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殺了唐僧父親陳光蕊,同犯李彪為何遭受騎木驢等三項極刑?
(蝸牛看西遊第892期)
文/牽著蝸牛散步
一
在《西遊記》中,唐僧是如何出生的,親生父親是誰,一直讓人疑惑。
在世德堂百回本(既常見的人民出版社版本)中,是沒有介紹的,在人民出版社新修訂的版本中,將描寫唐僧身世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放在了附錄中,但是,很多人認為這不是原作者寫的,它裡面有很多漏洞。
但也有人認為,這其實就是原作者寫的,只是明朝世德堂在刊印時,少印了,結果後人找到了。因為百回本原著中,的確提到過唐僧出生父親就被害這件事。
但在翻這個附錄時,我們會發現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作為主犯的劉洪被活剜取心肝,而作為從犯的李彪,卻受到三項極刑——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
他比劉洪判得重多了!這是為何呢?
二
我們來看劉洪和李彪分別犯了什麼罪。
原文是這樣寫的——
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箇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那小姐尋思無計,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那賊把船渡到南岸,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從這段我們可以看出,第一,主意是兩人共同出的;第二、殺人是劉洪一個人乾的,李彪作的是配合工作;第三、劉洪還霸佔了唐僧母親,李彪只得了船隻(可能還有銀兩)。
那麼,與劉洪相比,李彪的罪行的確要輕得多,至少沒有命案。
但是,為何他判的刑反而比劉洪還重呢?
三
我們來看一下,這三項刑罰有多重,可以說,是唐朝排在前三的頂級刑罰手段了。
騎木驢,大家只要看一下下面的圖片,就知道有多痛苦。這個刑罰一般是懲罰不守婦道的女人用的(中間那根棍大家可發揮想像力),比如《水滸》里的王婆。李彪「享受」了這頂「殊榮」,可見肯定與此有關。但他什麼都沒幹啊,應該劉洪騎木驢才對啊,這是為毛?
剮千刀。這個就是俗稱的凌遲,也是懲罰造反者才用的手段。最多的三四千刀,要求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並且必須剮完最後一刀才能死。據說劊子手在行刑時,會猛往犯人胸口拍一掌,讓他心臟突然收縮,這樣就能減少出血量。
梟首示眾。這個不解釋,大家都明白是什麼意思。也是處置頂級犯人的,比如賣國賊。但戰場上為了滅對方威風,也可能把來史或降將殺了掛頭示眾,以示軍威。
我們再把李彪對號入座,是不是總發現哪裡不對呢?難道真的是朝廷判錯了?
朝廷其實是沒犯錯的,因為,這李彪就是一個政治犯!
也許有人說蝸牛亂講,但大家注意沒有,他姓什麼?李!李世民姓什麼?李!
當然,並不是說他姓李,就是政治犯,而是從他平時的隱居生活來看,他肯定與皇宮有關係,比如就是李世民的哪個親戚,對老李皇位有威脅。
這就可解釋陳光蕊為何要被殺了:很簡單,江州本來就是李彪的地盤,如今朝廷要派一個新官員來接管,李彪如何會答應?於是故意搞成一個桃色事件,不僅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還把自家兄弟安置到崗位上,以便可隨時調遣。
現在大家就明白,唐僧收到血書前往外公處通風報信後,朝廷不是通知上級單位把劉洪滅了,而是派了御林軍來抓李彪和劉洪(如果真是打魚的毛賊,這不是大炮打蚊子嗎?)
可見,《西遊記》這本書里講的故事,水真的很深,恐怕只有體制內的老司機才讀得懂了。
前往「蝸牛看西遊」公號,可看到第126期《唐僧為何不替通天河老烏龜問壽命?不是忘了而是另有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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