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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發票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稅務發票嚴打下的7條錦囊妙計!

一個偷漏稅終結的時代來臨!

稅務局增值稅發票新政的文章和解讀,得到了廣大的稅務朋友的支持和留言,但是很多問題,需要跟大家碰撞一下。

為什麼現在這個時點推出發票新政?

大家都知道,2016年5月1日推出了營改增政策,從此中國再也沒有了營業稅,全部執行增值稅政策。營改增之後,大多數企業稅負出現了降低,但是也出現了很多新問題,其中很主要的就是發票開具不規範,甚至是違法。目前稅務主要是以票控稅,發票出現了問題,肯定嚴重影響稅務的執法判斷。所以現在專門以總局公告的形式進行發布具有重大提示和規範的意味!

掌握了納稅人識別號就掌握了所有發票流向!

納稅人識別號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稅務發票系統裡面查到了這家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就可以看到所有這家企業的進銷項發票情況,也就可以知道企業是否虛開發票了!也可以知道企業大體的物資流向的合理性了!

3 .品類發票早就該整治了!

其實多少年了,無論是超市還是大型電商企業,他們後台都是可以選開什麼辦公用品、日用品等。為什麼不直接開明細呢,如果是真的辦公用品的話,那就直接開出發票明細,這樣企業拿回去還好辦理入庫和出庫。

送大家7大錦囊從容應對

只有企業納稅人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這個時候,大家不要做延伸解讀,公告明確是企業的,國家機關、部隊、事業單位都不在公告範圍!

什麼用品類發票可能退出歷史舞台!

其實無論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還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購銷物品都需要內容完全一致,這就要求你買的列印紙多少包,單價多少,數量多少都要一致,籠統的開個辦公用品一批,稅務是無法監控物資流向的,對於企業物資管理也不利!

服務類產品如何開票確實值得商榷!

稅務嚴打發票違規,要求如實開具品名、數量和金額對於貨物比較通用,但是對於服務類的確實很麻煩,也不好操作!

嚴格按照如實開具的話,一頓飯的明細是否需要開出來:6碗米飯,1條烤魚,1個土豆絲?

所以服務類的產品開出明細,感覺意義不大!具體等待稅務系統出個詳細可以實操的文件!

稅務發票系統和企業銷售系統都需要改進!

現在的互聯網技術非常發達,既然稅務局已經建立大數據系統了,看看是否可以搞個介面,輸入納稅人名稱,自動彈出納稅人識別號,這樣是不是可以解決經辦人員記錯了號碼,忘記了號碼的情況!

當然了,發票改革了,企業的銷售系統要和稅務對接,如實把數據對接發票系統,自動開出合規的發票來!

執行時間是7月1日!

這個時間怎麼理解呢?是7月1日起企業收到的發票,如果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話,是不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的!

現在的發票目前仍然可以維持現狀,再等一個月的時候,及時提醒你們企業所有人注意這個重大事項!

個人購買的發票不用身份證號!

好多熱心的朋友,這幾天一直留言說,是不是需要填寫身份證號?明確一下,身份證號是個人隱私,不能要,也不提供!

這個情況也適用在打車票等發票上,本身運輸服務都是提供給個人的,這些都是不需要提供稅號的,老樣子開票就可以!

財務人員最近要辛苦一下了!

其實看到這個新規定之後,很多會計都是吐槽!這項發票新規,從對外角度,開具發票的時候不能簡單的開個辦公用品就完事了,還得要明細!一個字費勁,碰到對方較勁,產品名稱輸錯了字,讓你重開!

對內,業務人員、採購人員、老闆等可能頻繁問會計,公司的納稅人識別號是多少?尤其是那個社會信用代碼,還有英文在裡面,非常難記!

建議,人數不多的公司直接每個人的郵箱發一下這個號碼,qq、微信都發一下,要不電話會被打爆!大公司直接把這個問題進行培訓,把這個問題落實到部門負責人,這樣省去很多麻煩事!

新政剛剛出來,大家有什麼疑問或者觀點,下面留言,互相探討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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