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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死,你可不可以暫時別要睡

很久、很久沒有寫一些別人的故事,不知道是記憶短了還是自私拉長了,也越來越少的人給我講故事,也許講了,被我喝酒喝光了。

今天的歌來自我喜歡的燕郎,

圖片來自Louis Hvejsel Bork。

貓貓和我們出去吃飯的時候,走到哪都說,曾經來過。

這家店不夠好吃,那裡有一個小清吧,五樓有一家晝夜營業的書店,那條街有美式純正的咖啡廳。

問其,曰,曾經和女朋友來過。

我和蜂蜂一臉「喔~懂的懂的」的表情,可惜貓貓口中的女朋友,現在是前女友了。

貓貓說起前女友,苦不堪言。

被寵大的孩子似乎都有同樣的小公主病,前女友也不例外。讓他跨幾個區,坐兩個小時的地鐵去給她送炸雞,送到了說不想吃了,貓貓再坐兩個小時地鐵回來。

路過UR的時候貓貓說,曾經每次都要陪她逛;

又提倡去看雜貨店,被可愛的擺件迷的七葷八素;

在正佳五樓玻璃牆面前要拍合照,擺出來很溫柔的笑;

似乎,他的一舉一動都有女朋友的影子。

我說既然曾經那麼喜歡,為什麼分手?

他說,她出國了,距離遠了,不合適,家庭不同,三觀也不一樣。

他說,一直寵著一個人,會累的。

他說,我累了。

那天晚上的貓貓很任性,喝了難喝的春嬌之後還要去吃薯條,配冰淇淋。為了吃到薯條,凌晨三點的夜裡,我們走了三個麥當勞。

他說,我喜歡吃薯條,我喜歡《你的名字》,我喜歡空無一人的廣州。

我沒說話,看著他,他的眼裡好像還有揮之不去的一個影子,把控了他每一個細微的溫柔表情。

有時候也不知道是用來喜歡比較久,還是用來遺忘會比較久。

我其實是一個比較薄情的人,曾經的同學基本都不會再有什麼聯繫,就算有著微信好友也頂多是點贊之交。

在這一點上,跟我關係最好的曾經的同學應該是阿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放假回來了,我們還會約一場電影的人。

?

有的時候,距離遠一點反而會讓人舒服。

阿飯和我一樣學的傳媒,也是唯一一個和我一起藝考的人,準確的來說,是他帶我進了傳媒坑,我是跟著他的傳媒老師上的課。

阿飯偏向攝影,我偏向文字,在老師家集訓的時候每次我都寫一部電影的情節和人物,阿飯就寫畫面和構圖,看上去是互補的兩方面,但其實我們在一起只會互相嫌棄。

就像到現在我還津津樂道,阿飯在集訓的時候沒帶內褲,十天穿了同一條內褲的事。

按理來說,我們的關係就是在朋友圈下面互噴的關係,但是那天的阿飯突然在公眾平台後面給我留言,說要給我講故事,又說自己難受的一比。

過年的時候我見阿飯,和阿飯一起先去了一個班聚,後來約了愛樂之城。

起初他是並不願意和我去看愛樂之城的,他一臉牛逼哄哄地說要跟女朋友去看,邊拽還邊給我看女朋友的照片,是個好看的妹子,阿飯用手機都能給她拍出很好看的照片。

那個時候的阿飯,提到女朋友,滿臉都是驕傲和溫柔。

吃飽了還餓

可是他告訴我,已經和女朋友很久沒見面了,明明兩個人就在一個學校,在不同學院,卻已經很久沒聯繫了。

我開玩笑說你們這比異地戀還異地戀啊?

他說,不知道,見面就是吵,微信也不聊天了,聊了就是吵。

他又說,其實我感覺到了,該結束了。

——只是,我捨不得。

說完,阿飯一如既往地發悲傷蛙的表情,只不過電腦這邊的我覺得那隻綠色的青蛙看起來真的很悲傷。

在我勸了阿飯半個小時之後,他終於放下自己高冷的心去約女朋友出來好好談談,我們的計劃是,就算分手也要當面說,冷處理實在是太噁心人了。

然後阿飯告訴我,約出來了,但是女朋友明天就要去英國了。

我:???

阿飯:如果今天不出來,就是見不到最後一面了。

又:你看我多失敗,她第二天要去英國,我前一天才知道。

又:我就是個loser。

被這件事驚到的我實在不知道說什麼,但是我突然想起來高三那年,在試卷和書本之間,阿飯穿純白的一件衛衣,我拍了他兩張照片做表情包;我們一起去長沙藝考,他和便所的毛絨大便合影,被我笑了很久;他來學校找我,我還是拍照給他做表情包;上次去吃西餐,我還是拍照給他做表情包……

突然覺得,那個被我做表情包的,我看做小男孩的男孩子,好像長大了。

可是同時,他也變得有更多煩惱,更不開心了。

原來喜歡一個人,是一項需要用心做代價,用強大的心臟去持續維持的活動。

一不小心,就會遍體鱗傷。

我問阿達你最近怎麼樣,他說沒事,無欲無求。

又說一一,你要珍惜我,我第一次進女廁所都給了你。

我說好,我說你真好。

和阿達認識是在去年的茂名,九月。

阿達是腎寶的朋友,關係特別好的那一種,我一向對朋友的朋友都有一種很親切的感覺,尤其是非常熱情的阿達。

在茂名的那些日子,他每天都開車過來接我們,和我們一起玩,吃,鬧。

離開茂名的時候,心裡有百分之八十的不舍,是給留在茂名的腎寶和阿達,百分之二十是給了沙煲粉和西檸茶。

不知道是造化弄人,還是我們真的沒有緣分,阿達和我註定成了和腎寶一樣的「網友」,只在朋友圈裡見面,每次阿達來我們學校的時候我都不在。

就這樣,快一年了,也就見過兩次。但是很溫暖的是,每次打開公眾平台,總會有阿達的消息和留言,他會說一一好,一一晚安,一一喝酒嗎?

於是前天晚上我就在阿達面前喝趴了,是真的趴,倒在酒吧的廁所地上一醉不起,抱著馬桶花樣斷片。

當我第二次進廁所吐的時候,守在廁所門口的是阿達。

我現在能有的印象就是,

我喊:阿達——

阿達在門口:哎——,我在——!

我喊:阿達——

阿達在門口:怎麼啦——

我喊:我想吐——

阿達:喔——!

就我這個斷片的腦子來想,那天晚上這樣至少叫了6.7個來回。第二天清晨我醒了,阿發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知道昨晚你有多丟人嗎?」

然後第二句是,「你應該感謝阿達,他為了你第一次進了女廁所。」

可是傲嬌如我。

我只跟阿達說,昨天太丟人了,你以後不要在我公眾平台留言發消息了!

阿達說,那我取關了可不可以?

我說,不行,你還要繼續關注我的生活!但是只能默默羨慕!

阿達曾經因為工作太乏味和爸爸吵架,在那些糾結辭不辭職的日子,我每次都會堅定地告訴他,你要做你喜歡的事啊!

阿達說過很羨慕我,羨慕一一的瀟洒,我說阿達,你也一定會過得非常好的。

你看,我們還是一樣不夠有緣分,今天下午我剛坐上從學校回家的地鐵,阿達就又到了學校。可是就算不夠有緣分見面又怎麼樣,反正,喜歡是不講緣分的。

浩傑是我認識的人裡面,十足害羞和內向的一個。

那時候在黃山,臨走的前一晚,我們聚在一起說起自己的故事。

我開了一個壞頭,我說「我們來講一個立刻想到的很難忘的事情吧」

浩傑告訴我們,他小時候曾經被熱水燙傷,直到現在手臂上還留著疤。好像是在浩傑幾歲的時候,媽媽把電熱水袋放在浩傑的被窩裡,卻忘了拔掉電源。熱水袋因為漏電爆炸了,小浩傑一瞬間手臂上全被藥水燙傷,他說,很痛,真的很痛。

媽媽跑過來,看到小浩傑的樣子,直接嚇哭了,而才幾歲的浩傑就那樣忍著疼和意志,告訴媽媽,別慌。

強忍著,不流眼淚,而是伸出另一隻手抱著媽媽。

聽到的時候,我和菇沒忍住,掉了眼淚。謙兒告訴我們,浩傑夏天不敢穿短袖,就怕會露出來手臂上的傷疤,而謙兒說,兄弟,這沒有什麼好藏著的,這很美。

我們也說,很美。

浩傑是和我們相處的時候,話最少的一個,每天都看著我們耍寶,他天真的相信我們每一個人的每一句玩笑話。曾經腎寶說,我們幾個關係不好,只是一起做作業的大學同學而已,而浩傑就對腎寶語重心長地說,你要和他們多聚聚,多聊聊天,你們一定能關係變好的。

腎寶和我們說起來的時候,說,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單純的人,但是卻單純地好到讓人想哭。

後來有的時候我會看到浩傑發朋友圈,會問他,最近還好嗎?有沒有不開心?他會說很忙,很累,但是也會說,很好。

雖然很久沒再聯繫,但是那個內斂的少年一直沒有離開過我的記憶,那個懂事的孩子,就算被燙傷也要先安慰媽媽再管自己的傷的孩子,他的美好和善良,是我時常在不開心的日子裡的溫柔安慰。

你看你現在的模樣,都有以前獨自度過的黑夜,流過的眼淚。

很慶幸,你還這麼好。

她一直讓我覺得,是一個很酷的人,也許是因為普通話不標準。

她會哄我,會給我帶冰美式,會答應陪我去玩去吃好吃的。

她說你怎麼那麼喜歡民謠?

我和阿涎關係好起來是從採風回來之後,準確的說,才好了三個月。

今天她突然問我,我高冷嗎?

我說有一點。

她說其實我只是懶得做表情。

然後我還是一如既往地說,打死你。

大一大二對她完全沒有了解,只知道這個人打鼓、玩音樂,一個女孩子打鼓在我看來本來就是一件十足酷的事。我一直怕她不屑和我玩,因為我只是個聽民謠的女流氓。

沒想到和這個人關係好起來,就是因為我們兩個經常互懟,而懟兩句她又會嘻嘻哈哈地遷就了我,有一種無比安心的隨意撒嬌的感覺。

有一天晚上我們在聊天,她說看了我公眾號的文章,說,很丟人的是,她曾經有看到掉眼淚。我說哈哈哈哈哈你個傻逼,其實那一刻我突然覺得一陣暖流。

她又說我,「嘻哈的笑臉背後來自一個深沉的靈魂」,然後問我,「你到底是真堅強還是假堅強?」

我想,這麼久了,我突然會被這樣的一句話打動,就像突然被看穿了一樣。也許這句話是不經意的,可是卻像是掀開了悶住青蛙的井蓋,給了我深呼吸。

真的也好,假的也罷,懂的人懂就好。

昨天問她,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音樂啊?她說我喜歡你不喜歡的那種。

我說,因為你,我可以去喜歡一種音樂形式。

我會記住你喜歡,因為我喜歡你。

很久沒有寫朋友的故事,是因為朋友好像越來越少了。

許多時候自以為是的感情,都會在某個夜晚深深地給你打臉說,看呀,你什麼也不是。

而我想說的是,能認識喜歡的人,能被照顧真好,就算僅有那麼幾個,都大概是珍寶。

再也不是一個人,因為有了會在意的心。

總有時候感覺自己被淹進深海,滿腹心事無人訴說。

最近沉迷冰美式,時常半夜起來瞪大眼睛和黑暗對視,猶豫什麼時候能和身邊的人告別,再和世界告別,聽到了新的了結餘生的方法會異乎尋常地興奮。

我總會在認識一個喜歡的人的時候問他,你願意和我去無人區嗎?你願意和我一起死在那裡嗎?

曾經有人問過我,你覺得旅行的意義是什麼?

我說在於認識,在於喜歡,在於離開。

遇見超棒的人,會是往後餘生的溫柔念想。

所以能遇見你們,能被愛,

能在我還年輕熱血的時候跟你們學著溫暖,

真的是太好了。

願漂泊的人都有酒喝,願孤獨的人都會唱歌。

願相愛的人終成成果,願自由的人終老煙波。

而我會等著,聽你的下一個故事。

Hey,還有,很高興認識你。

吃飽了還餓

一個偽文青的亂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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