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案件證人:朴槿惠是完全沒有法律意識的人
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月29日對朴槿惠第三次審判中,檢方宣讀了韓華投資證券前代表周晉亨(音)在接受調查時的陳述:「朴槿惠今年1月與記者舉行的新年懇談會上的發言,用一句話形容就是精神錯亂」。
周晉亨的上述言論令韓國輿論嘩然,他在庭審中對朴槿惠的不敬稱謂「被告人朴槿惠」也廣為民眾所詬病。5月30日,周晉亨在接受韓國tbc電視台採訪時對此做出如下解釋:
主持人:請問您說朴槿惠前總統「精神錯亂」的原因是什麼?
周晉亨:雖然(朴槿惠)肯定有著自己對三星物產合并是對是錯的看法,但不意味著能越過總統許可權做任何想做的事。在記者都聚集的場合表達自私的看法,與直接介入沒什麼不同。這樣看來,要麼朴槿惠就是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要麼就是最開始法律意識就很薄弱,她在那樣的場合任性表達自己的看法,對外表達自己以及政府對國民年金的判斷,所以我才用了「精神錯亂」的說法。她不清楚法律的界限,看上去就是完全沒有法律意識的人。
※高智商大學菜單:想點餐,先算題 快來看看你能答對幾題
※韓國爆發跪拜式遊行 要求文在寅清算前政府遺留問題
※朴槿惠案證人:朴槿惠的新年發言是精神錯亂
※最尷尬的撞衫:網友驚呼像在玩連連看
TAG:三韓觀察家 |
※「辱母殺人案」結案,是公正的裁決還是法律的無奈
※李明博能證清白,朴槿惠為啥不通過法律證清白?這可能是最好答案
※最近這兩個人合照挺火,當事人已經付諸法律維權,以證緋聞
※周立波脫罪:法律沒有對錯,法律只有輸贏,網友:真是不要臉
※「在美涉性侵案」結案,劉強東發聲:證明了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你的名字》口嚼酒存在法律問題?釀的人和喝的人都可能犯法
※「在美涉性侵案」正式結案,劉強東發聲:證明了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婚姻法》:有配偶者又與他人同居應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清朝法律規定:官員不能與這些女人結婚 否則後果很嚴重
※這些法律問題或和你有關 人大相關負責人詳解立法工作
※克里姆林宮:沒有任何官方證據顯示,中毒案「嫌疑人」觸犯了法律
※韓國人真有趣,吃個狗肉都能搞上法律
※法律保護軍人權益,只是這項規定對女性真的公平嗎?軍嫂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全面應用身份證「網證」仍需法律賦權
※提高法律意識,警惕非法集資!
※林志玲侵權案勝訴:感謝法律最終還事實以真相
※法律人的愛情:因為合適,所以結婚
※軍人常見法律問題解答,看看有沒有你要問的!
※機器人也是人,人工智慧時代的法律
※軍嫂如果想要和軍人離婚,除非滿足一條,否則其他原因法律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