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原則的「寬容」的不寬容
來源:江上數峰青博客
今天在facebook上看到一位弟兄翻譯的一段文字,覺得很好,茲引用如下:
「對現代人來說,「教義」是何等可怕的字眼,人們避之唯恐不及。
那些嚴肅看待我們信仰的人,就是那些真心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常常聽人說,我們應該放棄教義,因為教義會帶來分裂,我們要「包容」,要「寬容」,這樣才能和睦相處,彼此相愛。
但是問題是,「包容」和「寬容」也是教義。
造成紛爭的不是教義。教義應該是可以把人聚合在一起的。因為人與人之間共同的聯結應該是真理。這就是為什麼為真理爭辯是值得的。
許多人說要去掉教義,要寬容,好讓我們彼此相愛。但是如果沒有共同的教義,我們的愛要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呢?所以,我們不應該去掉教義,而是要去掉謊言。如果教義所說的是真理,除了試圖去說服人相信外,你還能做什麼呢?柴斯特頓說,不喜歡已經定義好的教義,背後真正的意思其實是偏好未經過檢驗的教義。
那些持守寬容的教義的人,當然不知道他們也是有教義的,是很武斷的。事實上,他們的教義是很含糊的。但是他們基本的信念是因為他們認為既然有例外,因此就沒有規則。不過,有例外存在,即使是容許例外的存在,也不能證明寬容的教義,反而是證明要有規則。當我們環顧四周,就可以明白「例外」證明了規則是存在的。」
在此基礎上,我還想多說幾句。
首先,寬容從來都是相對的,是受教義約束的。華腓德和卡森都先後指出,那些竭力強調寬容的人,其實本質上是不寬容的。因為「要寬容」就是他們基本的教義,當他們對那些不寬容的人加以痛斥,甚至怒目以向時,他們事實上是對那些持與他們不同教義者的不寬容。甚至那些自稱可以寬容一切的後現代主義者,他們的寬容也是建立在他們自己的教義,即根本就沒有客觀的、絕對的真理之上而已。
其次,聖經的愛,或者說,神的愛,是非常強調原則的。寬容是建立在原則之上的。的確,愛是「凡事包容」,但同時也別忘記,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喜歡」意味著強烈的情感,而一個「只」意味著獨斷。愛中的「凡事包容」必須被這種獨斷的對真理的充滿情感的喜歡所限制和平衡(雖然原文中並沒有這個「只」,但這個「只」的確反映出保羅的基本意思,即「不義」和「真理」之間強烈的對立和不相容)。實際上,我們的愛永遠都是效法神的愛。那麼,神是無原則的寬容的神嗎?當那些在曠野的以色列人拜偶像時,神寬容了嗎?當末日審判時,神會寬容嗎?
再次,教義是基督教的本質。那些喜歡片面引用「愛的真諦」的人,千萬不要忘記「愛的真諦」的作者同樣也說過這樣兩句話:
【加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宗教改革時期,伊拉斯謨試圖調和改教家與羅馬天主教的關係,寫信給馬丁路德,強調基督教的本質是生活與實踐(意思是,你們不要為教義這種次要的東西爭來爭去了,都乖乖的活出基督就好)。馬丁路德斬釘截鐵的回應道(大意),「不,伊拉斯謨先生,你完全搞錯了。基督教的本質就是教義!」
最後,也規勸一些自稱不喜歡「神學」的弟兄姐妹:我們的信仰就是神學;你每天的生活就是神學。你每天的禱告,每天與人相處,每天和人對話,每天面對各種難題,甚至每天的吃飯睡覺,都涉及到你對神,對人,對神所造的世界,對神與人的關係等的認識,這些就是教義。不喜歡「神學教義」,不意味著沒有「神學教義」。恰恰相反,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教義」的規範下生活;每個人,或者是有意識,或者是潛意識,都是「神學家」。所以,問題不在於你有沒有神學,而在於你有沒有好的、對的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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