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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路邊停車5分鐘被收3200元:不交錢不讓離開

辛某稱他把車停在路邊的車位上,接了個電話的功夫,一名尹姓自稱是物業的工作人員收取了他3200元錢。在採訪中,這名姓尹的工作人員先是說這3200元是醫藥費,後又稱是收了辛某一年的停車費。

6月1日上午9點左右,青島貨車司機辛某開車來到濟南小魯庄路附近的一家酒廠準備裝貨,期間他接到了老闆打來的電話,要求他暫時離開酒廠,去別處裝貨。

在後來的採訪中記者了解到,該男子姓尹,是小魯庄物業的一名工作人員。

當天上午,尹某發現了辛某停在路邊的貨車,「不知道他在那裡停了多久,但是車熄火了。」

物業工作人員稱要的是醫藥費

針對尹某的詢問,辛某解釋稱,他將車停在此處是來裝貨的,並在尹某的要求下叫來了酒廠的一位經理作證。而在辛某撥打電話的同時,「對方也打電話叫來了兩輛車,一前一後堵住了我的貨車。」辛某說。

在6月2日下午的電話採訪中尹某告訴記者,在雙方理論的過程中「動手了」,「司機用手掐上了我們一名上了年紀的工作人員的脖子,害得他受了傷,要的5000元是醫藥費。」當記者提出要看醫藥費憑據時,他稱傷者還未出院,沒有收據。

辛某不肯交錢,尹某不肯移車,雙方僵持不下。辛某打電話叫來了老闆,同時也打報了警。

醫藥費又成了停車費

尹某告訴記者,這條道路為村民集資所建,因此居委會有權在道路兩側劃定停車位向外租賃,未租賃者不得停車。尹某還說,但凡租了車位的車主,都會由物業發放一張寫有「金容物業」的牌子,停車時只要將牌子放在車內即可。

葯山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後,對雙方進行了調解。辛某說,民警到來之前,尹某已經離開,但貨車前後堵著的兩輛轎車一直都在。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了小魯庄路,道路的南北兩側劃滿了停車位,不少車輛停在路旁。記者看到,道路的兩側有幾個「專用車位,禁止擺攤」和「專用車位,禁止停車」的牌子。道路西半段被劃定為大車區,東半段被劃定為小車區,警告牌上寫有「本停車區憑證停車」的字樣。記者了解到,辛某的貨車停在了道路西頭,佔用了兩個停車位。

民警曾調解最終要了3200元

記者向辛某的老闆求證此事,他表示並不知道有停車管理費這一說,「我們是外地的車輛,來小魯庄這租一年的車位幹什麼?我們也從來沒有在什麼收據上籤過字。」老闆告訴記者,對方收到錢後馬上離開了,未曾提過開具相關收據的事。對此尹某表示,辛某未曾索要。

「對方讓交現金,但我們沒帶那麼多,最後決定微信轉賬。」辛某說,在掃描收款二維碼之前,尹某又「變了卦」,「他說前後堵著的兩輛車在這耗了很久,一輛車給100塊錢。」於是,3000元又成了3200元。對辛某的這一說法尹某沒有否認,「車是村民的,他們在這耗了一上午,理應要點錢。」

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東站告訴記者,停車費應該按照物價局規定的停車收費標準來收取。記者從濟南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了解到:對進入市區停車的車輛,每天8:00至20:00(含20:00)實行計時收費,每輛每小時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20:00至次日8:00(含8:00)按車輛類型,實行計次收費,小型汽車每輛每次5元,大型車輛每輛每次10元,連續停放的累計收費。「他們有點強買強賣的意思。」張東站說。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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