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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鄭在歡:故事,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故事, 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90後」鄭在歡:故事,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沒有人不愛聽故事,爺爺在我九歲時去世,我已經記不清他的樣子,他在灶前給我講鬼故事的情景倒是像幅世界名畫,一直印在我記憶深處。人都是來來去去的,能留下來的,永遠是生命中最動人的時刻。這些故事被反覆講起,即使變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講述的地方依舊保留其中。這樣的故事不是小說,是用生命活出來的。」在小說集《駐馬店傷心故事集》的後記中,鄭在歡這樣寫道。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是這個「90後」作家出版的第一本小說集。在此之前,他在算術本上寫過十萬字的自傳體小說和武俠小說,在微博、小說論壇、豆瓣等網路平台發表作品,《駐馬店傷心故事集》中的一些篇章,就是從豆瓣上漸漸傳播開來,為這個年輕的寫作者贏得更多人的關注。

在這個故事集里,鄭在歡用平靜而剋制的筆觸寫下了一些不平靜的故事,大多數時候,這些故事是殘酷的。只有在偶爾泄露的少數情節里,才能透出些溫暖的微光。「駐馬店是一個解釋當下魔幻中國的重要名詞和地理概念,作者經歷過我們想像得到或想像不到的殘酷青春,小說里出現的種種人物,包括盜賊、賭徒、瘋子、寡居者、愚人等,這些隱沒在龐雜的鄉土世界裡的怪人們,讓一顆顆孤獨而又傷心的靈魂以文學的名義重新被我們發現。」作家曹寇評價。


作家趙志明曾問過鄭在歡,為什麼寫這樣的小說,字字見血,句句扎人?在外人看來,很有點聳人聽聞,言過其實。但鄭在歡告訴他,在他的生活里就是這樣的,那些家長里短,愛恨情仇,殺伐決斷,可以說比他小說表現出來的有過之而不及。「優秀的小說家,誰敢大言不慚自己的寫作高於生活?能把生活的九牛一毛寫真寫透,就著實難能可貴了。」趙志明說,「因為這層意義,我覺得鄭在歡寫小說是走對了,文學這條路上終於等來了一個恰如其分的人,他實誠、努力、健康,沒有眼高過頂,更沒有夸夸其談,而是沉浸在真實世界裡,對每天上演的人間事耳濡目染,如數家珍,繪聲繪色,摹情摹狀,流注於筆端,形成了自具風格的文字,這樣的小說不僅好看,假以時日,也必能大放異彩。」


1


「這樣的寫作只能發生在23歲」


記者:讀《駐馬店傷心故事集》,第一感覺是樸實。文辭沒有過多修飾,故事的進展也沒有進行結構的刻意組織,就像一個人平靜地講述家長里短,自然而然。這與我一開始對這部作品的期待有些不一樣,也與我對一本小說集的期待有些不同。你會如何定義這部作品的文體?


鄭在歡:這本集子究竟是什麼文體,看過的人眾口不一,有說是散文,有說是非虛構,有說是小說。大家不一樣的觀感讓我很滿意,說明這部集子足夠搖擺。前幾天有人問為什麼第一部分叫《病人列傳》,是不是受了《惡棍列傳》的啟發,我說不是,啟發我的是《刺客列傳》。這樣一說連我自己都豁然開朗,寫作的形式上,這部集子確實更接近於古代筆記體小說。素材來源於周遭所見和有意打探,作者隨手記下,偶發感慨。就像這一系列故事,都始於偶然,我寫下《病人列傳》第一篇的時候,並沒有想過要寫後面一系列的故事,寫完之後,我發現這樣可以隨便寫寫的人還有很多,並且像《刺客列傳》一樣,這些人物都有著非常顯著的相同點,他們多少顯得有別於常人,有些病態。


寫《CULT家族》第一篇的時候,我也只是閑來無事坐在書桌前回憶一下奶奶,可寫完之後,我發現奶奶之所以會成為這樣,是很多家族成員旁支親戚相互作用的結果,於是我就按圖索驥寫下去,於是就有了《CULT家族》。

「90後」鄭在歡:故事,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鄭在歡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就是這麼來的,就像你說的,我完全沒有進行結構的創想,也很少修飾,這樣做只是為了得到一種真實日常的質地。有讀者批評說,這也能叫小說,就跟聽他二妗子講故事似的。看到這個,我知道我想要的結果達成了。很多讀者看完會覺得這些都是真的,並深信不疑,其實真實只是我選擇的方式而已。對於作家來說,最大的快感還是虛構,只是寫這些更樸實的人和事,我同樣選擇了更樸實的虛構方式而已。


記者:在閱讀時,會為故事中的人和事,包括你與你父母的相處等震動,在他人看來是一段很艱難的歲月,你已經寫得坦蕩又自然,把感情都收斂了起來。把自己的傷口展示出來給別人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是如何做到這種坦蕩的?這部作品集里,你寫得最為艱難的是哪一篇?


鄭在歡:這部集子的兩部分內容分別完成於2013年的春天和秋天,那時候我每天下午兩點開始寫,一篇寫完就收工,出去散會步,吃晚飯。這是我最密集的寫作階段,有時候快,有時候慢。寫得最慢的是寫「我」那一篇。說實話,這樣的寫作只能發生在23歲,現在的我肯定不會那麼勇敢那麼赤裸裸無所禁忌地去寫,更何況還是寫自己的家人和親鄰。雖然基本是虛構,但是原型人物都能對號入座。並且已經開始有原型說我把他寫得太壞了,這讓我憂慮,怕回去挨揍。不過這倒是印證了我一直信奉的寫作理念:如果你給你父親寫悼詞,不把他氣得從墳墓里蹦出來,都不算寫得真實。


作家不厭其煩地虛構,只是為了提純一種具有共性的真實,不太能用具體事例說明的真實。用這種真實的寫作方式可以得到真實,用誇張變形的方式同樣可以得到真實。前提是為了真實而寫作。具體到《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只能說這些人物都有原型,但因為我是個愛虛構的作家,所以到底哪裡真哪裡假,還要大家自己去發現,去一廂情願地相信。因為我對身邊的人提純了真實,可能他們都沒注意到的事情被我虛構了出來,他們會恐慌,就像我寫自己,同樣恐慌,只有在寫作的時候,你才會發現自己原來如此不了解自己,你才會發現真實的自己。

「90後」鄭在歡:故事,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


鄭在歡/著


上海文藝出版社


217年2月版

2


「世界那麼大,為什麼每個人都想著給自己弄個馬孔多?」


記者:這是你的第一部小說集,之前你的作品大多發表在哪裡?


鄭在歡:從我開始寫作的時候,就有了網路,所以我最早是把作品發在網上,微博、小說論壇、豆瓣都發過,微博太喧雜,對小說也沒有推廣窗口,發出來只是朋友之間看看。小說論壇也差不多,都是寫作的朋友互相看。豆瓣要好很多,豆瓣用戶有主動尋找有趣內容的需求,豆瓣平台也有相應對有趣內容的展出窗口,包括豆瓣閱讀的出現,讓區別於大型網路小說之外的寫作者有了屬於自己的平台。


記者:你如何定義一部「好的小說」?


鄭在歡:我對一部好小說的定義首先是三個字:沉浸感。可以讓讀者沉下去的小說,沉到作家編織的語感和情緒中,再一次從書中抬起頭,世上已千年,或者即便世界在崩塌,還是不願抬起頭。然後是陌生感,一部作品給人別具一格的審美體驗,帶著作家個人的印記風格。最後,最最重要的是同感,這個因人而異,對《金瓶梅》有同感的人不一定對《紅樓夢》有同感,但不能否認,這都是好小說。文學對我來說,就是向讀者展現我有以上三種的表達能力。對於自己而言呢,就是寫作可以梳理自己和別人,自己和世界的關係。


記者:一說到書寫故鄉和鄉村的作品,人們往往會將之歸到「為時代立傳、回歸鄉土寫作」等宏大的詞語之下。你寫你的駐馬店是出於什麼考慮?你想寫出一個什麼樣的故鄉?


鄭在歡:為時代立傳不是宏大的願景,應該是每一個作家的本能,當他寫作的時候,他就是在為時代立傳。至於回歸故鄉寫作,或者寫出一個什麼樣的故鄉,我沒有想過,世界那麼大,為什麼每個人都想著給自己弄個馬孔多?這是偷懶也是不自信的表現。創造出一個獨屬於自己的虛擬地名,別人就沒法指手畫腳了。所以我的駐馬店就是駐馬店。


受限於我的年齡和經驗,我寫的大多是家鄉事,我不太會寫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但我的理想是,盡量寫得更超越一些,讓不管哪個階層哪個地域的讀者都一樣看得感同身受。除了駐馬店,我待得最久的地方就是北京了。我試著寫過北京,發現很難,對於城市生活我是一個新來的。城市很難像鄉村一樣給你一覽無餘的體驗,大家寫來寫去,很容易落入孤獨、間離、猜疑的窠臼之中。我想更深入一些再去寫。還有,我喜歡等事過境遷了再去寫。所以,我沒有想要給任何一個地方樹碑立傳,就像你說的,我只想給時代立傳。


記者:除了通過文學作品側面了解你的成長與寫作經歷,讀者對你其他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

鄭在歡:寫作經歷總是被反覆問及的一個話題,其實無論有多少作家回答這個問題,世人都不會得到作家之所以會選擇寫作的秘密基因。一個作家可以虛構自己的作品,同樣可以虛構自己的人生。虛構,只是找尋真實的一種手段。


我16歲開始寫第一部自傳體小說,寫了十萬字,寫在做算術用的本子上,同時還寫了一個武俠小說。現在看來,那個武俠小說還挺有意思,我最費心血的自傳體長篇,已經不忍卒讀,實在是太幼稚了。我想這也可以說明一些問題,武俠這樣的小說和寫實的小說,對作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第二次開始寫,是19歲,同樣是一個寫實小說和一個玄幻小說一起寫,都寫了十萬字,現在看來,和16歲的嘗試結果一樣。但不一樣的是,這時候我大了三歲,算個社會人了。也就是那次,我認識了現在的摯友,我寫作成長道路上很重要的一個朋友,魏思孝。他比我大四歲,現在已經是個很成熟的作家了。那時候我們都初出茅廬,參加一個網路小說的比賽,並且都拿了獎,還有獎金,那應該是我第一次寫作收入。


我今年27歲,理論上還有很多時間,所以對寫作不那麼急迫,也沒有想過要規劃什麼。唯一規划過的,是一個長篇小說,就是16歲寫了現在不能看,後來20歲又寫,22歲再寫還是不滿意的那個長篇小說。我想再等等,但一定要寫,那是讓我拿起筆寫起小說這個玩意兒的第一個動力。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


惡棍之死(節選)


如果一個人非常壞,他的死會不會變成一件喜事,就像電影里,一群人齊心協力除掉一個壞蛋,收穫的全是鮮花和掌聲,現實中有沒有這樣的事,如果有,請一定告訴我,因為我活這麼大,還從來沒見過任何一場只有鮮花沒有淚水的葬禮。哪怕死掉的人是一個公認的惡棍,哪怕他傷害了所有親人,還是會有人為他哭泣。


人活一世,認識的人不算太多,可他們卻怎麼都死不完。隔三差五的,就會有一個死訊傳來,也許是親人,也許是朋友,也許只是一個從未交集的同鄉,熟悉的人突然離世,你除了慶幸死掉的人不是自己,會不會發出一聲驚嘆,抑或乾脆號啕大哭。


為那些再也見不到的人。


或根本不想再見的人。


小時候,我們家有一個不太受歡迎的客人,每次他來,都會帶著打鬥和咒罵,鮮血和淚水,最少也能收穫一個白眼,那是我繼母花的獻禮。他是花的二哥,我隨弟弟玉龍叫他二舅。不管是我的親二舅還是這個二舅,我都沒有見過幾面,我的親二舅因為賭博輸掉孩子一直沒有臉面回家,十多年才見過一次面,這個二舅好點,隔幾年見面一般要取決於他的刑期。小時候,他給我們的感覺就像個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俠客,總是一下消失幾年,然後又毫無預警地回來待上幾個月,繼而又消失。他消失的時候,大家按部就班地過日子,好像他這個人根本不存在一樣,父母不會提到他,孩子不會想念他(表面上)。他回來的那幾個月,家人們也許會為他高興兩天,緊接著就會顯得憂心忡忡,怕監獄還是沒有把他變好。在這方面他向來不負眾望,很快就把家裡鬧得翻天覆地,不可收拾,然後他再一次適時消失,給他的父母和孩子一個重建家園的機會。

他的父母算得上是一對命運多舛的老人,小兒子在十一歲時戲水身亡,大兒子三十歲時葬身礦井,只剩下這位「翻臉不認人」的二兒子和「同樣好不到哪裡去」(我奶奶語)的女兒。這兩個孩子除了盤剝他們,似乎沒有做過什麼對他們有益的事情。好在他們很勤勞,每天在菜地和集市上忙碌,依靠自己的雙手一次又一次重建支離破碎的家庭。無奈他們有一個擅長毀滅的兒子,一旦他回來,他們就只能丟棄自己的勞動成果抱頭鼠竄,把辛勤搭建的家園拱手相讓。


說到毀滅,應該從哪裡說起呢,二哥(道上的人這麼叫)毀掉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我的講述只能從一場大火開始。


那時候他還年輕,卻已經掙了不少錢,他用偷搶拐騙搞來的錢在鎮上開了一家冰棍廠。他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第一個買摩托車的人,在別人的嫁妝還是自行車縫紉機和收音機的時候,他已經有了電視。那時候他真是風光,人們雖然知道他的錢來路不正,還是止不住對他投去羨慕眼光。他看中一個來廠里批發冰棍的老頭的女兒,那是一個進貨量最少的顧客,少到根本不應該直接從廠里拿貨。當二哥看到跟在他後面的女兒時,一切不應該都變成了應該,這個老頭很快就成了他的岳丈。我沒有見過那個「幸運」的女人,不知道她究竟有多漂亮,反正見過的人都這麼說,連自認為很漂亮的花都帶著些醋意說她漂亮。這麼漂亮的人,沒有見過的人再也無緣得見,因為她嫁給了二哥,所以她死了。


就像電影里一樣,惡棍天生不該娶他最愛的女人,一旦生活在一起,他給這個女人的傷害一定多過愛。在《賭城風雲》里是這樣,《疤面煞星》里也是這樣,甚至《教父》也一樣,惡棍們想要的太多,而女人們只想要惡棍變好。她們受不了自己的丈夫整天喝酒賭博,徹夜不歸,也受不了他們打架鬥毆,喋血街頭,更受不了他們的火爆脾性和唯我是從。女人們一直在忍耐,她們需要的只是一個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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