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夢不如舊
Photographer:smouse
願終有一天,你會愛上一個屬於你的人。
他會在你的驛站停駐,在你的心房雕刻,最終在你的生命里長存。
1
林翎再次見到蕭傑的時候,是大學畢業後的高中同學聚會。
在這之前,她不是沒有想過自己和蕭傑相遇後的場景,事實上她不但想了,還不止一種方式。馬路邊的擦肩而過,餐廳里的驚鴻一瞥,異國他鄉的驚喜相遇。然而,最終結果還是俗套的——同學會上久別重逢。
2
有多久沒見你。
最初知道你在哪裡,不敢去見你。後來不再刻意打聽你的消息,卻在知曉再見的那刻起,之前的所有偽裝的不在意都成為笑柄。
從接到聚會通知開始,林翎翻遍所有的衣櫃都不知道穿那件比較得體,最後只得求閨蜜陪同逛了一下午的街,才買到一件心儀的裙裝。
之後去化妝做造型,像是即將要上戰場的將軍給自己披上鎧甲,假裝威風凜凜。看著鏡子中的人,不是過去的那個自己,像是陌生的模樣。
等一切收拾妥當,到了約定的地點,卻突然膽怯。
站在門外,她深吸了一口氣,看著面前的阻礙,想著該用什麼樣的表情姿態進去才顯得自然又美麗。
呵,林翎自嘲的笑笑。對自己頗有幾分無奈,過了這麼久,碰到關於他的事,她總是習慣性緊張。
推門進去,理所應當看到的就是蕭傑,周圍的任何事物鏡頭自動虛化,只有他是清晰的。
他坐在沙發的角落,拿著罐裝的啤酒,松垮扯掉的領口,幾顆扣子無力的耷拉著。
頭髮還是沒怎麼打理,只是比過去短了;眼神還是那麼的清澈,只是透露著疲憊;然後就是那張熟悉的臉,只是清瘦不少。
他同身邊人說著些什麼,包廂里太嘈雜蓋住了他的聲音,嘴型張得有些誇張。
3
林翎和蕭傑在一起,是她主動的。
那個時候不知害羞是為何物,覺得動心了便沒有什麼顧慮可言。
和他同桌商量換座位,自己笑嘻嘻的坐在他身邊看著他無可奈何的模樣;跑去他加入的社團,指明讓他成為帶她的老師;知道了他喜歡哪個歌手,便把自己的隨身聽里下滿那些歌,然後不經意間把耳機插在他耳朵上,還美其名曰是分享。
還有好多好多事,那些鬼點子好像都無師自通般,自動呈現在林翎的腦海里,等著她慢慢去實施。回想起來,大概可以出一本名為《追人一百零八式》的書。
林翎從來也沒有過什麼暗戀的想法,在她的觀念里,喜歡理所應當就該說出來。藏著掖著,對方不知他人不曉,覺著自己心裡太辛苦又對兩人關係沒有絲毫促進作用,太不適合她了。
閨蜜對她的這些行為總是嘲笑,說她不像個女孩子,風風火火的哪裡是想談戀愛,分明像搶個壓寨相公。
林翎每次聽到這些總是笑笑,心想著,要是能直接搶來就好了,哪用得著這麼費勁。
其實她也很小女生,只是不為人所知。她開始習慣每日將心事寫進日記,記錄著年少的歡喜,而這些快樂全部只關於一個人。
一頁頁翻過,紙張被密密麻麻的日常所填滿。
她一直這樣在他身後追逐著,且樂此不疲。
4
林翎終於拿下蕭傑,是追他三個月以後了。
她還記得,那天學校後山坡上的櫻花開的格外好看。風吹過,花瓣從枝頭落下,掉在她在發頂,他的腳邊。
她笑著重複那句對他說過好多次的話,你準備什麼時候答應我啊。
不同的是,他不再是那種逃避的態度或者模稜兩可的話語。他伸手摸摸她的頭頂,說出了林翎一直想要的答案。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林翎都想當場給蕭傑唱一首「好不容易」了。又暗自得意,什麼高嶺之花都是浮雲,還不是被攻克。全然遺忘當初追在人家身後的模樣。
成為男女朋友的他們,也算是終於有了正式的名分。
互相把彼此介紹給對方的好友,一起吃飯寫作業,一同走在回家的路上,反覆著每對情侶都會做的瑣事。
笑容越來越多,留下的足跡越來越深,記載的回憶也越來越厚。
5
她想過和他的未來。躲過畢業分手季,去上同一所大學,如果不能,便一定要離的近一點。
她看到過一句話,「就算不能陪在你身邊,但至少,我可以和你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知道你在的地方是否需要天冷加衣,下雨撐傘,這就已經足夠了。」
倘若是最初的她,實在不會贊同這樣的話語。
可她發現,在相處的日子裡,會開始貪心,除去已經得到的,會慢慢想要更多。
而現實是,從一次次沉重模擬考開始,直到填寫高考志願,無數次沒有緣由的爭吵。
她開始害怕,患得患失。變得不像自己,不樂觀不開朗。她只能像個小尾巴似的跟在後面,給自己安全感。
就算如此,林翎也從來沒想過放棄,她樂觀的告訴自己,總會好的,熬到畢業就沒有那麼多束縛。她給蕭傑寫了一封信,絮絮叨叨說了一通,告訴他自己的決心。
等到她準備把信給他的時候,卻發現沒有必要了。
蕭傑要她放棄,他覺得林翎讓他沒有了自由,他們不適合了。說完便轉身離開,林翎捏著那封信淚眼婆娑站在原地看他走遠。
後來,在某一天林翎如往常上聊天軟體準備和蕭傑說早安的時候,發現列表沒有了那個人。她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也是那時她才明白,原來說分開就是真的再不聯繫。
6
從推門進去的那一刻起,林翎很快神色如常。畢竟這些年過去,別的東西沒有很精通,不動聲色隱藏情緒還是綽綽有餘的。
班長招呼她喝酒,沒有絲毫推辭的接下,她不再是哪個躲在蕭傑身後需要他擋酒的姑娘。想來,林翎覺得自己很沒出息,最初分開的那一年,總會在有意無意間回憶過去,想他為自己付出的種種。
如果說越不想面對便越是要逃避,林翎現在就是個反面。她徑直走過去和蕭傑打招呼,和他舉杯,好像只是一般的老同學會面。她知道蕭傑盯著自己,她置若罔聞,還是那般微笑著轉過身去。
我們都明白,有些東西,時間真的不能將它改變。我們年歲增長,變得越來越知曉世故,懂得偽裝。卻總有一個人,他是你的例外,你所學會的那些東西永遠不適用於他,一眼就被看穿。
所以在蕭傑叫林翎出去談談的時候,她沒有一絲訝異,跟著他走出去。
7
林翎看著面前問她近況的蕭傑,語氣里透露著風輕雲淡,眉頭卻微微皺著,下巴也有些鬍渣。
她沒仔細聽他說了些什麼,心裡想著,他不再是過去那個說話臉頰微微發紅的少年,果然這些年,我們多少還是變了。
他們都很有默契的沒提到過去,笑著寒暄彼此的工作生活,就這樣不痛不癢的說了一個多小時。
林翎覺得自己表現的挺好,都沒出現什麼大的情緒反應。可沒等到再次自我肯定,就被打破。
因為蕭傑送她出門時,說「如果不想笑就別笑,不開心就發泄,就算不在一起,苦樂也沒必要假裝。」
直到她坐在回家車上,看著窗外城市霓虹閃爍迷人眼,才發現臉上早就濕漉漉的一片。
8
我喜歡你這件事,陪我度過了青春最好的時光。
不曾後悔,不會抱怨,卻也不敢留戀,難以回頭。
我們終究是彼此的過路人,在時光里遠走。等到回首時,背影都不是曾經的模樣。
作者簡介
淡默,偽文藝女青年
從不自怨自艾,一直張揚自在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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