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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賜蟒始於何時 什麼人可以得到賜服

本文作者黃強

蟒服,明清時期文武官員的一種禮服,因綉有蟒紋而得名。明代稱蟒衣,清代稱蟒袍,筆者在拙著《中國服飾畫史》中首次將兩者歸納為蟒服。

【圖,明代穿織金蟒服王鰲像】

蟒服是一種僅次於龍袍的顯貴之服,原因在於蟒紋近似龍紋。龍在中國古代有著特殊的地位,它不是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動物,而是人們臆造出來的一種通天神獸。西漢以降,龍的祥瑞漸漸為後人利用,龍終於成了皇帝的象徵,至明代龍紋成為皇帝的專用圖案,因施之於官服的蟒形態類似龍,順理成章地就成為次於龍紋的顯貴圖案。

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就指出:「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明代的蟒衣,最早是供皇帝近臣服用的,《明史》卷六十七記載:「永樂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綉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此燕居之服。蟒衣是顯貴之物,非特賜不可服,高官也輕易不可得。」「貴而用事者,賜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英宗正統年間,曾以蟒衣「賞虜酋(海外人士)。」內閣賜蟒衣,始於弘治年間,明人余繼登《典故紀聞》記載:「內閣舊無賜蟒者。弘治十六年(1503),特賜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大紅蟒衣各一襲,賜蟒自此始。」大帥賜蟒,始以尚書王驥(王驥後為吏部尚書,大約在宣德、正統朝之後),後來,戚繼光以平倭功績而得賜蟒衣。

【圖11-4,穿蟒袍的戚繼光畫像】

古代服飾有嚴格的界限,什麼人在什麼場合下穿什麼服飾極為講究,不可僭越。至明代這種服飾等級制度更趨嚴明,僭越要治罪的,輕則罰俸、失官降職,重則掉腦袋。對蟒衣的禁忌更是如此,《明史·輿服志》記載:「正統十二年(1447年)上御天門,命工部官曰:官民服式,俱有定製。今有織綉蟒、飛魚、鬥牛違禁花樣者,工匠處斬,家口發邊衛充軍;服用之人,重罪不宥。」天順二年(1458),定官民衣服不得服用蟒、龍、飛魚、鬥牛、大鵬、像生獅子。「弘治十三年(1500)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鎮守、守備,違例奏請蟒衣、飛魚衣服者,科道糾劾,治以重罪。」

【圖11-5,穿鬥牛服的臨淮侯李邦鎮畫像】

明中葉以降,尤其在武宗正德年間,傳統的禮制與服飾「別等級、明貴賤」的制度受到衝擊。武宗雖貴為天子,卻不拘禮節,視「君君臣臣」倫常如兒戲,演出了一幕幕荒唐的鬧劇。他熱衷於賜服,《明史?食貨志》記載:「正德元年(1506年),尚衣監言:『內庫所貯諸色紵絲、紗羅、織金、閃色蟒衣、鬥牛、飛仙、天鹿,俱天順間所織,欽賞已盡。乞令應天、蘇、杭諸府依式織造。』」

【圖11-3,明鬥牛補子】

1517年武宗率兵迎擊韃靼王子犯邊,得勝回朝,取出綢緞遍賞百官。「文武官員胸前的標誌弄得混亂不堪,原來頒賞給有功的大臣的飛魚、蟒服等特種朝服,這時也隨便分發,官員們所戴的帽子,式樣古怪,出於皇帝的親自設計。」《明史?輿服志》也說:「正德十三年(1518),武宗車駕還京,傳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鸞帶,尋賜群臣大紅紵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正德朝是服飾制度最為松馳的年代,這與武宗的倡導密切相關。正德年後朝庭又重新申飭服飾的禁忌。正德十六年(1522)世宗登基,「詔云:近來冒濫玉帶蟒龍、飛魚、鬥牛服色,皆庶官雜流並各處將領,夤緣奏氣,今俱不許。」從歷代的禁忌中不難看出蟒衣的重要,這是有明一代服飾中除袞龍服外極為尊貴的紋樣。例如,籍抄嚴嵩家時就有大紅織金過肩蟒緞、大紅妝花過肩蟒龍緞衣、大紅織金妝花鬥牛緞的圓領等。

說明:本文系企鵝號簽約作者黃強原創作品,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授權微信njjinxiushufang。

黃強,字不息。服飾史學家、金學家。研究涉及中國服飾史、置業經濟史、民國史、南京地方史、明清小說等方面研究,均有著作出版。已出版《南京歷代服飾》《消失的南京舊景》《趣民國》《金瓶梅風物誌》等著作1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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