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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時期的「中國」觀

一、前言

唐昭宣帝(哀宗)天祐四年(907),朱溫篡唐,建國號為梁,而後歷唐、晉、漢、周各朝,至宋朝建國止,是為五代時期,其間五十四年。五代時期統治的範圍大體在淮河以北之地,即華北的中原地區,淮南各地仍有地方政權所建的各國,華北又有北漢之國,造成所謂五代十國時期,此時期形成近古時分裂的開端。除淮河南、北分裂外,又有契丹建國於塞外,復控轄山西、河北的北部,即燕雲十六州之地。淮南各地,華中、南、西皆有稱號建國者,這確實是各國林立的大分裂時代。

分裂時期里的各國,有其國號、政權、土地、人民等,彼此不相統屬,迥異於統一的朝代國家,是以「中國」的詞稱遂產生變故。原來「中國」詞稱在先秦時已甚為普遍,所指有多種意義,其中有指為諸夏之領域、中央之國,為後來各朝代共稱中國的濫觴。如《史記》言舜帝「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說舜至「中國」受諸侯擁戴為「中國」之共主,夏禹時「九州島島攸同」、「中國賜土姓」,是說禹為天下共主,並於國內祚土、賜姓、命氏完成諸侯的分封,實際情形雖尚不能確知,但這些都是指諸夏之地,為天下的核心區。到後來春秋時,「吳疆,陵中國」,「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當時吳國、秦國都還不看做是諸夏域內,視為蠻夷之區。蠻夷主要是以文化來區分,族群還未必是清楚的差別,先秦上古時期已形成中、外之別的夷夏觀,也是以後歷史上傳統的觀念。在地理上、政治上,「中國」都具有所指稱的對象,族群在其中反而往往易於消失界線,大約就是所謂「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的觀點,雖然是夷狄異族,但能行華夏中國之政教文化,則無異於中國。故而「中國」詞稱的語境在歷史上並不一致,要視當時所指的含意及其應用而定,但總體看,與「華夏」或「中華」不可分離,因之傳統的觀念成為主流或主軸,中國文化成為華夏或漢文化,政治上仍不脫正統的觀念,地理上以中原或統治所及之地,族群上指為漢族或漢化之民。

歷史上統一的朝代對「中國」的詞稱少有爭議,也可能是不需要爭議而理所當然,但在分裂的時代,情況有所變化,「中國」是指某個朝代之國抑或整個「天下」?是自稱或是他稱?又是否有其一致的指稱?對這方面的探討少有見及。五代十國時期分裂的時間不長,五代各朝所稱之「中國」,與其他並立各國所指稱者,為本短文所疏解的主旨。

二、北方五代各朝的中國觀

後梁龍德元年(921,唐紀元為天祐十八年),契丹大軍入侵河北,時後唐庄宗李存勖在鎮州(河北正定)行營,出兵迎戰。契丹兵因逢大雪,糧草匱乏,凍死者相望於路,於是引兵而退,李存勖領兵隨躡於其後,每經契丹宿營處,見清整不亂,因而嘆許說:「番人法令如是,豈中國所及!」李存勖言「中國」即是指他本身所代表的南方中原有別於契丹,即契丹不在中國之內。後唐明宗時,安州(湖北安陸)節度副使范延榮上奏章獻三事,其一是請朝廷不禁南方豬、羊等牲畜過淮河販賣於北方,但禁止絲綿匹帛等較貴重物品入境販賣,所為在於「以貴中國」,所指的「中國」仍是指其後唐的本國,亦即其後唐為「中國」。明宗長興三年(932),契丹遣使要求歸還被俘的官員,明宗有意應允,時冀州刺史楊光遠(檀)罷郡在京,奏請勿允契丹所求,說:「苟若歸之,必復向南放箭,既知中國事情,為患深矣。」所指的「中國事情」,即代表中原朝廷的本國事情。類似的情形是契丹求討於被俘的將領李和等人,因為李和等人為契丹善戰之將領,不當放還,而重要的是李和等人「又在此累年,備諳中國事」,更不當放還其歸國。楊光遠所說李和等人在後唐數年,熟知國內的情事,與前件事情所說相同,恐即為一事,而他們所說的「中國」,就是後唐所代表的中國。

當石敬瑭爭奪天下時,恐契丹援立趙德鈞,急遣桑維翰見契丹主(遼太宗),桑維翰說勸契丹主若能援晉(石敬瑭)得天下,則「將竭中國之財以奉大國」。所說的「中國」,即是指後晉將取代後唐而建立的中國。對於本朝代表、自稱的中國,石敬瑭立國建後晉後,契丹以宗主上國的勢態干涉後晉的內政,欲扶持王處直之子王威為定州節度使,石敬瑭的回答是「中國」將校自刺史以上遷任至節度使,有其一定的升進之序,須合於「中土舊規」。說明石敬瑭認為後晉即是代表著中國或中土。由於晉高祖石敬瑭因厚賂契丹而稱臣為兒皇帝,得到「中國」的天下,故而歐陽修在《新五代史》中說:因石敬瑭取得天下不順,常以此自慚,對於國內藩鎮過為姑息,而各藩鎮或不安分,或心慕石敬瑭所為之事,以為得以成就大業,故而石敬瑭在位的七年中,其藩鎮即有六次舉兵造反,全因為他所作為帶來的後遺症。(11)時鎮州節度使安重榮看不慣契丹的傲慢姿態,密結吐渾諸族為援,上表並馳書天下,大抵在指斥晉高祖稱臣奉表,「罄中國珍異,貢獻契丹,凌虐漢人,竟無厭足」。(12)以至於「困耗中國」。(13)安重榮的上奏聲言欲與契丹決戰,實則有奪位的野心,除素與襄州安重進聯結外,又密結契丹幽州帥劉晞,故史載:「蓋重榮有內顧之心,契丹幸我多事,復欲侵吞中國」。(14)安重榮起兵以戰敗被殺而告終,史書載其事,都以後晉朝為中國,即是以「中國」代表正統皇朝,後晉是中國的國號,雖然其實際統治地區僅限於北方部分地區,因為當時中國處於分裂的狀態。

後晉以代表中國自居,相對於「外國」的契丹,則更如此,石敬瑭說的「中國將校」、安重榮說的「困耗中國」所指皆同,桑維翰見契丹主說「竭中國之財以奉大國」之外,在安重榮上表請討伐契丹時,桑維翰恐石敬瑭猶豫不決,密上疏言不可與契丹決裂爭戰的七大理由,其中用了「中華之精甲利兵,悉歸廬帳」、「南軍」、「華人」等來代表中原地區的漢人,又說:「戎人皆騎士,利在坦途;中國用徒兵,喜於隘險」,(15)分別用戎人代表契丹,中國代表後晉。晉高祖雖忍隱與契丹決裂,但後繼的少帝則不能維持與契丹的和平。由於少帝遣使契丹的國書是「無表致書,去臣稱孫」,表示後晉皇帝(少帝)與契丹國主是孫輩的私人關係,而沒有奉表稱臣的國家關係,也就是兩國之間是對等的關係;故而引發契丹的不滿,遣使來指責。當時主政的景延廣回告說:「先帝(高祖)則北朝所立,今上(少帝)則中國自策,為鄰為孫則可,無臣之理」;(16)仍是以後晉為中國,分別了契丹為北朝,並聲稱此時的中國不應為北朝的臣屬之國。

當晉少帝開運二年(945)左右,曾召引契丹的幽州節度使燕王趙延壽來歸,延壽與其父親德鈞在石敬瑭與後唐末帝相爭天下時即降於契丹,意欲依契丹為援而得天下,但契丹擇立石敬瑭為帝於中國。延壽主政幽州,是契丹南面重鎮,他仍企望有機會能作為中國的帝王,對於晉少帝的召引,回話說:「久陷邊廷,願歸中國,乞發大軍應接,即拔身南去」,(17)此話真假未知,恐怕是依違於契丹、後晉之間,則「中國」就是指後晉朝廷了。契丹利用趙延壽控制南方,故當與晉少帝決裂交兵時,曾「許以中原帝之」,而後契丹滅後晉、入汴京,恐數萬降軍叛變,有意盡殺之,幸賴延壽勸說而止,延壽的說法是「中原」沿邊與吳、蜀二國相鄰,後晉與二國都有爭戰,將來如契丹主歸國時,「若吳、蜀二寇交侵中國,未知如許大世界,教甚兵馬御悍?」(18)此處說的中原、中國同樣是指後晉朝之地。他以為要將投降的士卒留作為守御兵馬,而契丹兵馬當炎暑之時,在吳、蜀之境是難以發揮作用的;趙延壽說服契丹主(遼太宗),因而使後晉降軍得以獲生活命。延壽在契丹幽州時,敷衍後晉而說思欲歸中國,後晉亡國後,少帝與皇后、皇太后、太妃等被迫北遷,在往建州(遼寧朝陽西南)途中,安太妃去世,遺命將骨灰南灑,「庶幾魂得返中國也」,(19)生前自中國往異國,死後也要回魂歸中國故地;這個「中國」的概念非常清楚。

後唐、後晉以中國自稱本朝,對外國契丹也以本朝代表中國。後周世宗賜書南唐李景(璟)說唐末五代「中夏多故……各擅烝黎,連衡而交結四夷,乘釁而憑凌上國」,以致「華風不競」等等,又賜書南唐將佐說「南邦之土地,本中夏之封疆」,故而「自淮以南,畫江為界,盡歸中國」,並自稱其後周為「大朝」等。(20)周世宗仍以繼五代前朝為正統,自居於「中夏」、「上國」、「大朝」、「中國」等稱號,又因為契丹勢盛,憑凌中國,當然是「華風不競」了。初南唐因面對後周的強勢,圖緩衝而提出獻六州之地,以「歸於大朝」,而後周世宗想要的是江北諸州,始有賜書之事。其後,趙宋繼後周立國,也同樣繼承了五代以來至後周的「中國」態度。

五代時對「中國」詞語的應用一方面指大唐帝國代表的中國觀,而五代各朝都是自以繼唐而成的國家,雖是分裂之局,仍代表著中國,也就是以正統皇朝自居,一方面又是指以漢族生聚之地為中國,對契丹等外族(國)而明確有所區分。所以在後唐末帝時,石敬瑭引契丹兵攻入,《五代史闕文》記載當時父老的上奏說:「臣等伏聞前唐時中國有難,帝王多幸蜀以圖進取」,(21)唐朝也就是中國的整體概念,而五代分裂各國,雖不復有如唐朝一統的中國,但史書仍以繼唐的五代各朝為中國的稱號。宋初修五代史,是以繼唐至五代的正統自居,也就保留了五代時對內各國與對外國的「中國」觀念。五代各朝為「中國」這一類的記載,還可以從下面的例子中看到:南唐李景領有三十餘州之地,史載:「又嘗遣使私賂北戎,俾為中國之患,自固偷安之計」。(22)即南唐結交契丹,為患於北方五代朝廷,可以偏安於淮南之地。後唐明宗時,因削奪吳越之封爵,雙方終絕往來,「後吳越復通中國」;可見對吳越國而言,後唐代表著「中國」,但吳越對後梁、後唐中原朝廷的態度,如朝貢、要求名號等著眼於自己本國的正統性與外交手段,也因此吳越是以中原各朝為正統;南唐(吳)的情形也是一樣。而吳越又以獨立的國家態度與日本、契丹、朝鮮半島三國(地)進行外交往來。名義上,吳越、南唐等是以五代各朝為正統,受冊封為藩國之君主,實際上對內或對中國之外各國是以獨立國家的姿態展開的外交關係,整體來看,就是多國的國際關係。(23)後梁朱溫開國,王審知受封為閩王,其時楊行密據有江淮之地,故史稱「閩中與中國隔越」,(24)以首開五代之局的後梁為「中國」。同樣的情形在據有嶺表的南漢也是如此,劉陟建國號大漢,稱「中原多故」,予後唐庄宗的聘書亦稱「大漢國主致書上大唐皇帝」,自認後唐為皇帝的正統朝廷,而大漢是分裂的地方政權之國。因唐庄宗不能制御遠方,故史書記載說:「南海貢亦不至,自是與中國遂絕」,「(劉陟)又呼中國帝王為洛州刺史,其妄自尊大,皆此類也」。(25)仍是以在中原的五代朝廷為「中國」。

王衍襲其父王建立國(前蜀)的基業,史書說:「時中國多故,衍得以自安」,即指後梁、後唐相爭於北方中原之地,指之為「中國多故」。及後唐建國滅後梁,王衍致禮稱「大蜀國主致書上大唐皇帝」,情形與南漢相同,即內自稱帝建元立國,而對五代朝廷僅自稱國主,上奉五代各朝廷為皇帝之尊。唐庄宗遣使李嚴至前蜀報聘,與前蜀樞密使宋光嗣談論中原大事,多述唐庄宗的建國功業,史載「因言中國近事」。(26)所謂「中國近事」就是後唐所代表的中國。看來史書「中國」詞語的指涉,在宋前五代十國時期是指繼唐立國的五代各朝,其他南方各國並不稱「中國」,而以分裂的地方政權之國而看待;承認分裂的事實,各國並立。至於對西、北等邊區未能掌握之地,則更能看出視之為「夷狄」,如同李嚴說契丹「但以天生四夷,當置之度外,不在九州島之本,未欲窮兵黷武也」。(27)所謂「九州島之本」,是傳統的「中國」概念,雖嫌空泛但略有所指,大抵是說中國的本部,以漢族或華夏民族生聚的本土為範圍,而政治上是指秦漢以來疆域所及之地,文化上是指儒家禮教施行之域。在分裂的五代十國時期,「九州島之本」是指中國,而中國的代表即政治上的正統皇朝是指五代各朝,這應是當時「中國」一詞語境的兩個方面。對於邊區除契丹外,史書記載五代時吐蕃微弱,回鶻、党項分據各地,但也正值「中國衰亂」而不能撫有其地,唯有甘、涼、瓜、沙四州「常自通於中國」。後周時滄州留後折逋嘉施前來請命,樞密使王峻即建言說:「涼州深入夷狄,中國未嘗命吏」,請遣派人往涼州,結合當地「中國留人子孫」為將吏;但後因難以安撫而撤出,「涼州遂絕於中國」。(28)這是以涼州「夷夏」雜處之地,是否屬「九州島之本」?恐怕難以明確,「中國」指的是五代各朝,「中國留人子孫」指的是漢族子民,當系唐朝時移往該地區的。吐蕃、回鶻、党項的記載也以「數至中國」或「時通中國」、「諸夷皆入市中國」,來說明與五代各朝往來情形,(29)此不贅述。

「中國」在五代時期指漢族天下的國家,而以五代各朝為代表,有時也含有漢族之意,如後梁、後唐之際,盧文進引契丹攻新州各地,擄獲士女「教其(契丹)織紝工作,中國所為者悉備」,(30)這是指漢族士女的紡織工藝技術,屬於農業民族「中國」的特長,游牧民族衣皮毛,不諳這種「中國所為者」,得到漢族的工藝技術,這方面也就「悉備」了。當契丹遼太宗滅後晉不久即撤出中原,隨行北走的漢人眾多,馮道因「見有中國士女為契丹所俘者」,出財物為之贖身,(31)這些中國士女即是中原後晉的漢族士女。中國之人實指漢族子民,狹義的範圍是指對象的地區或國家之人。這種史書的記載所指在《新五代史》也可看見,如遼太宗滅後晉,曾問馮道說:

天下百姓如何收得?道為俳語以對曰:「此時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人皆以謂契丹不夷滅中國之人者,賴道一言之善也。(32)這裡的「中國之人」自是指中原的漢族,而具體對象應是說後晉國內之人。《新五代史》對「中國」的詞稱書寫大體上與《舊五代史》相似,指的是五代為代表的朝廷國家,如說後晉末「契丹陷京師,中國無主」,(33)所記為南唐事,但以後晉為中國。又如後唐庄宗入汴,南漢劉龔心有所懼,遣使「入詢中國虛實」,(34)所記為南漢事,但仍以後唐為中國。由此可見《新五代史》對「中國」詞稱之應用與書寫,基本上是承《舊五代史》而未改變。兩五代史為宋人所修纂,雖是後人追記史事,反映出其時的歷史觀念,但仍據五代時實錄與其他史書修成,尤以《舊五代史》為是,《五代會要》亦復如此。而《新五代史》除薛史與五代實錄外,又得見十國實錄、史籍等,概言之,追記的前史,反映當時的原貌記事所在仍多。(35)在五代十國分裂的時代,五代各朝自居為中國,而南方各國也認為其本國並不能代表中國,反以為北方中原之地的五代各朝是代表著中國。《五代會要》述及外族如回鶻言「其後時通中國,世以中國為舅」,此言唐朝時之情形,自以唐為中國無疑,後為薛居正寫五代史所本,即皆參據五代的實錄而來。契丹遼太宗耶律德光,本名曜屈之,因「慕中國之名,故改為德光」,述党項於後唐明宗時,明宗言:「外蕃朝貢,中國賜銀」,述高麗時「前王姓高氏,世通中國」,述渤海,言唐高宗時平高麗,「徙其人散居中國」,述占城,言「占城國在中國西南」等。所記述的「中國」,從文意上看,有時指中國一個時期的朝代,有時是對中國的通稱。五代時人自身分別蕃漢,也是如此,如平居誨說「吐蕃男子冠中國帽」,又說瓜、沙二州多「中國人」,服飾器用多用玉,「今中國所有,多自彼來耳」,(36)這種說法在五代前已是傳統,五代時人仍沿用此種概念式的自稱。王溥為五代時人,入宋後則為宋臣,書寫五代典故極切合其身份,其所聞見及史料也有根據,故而他述外族(國)時所說的中國,即是指唐朝與五代各朝,很能代表五代與宋初人的看法。

三、其他各國的「中國」觀

《五代會要》及《五代史》所據以五代實錄為主,亦參考其時各國的史料,大體上是採用當時人的記錄為本。五代時人所記的史料至今可見者尚有幾種,雖然多為輯本,不過還保留了原貌,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在五代人的記述中,尚未見地方各國以本國自居為代表中國,反而有以北方五代朝廷為「中國」、「中原」朝廷,如吳越武肅王錢鏐,他臨終前教諭第七子元瓘說:「子孫善事中國,勿以易姓廢事大之禮」,(37)顯然看待北方五代朝廷是中國的代表,即便北方政權有所更易,仍是代表中國,吳越乃地方之國,「事大」就是事奉中國正統朝廷。對於蕃夷外地而言,五代人無疑是以「中國」、「中華」自稱。如後唐時,記兆驗之語說:「蕃中駝馬牛羊,無巨細,皆頭南而卧」,這景象被認為是:「中國之兆,蓋自數百年來相傳有準,必恐鮮卑入華矣!」(38)預測驗像以中國相傳之說,恐怕是夷狄將入中國之兆,當時預言指契丹後來援後晉滅後唐之事。談論契丹入侵如同匈奴「夷狄異類」,「猾夏亂華」,契丹是「橫行中原,興晉滅唐」,(39)至於契丹草地異獸,當然是「華夏所無」,故而言「中華有眼未曾識」。(40)所稱的「華夏」、「中華」無異於是指中國。

中原的五代朝廷與南方各國間,由公文書信里尚可看出其間的態度。後梁建國次年(開平二年,908)遣使通聘於前蜀(武成三年),國書中說:

且念與皇帝八兄,頃在前朝,各封異姓……兩國願通於情好,征曹劉之往制,各有君臣,近楚漢之前蹤,常分疆宇。(41)後梁仍視前蜀為「平等」之國,梁、蜀之於前朝唐而言,都是藩鎮出身,至此是「兩國」各異,有如三國時曹魏與劉蜀,項楚與劉漢一般,各有其疆域及政權國家。如此,前蜀的回復國書也答說道:

大蜀皇帝致書於大梁皇帝閣下……竊念早歲與皇帝共逢昌運,同事前朝……此際與皇帝共分茅土,共統邦家。……永言梁、蜀之歡,合認弟兄之國。(42)蜀、梁二國互稱國君同為其國的皇帝,仍表示是平等的兩國,在唐時是「同事前朝」,而今是「同分茅土,共統邦家」,兩國間要「合認弟兄之國」。梁、蜀雙方的國書在平等國家的態度上是很好的例子。類似的例子如後唐庄宗時,於前蜀的咸康元年(925),曾致書修好,所說「來追唐、蜀之歡」、「吾皇迥感於蜀皇」,(43)仍視為平等分立的二國;這或是後唐庄宗對蜀國客氣的話語。前蜀的臣僚在國內也持有同樣的態度,並不如吳越的武肅王一般視五代之朝為中國的代表或正統朝廷,而認為中國分裂成各國,即「共分茅土」之意。如(前)蜀後主王衍欲行巡秦州,前秦州節度判官蒲禹卿上諫說:

又陛下與唐主始申歡好,信幣交馳……方今岐陽不順,梁園已亡,中原有人,大事未了。……候中原無事,八表來王,天下人心,咸歸我主。(44)言中是將後唐視為中原朝廷,如同前朝的後梁一般,而前蜀國也是一國,仍可以待「八表來王」,甚至收天下人心而成天下之主。以天下為「中國」的意涵似不明確,但區別中原與天下,梁、唐為中原之國,而中原朝廷並不能代表中國或天下,意思中有天下(中國)分裂,各據有其國,而國家地位應是平等的。在前蜀皇帝王衍而言,也是說「北有後唐霸盛,南有蠻蜑強良」。(45)所說的後唐不過是北方中原的一個強國,似未看後唐為唯一正統朝代或能代表天下。不過,在形勢變化時,對外的態度仍有相應的表示,如前所言,當唐庄宗滅後梁,蜀國有所憂懼,於是蜀國對後唐即以「大蜀國主致書上大唐皇帝」了。其後,當前蜀滅亡,王衍遭誅殺,蒲禹卿有哀痛感懷詩句說:「非干大國渾無識,都是中原未有人」,(46)後唐為中原大國,仍攻滅後來上表稱臣的蜀國。

後唐滅前蜀,劍南東西川節度使孟知祥於應順元年(934)稱帝建立後蜀國。兩年後,石敬瑭得契丹援助滅後唐而建國後晉,同樣遣使到後蜀建交,國書中說:「大晉皇帝奏書皇蜀皇帝」,又說「方鼎足以分疆,宣鄰好之講睦」等,(47)如同後梁、後唐一樣,視蜀國為鼎足而立之國,持有平等國家關係的態度。但到後周建國於中原,世宗歸放秦、鳳所俘還於蜀,後蜀皇帝孟昶致書答謝,並要與後周世宗「合敘鄉關之分,以陳玉帛之歡」,自稱為「大蜀皇帝」,後周世宗未有答書,似不屑承認蜀的平等地位,孟昶深表不滿說:「朕郊祀天地稱天子時,爾方鼠竊作賊,何得相薄邪?」(48)似以為後周政權亦不過是陰謀篡竊立國,未必較後蜀高明,自然心中頗有不平之氣。

五代時人的記載與宋人史書對「中國」的觀念略有出入。前文提到南漢劉陟致書後唐庄宗,稱「大漢國主致書大唐皇帝」,又曾稱「中國帝王為洛州刺史」,是種矛盾的態度,可能的解釋是「內帝外王」的做法,即對後唐尊為皇帝,自居為地方「受封」的國王,而在內則自居為帝,等同於後唐之國一般,也就是各有其國、各有其帝之意。對於前蜀王衍致書後唐,史書也記載說是「大唐國主致書上大唐皇帝」,又說中原後唐之事為「中國近事」等,則與五代時人所記載有異。後梁、後唐、後晉三朝都與前、後蜀有國書往來,如前面所述,應是互稱皇帝的兩國,且有平等地位的二國關係,不如史書上所言蜀國自居為地方「國主」,而奉中原為中央「皇帝」,這其間的差距應是宋初修史時,宋人以繼五代而來的正統觀念所致。

四、結語

「中國」詞稱的起源、運用及其意涵由來已久,在歷史上各朝代都不乏所見,通常在統一的時代里,雖然所指有不同的對象,如文化上、地理上、政治上等,但都較有一致的看法,自述性的或他者所指謂的也都少有爭議;成為「中國」詞稱的一種傳統。然而在分裂的時代,是否仍然一致或有分歧?應是值得考察的問題。此外,分裂時代的各朝(國),關於其本身的政權或國家,以及對其他各國,關於政權或國家的定位方面,應該也可由其中反映出來。

自唐亡後,相繼建國於華北中原之地的五代,除後漢享國僅四年,一時未見相關資料外,其餘各朝在對外族如契丹、于闐,都自稱為中國,是自認為正統並承襲前此「中國」意涵;而對於淮南等地分裂的各國,亦是如此。至於當時北方最有勢力的敵國契丹,雖然也有以正統自居的觀念,但同樣以五代各朝為中國,有如漢朝與匈奴之形勢,南北分據天下,各自為華夷兩國,此種形勢與中國觀延續至契丹、北宋和南宋。(49)

分裂的五代十國時期,在中原立國的五代各朝雖以正統自居於中國,但對分裂的局勢仍有現實的承認,在公文書中可以看到對於對方的關係,不論稱「國主」或「皇帝」,都是對其國家政權的承認,亦即天下分裂,各有其國;同樣也顯示分裂的各國也自認其國家的合法性。在大唐天下國家覆亡,各政權有其地而立國,理應平等而不分主從,天下非必然為一姓之天下。不過五代各朝在中原之地,其政權取自大唐的中央朝廷,以為改朝換代有其政統,也具有法統,故而以正統自居,淮南等各國就有些政權視五代各朝為正統中央,自居國主而上書皇帝者,如吳越、南漢等。然而亦有視之為對等之國而「同分茅土」者,如前、後蜀。但現實形勢會因情況不同而有所改變,如唐庄宗與前蜀的關係,由平等修好至蜀國主上表後唐皇帝,而後周世宗與後蜀關係亦復如此。整體來看五代各朝的自大與自居正統是較為明顯,對分裂各國只作現況的承認,因局勢改變即有調整的空間,此種情形延續至宋朝的立國與統一。

注釋:

參見王爾敏:《「中國」名稱溯源及其近代詮釋》,《中國近代思想史論》,台北市:自印本,1977年版,第441-480頁。文中以先秦五十三種載籍考察「中國」詞稱總數為178次,究其意旨約有五種,其一謂京師之意,其二謂國境之內之意,其三謂諸夏之領域,其四謂中等之國,其五謂中央之國。

帝舜參見《史記》卷一《五帝本紀》,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0頁;夏禹事見《史記》卷二《夏本紀》,第75頁;吳國事見《史記》卷五《秦本紀》,第198頁;秦國見《史記》卷五《秦本紀》,第202頁。

參見王明蓀:《論上古的夷夏觀》,《中國民族與北疆史論:漢晉篇》,台北市:丹青圖書公司1987年版,第19-67頁;《史記》中又有些例子,說明中、外,夷夏之別,如《天官書》中言天文曆象,以「外國」、「中國」區分星象所示,中國的地理位置、山川的流向,星象與中國、胡貉、夷狄所主不同等。參見《史記》卷二七《天官書》,第1325、1328、1347頁等。司馬遷這些觀點可代表漢朝時人的看法,也應是總結先秦以來的看法。

分裂時代的中國觀,筆者曾作《北宋的中國觀——以「中國」詞稱為主的討論》,浙江大學宋學研究中心編:《宋學研究集刊》第二輯,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38頁。本文雖以北宋為主的討論,亦兼論及宋對分裂各國、遼國等。

《舊五代史》卷一三七《契丹傳》,中華書局1976年版,第1829、1830頁。

《舊五代史》卷六五《高行珪傳》,第867頁。

《舊五代史》卷四三《明宗紀第九》,第591頁。

《舊五代史》卷八九《楊光遠傳》,第1290頁。

《舊五代史》卷八九《桑維翰傳》,第1162頁,引注《通鑒》文(《舊五代史考異》);另見《資治通鑒》卷二八《後晉紀一》,高祖天福元年條,台北市:世界書局1974年版,第9156頁。

《舊五代史》卷八八《王庭胤傳》,第1150頁。

(11)《新五代史》卷五一《安重進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586頁。

(12)《舊五代史》卷九八《安重榮傳》,第1302、1303頁。

(13)《舊五代史》卷七九《高祖紀第五》,第1048頁。

(14)《舊五代史》卷九八《安重榮傳》,第1304頁。

(15)《舊五代史》卷八九《桑維翰傳》,第1164、1165頁。

(16)《舊五代史》卷八八《景延廣傳》,第1144頁。

(17)《舊五代史》卷八四《少帝紀第四》,第1118頁。

(18)《舊五代史》卷九八《趙延壽傳》,第1312頁。

(19)參見葉隆禮:《契丹國志》,台北市:廣文書局1992年版,第41頁。

(20)《舊五代史》卷一一六《世宗紀第三》,第1543-1546頁。

(21)《舊五代史》卷四八《末帝紀下》,注引文,第668頁。

(22)《舊五代史》卷一三四《僭偽列傳第一》,第1787頁。《舊五代史》將其時分裂各國都列入為「僭偽」,自將之排除於正統之外,也就不會許之於「中國」之號,《新五代史》則將各國置於「世家」,也未許以正統王朝,不過視之為中國分裂時的地方政權。兩五代史書加於各國名號不同,其實質意義則相同。

(23)《舊五代史》卷一二八《裴羽傳》,第1690頁。吳越與南唐及對中原五代朝廷的關係,參見Edmund H. Worthy, Jr. "Domestic and Foreign Relations of Wu Yueh, 907-978", Morris Rbssabi, ed., China among Equal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pp. 17-44。

(24)《舊五代史》卷一三四《僭偽列傳第一》,第1792頁。

(25)《舊五代史》卷一三五《僭偽列傳第二》,第1808、1809頁。

(26)《舊五代史》卷一三六《僭偽列傳第三》,第1820頁。李嚴與宋光嗣「因言中國事」的內容,參見《舊五代史》卷七《李嚴傳》,第929、930頁。

(27)《舊五代史》卷七《李嚴傳》,第930頁。

(28)《舊五代史》卷一三八《吐蕃傳》,第1839、1840頁。

(29)吐蕃、回鶻參見《舊五代史》卷一三八《吐蕃傳》、《回鶻傳》,第1841頁;党項見《舊五代史》卷一三八《党項傳》,第1845頁。

(30)《舊五代史》卷九七《盧文進傳》,第1295頁。

(31)《舊五代史》卷一二六《馮道傳》,第1660頁。此馮道之功德事,《新五代史》未載。

(32)《新五代史》卷五四《馮道傳》,第614頁。

(33)《新五代史》卷六二《南唐世家第二》,第771頁。

(34)《新五代史》卷六五《南漢世家第五》,第812頁。

(35)參見郭武雄:《五代史料探源》,台北市:「商務印書館」1987年版,第98-118頁。

(36)回鶻、契丹、党項、高麗、渤海、占城,參見王溥:《五代會要》,台北市:九思出版社1978年版,第448、456、462、470、473、479頁;平居誨所言,參見平居誨撰:《于闐國行程錄》,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杭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1、1942頁。

(37)參見錢儼:《吳越備史》,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一,第6231頁。

(38)參見王仁裕:《玉堂閑話》,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五,「蕃中六畜」條,第1932頁。

(39)參見王仁裕:《玉堂閑話》,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五,「胡王」條,第1934頁。

(40)參見王仁裕:《玉堂閑話》,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五,「耶孤兒」條,第1933頁。

(41)參見句延慶:《錦里耆舊傳》,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六,第6034頁。

(42)參見句延慶:《錦里耆舊傳》,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六,第6035、6036頁。

(43)參見句延慶:《錦里耆舊傳》,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六,第6038頁。

(44)參見王仁裕:《王氏聞見錄》,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王承休」條,第5837-5839頁。

(45)參見何光遠:《鑒戎錄》,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七,「仿十在」條,第5918頁。所記之事與居白《幸蜀記》同,唯記載成「北有後唐,南有蠻詔」,參見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第5960頁;又見張唐英:《蜀禱杌》,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上,「十臣文」條亦有同樣記載。(第6082頁)

(46)參見何光遠:《鑒戎錄》,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卷七,第5921頁。

(47)參見居白:《幸蜀記》,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第5971頁。

(48)參見居白:《幸蜀記》,傅璇琮、徐海榮、徐吉軍主編:《五代史書彙編》,第5974頁。周世宗放還秦、鳳降軍事,見《舊五代史》卷一一七《世宗紀第四》,第1561、1562頁。世宗未答書,系因「(孟)昶本生於太原,故其書意願與帝(世宗)推鄉里之分,帝怒其抗禮,不答」,顯然後周世宗以正統天子自居,不屑於蜀國的地位。

(49)參見前揭拙作《北宋的中國觀——以「中國」詞稱為主的討論》,浙江大學宋學研究中心編:《宋學研究集刊》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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