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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勇聰:我的祖先是殭屍

中年原創文學第816期

我的祖先是殭屍

作者:吳勇聰

編輯:風傾傾

1

方財主躺在搖椅里,看著八十幾間大房子佔了村莊半壁江山,心裡美滋滋的。蒙祖先積德,自己經營有方,他年屆花甲,已經成為新福縣最大的財主,擁有最大的宅院,心想,子子孫孫從此都用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了。

他萬萬沒有想到,一百年後,起義軍把他辛苦操持半輩子建蓋的房屋付之一炬,把他埋在祖墳里的金銀珠寶、古玩字畫盜掘一空。戰爭一打就是數年。方財主的子孫們,只得背井離鄉躲避戰亂去了,天南海北的都有。一個偌大家族,就此散了。

話說到了民國初年,方財主流落外地的第十代孫方子祿已經三十四歲,輾轉來到新福縣。此時距離方家的鼎盛時期,已經過了三百多年。方子祿早已忘了家族歷史。民國之初,戰亂不休。而新福縣居然很少發生大規模的戰鬥,估計是冷熱兵器時代的差異,此處已不再是戰略要地了。於是,許多商賈匯聚於此,難民也大量流入此地。有人突然說起方財主家曾有金銀財寶無數,雖然祖墳被掘房屋盡毀損失巨大,但方財主的墳墓卻沒找到,其墓葬財寶之多,遠在當年被起義軍盜掘的之上。

驟然間,尋找方財主墓葬成了人們的樂事,誰不想發橫財呢。有的偷偷摸摸尋找,有的明目張胆挖掘,有的準備黃雀捕蟬。總之,方家遺產,萬人垂涎。方子祿自然也不例外,並且幹勁比任何人都大。他想,自己姓方,得到先人遺產,理所應當。

事也湊巧,方子祿在一位姓錢的老闆手下當工人,他們的工作就是蓋房子。任何時代,人們的生活總糾結於衣食住行,沒有房子哪像個家呢?大量湧入的人群,也需要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錢老闆有縣長、軍隊撐腰,勒令外來難民不許亂搭亂建棚屋,只能到統一規劃的地方駐紮。而這些安置房項目,自然都是錢老闆一人承包的。

方子祿學過些建築技術,被重用負責修建政府官員、軍官的別墅。為了牢固,地基要挖一丈多深。為了在老闆面前好好表現,多掙點錢,也為了能找到方家墓葬,他常常主動加夜班。夜班一般都是自願的,白天監工太嚴,工作很辛苦,極少有人願意加班。一天夜裡,方子祿正在加夜班挖地基,挖到八尺多時,突然挖到了傳說中的五色土。他欣喜若狂,加快了挖掘,但極為謹慎。大約半個時辰,他挖到了用青磚封住的墓道。

發財了。他心跳加快,為了儘快進入墓道躲開眾人視線,他更加拚命地挖掘。很快,封鎖墓道的青磚就被他撬開了。一股寒氣從墓道里透出來,裡面黑黢黢的,伸手不見五指。想想就害怕。然而傳說中的寶藏卻如魔咒般吸引著他繼續往裡走。他打起精神,摸索著墓道的牆壁,艱難地往裡邊走著,心裡七上八下。由於夜晚太安靜,墓道又遠離地面,而且越往裡走越深,方子祿被自己的喘息聲都嚇得雙腳發軟。他很想退出,但已經走進來好幾丈遠了,半途而廢,豈能甘心。

突然,他感覺似乎有一道光線從遠處傳來,忽閃忽閃的。他彷彿看到了無數金子在閃著耀眼的光芒,無數穿金戴銀的美女正載歌載舞呼喚著他,腿腳也有力了,呼吸也不打顫了,全身都輕鬆了許多。他聽說過太多墓道里有機關、暗器、毒氣、迷藥、鬼怪、殭屍的傳說,但這墓道除了黑之外,腳底下卻如履平地,並無異樣。而且,眼前的光線越來越明顯了,彎彎拐拐走了大約四五丈,居然進入到墓室里來了。墓室里,長明燈依然亮著。他真不敢相信真有幾百年上千年不滅的長明燈。

2

墓室不是很大,但總有三間普通卧室大小。最靠里的牆邊,有一口巨大的石棺,石棺兩側靠牆放著兩個陳列架,上面擺滿了瓷器,釉色非常好看,一看就是唐元期間的。架子下邊,還放著幾十個大箱子,有幾個敞口的,裡面儘是晃眼的金錠子、銀元寶和珠玉瑪瑙。方子祿窮困潦倒三十幾年,何曾見過如此多的珍寶金銀,嘴巴張得如決鬥的河馬一般,眼珠子都直了。

但他最想知道的就是棺材裡的是不是傳說中的方財主。於是乎他湊近石棺,想一探究竟。他試著用手在棺蓋尾輕輕一抬,嘿,還真沉,紋絲不動。然而這麼一抬,卻發現棺蓋上有字,借著長明燈的光附身細看,只見上面刻著「方氏子孫,雖窮莫取;外姓小人,雖取必亡」十六個字。

方子祿激動萬分,居然真是方財主的墓穴。他立馬跑到棺材前跪下,自報家門,口中念念有詞,祈求祖先保佑。還說世事艱難,想取一些金銀解燃眉之急,以後發達了再加倍補償。

方子祿說完,覺得光靠虛言,祖先未必就信,還是想辦法讓祖先看看自己的長相吧,認清了,也好便宜行事。於是,他又手觸石棺,想抬起棺蓋。因為先前只是試探,未用全力,這一次,他決定全力開館。哪知他才一發力,棺蓋竟然翹起來,掉在地上,似乎不是石頭打造,卻是紙糊的一般。再摸摸,真是石頭所造,冰涼堅硬,用力抬,依然紋絲不動。

來不及奇怪,他立馬站起身視察石棺內部。石棺里還有一層梓棺,油漆已經斑駁,邊沿已經朽爛。方子祿想打開蓋子,卻又有些不敢,畢竟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的親祖先,就算真是祖先,死人會認親嗎?想到這,他再次跪地祈禱,「祖先保佑,不肖子孫方子祿來看望您老人家了,求您開恩不要怪罪。祖先保佑,祖先保佑……」

五體投地磕了三個響頭,他壯著膽子試探著去打開棺蓋,由於心慌用力無度,棺蓋從中間裂開一個大口子,棺蓋中間的三分之一被掀開了。突然,一縷白煙從裂縫中爆開,同時,一聲極為深沉、陰森的低吟——「啊」地從白煙中透出來,就在這轉瞬間,一個肥胖臃腫卻很高大的身軀突然跳出了棺槨。說時遲那時快,方子祿一下子反應過來,這是方財主變成的殭屍,被自己無心放出來了。他立即屏住了呼吸,緩緩蹲在地上。

那殭屍在原地呆站著,一動也不動,似乎是剛回過氣來,還伸展不開手腳,沒有力氣。但方子祿已經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從不信宗教的他,在心裡默念著「阿彌陀佛佛祖保佑」。祖先歸祖先,殭屍是殭屍,這是兩碼事,他倒也不糊塗。

時間似乎凝固了,方子祿實在憋不住氣了,心想,被殭屍殺死是死,被自己憋死也是死,聽天由命吧。他弱弱地緩緩吐出一口氣,仔細聽,殭屍似乎沒什麼動靜。他不由得心中竊喜,總算沒被殭屍發現,不然就死定了。於是他又悄悄呼吸了一口,還是沒被察覺。「莫非傳說是假的?」而正在這時,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了,他居然情不自禁放了一個臭屁,自己都快熏翻了。「小命休矣——」

然而,殭屍還是沒有任何反應。「莫非是幻覺,根本沒殭屍?」

方子祿壯著膽子扭過頭,悄悄朝石棺右側偷瞄,什麼也沒有。「哪去了,剛才明明看見跳到右邊了?」為保險起見,他又謹慎地往左邊看去,這一看可把他嚇壞了。原來陳列架前有一塊銅鏡,肥碩的殭屍正僵硬地擺動著頭照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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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乖乖,殭屍也照鏡子,活著的時候,得多愛美多風流的男人,才會這樣啊。他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嗎?」方子祿忍不住暗自嘀咕。

只見方財主用空洞的眼神,凝視著並不太明晰的鏡面,仔仔細細地打量著自己那蒼白、乾癟的臉,臉上的皺紋並沒有因為休養了數百年而變得柔和一些,歲月像一群頑童,把詩人特意蕩漾起來的湖心波紋攪亂了,那些迷失在臉上的青春,再也找不到出路,擁堵不堪,零亂如麻。

「一個人死後居然是這樣子的。」方子祿心中的恐懼漸漸化為同情。

顧鏡自憐一會兒之後,方財主倏然飄升,站直了身子,眼睛轉向了墓室里的器物和那些箱子。他手臂微微一抬,整個身子飄然躍起,那麼肥碩的身子居然能飄起來,似乎沒什麼重量,方子祿懷疑這到底是殭屍還是神仙。

方財主喉嚨里響著的悠緩而嘶啞的喘息聲,在墓室里回蕩著。他湊近那些寶物,用鼻子細細聞著,如同美人嗅花一般痴迷、沉醉。

方子祿心想,若自己有這麼多財寶,定然也是如此。面對不屬於自己的寶藏他都尚且如此,要真是自己的,那還不不吃不喝不睡覺寸步不離死守著!

老財主檢閱著自己的寶貝,方子祿心裡卻在打鼓,不如趁老傢伙現在還沒發現自己,先遛吧,還是小命要緊,要是被發現了,可能就一命嗚呼了。可他又不甘心,自己雖然是晚輩,但怎麼說對老財主也算是恩同再造,要不是自己釋放了他,他哪裡有機會再出來。這麼想著,他反而覺得老財主應該感謝他,贈送他一些寶貝才對。

老財主慢悠悠地在陳列架邊一一檢視寶貝,似乎真的沒發現方子祿。好半天過去了,老財主還沒看夠他的寶貝,只是看到幾件特別精美的瓷器時,喉管里的喘息更為劇烈一些,顯得特別興奮而已。

方子祿繃緊的神經鬆弛了一些,靠在石棺上求一時的放鬆,畢竟一個人老綳著也挺疲憊的,比乾重體力活還覺得難受。方子祿只盼著老財主趕快看好,趕快回棺材裡睡覺去,最好出墓去溜達溜達,好給自己一點時間,拿些寶貝出去。那些瓶瓶罐罐的也就算了,拿出去也不知道該賣給誰該賣多少錢,金銀元寶倒是明碼標價,直接可以換成銀元或者鈔票。到時候,還可以把倚翠樓那位絕代佳人贖身回家做老婆,那可是萬人垂涎的大美女大才女,人稱新福西施。他早已耳聞,卻從未見過,只是在夢中無數次擁香倚翠,好不快活。然而他又覺得不好,畢竟她是青樓女子,就算如大家所言賣藝不賣身,但誤入風塵也是風塵女子。不行,得娶一名秀外慧中的大家閨秀,縣長的女兒就不錯。他曾經看見過縣長帶著女兒來到城門口迎接蘇大帥,那小美人雖然只有十五六歲,但跟畫上的仙女似的,美極了。對了,等有了錢,造了豪宅買了土地養了幾十號奴才,身世顯赫之後登門求親,總得弄些首飾裝扮美人啊。想著想著,他心裡有些焦急,這老傢伙怎麼還不累呢?

「我得看看。」他輕輕轉過身子,想看看老財主到底怎麼樣了。

「啊——」突然,他大叫起來。

4

這時,老殭屍也正貓著腰湊近石棺靠近他,想看看他是什麼東西。

他這一叫,倒吧老殭屍也嚇得夠嗆,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四仰八叉面朝天。

這一下方子祿笑了,原來死人還怕活人,人還能嚇鬼。

他大著膽子搖搖晃晃站起來,看見老財主直挺挺躺在地上,雙臂垂直豎起,最裡邊呼出白氣,覺得那樣子實在滑稽。

「我得仔細看看殭屍什麼樣子,回去也好跟那些沒見過世面的無知之輩說說。」這麼想著,他不禁湊近了一些。

方財主的衣著只是古老了一些,還是挺有鄉紳土豪的范兒;嘴臉除了有些乾癟沒什麼人樣,也不算難看,和自己還有幾分相像;嘴巴微張冒著白氣,硬是沒有長長的獠牙;雙臂僵直如同兩條鐵棍,並不像人們說的指甲老長……好像除了死掉的事實,和常人沒什麼分別啊。

方子祿有些失望,「祖宗啊,你能不能有點怪樣,我也好跟那些鼠輩顯擺顯擺啊?」

正當他失望至極的時候,方財主突然飄然躍起,直挺挺地站了起來,並且迅速轉過身子,目光兇惡,直勾勾地看著自己,彷彿兩道黑色閃電,看得他一時沒了魂,雙腳一軟,就往地上癱去。

然而他並沒有倒地,方財主身子突然前傾,以鐵臂插進他雙腋之下,硬是把他掛住了。方子祿的臉,與老財主緊貼在一起,老財主身上的極寒之氣,讓他一下子清醒過來,眼珠子卻似乎要奪眶而出,腦袋裡除了恐懼,唯一還想著的就是趕緊脫身。

可哪有那麼容易,老殭屍的雙臂像巨大的鐵鉗,牢牢夾住了他,他根本動彈不得。

老殭屍悠悠喘著涼氣,伸出了巨長的舌頭,在他臉上舔著,像是在清洗獵物一般。方子祿心想,「完了完了,這回骨頭渣子都不剩了。」他想,老殭屍沒有獠牙,一定是吃人肉的而不是喝人血的。

「只求他吃得利索一點,別讓我太煎熬……」他閉上了眼睛,等著老殭屍趕快動口。

然而,想到自己還是單身,還沒留下香火,他又覺得死得不值。

「祖宗,祖宗,我是方家子孫,我還沒有兒子呢,你要讓方家絕後嗎?」他突然大聲嚷嚷起來,責怪、央求,聲淚俱下。

方財主的舌頭停止了遊動。

「看來有效。」方子祿心中暗喜,「死不了啦。」

「祖宗啊,你可憐可憐我吧,我輾轉了七八個省,終於回到故土,知道您在這安息,特地來看望您老人家,您就這麼狠心,要吃了您的孫兒嗎?」方子祿哭得更傷心了,由於句句都是實情,他居然哭得哽咽了,他的確很傷心,又擔心自己真就無後而亡。

老殭屍緩緩鬆開了他,卻又沒有完全放開。顯然,它並不相信,或者說只是半信半疑。鬼話不能信,人話更不能信。它有些猶豫,突然,它拉起方子祿,一縱就來到那面銅鏡前。老殭屍看看自己,又細細看了看方子祿,如是在三,依然無法決斷。

方子祿知道,那是它要確認自己是不是它的後人。

「滴血認親——」方子祿恍然大悟地叫出來。

老殭屍顯然也很興奮,點點頭表示贊同。

多年沒有親人在身邊了,方子祿也很興奮,雖然祖宗是殭屍,但至少有血緣。然而他擔心的是,雖然都姓方,但方家並不是人人都流著同樣的血液,要是不是一個支頭的怎麼辦?

正當他猶豫的時候,老殭屍已經把他攬入懷中。方子祿覺得有點兒不對勁,它想幹什麼?

5

只見老殭屍把方子祿的頭向自己嘴邊緩緩拉過去,方子祿明顯感覺到老殭屍的嘴裡,寒氣稍稍有些增強,腦海中出現了人們常常說起的殭屍吸血的場景,似乎老殭屍牙齦上,正緩緩亮出白森森、冷冰冰、尖溜溜的牙齒……

「停——」

老殭屍被方子祿一喊,停住了,緩緩抬起頭,一臉狐疑地看著方子祿,不知道他想說什麼幹什麼。

「祖宗啊,您已經是殭屍了,您不知道嗎,人一旦被殭屍咬了就會死,死了還會變成殭屍,我要是死了,變成了殭屍,還怎麼給您和老方家傳宗接代呢?」

方子祿振振有詞,老殭屍聽了,似乎不信,頗為不滿,似乎在說,老子就是殭屍都不知道有這麼回事,你懂個屁。然而它彷彿覺得這小子就是自己的後代,畢竟模樣還真有幾分相像。但它始終不確信,因為在世時走南闖北經商,閱人無數,天下面孔、心思、經歷相似者實在是太多太多。但萬一這小子真是自己的子孫,咬了之後真的導致香火斷絕,那怎麼對得起列祖列宗和萬世子孫呢?

只見方子祿從財寶箱子里,翻出一隻金釵,從架子上取下一隻玉碗,說:「祖宗,我們各自扎一釵子,取出血來放在碗里,對了,有酒嗎?沒有酒可不行。」

老殭屍看了看方子祿,看他不像在騙人,指著棺材,似乎在說棺材裡有酒。方子祿立馬去找,果然,棺材裡有一隻瓮,封著的,搖一搖,有響聲。心想,原來祖宗生前也愛喝酒。打開,酒香撲鼻,方子祿被這數百年的陳釀之芬芳徹底征服了,「好香啊!」

而方財主,那老殭屍,也正迷醉地深深吸著酒氣,整個身子都向上向後拉抻,肥碩的身子居然瞬間苗條了不少。

這不是品酒的時候,還是先滴血認親再說。方子祿心想,先過了生死關,再品酒不遲。於是倒了半碗酒,強忍著疼痛將金釵扎進了食指,滴出一大滴血。然後把碗放在就近的陳列架上,示意他幫方財主放血,因為看樣子他極不方便,根本完成不了這個高難度動作。

老殭屍也認同,於是示意讓他幫忙。但釵子雖然尖利,但殭屍畢竟是屍體,血液實在太少,乾柴一般。他很為難,「祖宗啊,為了老方家的血脈,您就強忍一會兒吧,我多扎幾處,幫您擠一擠,應該能擠出一點點的,一點點就夠了。擠的時候很疼,您要是忍不住,可以放聲喊出來。」

說完,不等「祖宗」同意,就動手扎手指、擠血。十個手指頭扎了個遍,把老殭屍扎得打顫,喉管里嗚嗚低吟,還是沒辦法擠出來。再看看老殭屍,臉色似乎更蒼白了許多。

「要不,試試脖子上吧,那裡有大動脈,也許還有一點血。」方子祿很尷尬地建議。

老殭屍很不悅,然而又沒有別的方法,最後只得同意。

「祖宗,忍著些。我會盡量輕一些快一點的。」

老殭屍喉管里哼了一聲表示同意,挨得住。

方子祿很想一釵狠扎,金釵穿喉扎死他,好捲走財寶。但是,看著老殭屍那慈愛的樣子和對他的百般依從像個小孩子,又於心不忍。而且,要是扎不死怎麼辦。

幸而這一次他倆運氣都不錯,居然一紮就冒出了露珠似的一滴血,只是顏色太詭異,不似人血。方子祿小心翼翼將血珠弄進碗里,兩滴血居然緩緩靠近,最後抱成團,融在一起了。

老殭屍仰天長長地「哦」了一聲,顯然太興奮了,居然見到了自己的後人。

方子祿一下子就癱在地上,終於活下來了,還撿了個富豪做祖宗。他跪在地上,使勁地給祖宗磕頭,腦門破皮出血而不知,喜不自勝。

方財主費力地彎腰扶起方子祿,似笑非笑地看著他,眼神柔和了許多,嘴巴張開得更多了一些,微顫著,想用手撫摸撫摸方子祿,卻僵直如鐵無法辦到,只得輕輕在他雙腋下抬了幾下,把方子祿抬到半空數次,像是活著時把孩子高高拋起,又穩穩接住一般。

6

「祖宗,咱們回家吧。」方子祿感動地說。

「回——家——」方財主居然極為緩慢地拖出了兩個很不標準的字音,那發音更像是「沒家」或者「沒啦」。

方子祿聽了,有些黯然,「是啊,沒家了,無家可歸了。這年頭,到處在大戰,中國人和中國人打,紅毛鬼子在打我們,東洋鬼子也在打咱們,有些軍閥還勾結著鬼子打自己人。祖宗,上面不太平啊,我都不知道家在何處。進了您的墓穴,反倒聽不見槍炮聲喊殺聲,聽不見老百姓們的哭叫聲求救聲,反倒覺得回到家了。」

方財主有些凄然。

「現在啊,就那些當官的當軍閥的有錢、有權有勢,日子過得舒服。祖宗啊,要是我有您這麼有錢,也能買個縣長做做,就沒人敢欺負咱們了。我聽說,幾百年前咱們在這的老宅子、祖墳都被亂黨打劫一空了,咱家只剩下這一處了。」

聽了方子祿的話,老爺子整個身子縮成了一團,傷痛難支,只有那雙僵直的手臂,像兩柄無用的刀劍,有模有樣地怒撐著。

方子祿繼續說:「祖宗啊,現在這唯一的地方,恐怕也不安全了。有軍閥方大帥、縣長撐腰的錢大老闆,正在上面挖地基,沒日沒夜地挖。」他沒說自己就是挖地基挖到了祖宗的墳墓。「眼看就快找到您的墓穴了。知道嗎,我們老方家的故事早傳開了,全縣都在找您的墓葬。我都找到了,其他人應該很快也找到這裡來了。」

方財主這才覺得危機重重,有點驚魂不定。它是老江湖了,然而時代已經幾經變遷,不再是當年的江湖。它已經無能為力了。

「帶上一些財寶,我們走吧。祖宗,我可不願您老仙逝幾百年後,又被那些畜生拋屍荒野,連個葬身之地都沒有。」

方財主看著方子祿,無所適從。它緩緩地,一縱一縱地,再次環顧四周,看著陪伴自己數百年的這些寶貝,不時發出「噝噝」的哀鳴。

突然間,一群持槍的警察、大兵衝進了墓穴。很快,新福縣警察局長和蘇大帥都進到了墓穴,其後,縣長和他的俏千金也進來了。

所有人都驚呆了,方家祖墳數百年前已經被打劫一空,沒想到方財主的墓穴居然還完好無損。

方財主和方子祿看到這些人,滿眼怒火燃燒,然而這些人似乎對他們視而不見。

方財主和方子祿也不敢亂來,畢竟對方人太多,手裡都有武器,硬拼肯定是拼不過的。

「蘇大帥,這麼多金銀財寶,可怎麼分呢?」縣長掏出小方巾,摘下眼鏡擦了擦。

「這還用說嗎?」蘇大帥牛高馬大,一臉橫肉,一看就是一個霸道角色,他怒視著縣長說,「全部歸本大帥所有。」

這下,警察局長可不幹了,他掏出手槍指著蘇大帥的臉說:「蘇大帥,本局長一直敬重您是條漢子,敢打仗,能打仗,可是在區區一點小錢面前,怎麼如此貪婪呢?」

局長這麼一說,所有警察把槍齊刷刷指向了大兵們,大兵們也都把槍口對準了警察們。

縣長慢條斯理地帶好眼鏡說:「是啊,蘇大帥,您是戰無不勝的黨國大將軍,新福縣小小縣城一點點財產,應該由地方掌管才對,至於軍隊,還是不插手的為好。」

局長立馬接茬說:「縣長大人說得對。新福縣雖小,但也是黨國的一級政府,對本縣有最高的裁決權,對本縣的財產擁有唯一的支配權。縣城雖小,代表國家。大帥難道想抵抗黨國嗎?」

「鳥!」蘇大帥一把抓住了局長的手槍,「老子在前線衝鋒陷陣,保境安民,你們卻來跟老子搶軍餉,是什麼居心?少提黨國,少拿政府壓人,沒有老子的槍炮,什麼黨什麼國早就他媽的完蛋了。」

氣氛頓時僵住。

這時,錢老闆也進來了,他身後還有一名警察局的法醫。法醫身後有四個巡捕,抬著一副擔架,上面躺著一個人。

7

軍、警、政各方面的人都僵持著,誰也沒留意到錢老闆和法醫他們進來。

倒是錢老闆機靈,他見勢頭不對,勢必火拚,馬上小跑到局長跟前,說:「局長大人,請息怒。大家走勢一家人,不必傷了和氣,以和為貴,和氣生財嘛!」

蘇大帥奪過手槍,子彈上膛,反指著局長的鼻子,「在老子面前玩槍,你還嫩著點。沒上膛還想殺人,找死啊——」

錢老闆逢迎地擋在局長面前,「大帥,蘇大哥,平日里咱們幾個可是穿一條褲子的兄弟,今天怎麼鬧成這樣呢?」

縣長見形勢急轉,也放下了架子,說:「是啊,蘇大帥,我們雖然職司有別,但都是衷心為國的,就不要一言不合亂玩槍。您看,局長他也沒把您當地人,不然他怎麼會不上膛呢?這說明他心裡還有您這位大哥,尊重您這位大帥,是吧。」說著,給警察局長使了個顏色。

局長會意,示意手下收起槍,笑著說:「大哥,開個玩笑呢,何必動火。咱們兄弟四人,堪比劉關張和諸葛亮四人結義,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豈能為了這麼點身外之物大動干戈?」

「那樣就好!」蘇大帥把槍扔給錢老闆,錢老闆驚呼「小心走火」慌忙接住,卻發現彈夾早已經被蘇大帥偷偷卸掉了,心中暗呼高明。

蘇大帥轉身看見法醫,問道:「查得怎麼樣了?」

法醫說:「驗傷表明,這個叫做方子祿的工人,也就是盜墓賊,是被墓道的磚牆倒塌壓死的,當場身亡,所以除了一臉驚恐之外,並沒受什麼痛苦。」

方子祿聽到法醫說自己已經死了,嚇得渾身發抖,「祖宗,我已經死了嗎?」

方財主看著自己的嫡系親人,似乎明白了,為什麼方子祿進到墓穴那麼久,都沒發現他身上有什麼異味,原來他已經死了,只是鬼魂,而沒有人味。

方財主卻突然間痛苦萬狀,好不容易機緣巧合得以見到一個後人,卻已經死掉了,真是氣死「鬼」了。它當即倒在地上,恨不能活過來,跟這些害了它孩子的畜生們拚命。

方子祿雖然死了,卻很高興,人世界諸般苦痛,都遠離它而去了,能與祖宗相認,也算落葉歸根,能在祖宗跟前廝守盡孝,也算是福分。

「一個盜墓賊而已,算了就算了。老子見過的死人還少嗎?」蘇大帥大聲說,「趕快,把財寶搬走,把這炸了!」

聽說要炸了墓穴,方財主一下子跳起來,怒不可遏。

「慢著,大帥,不要心急嘛!」局長說,「您可別小瞧了這個區區的小毛賊。」

「哦,此話怎講?」

「我們哥幾個分了這些財寶,人家還不得說是我們盜墓?攫人祖墳,有損陰德啊。」局長說,「我們把這傢伙的屍體拿到警察局,遊街始終,將他的罪行昭示百姓,然後將這些非法所得全部充公,我們緝拿惡賊有功,由縣長大人向上級請示,分別予以嘉獎,這筆錢不都進了咱們的腰包了嗎?」

「錢可不少啊!」蘇大帥猶豫了一會,「能都給咱們?」

縣長笑著說:「咱們三個同時上報上級,材料上統一口徑,只說有那麼一點點,不就行了嘛!」

「對對對,只有那麼一點點……」蘇大帥和局長異口同聲說罷,笑了。

「三位,那咱們的別墅建設經費,是不是也順帶解決了?」錢老闆笑著湊過來,一一瞅了瞅三位兄弟,他看到了大家相同的表情,樂極生悲。

「諸位弟兄,錢某蓋好了房子,最豪華的都是各位的,別的房子賣了錢,大家一起分。咱們合夥做生意,互惠共贏嘛是不是,兄弟我什麼時候不是為兄長們著想呢?」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錢老闆也笑了,他知道,一切都解決了。大帥、縣長、局長走了,錢老闆指揮早已等候在外邊的手下進來,搬運財寶。

8

「祖宗,咱們都被這姓錢的傢伙坑了。」方子祿想起來了,他上夜班,就是錢老闆同意的,而且,剛才來到墓道前,剛打開墓道時,有人突然從背後重擊了他一棒。沒想到,那一邦居然要了他的命,只是他由於求財心切,居然死了都渾然不覺,幸好靈魂出竅,找到了財寶找到了祖宗,還親耳聽到了這一切。

如今大仇人就在眼前,而且自己的屍體已經被抬走了,即將被當做惡人示眾。方子祿恨得牙痒痒。

「我殺了你!」方子祿怒喝一聲,大步跑過去,以金釵猛向錢老闆的太陽穴扎去。然而,他卻只能從錢老闆的身體穿過去。反覆刺了三回,依然無果。以元寶砸頭,以棺材板痛擊,依然無用。

連變成了鬼都無法懲治仇人,方子祿覺得做鬼也無聊透頂。難怪陰曹那麼多屈死鬼,人間依然那麼多作惡人。

方財主以指尖輕輕戳了一下方子祿的腋窩,方子祿居然笑了出來。

方財主走到錢老闆背後,張開大嘴,牙齦上突然冒出兩顆尖牙,在錢老闆脖子上咬了一口。錢老闆猛然間用手掌拍向脖子,「臭蚊子!死人墳里都能插嘴!」

攤開手掌,不見蚊子,卻見鮮血斑斑。

方財主祖孫離開了墓穴,因為搬完財寶,這裡就要被炸掉了。它們都不知道人間這一炸,能不能把鬼炸死,還是不要以身試法的好。

墓穴外,冷風陣陣。錢老闆的工地上,人們忙活著挖地基,蓋房子。工地外,很多難民睡在臨時搭建的棚子里,有的乾脆就睡在地上,有的人已經凍死了,而他們肯定也像方子祿一樣死而不自知,還在自己的美夢裡享福,或在噩夢裡擔驚受怕呢。

聽說,錢老闆從那夜之後,每天都要喝一杯人血才能活命,居然二十幾年沒變過樣子,青春如常。現在,不知死了沒有。

2017年6月17日 0:40-14:37第一稿

作者簡介:

吳勇聰,男,現居雲南寧洱縣,德安鄉中學教師,普洱市作協理事,在《邊疆文學》《中國邊防警察》《時代風采》《都市時報》等刊物發表詩文、評論,作品入選詩刊社主編《閃爍的群星》校園同題詩集等多種選本,出版有《路過歲月》等6部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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