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紳士配悍婦,他的婚姻被稱為七大奇事之一

都說胡適的婚姻,是民國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然而,遍查資料都不知其餘六事是什麼,或許這只是為了凸顯它的「奇」而硬附的說法。

為什麼說它奇?

一個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一個是鄉下的小腳女人,這兩個人看起來如此不般配,但卻相伴了終身。對比胡適的好友徐志摩,張幼儀沒有裹腳還要被他酸兩人的結合是「小腳與西服」的不相配。

因此在當時的風氣下,不離婚的胡適成了另類。

但他也並不是坐懷不亂的柳下惠,在婚姻中也常有游離的時候。今天我們聊一聊胡適之先生的情事,文章有些長,因為一些有趣的書信不捨得省去,大家不妨耐心讀一讀。

1.

1904年,13歲的胡適和14歲的江冬秀定了親,是母親馮順弟一手包辦。起初胡母還不答應,因為江冬秀屬虎,胡適屬兔,從屬相上看,恐怕胡適以後要被欺負。

再者江家是名門望族,比沒落的胡家顯赫,也不符合世俗常情。但江母實在太喜歡胡適,軟纏硬磨下終於促成了這樁婚事。

定婚之後胡適便去上海求學,接受新知識的哺養。有人常替胡適委屈,見識了新潮的世界,還要回家娶小腳夫人。但子非魚又焉知魚之樂?

實際上,他既不反對包辦婚姻,也不支持自由婚姻。雖然反對父母擅自做主替兒女定下婚姻大事,但他支持有兒女干預的包辦婚姻,即,可以包辦,但也要聽取兒女意見。

為什麼不支持自由戀愛呢?他的說法也很有趣。

「早訂婚有兩大好處,這可以保證青年男女的終身伴侶。因此,他們就不必為了找尋配偶這樣重大的問題而焦慮……也可以給年輕人一種責任感,要他們經常保持忠實和純潔。

像美國那樣的自由戀愛他也批判過:

「(自由戀愛之下)女人不得不討好男子、取悅男子,甚至設計全套陰謀,讓男子墜入其中,如此就不能行成高貴的人格」。

所以說胡適本質在想法上就和徐志摩不一樣。再加上他極重孝道,不會忤逆母意,甚至還對母親賭咒發誓,一定不會拋棄江冬秀。

1911年,也就是在他們行婚的6年前,胡適就開始給江冬秀寫信,並且期盼她能回信。對於上過兩年私塾不會幾個字的江冬秀來說,回信談何容易,但胡適強烈堅持,「數行亦可,數字亦可,雖不能佳,亦復何妨?」

這是胡適在努力培養他的愛情,不僅期待江冬秀回信,也在信中巧妙地問她,「姊現有功夫讀書否?甚願有工夫時能溫習舊日所讀之書。」

從這能看出胡適已經接受江冬秀,與其和母親做無謂的反抗和爭執,不如在可能的範圍里,將她改變一點點,符合他對另一半的期待。

因為在外長期求學,他和江冬秀結婚很晚,直到定婚十三年後,兩人才成親。在那個時代,女人到了二十五,六歲就成了「老姑娘」,早應是兒女繞膝了。因此胡母就把她接到自己家裡,算有了一個名分。

2.

1917年夏天胡適回國,為了避嫌,江冬秀還是回了娘家。結婚前,胡適曾想見上她一面,去了她家,誰料她躲在閨房的帳子里,不肯出來。

江家有姑婆伸手要把帳子拉開,胡適制止,起身回房休息,第二天告辭。他不是不怨的,回去之後立馬寫了信給她:

"我們都是二十七八歲的人了,又曾經通過信,互寄過照片,昨晚想跟你見一面,沒想到你執意不肯見,但我知道家鄉風俗如此,決不怪你。"

說是不怪,字裡行間又都是責備。

他還寫了兩首詞,其中一首如下:

他把門兒深掩,不肯出來相見。難道不關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憑君發遣。

這句「他日憑君發遣」最是可愛。而胡適的婚姻生活也並不像很多人以為的憋屈無奈。他有時寫信給好友,說和江冬秀結婚完全是遵從母命,兩個人恩愛都是做給母親看的。但另一邊,又寫信給美國的前女友,青年畫家韋蓮司小姐,說他新婚相當快樂,還約定7年後一起去美國遊玩。

他在信里還說,當時任教的北大發電報催他回京,「我當然不肯,我整整在家呆了五個星期」。足見他這個婚結的甚是歡喜,據說這位前女友看到信後很是懊惱了一陣。

可為什麼又要對友人說結婚只是為了不讓母親傷心呢?我想,大概是為了維護自己「文化先鋒」的身份吧,畢竟已經不像十幾歲時那麼口無遮攔,發文支持包辦婚姻。所以蔣介石為他寫的悼文也恰當 ,「新文化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3.

胡適婚後的幾段情中,和表妹曹誠英的流傳最廣,以訛傳訛的八卦也最多。

說是表妹,其實並無血緣關係,這其中太多錯綜複雜的關係,也就不贅述了。兩人相識在胡適的婚禮上,曹誠英被請來做伴娘。因此,很多擅於寫劇本的文人,都把劇情戲劇化,說胡適在婚禮上就對曹一見鍾情,「在胡適眼中光彩照人的,不是年已28歲的大齡姑娘江冬秀,而是這位風姿綽約的小伴娘」。

在自己婚禮上心猿意馬,寫出這樣言情文的一定是胡適的高級黑。

而事實上,胡適在那段時期的日記和信件里都沒有提到過曹誠英,全然沉浸在新婚的興奮之中。

但他和曹誠英確實自此相識,之後也有書信往來,只是曹誠英去的信多,胡適回復的少。要知道那幾年正是胡適風頭正勁的時候,哪兒有功夫應對這個小表妹。

他們倆感情的升溫,是在胡適結婚後的第6年,1923年。彼時胡適心力交瘁,疲憊不堪,和幾位友人同游杭州,身在杭州的曹誠英才重新映入他的眼帘。

江冬秀在得知曹誠英要搬到煙霞洞和他們同住時,非常高興,認為曹此去是照顧胡適,心想是自家妹妹,既不懷疑也不擔憂。還特地去了信說,「有佩聲(曹誠英字佩聲)照應你們,我很放心」。

之後胡適的日記里,便處處可見曹誠英的影子:

9月14日:同佩聲到山上亭內閑坐。我講莫泊三小說《遺產》給她聽。上午下午都在此。

9月19日:夜間月色不好,我和佩聲下棋;

在煙霞洞的三個月被胡適稱為是他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好似神仙。有資料說,當時胡適和曹誠英已然住在一屋,愛意濃濃。

離別煙霞洞回京之後,他還寫下一首有名的情詩,「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多年來,坊間一直有傳言,說胡適和曹誠英好上之後,曾向江冬秀提出離婚,而江揮舞菜刀,以殺死兩個兒子相威脅,嚇住胡適,離婚才就此作罷。

於是」悍妻」形象一下便立了起來,胡適成了犧牲自己愛情委於婚姻的受害者。

但該說法的出處是汪靜之所寫的《六美緣》,而且在書中也未標明說法的來歷,所以真假不得而知,只是從胡適一直以來對婚姻的保守態度,我私認為他不會貿然到要和江離婚,再和曹誠英定終身。

「扔裁紙刀」一事倒可信度很強,石原皋在《閑話胡適》寫,一次江和胡大吵,江朝其扔裁紙刀,幸好沒有擊中,石原皋上前把他們拉開。

從這裡既可見江冬秀性情的強硬,也可見胡適和曹誠英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已經讓江冬秀怒不可支。

還有一個流傳甚廣的狗血八卦,說曹誠英還曾為胡適懷孕並墮胎。這是沈衛威在《無地自由——胡適傳》里說的,稱胡適大哥的外孫程法德寫信告訴他:

父親告訴他說,「1923年春,胡適去杭州煙霞洞養病(肺病),曹誠英隨侍在側,發生關係。胡適當時想同冬秀離異後同她結婚,因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脅而作罷。結果誠英墮胎後由胡適保送到美國留學,一場風波平息。(墮胎一事胡適僅告訴家父一人)。 」

這段話多處有錯誤,第一胡適入住煙霞洞是夏天而非春天,第二養的也不是肺病,第三時間就不對,曹誠英赴美,是在11年後,而且學費全部都是她哥哥承擔,和「墮胎」又有什麼關係呢?

想來這些離奇的故事之所以傳播度這麼高,也是世人的獵奇心理。胡適和曹誠英的藕斷絲連倒是真的,1931年胡適割盲腸時曹來探望,竟被江冬秀撞見曹躺在胡適枕邊,而江沒有大吵大鬧,只是「拉下臉來沒理你們」。

直到1934年曹誠英去美國留學,這樣纏綿的婚外情才結束。但痴心如曹誠英,即使胡適之後並無和她再續情緣的心思,也一心要等他回心轉意,甚至四十年之後她去世,還要求家人把她葬在通過胡適老家的公路邊,默默守望。

4.

除了曹誠英,胡適的緋聞女友帶著各國的血統。

有後成徐志摩太太的陸小曼,兩人通信時陸小曼還特地用英文,並且模仿男人的字體,但也被曹誠英之後警惕性增強的江冬秀識破,後來極力反對胡適去為陸小曼和徐志摩做媒。

也有才貌雙全的徐芳,江冬秀形容她是「哪路妖怪」,她和胡適在上海有過一段羅曼蒂克的邂逅。

還有同居8年的美國護士哈德門太太,杜威的秘書猶太女孩洛維茨……

這麼來看,江冬秀嫁給胡適之後過的並不太平,雖保正室之位壽終正寢,卻大半輩子都在與各路妖精作戰。在男權社會下,她有著根深蒂固的老舊思想,但不像尋常婦人唯唯諾諾,而是力保自己的婚姻。

胡適有個與眾不同的地方,即使這廂和情人卿卿我我,也不忘給江冬秀去書信表思念。在和曹纏綿不清時,胡適還曾寫信給江說他們的結婚紀念日快到了。江冬秀收到信感慨良多,提筆回信:

「我看了你的信,你知道我今晚心裡怎麼樣?......離十年的結婚紀念日不遠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們好好地請點朋友來吃酒飯,熱鬧熱鬧。我們親密一下,回復十年前的興味,你可贊成嗎?」

可見江冬秀並不是一不知生活情趣的鄉下小腳夫人。此外她也知胡適的興趣所在。

書是胡適的命。抗日戰爭期間,胡適被派到美國做駐美大使,江冬秀一人在國內。兵荒馬亂之中,她帶著三個孩子逃離北平,一路始終帶著丈夫的70箱書。正因為她的努力,胡適的藏書在戰亂中才得以保全。

後來,胡適在給她的信中感激說道:「北平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70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胡適對江冬秀的感激不只運書一事,她也懂得他的本質。

胡適被任命為駐美大使時,江冬秀多次在信中表示反對,勸胡適不要答應,還自責說:「我恨自己不能幫你助一點力,害你走上這條路上去的。」胡適跟她保證「待戰爭完結時,我一定回到我的學術生活去」,這才勉強答應,但也因此難眠數日瘦下好幾斤。

胡適曾感激地說,「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從來不作這樣想,所以我們能一同過苦日子」。

很多寫江冬秀的文章常說她彪悍生猛,實際上她也頗為心細。

胡適在美國當大使期間,有一天穿上江冬秀寄來的衣服,發現口袋裡竟裝著7副象牙制的挖耳勺,他說,「只有冬秀才會想到這些。」

她還在胡適的領帶下縫了一個小口袋,裡面藏著一張5元的美鈔。萬一錢包被人搶了,還有這5元可以搭車平安回家。這樣的周到,是髮妻才會做到的事情。

1962年在一場歡迎酒會上,胡適在演講時心臟病猝發,倒地而亡。在這之前胡適還對友人說,自己從來不積蓄,現有的存款里還有給太太身後事準備的錢,大概是覺得江冬秀長他一歲,會先去吧。

5.

張愛玲曾說胡適的婚姻,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大概是在那個時代,胡適又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他沒有在自己家庭上「革新」實在難得。

雖然他也有游離的時候,那幾段情緣明擺的放在那裡,有的長達數年,因此胡適也算不上從一而終的好男人。但在那樣的時代背景下,徐志摩可為了當「中國離婚第一人」,拋下張幼儀和幼子;魯迅將夫人朱安形容為「她不是我的太太,只是母親送我的一件禮物」,讓她獨守空房41年,一生無子女。

在新時代喝過洋墨水的這些文人眼裡,拋棄包辦婚姻與糟糠之妻是潮流所在。但胡適背離潮流,在一開始的反感之後欣然接受,甚至發明出一套理論,讓自己的做法顯得順理成章,比如「情願不自由,便是自由了」。

每段感情的末了他都很快讓自己穩定下來,這既是多情也是無情,苦了為他一片痴心的女人們。

對這樣一個曾經開闢新時代的學者、君子來說,這些情事只不過是他恢弘的一生中,小如砂礫的點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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