括解除合同時候,它有一些約定因素,比如說你是合理期限的,如果他該付你租金,他沒付,你給他一個合理期限,多長時間是合理期限。

網友金色向日葵說,租房感覺就是碰運氣,以前遇到過一個差房東,年年加租不說,屋內設施正常損壞也不維護修理,現在的房東不錯,凡事好說,希望新規能夠更加細化,明確雙方的權責利,讓大家都能有一個穩定的居住環境。

網友Knet說,除了維護租客的權益之外,也應該約束不文明的租客,親身感受的就是住宅小區租客擾民,因為不是長久住,抱著無所謂的心態,讓單元內的小區居民實在是無法忍受

網友晴朗的天空說,條例第一條明確規定是出租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收回住房,那麼請問遇見老賴,拖著不給房租的,我們該怎麼辦?所以其實這次法規對於承租人也是有相應的規定的。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但我注意的一點,這裡面說了很多的各方的意見,但是還注意一點,這次也對我們的監管方也提出了新的一種提升,我們過去是重視什麼,重視我們銷售,而對於租賃相應的要輕視了一些,因為銷售的標的額度比較大,買房子,一套房子多少錢,你租,租金能多少錢,所以說相應的來說。但這次我們提倡建立一個信用的信息平台,將來你的所有的這種約定雙方的契約,包括你查詢他的資質,包括你一些繳納的錢款,可能都在這個交易平台上,政府監管的一個交易平台上能夠實現的話,也把你的信用記錄在這過程當中得以相應的記錄,這可能就會有很大的好處。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這是整個租賃市場的一個徵信系統要建立,因為這裡頭三個主體,房客、租客,還有中介,應該把這些所有涉及的主體在裡頭都有一個詳細信息的一個備案,一旦發生問題的話,那我可以查證,比如說你是租客,以前有這樣一個不合法的一些不規矩的行為。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所以歸根結底是一個管理水平、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的問題,因為像咱們大家討論的,如果現在你沒有個管理的水平,這件事能不能管,剛才蔡老師說的那樣,其實可以管的,然後你在管的過程中,能不能嚴格依法,出了問題,能不能嚴格依法的去處罰它,碰到老賴,您問我們怎麼辦,我說句不好聽的,沒辦法,你選租客的時候,你對租客的身份,他的經濟能力,以前的誠信狀況等等,你都得要考量。

住房租售條例給中介劃「禁區」

今年4月,隨著各地樓市調控重磅頻出,原本是樓市傳統旺季的三四月份,顯得格外平淡。在上海,不少掛牌時間較長的房源,紛紛轉入租賃市場。

某房產中介工作人員:我的意思如果有客戶,想租我們的房子,你們這邊也考慮的吧。哦,是考慮的是吧。

在上海長壽路的這家房產中介門店,工作人員介紹說,近期原本掛牌出售的房源,轉而出租的情況不在少數,由於求租者增多,二手房租賃市場倒呈現出供需兩磅的情形。

劉奎(上海鏈家地產長壽二區區域總監):房東可能想,反正這個房子放在這邊也是掛著,所以就可能轉為租賃市場,以租售並舉,最後如果有租客願意承租他的房子,他也會同意的。

2016年全國租賃市場整體收入達到1.1萬億元,預計今年全國租房市場整體成交量會繼續增長,租金漲幅有望達到5%以上。目前,我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約有6.8萬家,從業人員將近100萬人。然而伴隨著房屋租賃業務的增長,各種各樣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今年4月份上海的一位陸先生,通過房產中介掛牌了一套二手房,從此之後陸先生的電話就響個不停。

陸先生(市民):推銷啊,賣房啊,中介啊,股票啊,反正很多很多,最可氣的是晚上八九點都打來,九十點都打來。

隨後奉賢警方接到舉報線索稱,某房產中介內,有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隨即上門取證,並查獲大量個人信息,而陸先生的姓名、電話、地址、房屋面積等詳細信息就在其中。

張俊(奉賢公安分局泰日派出所警長):有通過淘寶,有通過QQ,大批量購買,便宜的幾分錢一條,貴的就是一塊錢一條,初步現在經過梳理,大概有超過60萬條公民信息。

警方調查發現,除了網路渠道,有些房產中介間,還會互通部分公民信息,而為了獲得更有價值的房源信息,業務員們還會經常去各小區的物業走關係。

王某(犯罪嫌疑人 某房產中介門店負責人):房子要出售出去,或者要出租,肯定他到物業去登記,基本上會請物業吃飯或者給紅包。

針對這種情況,這次的條例特別提出,在住房租賃和銷售等活動中採集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使用信息。同時徵求意見還對房產中介划出了11個「禁區」,包括不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租賃、銷售的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等行為。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說到這次對於房產中介,和從業人員是劃定了11個禁區,我們小編篩選了一些比較重要,比如說你看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機構,從事房地產的經濟活動,包括不得協助當事人弄虛作假,來避免這個住房的交易稅費等等,還有第三方的網路交易平台,也要進行審核和登記,你們怎麼看這樣條例的規定,能不能夠,就同樣的問題能不能落實,我們說的黑中介能不能夠消失?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簡單說,這些問題都是根據生活中存在的亂象規範出來的,能不能落實,那就看我們監管的力度了。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其實從中介來說,我覺得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他整個的資質,監督,監察,這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這一直是我們的一個缺失,中介人員的職業資格,應該要有一個嚴格的監審,他只不過就考了個試,拿了個本,然後就開始從事這個行業了,然後他有了這些,比如說違例的,違法的一些行為之後,怎麼能夠給他清除出去,給他記入黑名單,其實這個都是市場監管非常重要的,我覺得這個相對來說還是偏松的。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我們應該看到這個中介機構,作為租和售。對他的監管應當格外的重,那麼這次相關的條例裡面,專門把它列成一張,我看到不僅對於中介機構提出了這些不得不得不得,也對一些中介機構里的那些個人,業務員,從業人員進行不得不得,比如說你個人不能說一個人,我說我在這家中介機構打工,同時我在那家公司兼職,或者我用我的資質,然後我讓我的什麼什麼親友,用我個人的資質,他也去賣房子,租房子,這都不行,都有相關的約定。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還有一個主體的問題,就是說現在因為我們都是散租的房子,這次徵求意見稿里特別提出,要鼓勵專業化規模化,所以以後未來如果在中介上,相對來說減少這種散租的一個中介行為的話,這種散租的房源,讓他盡量規模集中,可能也是一個市場規範的一個方法。

網友微言有信說,作為租戶最怕的就是中介和房東串通好,租一兩個月就不租了,找個理由要回房子,這樣中介很快就會又來生意了,因為他就又可以賺一筆中介費了,房產中介也要對租金人進行審核,防止轉租的現象發生。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這種現象生活中非常之多,我們身邊就碰到過這種情況,你住的好好的,結果他就挑動房東,我給你把這解了了了,我再給你找一家,完了房租能高多少多少,那房東為了利益的驅動,他當然了樂享其成,我又不用費勁。

網友是雄風說,目前租房市場交易的信息,大部分是經紀人獲取和生產的,門檻低,競爭分散,信息不對稱,缺乏制度性規範,是行業發展的痛點。那租房市場如何由包租向託管更迭,租房信息數據化、公開化、房屋需要經過專業的管理和服務才更加容易出租,而租客願意為更優質的服務買單。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公開化,我們應當也有同樣的對於中介機構的這樣一種評價系統,和它的信用系統,如果你在過程當中,出現這樣的問題,剛才說了,處罰的力度能不能再大一點,讓他覺得不敢再碰這樣的紅線,底線,這種我覺得都可以設計在裡面。

網友是王雨生說,現實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擦邊球都是中介打出來的,應該加快凈化房地產中介市場,並對網上出租的房屋買家和租戶對所掛房屋因為後期給「星」這樣的一個評論,現在很多中介網上以極低的價格銷售房屋和租賃,這樣釣魚這樣的卑劣的行為,應該進行嚴打,並強制進行行政監管。

陳旭(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所以這就是欺詐,所以對這種,以一個低的價格,把人家吸引來以後,然後就地就漲價,那這種行為,本身是擾亂市場的一種行為,所以對於做中介這樣的一個機構和個人,有這種行為堅決要打擊的。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這次也有一個特殊的也定,就是你中介機構,和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不能租賃和銷售,你本機構的房源,就是你的客戶,那好,我能不能先把它很低的價格拿過來,然後我再倒出去,對不起,這裡說的非常清楚,不可以。

網友是石頭說,應當設立一個舉報機制,成立一個專門監控機構,再設立熱線電話網路平台等等。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所以有這樣一個平台的作用,非常的關鍵,能夠有這樣一個評價機制,是至關重要的。

《央視財經評論》主持人張琳:對於這份徵求意見稿,你們覺得還有哪些需要補充的意見嗎?

趙悅(央視財經評論員):因為我是完完整整,看了幾遍,我覺得從立法的初衷已經非常明確了,而且對於我們承租人,就是普通的租戶來講,我認為它的保護力度還是非常大的。比較到位,但是對於一些細節性的一些地方,還可以約定的再清晰一點,再有可操作性,包括什麼叫正當理由,什麼叫合理期限,那麼你把它能夠想得更清楚一點,那就更好了。

蔡鴻岩(樓市傳媒集團董事長):我注意到就是這個是住建部頒布的一個條例,其實規範整個房屋租賃市場,需要包括財政稅收,工商,包括公安這些部門共同來推動,我們因為從整個體制上來說,這是一條龍的,不光是住建委能管的事,住建部能管的事,所以應當把整個的資源協調起來,共同去促進租賃市場,這樣一個租賃市場才能夠真正完善,太能夠真正讓它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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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財經評論》

製片人:趙悅

本期編輯:張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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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盼不到了?炒房客的救命稻草要來!年輕人買房有希望?
阿迪的4D跑鞋時代要來了,就是定價也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