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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洋律師:直接聯繫房東,中介有權索要中介費嗎?

又馬上到7月了,隨著又一批大學生畢業離校,浩浩蕩蕩的租房大軍也在此刻再度壯大。對於剛剛離開象牙塔的這批社會新人來說,租房子可是他們心中的大難題。

畢業生小劉就是其中的一員,他找到了當地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可聽到了中介要收取的高額中介費後便打了退堂鼓。但隨後小劉腦筋一轉,直接聯繫房東不就行了。

小劉絞盡腦汁終於聯繫上了房東,並與房東達成了租房協議。可萬萬讓小劉想不到的是,中介因此找上門來讓小劉補交中介費。急的小劉是抓耳撓腮,感覺自己不該交這個中介費,並向法妞問答諮詢法律問題:我通過中介看房,看房的時候給他簽字了,但是後來想跳過中介和房東直接交易,中介會追究什麼法律責任嗎?我是否需要進行賠償嗎?

為此王天洋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根據您所講的,您作為買方和中介公司簽訂一份中介合同,如果是在誠實信用基礎上籤訂的話,那麼合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約定,中介公司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最終你們雙方也達成了購買的意向,並且交易也完成了,那麼你就需要根據約定支付相關的費用。如果跳單這種狀況下,被中介公司發現的話當然是要負法律責任,這要根據合同相關約定為準。

這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是單純的為了看房給了中介報酬,比方說看一次房多少錢,只是為了看房而看房並沒有因此買賣,這樣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如有房主的信息,可以不經過中介,沒有責任。另一種情況是通過中介並有意向並通過中介達成協議,一般都是買方提前交定金,賣方把房本壓在中介。這種情況如果有一方違約的話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由於該房屋的房屋信息是由中介公司提供,那麼如果您跳過中介公司直接與房東簽訂的租房交易並交易成功的話,那麼這給房屋中介公司造成了損失。之前的簽字可能並沒有與房屋中介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那麼給中介公司造成的損失,這個損失應當屬於契約過失責任,也就是說契約過失責任的話也應當給予中介公司賠償,至於賠償金額應當也是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費的金額。

通過王天洋律師的詳細解答,相信大家心中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也希望中介公司和小劉雙方能夠和平協商解決。也希望廣大租房的朋友們盡量避免掉進中介的大坑裡,合法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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