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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蓓華 要讓勞動者有尊嚴地勞動

喬蓓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審判員, 17年的法官生涯,審結4000多件案件,再疑難複雜的案件,只要到了她的手中,總能抓住案件的關鍵點,「化干戈為玉帛」。她有了一個形象的稱號——「勞動法律全書」。這不僅僅源自時間的積累,更多的源自她的用心。

喬蓓華法官

【小伙打工摔傷老闆不認賬】

2016年1月12日,小王經人介紹來到上海市寶山區一家飯店工作,飯店副廚師長王師傅安排小王擔任打荷工作,並向其介紹了飯店廚師長耿師傅,雙方口頭約定工資每月3000元。

1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小王在端盤子時不小心滑倒,臉部、頸部多處被盤子劃傷。小王就醫花費醫療費2389元,該筆費用由耿師傅墊付。事後,小王向耿師傅反映要求享受工傷待遇,耿師傅則認為此事自己無法解決,讓他找老闆談,並要求他返還自己已經支付了的醫藥費。打工的錢一分沒拿到,還要自己掏出幾千塊的醫療費,小王實在想不通。由於協商未果,小王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小王受傷

然而,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法院一審均認定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而在仲裁和訴訟期間,老闆譚某始終沒有出現。之後,小王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

拿到案卷後,喬蓓華髮現,小王一審敗訴,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用人單位沒有到庭,對相關法律事實較難查清。第二,小王提供的證據不充分,他只是單純的口頭陳述,缺乏書面證據,法院確實很難以此認定勞動關係的存在。

喬蓓華與同事認真研究案情

2016年9月13日,上海二中院對小王勞動爭議一案進行開庭,飯店老闆譚某沒有到庭。為了查清事實,法院沒有輕易下判,並再次發出傳票,通知譚某到庭參加訴訟。喬蓓華特意與飯店老闆譚某取得了聯繫,仔細向他釋明舉證的相關要求。

10月11日,第二次開庭,這一次,譚某終於出現了。

喬蓓華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庭審中,譚某表示,小王沒有簽訂過合同,自己無法確定小王是否為其飯店的員工。「而且,飯店的廚房業務是外包的,如果後廚的員工發生意外,應該去找承包人,也就是當時的廚師長。」

看到譚某如此辯稱,為證明自己是飯店的員工,小王在法庭上拿出了自己的工作服以及親手畫的飯店平面圖。在此情況下,譚某又改口表示「工資和醫藥費均已支付過了」。

小王證據不足、譚某又意圖拖延,喬蓓華決定去現場看一看。

喬蓓華到現場核查情況

【喬蓓華現場核查追回工資】

喬蓓華髮現,飯店廚房內部的工作場地和小王描述的相符。她找到老闆譚某和廚師長耿師傅。耿師傅否認了承包的事實:「我和老闆並沒有承包關係,當時只是有這麼一個意向,最終並沒有實行。」同時,耿師傅也陳述了小王的工作、受傷、雙方協商的一系列過程,還承認了未發放個人工資及曾要其返還醫藥費的事實。

法院認為,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該結合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是否屬於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者是否以用人單位員工身份工作,是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和監督等情況綜合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在事實面前,譚某也沒法否認了。喬蓓華耐心地向他們解釋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最終,譚某表示,醫藥費由飯店承擔,不要求個人返還,也同意支付欠付的工資。

《喬法官說法》贈書儀式

【業餘時間撰稿寫書普法的好法官】

「司法審查當中對證據的要求比較高,有些勞動者在這方面缺乏相關意識,如果只是當庭陳述『我在這裡工作,(單位)沒有支付我工資』而舉證能力又相對比較薄弱的話,這就很容易出現法院不予支持的狀況。」喬蓓華常常這樣給勞動者普及法律知識,提升他們的維權意識。

為了讓更多的勞動者依法維護權益,讓更多的用人單位規範用工,2011年起,上海二中院開始在《勞動報》維權周刊上開闢《喬法官說法》欄目,喬蓓華利用業餘時間堅持每周撰稿,普及勞動法律知識。累計刊登200多篇文章,形成了二十多萬的固定讀者群。2014年,《喬法官說法100題》出版。2016年,上海二中院又開通了「喬法官說法」微信公眾號、「外來務工人員勞動維權工作室」,構建「三位一體」的工作平台,實現勞動爭議司法助力的線上線下全履蓋。

作者:嚴劍漪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韓璋 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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