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防禦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防禦商標」(Defensive trade marks)對大多數人來說也許是個比較陌生的詞,畢竟中國目前可以註冊的商標只有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通常行業內都是建議客戶進行「防禦性」註冊,即在一個類別上註冊商標後,再在企業今後可能涉足的其他類別上註冊相同的商標,以防止他人搶先在企業今後可能涉足的類別上註冊或者文字商標註冊後,又把與該文字商標相近似的文字作為商標再在相同類別註冊。但上述註冊的商標僅為普通商標,均有被他人以不使用為由進行撤銷的風險。而在澳大利亞,註冊「防禦商標」則不受該條款的限制(商標法17條有)。現就澳大利亞防禦商標的註冊和保護介紹如下:
什麼是防禦商標?
商標權利人將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普通註冊商標申請註冊在其不會涉及或較少涉及的商品/服務類別上,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標。
註冊防禦商標額外條件
申請註冊防禦商標的,需要證明該商標已在澳大利亞達到馳名程度,以此進一步證明他人在其他類別註冊使用該商標,將對商標權利人造成損害。
申請註冊防禦商標的,申請人名義需與其普通商標的權利人名義一致。
防禦商標與普通商標的主要區別
他人不得以不使用為由,對防禦商標提出不使用撤銷。
防禦商標與普通商標的共同點
在相同及類似商品/服務上,審查員可引證防禦商標駁回他人申請的相同或近似的普通商標;
商標權利人可基於防禦商標阻止他人的侵權行為;
防禦商標審查內容和普通商標相同,有異議程序。
綜上,對於已在澳大利亞實際使用商標並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權利人,想要有效的保護商標在其他類別不被他人搶注,又想規避被他人提不使用撤銷的風險,申請註冊防禦商標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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