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長反對,女孩不顧一切,男孩卻毅然分手,緣由讓許多人深思
(一) 愛情 就像一場明知故犯的失眠
2013年,春天,那是我第一年工作,陌生的城市,乏味的工作。幸好,我遇到了芬,一見傾心,我用笨拙的方式追求她,為了她,瘋狂也好笑。也沒曾想,芬竟也喜歡我這麼一個愣頭青,最終,我和那一個單純的,沒有太多憂愁和煩惱的女孩相戀了。
芬的家境雖普通,但是獨女,父母非常心疼她,一輩子都沒吃過什麼苦。
我的處境難堪,父母是農民,家裡兩個妹妹,一個弟弟,都還在讀書。
只是,那個時候,認定了就是彼此,這點難題,毫不在乎。
因為剛工作,我沒什麼錢,芬也很懂事,很少像其他人的女友一樣總是嚷著去逛街、看電影、買花,連情人節也是簡單過。
芬的要求很簡單,只要我陪在她的身邊就好。
在我們在一起的第二年,在芬生日的時候,我省吃儉用花了2個多月的工資,帶她到高級餐廳,給她買一條精緻的項鏈。
當為她戴上項鏈的那一刻,她竟感動落淚,依然記得那時候的她,那幸福的眼淚。
那一晚,她送給我的,是她的處子之身。
那一晚,我把芬摟在懷裡,發誓要一輩子對她好!
(二 )不知不覺,不痛不癢,忘記過去多少時光
2017年,6月20號凌晨兩點,外面下著滂沱大雨。
我撥通了她的手機,耳邊響起了對方已關機的答覆。
我掛掉了,我淚流了,我突然的好恨自己……
這已經是我和芬斷絕聯繫後的第二年,也是我第一次撥打她的手機。
也許,一切都不該開始。
也許,她現在過得會比以前好。
我知道我是個混蛋。
但,我不為自己的決定後悔,這是我和芬後來的故事:
後來,我的工作越來越忙,雖然收入也越來越高,但我卻越發沒有了時間陪伴我的芬,因為這件事,我們吵架,鬧矛盾,芬不要我送的禮物,不要我給她買的衣服,芬說,她不需要我賺那麼多錢,只要我好好的陪她就好,平平淡淡的過日子。
為此,吵得最厲害的時候,她還鬧著要我換工作,不要我太忙。她是善良的,她只是怕我熬壞了身體,她是簡單的好女孩,同時,她也是固執的,生活中的所有一切我都可以聽她的,唯獨工作,不行,就這樣一吵再吵。
她的父母因為家境因為我沒有房子因為怕女兒吃苦,要求我們分手,她卻義無反顧願意和我同居租房。
她希望我工作清閑,平淡安靜的陪伴她一輩子。
我希望努力奮鬥,給她更多的物質,不讓她受苦。
我希望能在這座城市奮鬥擁有一所房子,我賺更多的錢給我的父母讓他們安享晚年。
……
就這樣,觀念的不一樣,家境的不一樣,也許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吧。
我很混蛋的提出了分開,消失在她的世界,堅決,冷血地拋棄了她。
親愛的讀者們,對此,對於這樣的愛情,對於門當戶對,你們有何看法呢?歡迎留下你們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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