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七大陋習,有六大陋習發生在女人身上
一,纏足。
陋俗首推就是從宋代開始盛行的給女人裹腳,將大腳趾之外的四個叫趾折斷,窩在腳心下,用布纏起,綁成三寸金蓮。
古人對女人的欣賞從『品頭論足』,身材的好壞倒不怎麼重視。小腳成了文人雅士眼中的性感部位。調情,從小腳開始。
這種病態的審美觀是男權社會的畸形產物。
二,溺女。
中國歷來有男尊女卑的傳統。生了女孩既然不能傳宗接代,還得有操勞之苦,養大了只能是『潑出去的水』,而且一旦發生偷情養漢的事情還會成為家庭的恥辱,女孩不被家庭所接納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早在春秋戰國時代,民間就有『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的說法。溺女嬰的風俗到南北朝已經很普遍,再到明清時期更是越演越烈。
三,娶童養媳。
民謠『有個大姐正十七,過了四年二十一,尋個丈夫才十歲,她比丈夫大十一,一天井台去打水,一頭高來一頭低,不看公婆對我好,把你推到井裡去。」正是對童養媳的寫照。
童養媳制度最初始於宮庭,後傳於民間。
民間盛行的主要原因是怕兒子將來結婚時的費用負擔不起,先抱個小媳婦。此外,女方家境貧寒,生活難以為繼,索性送給人家也是一個原因。童養媳因為是買來的,從小就要伺候一家人的吃喝拉撒,還會受到虐待,處境很艱難,所以有『多年的媳婦熬成婆』之說。
四,戲鬧洞房。
新人成婚期間,賀喜親友歡聚新房嬉鬧,無論尊卑生熟,都可以呀新娘開開各種玩笑,是為鬧房。
鬧房在漢代已經開始流行,到唐代已是很盛,宋朝略斂,明清已花樣頗多。總的說來有五大戲碼:看小腳,說葷話,動手摸,聽牆根,唱俗曲。
鬧洞房從來就是民間,尤其是農村中最為好看的一種把戲,相沿至今。但一些地方已經完全走了樣子。是不是陋俗,還得因事而議。
五,貞潔牌坊。
男人們一方面希望自己的女人嚴守貞潔,另一方面有企望其他女人最好都是娼婦的心態導致了貞潔牌坊的出現。
六,處女嗜好。
遠古時代是與處女嗜好相悖的性自由時代,到了隋唐,男性的處女嗜好也還處於隱約朦朧的發展階段。宋元以後,禮教大行其道,處女嗜好興起。到了明清時期,對處女的變態欣賞和特殊嗜好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李商隱的『巴西夜市紅守宮,後房點臂落斑紅。」指的就是日益普遍的檢查是否是處女的『守宮』之法——守宮砂:把蜥蜴放在盆里用丹砂餵養,過後將其搗爛,製成一種紅色顏料(守宮砂),用它塗在處女手臂某處,就會終年不褪。一旦處女與男子發生性關係,顏色就會自動消失。其法是否科學,不詳。
七,吃人肉
貌似是從曹操那裡開始的
也是曹操發明的
第八就是吸食鴉片,這兩個是我另外補充的
有在一本為中國陋俗的書中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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