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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聯陞:國史諸朝興衰芻論

從事中國史研究的學者通常都同意:在朝代的興衰更迭中,有一個周而復始的模式,他們稱之為朝代循環(dynastic Cycle)。無疑地,一個朝代可以經歷過好幾次衰落與復興,然後才完成整個循環。對一個已知的循環加以詳細的描繪——不但顧慮到該朝代整體的興起與衰落,同時也考慮到其間的小起伏,我們就可以稱之為朝代的形態。這種形態的研究,如果能夠正確而公平地反映出一切既往的陳跡,那將會使我們對朝代循環的理解更加深入。不過,這種形態的描述,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在此,我要對有關的主要問題,提供幾點基本的考慮。

第一個問題是哪些朝代包括在我們的研究之內。中國歷史上的朝代很多,有長的,有短的;有漢族的,有異族的。統治家族如果統治中國的全境或其大部分,就可以算是大朝代;如果只控制一小部分地方,那就是小朝代了。現代學者講到朝代循環的時候,差不多都只是指傳國久遠的朝代。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很顯然不是所有的朝代都能夠用同一個尺度來處理。不過,將分崩離析的時代中小朝代的形態也描繪出來,確是值得一試的。這就包括了如戰國時代之七雄或五代時期之十國等獨立的小邦國。如果我們能找出形態的差異與領土的差異兩者之間的相互關係,那將是件極其有趣的事情。

中國傳統上講求正統朝代與僭偽朝代的區分。然而,用來判定這種差別的標準,卻總隨著歷史家所處的時代而各有不同。最典型的例子是對魏、蜀、吳三國歷史所採取的不同處理方式。在西晉時代,魏被認為是正統,因為它從漢朝取得寶座,而後又依序移轉給晉朝;當然,也因為那時候魏佔有中國的中原——黃河流域的緣故。到了東晉時代,這種看法就受到懷疑,而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法統開始受到重視。由於東晉只能保有半壁河山,自然而然地就同情起西蜀來,因為西蜀也曾處於一種類似的偏安局面 [這個觀點見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商務印書館版),第1冊,頁987,論《三國志》。]。到了後來,地理性的標準與血緣關係的標準兩者之間的分野,越變越嚴重。因為司馬光(北宋)將正統歸於魏,而朱熹(南宋)卻給了蜀,認為後者承繼了漢朝 [有關正統論的文編見《古今圖書集成》卷452,「帝統部」。有趣的是這一部並不像其他各部,它只有藝文,而沒有一小節總論。總論通常是用來或多或少敘述公認的觀點的。這一部的短序中,該書的編纂者解釋略掉總論的理由是關於這個論題並沒有什麼公認的看法。在清朝治下,這是再正確也不過了。(按:關於正統論有饒宗熙、趙令揚兩教授的新著。)]。這個思想史上顯著的差異也許永遠無法徹底解決。就我們的目的而言,一定要切記不要讓正統的觀念限制住歷史研究的視野。比如說,王莽的統治就也可以當作如隋朝一般的短命大朝代來研究。

第二個問題是朝代的終始要怎麼講才好。中國傳統通常都把建立國號的時間定為一個朝代的開始。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國號的建立,也就是自立為天子的有效聲明。可是,在正式肇建之前,一個朝代可能早已以國家的形式存在了。秦——第一個帝制朝代,便是一個例子。在這點上,秦與隋大相徑庭,雖然這兩個朝代在其他各方面頗為相近 [這兩個朝代的比較,見卜德(Derk Bodde)對賓板橋(Woodbridge Bingham)(《唐代的建國》(The Founding of the T ang Dynasty)之書評。 JAOS,61(1941).4.294—295.]。在異族建立的朝代以及我們知識所及的兩個極古老的朝代——商和周,我們都可以找到源遠流長的例子。異族朝代與古代中國王朝之間這種類似性,是值得注意的。在我們的研究中,把朝代正式建號以前的情況也包括進來應該是合理的。雖然大家也想將建號前這部分的形態與以後的部分作一番區別,好比說多多少少賦予它們不同的色彩或者什麼的。

朝代的終結牽涉到「中興」這個有趣的問題。按照傳統,中興總在徹底的崩潰之後來到,比如說東漢、東晉與南宋,它也可以在敉平一次大變亂之後到來。因此,在安祿山之亂後,唐朝在肅宗(756—762年)的領導下中興了。他被迫謚為宣皇帝,很顯然是被拿來和周宣王(前827—前782年)相比擬,因為後者也曾肇建中興 [瑪莉·萊特(Mary Wright)於其博士論文The T ung-chih Restoration(Radcliffe College,1950)中有一專章比較一些早期的中興事例。]。就清代來說,人們在講過太平天國之後就接著講同治中興。就此事例而言,對中興的企望,在「同治」的年號里,簡直就已表露無遺——那就說要「同於順治」 [李慈銘,《越縵堂日記補》,辛集下,頁17。該年號原本要用「棋祥」,卻被大學士周祖培批評為文義重複。據李慈銘所說,這位大學士原本要提出「熙隆」或「乾熙」的,明明白白地提到康熙、乾隆的年號。這個消息來源大概很可信,因為那時候李慈銘住在周家,當他兒子的西席。]。一般說來,要完成一個徹底的中興是很難的,並且比起早先那段時期來說,中興後的時期也顯得比較黯淡。東漢也許是僅有的例外吧!

不過蔡東藩的《清史通俗演義》(1935年版),頁478卻說慈禧太后之所以喜歡「同治」這個年號是因為它隱含了兩位太后共同攝政的意思。這當然不能夠當作正式的解釋。話雖這麼說,朝廷選用這個年號,還是很可能為了它意思曖昧的緣故。再者,我們要回想到順治初年也是處於攝政的情況。關於這些說法的討論,我很感謝洪煨蓮先生的寶貴意見。(按:後來瑪莉·萊特又發現了榮祿回答洋人說同治是中外同治,但我們又何嘗不能說也是滿漢同治?一辭多義,無妨並存。)

順便要提的是,歷史家所用的措辭「中興」,只是意味著「復興」,而非如一般人所設想的為「在一個朝代中期復興」。傳統上,喜歡把「中」這個字念成去聲而非平聲,其意思也就是「第二的」(與「仲」字相同),因而也就是「再」或者「另一個」的意思。「中」的這種用法在年號中也同樣可以發現。比如說東漢光武帝在位的最後年號是建武中元,那就是另一個建武年代的意思。梁武帝已有了大通(527—529年)、大同(535—546年)兩個年號,後來又分別各被重複一次為中大通(529—534年)和中大同(546—547年) [胡鳴玉,《訂訛雜錄》(《叢書集成》本)卷2,頁15]。

中國史上也有這樣的情形:當一個朝代僅能以一種連偏安都夠不上的方式殘存下來的時候,對此朝不保夕的殘存局面,宣傳家們也要號稱是中興。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南明諸王在清入關之後,所能辦到的實際上不過是苟延殘喘而已,根本談不上中興。歷史家們只有把中興與殘存的局面一併包括到朝代形態的研究里來,才顯得公平。當然,領土大小的差異也不可不加以考慮。這個做法適用於漢族的朝代,也適用於異族的。因此黑契丹(Khara Khitai)應與遼朝一起研究,而明代時各個獨立的蒙古王公也要當作是元代的殘餘勢力來處理 [宣統二年出版的一本名為《中興略論》的書,作者是北京的一位滿人學者興元,書中「中興」兩字的涵義用得相當廣,不但包括了全面的與部分的復興、漢族與異族王朝,甚至還包括了封建邦國。該書最後兩章題為「中興餘緒」(意即想要中興,但只能做到短暫的苟存),將一些力挽狂瀾而功虧一簣的各式各樣的集團收錄下來作為附錄。因為這本書寫於清末,作者自然要以較籠統的觀點來使用「中興」這兩個字,冀望滿人能夠達成某種復興或者苟存下去也好]。

「中興」兩字其實在早期歷史中就已籠統地使用了。《南齊書》卷2,頁9上,寫著:「宋氏正位八君,卜年五紀,四絕長嫡,三稱中興。」

把大小朝代還有朝代成立前的既存狀況都包括到我們的研究里來,使我們必須要考慮到各個形態在時間上重疊的問題。這種重疊或許是外部的,或許是內部的。內部重疊的典型例子是經由禪位方式而來的朝代變遷。先是,新朝代的創立者或他的父親在舊朝代里掌握大權。最後,他的聲勢足以翻雲覆雨,舊皇朝的末代君主也就被迫禪讓了。這是從漢到宋皇位嬗遞的正常過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舊朝代之形態的解釋就得十分小心了。例如兩漢末葉,都有跡象顯示中央政府日益強大——這一定會反映到形態上去的。但是這種強大主要是王莽 [就如畢漢思於「漢代中興」(「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 BMFEA,26[1954],159,)一文中說:「事實上,由於王莽在乎帝之下掌握了所有的權力,因此他應該當得起這段時間一切改革的美名。」] 與曹操的功勞,只不過他們挾天子以令諸侯罷了。這個形態上的顯著進步表現了新朝與魏朝的興起,而非漢代的中興。

外部的重疊可以存在於兩個朝代,或者許多王朝與邦國之間 [鐸亦趨(Karl W.Deutsch)有一篇值得注意的論文,討論國家之肇興的一般性問題,「The Grewth of Nations:Some Recurrent Patterns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Integration,」World Politics 5(1953).2.168—195.],不管是異族的還是漢族的都一樣。在比較它們的形態時,我們可以發現到促使共存的因素,也可以發現到導致征服的因素。毫無疑問,得以維持共存狀態的局面是因為兩個皇朝同樣地強大與繁榮,而且也彼此互重相敬。北宋與遼朝之間,從1004年延續到1122年的長久和平,便是一個絕佳的說明。

舊式的中國學者總愛把漢族的朝代當作一個孤立的實體來研究,而且,當他們討論到與異族邦國之間的關係時,中國在東亞世界所扮演的重大角色,差不多都很嚴重地左右了他們的看法。好在現代的學者們早已努力去糾正這種偏差了。在西方,賴德懋(Owen Lattimore)與魏復古(Karl A.Wittfogel)的著作 [Owen Lattimore,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1940;Karl A. Wittfogel and Feng Chia-sheng(馮家昇),History of Chinese Society,Liao(907—1125),1949.] 是極佳的範例。在中國,陳寅恪在他那本唐代政治史的傑作 [《唐代政治史述論稿》(1944年版),頁94—116] 里,曾經明白地指出異族興衰的連環性質以及文人政府與國家邊防之間的交互關係。不管那些異族邦國是直接,或者甚至於只是間接與中國發生關係,從事中國史研究的學者,如果將視野放寬,也研究所有的非漢族邦國的形態,一定會受益不淺的。

現在我們面臨了第三個,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問題:分級的基點,或說衡量的尺度是什麼。兩組明顯的標準是統一與擴張、和平與繁榮,換句話說,也就是文治與武功。當然,這兩種功績,多少是互相對立的,因為統一與擴張總會捲入戰爭,而這必然破壞和平。總之,中國人一向期待皇朝的建立者有武功,而其繼位者有文治,這也就是「創業之君」與「守成之主」的分野.朝代中期好大喜功的君主通常會因為他們的雄心大志而備受批評。舉個例子來說,漢武帝駕崩之後,朝中擬上其廟號為世宗(意即「劃時代的典型」)。對這個主張,經學家夏侯勝提出了強烈的反對,他責備這位大行皇帝,征戰連年而使生靈塗炭 [《漢書》卷75,頁3上—4上。又見Homer H.Dubs,「Chinese Imperial Designations,」JAOS,65(1945),26—33有這段文字之英譯]。雖然這個反對意見不大被接受,卻表達了儒家學者反對武力擴張的觀點。不過,適當的國防則被公認為是不可或缺的。而「武」這個字用作皇帝的謚號時,大概也都是恭維的意思。為了要標示出這樣的形態,現代學者可以根據文治、武功兩個標準來描繪其起伏線,或者用一條起伏線來表現這兩者的平均值。使用兩條分開的起伏線有其長處,比如說,在形態上,他們可以將文治上的巔峰總出現在軍事巔峰之後的事實給表露出來。這種事實,正與傳統的意見:對朝代的建立者與繼位者的成就有不同的期望一致。

有時候中國歷史學家也從文化活動,如哲學、藝術以及文學等等方面的角度來描寫盛世的景況。不管這點是否可以接受,我們總算碰到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數年前,美國一位名聞遐邇的人類學家柯瑞柏(Alfred L.Kroeber)研究過文化成長的形態,結果他發現國家的統一與文化的成就,兩者之間只有部分的相關,為此他頗覺失望[Configurations of Culture Growth,1944]。對這個極端複雜的問題,我只想提出兩個一般性的意見。第一是在文化成長的問題中,「文化」如何去定義。我深信要做這樣一個研究,以下的區別是必要的:(一)一種文化活動或文化的單一部門,如「詩」。(二)該部門的一種特殊形式或種類,如「律詩」。(三)就整體而言的文化活動。這三種意義的文化,其成長的形態並不一定非一致不可,就像它們的興衰之因也各有不同一樣。

第二個是質與量的問題。從事藝術、文學與哲學之歷史研究的學人,從心底關心的就是質的問題,而不是量的問題。在個別的範圍里,這種研究方法是可以應付的。不過,要對文化史作一個充分的理解,我們一定要不但樂於去了解傑出的大師們所完成的華實碩果,而且也要去了解一般作品所達到的水準以及文化活動全部參與者的總成果。一般說來,雖然有些大師在他們的專長上遠超當代人(如巴赫之於復調音樂),不過藝術、文學與哲學的歷史還是顯示了質與量之間有相當密切的關聯性。好比說,就中國文學而言,傳統上總將漢—賦、唐—律詩、宋—詞與元—曲放在一起說。大家都相信那是產生那類作品最多、最好的時代。這種關聯性是可以解釋的,因為生產最多的時代必有極好的機會去生產最好的。

在一個已知的社會裡,文化中的某一部門,是否特別為人喜愛或不喜愛,以及在歷史上發展得或早或遲,牽涉到許多因素——物質的與義理的——這是不能輕易概括的。文化部門中某一特定形式的起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用我所謂的「遊藝說」(game theory)來加以解釋。藝術與文學的某種特定形式是要遵守某一套規則,就像任何競爭性的比賽需要技巧一樣。在這些規則下,只有一些有限的可能會被與賽者察覺,而那些察覺到最佳可能的人就成了傑出的大師。當然,那些發現有許多可能的新玩法,或者將一種舊遊戲加以修改,使它更加好玩的人,也都是出類拔萃的。當人們把一切的可能,或者至少是最好的可能都發揮極致時,這種遊戲(或說藝術或文學的形式)也就沒落了。

這種能事已竭的觀點,17世紀的學者顧炎武早就說過了。在他的名著《日知錄》中,有以下這段對「詩體代降」的評論:

三百篇之不能不降而楚辭,楚辭之不能不降而漢魏,漢魏之不能不降而六朝,六朝之不能不降而唐也,勢也!用一代之體,則必似一代之文,而後為合格。

詩文之所以代變,有不得不變者。一代之文,沿襲已久,不客人人皆道此語。今且數千百年矣,而猶取古人之陳言,一一而摹仿之,以是為詩,可乎?故不似則失其所以為詩,似則失其所以為我。李、杜之詩所以獨高於唐人者,以其未嘗不似,而未嘗似也。知此者,可與言詩也已矣! [《日知錄》(《四部備要》本)卷21,頁18]

在柯瑞柏的《文化成長之形態》(Configuration of Culture Growth.)(頁763)中,我們也讀到「當那個模式裡頭全部的可能都被察覺到的那一刻,價值的極點就已達到了。……當其機會,或說可能,為人發揮極致的時候,這個模式可以說是完成了!」我們可以看到:雖然這個「能事已竭」的理論,可以應用到藝術、文學的整個部門上,也可以應用到這個部門當中的某種特定體裁或風格上,可是應用於後者的時候,有效性會強一點。

這在顧炎武前引的討論中已經說明了。近代學者王國維做了一個類似的考察,然後加上一句:「故謂文學後不如前,余未敢信。但就一體論,則此說固無以易也。」[《人間詞話》(1937年版),頁37]換句話說,一個特定的詩體或詩風的機會是有限的,然而就所有詩之可能作一整體的觀察,則是多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正常說來,總需要一個和平與繁榮的時期,以便許多人得以獻身於藝術與文學[這種傳統的看法不該只從物質一方片面地考慮。因為中國人的傳統也認識到挑戰與回應的原理,比如說「文窮而後工」這類話,或者《孟子》書中更一般性的說法,見英譯本《孟子》(The Works of Mencius,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Ⅱ),pp.447-448。(按:窮不限於貧窮,而泛指不達。)]。至於他們愛玩這種遊戲還是那種遊戲,則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結果,朝代的形態與文化的形態兩者之間就顯得只有部分關聯了——此處之文化形態代表了藝術或文學中的一個部門,或者這個部門中的某種風格或體裁。就文化活動整體來說,若從量而不從質來看,最低限度,在中國,文化的巔峰與朝代形態的尖峰顯然就有相當可觀的關聯了。戰國時代經常被引用來作為這個論點的一個例外。因為在此分崩離析的時代,文化活動卻是異常活躍。可是,如果我們拋開東周王室不管,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七雄上,這種關聯性立刻就凸顯出來了。我們所用的術語一旦得到澄清,在通行的標準中加入五花八門的文化成就——即我們中文所說的「聲明文物之治」——也就沒什麼不可能了。

用我們界定過的標準,首先透過正史的本紀,我們便可以掌握該形態的基本面貌。歷史家在本紀末尾的批評,即所謂的論贊中,經常討論那位皇帝在該朝代歷史中的地位。這種討論在形式上通常都已樣板化了。雖然如此,它們還是相當重要,因為它們代表了傳統的評價。以下從《新唐書》中摘錄下來的論贊可以當作一些範例:

論太宗(626—649年):

唐有天下,傳世二十。其可稱者三君:玄宗(712—756年)、憲宗(805—820年)皆不克其終;盛哉,太宗之烈也!

論代宗(762—779年):

代宗之時,餘孽猶在。平亂守成,蓋亦中材之主也。

論宣宗(846—859年):

宣宗精於聽斷,而以察為明,無復仁恩之意。嗚呼![1] 比如《宋史》卷3,頁14 上的例子。自是而後,唐衰矣!

論昭宗(888—904年):

自古亡國未必皆愚庸暴虐之君也。其禍亂之來有漸積。及其大勢已去,適丁斯時。故雖有智勇,有不能為者矣。可謂真不幸也。昭宗是已!

《明史》顯然模仿這些字句。它評論明代十六位統治者中,除了太祖(1368—1398年)和成祖(1402—1424年)之外,只有仁宗(1424—1425年)、宣宗(1425—1435年)和孝宗(1487—1505年)較值得重視。在諸本紀中,明世宗(1521—1566年)被指為是個中材之主,而庄烈帝(1627—1644年)則被當作像唐代末世君主一樣來哀悼 [《明史》卷15,頁12下;卷18,頁13;卷24,頁11下—12上]。

傳統史家有時候也檢討皇帝的謚號是否允當.比如說,《宋史》就曾批評:對仁宗(1022—1063年)、孝宗(1162—1189年)來說,他們是配得上自己的廟號的。《宋史》也認為理宗(1224—1264年)的廟號還算合適,因為這位皇帝曾大力推廣新儒家的思想——即所謂的理學 [《宋史》卷12,頁19下;卷35,頁25上;卷45,頁19下]。這種是否得當的檢討其實不多,而且,毫無疑問,這種用在謚號上歌功頌德的文字,在多數情況下都是溢美的,因此也就不能光從字面上來理解。要掌握廟號的真正含意,有時候還得去查查前代是否有用過的先例。比如說,宋神宗與明神宗便可以相提並論,因為這兩位皇帝都各信賴一位倡議改革的大臣。1898年的百日維新,如果能更成功一點,那麼清朝光緒皇帝的廟號,也許就是神宗,而不是德宗。

關於帝王的業績,傳統上都承認成功的帝王與長壽的帝王,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這個傳統來自《尚書》「無逸」篇,相傳是周公告誡成王的話。在這篇講辭中,提到了古代三位從衰世中興的商朝名君,他們分別統治了七十五年、五十九年和三十三年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3,The Shoo King(《書經》),pp.464—473。巧合的是這與湯因比(Toynbee)「三拍半的解體韻律」竟然如出一轍。(A Study of History,abridged by D.C.Somervell,1947,pp.548—549.)]。宋代學者蘇轍[《欒城集》,《後集》(《四部叢刊》本)卷7,頁2下—3下]對後代是否也有這種關聯性提出了懷疑。他指出:梁武帝(502—549年)和唐玄宗(712—756年)都是享國久長而以大難終結的典型。不過,另一位宋代學者邵雍[《宋史》卷40,頁14上]卻以一種沾沾自喜的態度指出:宋初四君實際上總共統治了一百年之久。整個說來,長治與久安之間或許是有相當密切的關係的,因為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長期在位的某一段期間至少確實曾在形態上達到高峰。

長治久安的重要性也適用於異族朝代。《遼史》云:「遼之諸帝,在位長久,令名無窮者,其唯聖宗(982—1031年)乎!」[《遼史》卷17,頁9下]就金代而言,盛世出現在世宗(1161—1189年)與章宗(1189—1208年)時。就如詩人元好問[《遺山先生文集》(《四部叢刊》本)卷8,頁17上]所描述的「神功聖德三千牘,大定明昌五十年」。至於清代,一般學者都熟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創下總共統治了一百三十五年之久(1661—1795年)的紀錄。雖然對一個朝代來說,在其形態上擁有一個早期的高峰是很正常的事,但清代前期的這個頂尖狀態還是不同凡響的。歷時長遠的統一與擴張,無疑有助於使清朝成為一個安定持久的征服王朝。

對於長治與久安兩者之間的關係,傳統歷史家也把享國短暫與國勢中衰聯想在一起。在位年數與朝代長短都是很難加以解釋的,因為牽涉到的因素既多又複雜。用傳統的說法來說,這些因素經常被籠統地劃分成屬於「天」——即自然——和屬於人的兩大範疇。傳統上對人為因素的引證通常都是基於常識性的,因此也就十分容易了解。不過,「天」這個因素在理解上較不容易掌握,它們經常以五行、氣運、氣數這類半神秘性的概念出現。

這些概念傳統上的解釋毋寧是自然主義式的,也就是機械式的。氣運與氣數二詞通常是同義詞,不過氣數中「數」這個字本身就隱含一種用數目字來表達的機械式觀點。或許最耳熟能詳的例子就是孟子的言論:「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The Works of Mencius,p.232.Robert K.Douglas在其History of China(1885),p.58中提到:「中國人普遍相信一個朝代的自然壽命為兩百年。」不過,我找不到它的出處。(按:似曾見,指偽撰洪承疇奏摺。)]然而,最浩大的年表倒可能是邵雍的[關於邵雍世界年表的敘述,參考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卜德英譯本)卷2(1935),頁469—476。關於中國哲學的循環理論,參考徐炳昶,「我國的循環論哲學」,《哲學評論》,第8卷(1943年),第2期,頁662—679],它不只涵蓋了人類的循環,而且也涵蓋了宇宙的循環,這個循環據說長達十二萬九千六百年(稱之為「一元」)。另一個較不為人所知,而且規模也較小的年表是王勃在7世紀時所提出的。按照王勃的講法[《新唐書》卷201,頁14上。有關五行與中國歷史上統治者之五德的關係,見狩野直喜的綜合討論,「五行の排列と五帝德に就いて」,《東方學報》,京都,第3期(1933),頁1—32;第5期(1934),頁50—86],受命為土德的朝代應當延續一千年,金德應該延續九百年,水德六百年,木德八百年,而火德七百年。軒轅黃帝受命為土德,該循環開始於他在位的期間,而完成於漢朝,漢朝屬火德。漢朝以後的小朝代不能算數,而唐朝要以土德開始另一個循環,並且應該延續一千年之久。對於現代學者來說,這種機械式的年表聽起來必然是荒謬無稽的。

以下是清代學者趙翼的觀察[《廿二史札記》(《四部備要》本)卷4,頁15],大略是從氣運的概念演繹出來的,不過用得更加生動活潑。當然,他的觀點能被接受到怎樣一個程度是另外的問題。他所討論的主題是「東漢諸帝多不永年」:

國家當氣運隆盛時,人主大抵長壽,其生子亦必早且多。獨東漢不然。光武帝年六十二,明帝年四十八,章帝年三十三,和帝年二十七,殤帝二歲,安帝年三十二,順帝年三十,沖帝三歲,質帝九歲,桓帝年三十六,靈帝年三十四,皇子辨即位,年十七,是年即為董卓所弒。惟獻帝禪位後,至魏明帝青龍二年始薨,年五十四。此諸帝之年壽也。人主既不永年,則繼體者必幼主。幼主無子,而母后臨朝,自必援立孩稚,以久其權。……蓋漢之盛在西京。至元、成之間,氣運已漸衰。故成帝無子,而哀帝入繼;哀帝無子,而平帝入繼;平帝無子,而王莽立孺子嬰。班書所謂「國統三絕」也。光武乃長沙定王發之後,本屬旁支。譬如數百年老乾之上,特發一枝。雖極暢茂,而生氣已薄。迨枝上生枝,則枝益小而力益弱,更易摧折矣。晉南渡後,多幼主嗣位。宋南渡後,亦多外藩入繼。皆氣運使然,非人力所能為也。

比較上說,趙翼對氣運的解釋是訴諸自然,而非機械的。並且在深深倚重「天」的因素時,他也沒有忽略掉整個問題中人的一面。好比說,他對皇太后們自私自利罔顧大局的批評,就是依據人類的心理立論的。

在另一則札記中[《廿二史札記》(《四部備要》本)卷8,頁4上],他討論一些晉代的幼主,並且重申了有關氣運的相同論調,不過他附加了一句:「然東晉猶能享國八九十年,則猶賴大臣、輔相之力。」這是個很好的看法;在前面的討論中,我們也許太過強調皇帝所扮演的角色了,但這絕非故意的。我們從帝王本紀出發,是因為這些本紀能夠給我們提供一個簡要的概況。皇帝可以視為一個焦點所在,但我們也不必將注意力完全放在皇帝身上。不用說,歷史上有些皇帝僅僅擁有空虛的頭銜而已!當然,即使是精力再怎麼過人的皇帝,也不可能只手擎天,統治像中國這樣龐大的帝國。

閱讀本紀所得到的總合圖像可能不一定正確。為了保證相當程度的可靠性,這個粗疏的形態,必須接受一些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多重檢查的辦法。有關領土、內外戰爭的次數、頻度與結果、人口、已耕地、水利工程、通貨、物價水準、自然災害的頻數、應付這類挑戰的各種努力、科舉考試及格與落第者的人數、能臣與循吏的數目等等資料,都要儘可能去加以收集。

近代學者曾循此路線做了一點研究。比如說,李四光對戰爭之研究[李文之中文稿收在《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1933年)上冊,頁157—166。其英文稿(J.S.Lee,「The Periodic Recurrence of Internecine Wars in China",China Journal of Science and Art,March and April,1931)在林語堂的《吾土與吾民》(Lin Yu-táng,My Country and My People,1935),pp.28-34及Owen Lattimore,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1940),p.532曾加以討論],冀朝鼎對水利工程之研究[Key Economic Areas in Chinese History, as Reveal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Works for Water Controls, 1936],王毓銓之于田賦["The Rise of Land Tax and the Fall of Dynasties in Chinese History", Pacific Affairs, 9 (1936)],姚善友之於水旱災["The Chronological and Seasonal Distribution of Flood and Droughts in Chinese History, 206B. C. -A. D. 1911", HJAS, 6 (1942),273-312;"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f Floods and Droughts in Chinese History, 206 B. C. -A. D. 1911", FEQ, 2 (1943), 4,357 - 378;"Floods and-Drought Data in the Tu-shu Chi-ch eng and the Ch ing Shih Kao ", HJAS, 8 (1944). 214—226],全漢昇之於唐、宋時代的物價水準[全漢昇論唐代物價波動的文章,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1本(1943年),頁101—148。論北宋之物價波動,見同書,頁337—394。論南宋初年物價之大變動,見同書,頁395—423。論宋代末年之通貨膨脹及其對物價的影響,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0本(1942年),頁193—222],畢漢思(H.Bielenstein) [Hans Bielenstein,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Portents in the Ts ien Han Shu」, BMFEA, 22(1950). 127—143, 及「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 BMFEA, 26(1954). 158—162] 和艾柏華(W.Eberhard)[Wolfram Eberhard, 「The Function of Astronomy and Astronomers in China during the Han Period」, paper written for the Second Conference on Chinese Thought, 1954]之於西漢災異。全漢昇、畢漢思和艾柏華的著作尤其膾炙人口,因為他們首開風氣,最早以嚴肅的目標,憑著某種尺度企圖描繪個別朝代的形態.不錯,中國史籍中,許許多多的數字都不能夠僅從其表面的價值來了解。好比說人口數字與土地畝數差不多都是著重在財政上的意義,而不盡反映事實的情況。有關災異的報道,也可能有意掩飾或捏造。不過,大多數時候,這些數字還是可以處理得頗具意義。若能小心謹慎地加以處理,這些材料也不見得就不能利用。

總之,上述的以及其他的近代研究成果,對於從地理區域和社會群體——也就是說,歷史的舞台與演員——的基礎上來了解歷史的工作,已提供了可觀的貢獻。中國的傳統對這些因素並非一無所知,然而有效地應用在歷史解釋上則是創新之舉。傳統學者總愛把一個朝代和整個國家還有所有的階級等同為一。表面上情形可能就是如此,但事實上個別的朝代顯然都以某一特定地區和某些人民集團作為他們的基礎。進一步說,這是該朝代的首要之務,雖然它也有志於掌握整個帝國。就此觀點而言,朝代是可以當作地域和社會力量的複合實體的。京城、朝廷的利益與地方上的利益也許風馬牛不相及,比如說,中央統制的式微通常意味著地方上的富裕與力量,可以免受較多的約束。還有,類似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是否吻合的問題對該朝代的制度也有很大的影響力。就社會群體來說,記住治者與被治者、士紳與鄉民、文官團體與軍事團體之間的差異也是有幫助的。地緣性、社會性的差異之存在,提供了衝突,但也提供了合作的機緣。歷史家的責任就是去找出該朝代中合作與衝突的力量交互運作的情形。朝代形態的研究自然而然地就會導向這個問題。

在從事多重檢查的時候,我們可能會遇到中國史上一些有趣的面貌。舉例來說,在價格問題上,一個低而穩定的物價水準(尤其是谷價)經常被當作繁榮的表徵。雖然早在戰國時代人們就已了解「穀賤傷農」的原理[Nancy Lee Swann,Food and Money in Ancient China(1950),p.139],可是他們並沒有現代西方人對生產過度與大不景氣的恐懼。

只有在做完所有必要的檢查之後,我們才可以對不同的形態加以得體的比較與解釋。也只有如此,我們才可以斷定,就那一層意義而言,中國歷史上各朝各代間是重複著同樣的循環,還是展開著不同的循環。假使我們同意朝代的興衰包含了循環與非循環的因素(那也不見得就是「天」與「人」)的說法,那麼從各個朝代找出這兩組因素各自的重要性,仍然是頗有價值的。此外,討論朝代循環而置形態於不顧,也顯得太過玄虛,反而可能一點用處也沒有。朝代有興亡,正如人有生死。重要的是要從朝代興亡的得失成敗——換句話說,就是業績——中獲取教益。

原題:「Toward A Study of Dynastic Configurations in Chinese History」,Liensheng Yang,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 Studies,ⅩⅩ,1961,)pp.1—17,由陳國棟譯出。

楊聯陞:《國史探微》,新星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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