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濟寧:房屋被拍抵債 法院被指「貓膩」

濟寧:房屋被拍抵債 法院被指「貓膩」

向信用社貸款無力償還被訴本無可厚非,然而,當10多年後,當謝福芹得知自己唯一的房屋被拍賣系因存在另一套住房時,她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壓抑,她多次往返法院尋問那一套住房在何處,卻總吃閉門羹。

案情回放

2002年10月23日,濟寧市任城區謝營村村民謝福芹以市中區仙營鄉謝營村的一處房產作為抵押與濟寧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金城分社(下稱金城分社)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70000元,時限一年。

2003年,謝福芹因遲遲未能還款,與金城分社發生抵押借款合同糾紛,金城分社向當地濟寧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謝福芹依法履行協議並支付相關款項,2003年11月25日,仲裁委最終裁定謝福芹需10日內一次性償還申請人借款本息71424.85元。

2004年3月16日,濟寧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金城分社與被執行人謝福芹抵押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查封了訟議房屋。並與5月10日委託濟寧天恆拍賣行有限公司對謝福芹(濟寧市房權證中字第01543號)建築面積為165.75平方的房屋進行拍賣,5月19日上午10時,經拍賣買受人孟祥東以170800元的價格成交,終因房屋未清空及辦理過戶手續,拍賣流產。

2004年11月18日,濟寧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裁定謝福芹位於謝營村房屋以評估價170800抵償至金城分社名下,扣除本息及先關費用餘款退給謝福芹本人,但時至今日,謝福芹仍未領取。

13年餘款未領

時隔10年後,謝福芹突然以其系本人的「唯一一套房屋」為由,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並表示,當時拍賣其唯一一套住房時,原市中區法院並未將裁定書送達申請人,而是在2005年7月7日將法院公告貼在其家門,謝福芹方才得知,房屋已被法院拍賣抵債。拍賣當天也並未通知其本人參加,其親戚朋友的優先購買權也並未得到實現。除此之外,也並未給予其任何的相關安置措施。

對於再平常不過的法院裁決,為何謝福芹如此抵觸並十餘年未領取餘款,在這背後究竟有什麼端倪,4月20日,在其弟弟的陪同下,記者見到了謝福芹女士。

記者:當時你向信用社抵押貸款,如未能如期還款,銀行會申請以房抵債,你是否考慮過後果?

謝福芹:我不識字,其實這筆款也並非我本人使用,是我的妹妹生性要強,想做生意但又缺乏資金,她當時提出這個想法,我也沒考慮過那些後果,只要能幫到妹妹也就答應了。

「當時濟寧市仲裁委開庭,我本人知情,但也每當回事,直到信用社申請將我的房屋查封拍賣,我才急了,著急忙慌的叫我妹妹抓緊還款,可遲遲不見動靜,事情就一拖再拖。」

記者:當時為什麼不抓緊還款或者向法院出具一份還款計劃,也不至於這麼被動?

謝福芹:我也沒請律師,也沒告訴我怎麼做,法院就是問我什麼時候將款項補上,都是催款,當時那個年代70000也不是小數字,我家又不做生意也無力償還該筆借款,我只能催我妹妹想辦法,可她生意失敗拿不出錢來。

記者:據材料顯示你尚有一筆信用社的餘款72951.9元仍在法院的賬戶內,為什麼直到現在始終沒有領取?

謝福芹:這間房屋是我唯一的一套房子,我沒有什麼家產,這是我的命根子,當時我也確實不情願被法院執行,就這麼一直守著,後來到了2009年,我才知道我的房子被信用社過戶給了吳廣德,也就是當年貸款時的信貸員吳漢國的侄子。

判決疑有「水分」

這起案件雖然結束多年,房屋的也過戶給了吳廣德,但他並未取得實際擁有,房屋仍舊在謝福芹的妹妹居住著,2015年2月份,吳廣德上門催房無意中稱「法院說你們在金城鎮還有一套住房,法院拍賣過戶給其理所應當」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至此多次到法院找仍舊擔任該起案件的執行庭長張凌雲了解情況,並索要吳某口中說所說的在金城鎮存在另一套住房的相關證明,在謝福芹一再堅持下,她在檔案室調取相關材料,並找到當年那份《委託鑒定移送函》。

該函中稱「謝福芹女士在金城鎮另有一套住房」

記者在函中看到「簡要案情」一欄中的確寫到「謝福芹在金城鎮另有一套房屋居住」,對此,謝福芹稱「我們是2015年才看到這個函的,如果不是吳廣德跟我們說,我們有另外一套住房這事,到現在我們仍蒙在鼓裡」

「我們曾找到執行庭去問這個函中我們的另一套住房究竟在哪裡,他們都是閉口不談,前幾天我們再次去法院執行庭問張庭長,他告訴我們說,這是為了評估的需要,拍賣的需要,但我們覺得這是法院成了信用社的後花園,為的就是順利順理成章的執行我們的唯一套住房」。

為此,2015年,謝福芹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同年12月24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駁回了謝福芹的異議。謝福芹對該裁定不服,於2016年4月25日向任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案件監督被受理,但同年12月28日,任城區檢察院稱,對於檢察院給予法院的檢查建議,任城區人民法院以復函的形式回復,並未採納。

任城區檢察院回復謝女士稱「檢察意見未被人民法院採納」

謝福芹的弟弟告訴記者「我們過去到法院去閱卷,因為請不起律師對程序不懂,法院工作人員總是問我們需要哪些資料,要一張給一張,就不給完整的卷宗給我們看,直到現在我們才算看了不少材料,我們也從中發現法院對於審理這起案件從判決到執行整個流程時間節點也相當「高效」。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人民鐵道網 的精彩文章:

山東東平:一位高位截癱殘疾人不為人知的殘酷遭遇
吉林通化:外地企業中標後為何「糾纏」不斷?
渝萬高鐵7月1日調圖 已提前迎來首波暑運高峰
1.7萬噸鋼材築起的「西北鳥巢」投入使用
探訪「復興號」CR400BF-5001車型

TAG:人民鐵道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