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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離婚認真搞笑,扒一扒法庭上的不正經事

嚴肅離婚認真搞笑,扒一扒法庭上的不正經事

文/張荊

寫了好幾年的法律案例分享,一直都很中規中矩地傳遞著法律的正能量。但事實上,昔日的恩愛夫妻在對簿公堂時,恨不能把坐在對面的那個人打入十八層地獄。可謂人性的最不堪一面在法庭上天天激情上演。今天我們就八卦一下法院庭審到底是個什麼鬼。

1、

記得還是十多年前曾代理的一個離婚案件。男女雙方沒有實質的矛盾,就是因為日常瑣事,雙方互不相讓。最初是雙方較勁,但僵持的時間長了,雙方的家長也參與進來,愈演愈烈。在接觸雙方時,目測女方個性比較矯情,只能接受順著說的話。稍有不順著她的心意,她就會徹底否定對方。而男方顯然不是個能成熟到包容女方還能輕鬆駕馭女方個性的人。法庭上,法官詢問離婚原因,女方痛訴全是男方的錯,自己如何無辜等等。男方則針鋒相對,絲毫不相讓地攻擊女方。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是一樁雙方置氣的離婚訴訟。但如何才能打破僵局?在此之前,我和法官已分別多次規勸雙方,希望能將他們調解和好。但似乎沒有什麼用。在進行到財產調查環節,法官問:「夫妻共同財產都有哪些?」女方答,只有幾床被褥。法官問,「那是幾床?」女方答,「六七床吧。」法官說,「六七那就是十三床唄.....」女方本來臉上還有淚,聽到法官這麼一說,就撲哧一下樂了。後來的結果可想而知,夫妻雙雙把家還了。

按照法律的規定,在進行到法庭庭審的最後環節,法官必須要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你對本案還有什麼要補充的?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還有什麼你沒有說到的,遺漏的問題,我們庭審馬上就結束了,要補充就趕緊的啊。但遇到一個從來沒有參加過庭審的被告,在聽到法官的詢問後,愣了有一分鐘。之後,弱弱地答,「很好,今天的庭審我很滿意......」於是法官在被告當事人的肯定下,結束了當天的庭審。

2、

有一對男女,在經歷了女方的三次起訴離婚後,終於拿到了離婚判決書。但遺憾的是,共同的房產沒有實際分割,只是做了各佔50%的份額分割。也就是說,雙方對房產依然是共有狀態。女方只能再次起訴要求實際分割房產。

在法庭上,男方無視女方分割房產的訴求,向法庭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即女方帶著孩子回去繼續住。三口人共同找一個做飯的人來幫忙,房屋可以一人用一間。法官不得不提醒男方,你們早就離婚了,現在是分房產。法官問男方,「被告,你同意分割房產嗎?」男方答,「法官,你問的跟我不在一個邏輯。我們的問題是面臨家破人亡,你怎麼問我分房子的事?」法官再問,「現在原告起訴你分割房產,你是什麼意見?」男方答,「我當然有意見,我們挺好的。我隨時等著她(指女方)帶孩子回來住。」法官無奈解釋說,「如果你覺得你們的離婚判決有問題,你可以提起再審,或者你徵求女方同意,可以復婚。但今天是房產分割訴訟,你對此有什麼意見?」男方答,「我就不同意離婚,我怎麼會同意房產分割?」法官只得換一個角度問,「那被告你同意房產歸原告所有,由原告給你補償款嗎?」男方:「法官,我說的你好象沒有聽懂。我拒絕回答你的問題。」法官快氣暈了,繼續發問:「你不能拒絕回答。」男方答:「好吧,不同意分割,括弧,被逼的回答!」案件當然沒能繼續審下去。

法庭上的奇葩事還有很多,如果您喜歡聽,就請持續關注我的文章,後續繼續分享離婚案件庭審中的狗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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