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嬌救志明?不,能拯救彼此的只有「合作」!
一、整部電影都在談「合作」
看完電影《春嬌救志明》,我的腦子裡充滿了「合作」二字。
影片一開始的「趷趷剛」故事,講的就是眾人如何合作騙吃人怪獸「趷趷剛」掉入陷阱,並最終將之殺死的故事。
到了春嬌和志明這兩位主角的戲肉,也無非就是講他們兩人如何各種目標不一致,想法各異,於是鬧矛盾。分開後,兩人痛定思痛,終於明白,大家的目標其實都是為了「一起過幸福日子」,於是浪漫戲碼再次上演,兩人重歸於好。
至於中間的那些插曲,可以說都是「合作」二字的反例。例如志明和一幫老友去遛狗,結果老友卻將志明被搭訕的過程錄下發朋友圈;
例如志明的「乾媽」到志明和春嬌家借宿,還想借精生子;例如志明和春嬌到台灣旅遊遇上地震,竟然吵到要分開……
這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志明和春嬌到台灣旅遊遇上地震這一插曲。
春嬌由志明時「躲在桌下不管我」引申到「你永遠只顧你自己」,「你跟我爸爸根本就是一類人,每次一到了最緊張的關頭,你就會拋棄所有東西,犧牲所有東西,滿足你自己,成全你自己。」
有不少人附和說,是的,張志明就是長不大,就是自私,所以就算影片的最後志明和春嬌又再一起了,他們還是會感情出問題。
而其實志明會在和春嬌的家人聚餐時,耐心地教春嬌的媽媽如何用微博;
會在春嬌的爸爸向他提出幫找不用給錢又好又沒什麼計較的婚紗照攝影師的過分要求時,真的把這個要求完成了;會在春嬌不高興時,很認真地拒絕「乾媽」借精生子的要求……
他原本想在台灣旅遊時向春嬌求婚,卻因為他地震時的理智選擇引爆了春嬌心底的不安全感。他已經有了和她一起幸福生活的打算,而她,還沒準備好。
志明在最後唱道:我不怕,定會找出相處方法
兩個想法不同的人,又如何能好好合作(戀愛和經營婚姻)呢?
二、合作無處不在
日劇《小巨人》也從另一個角度談了職場上的合作。全劇最震撼人的台詞,莫過於那句「敵人往往會偽裝成同伴」。
敵人往往會偽裝成同伴
你以為上司是可以信任的,誰知道上司竟然是你的敵人,在背後連捅你幾刀。你以為同事是可以信任的,誰知道同事也會是你的敵人,輕易就把你出賣。你以為敵人就只能是敵人,誰知道敵人也可以成為你的同伴,和你合作幹掉你們共同的敵人。
看完《小巨人》,最大的收穫無疑是,倘若人在職場,心中只計較收入或者榮譽得失,那麼同伴也有可能是你的敵人。而在合作的前提之下,敵人、上司、同事,都會是你最好的夥伴。
以合作的視角來看問題,你會發現,戀愛、婚姻、家庭,合作無處不在。真正能拯救彼此的,只有「合作」啊!
三、合作與社會興趣
談「合作」,就不得不提心理學上的「社會興趣」。
所謂社會興趣,就是對他人總是保持一種合作與建設性的姿態,對與他人的交往、融入到一個群體當中懷有深厚的興趣。一個有社會興趣的人,他不僅是對所愛的人、親密的人有直接的感情,而且是對周圍的,包括陌生人都有一種不抱直接目的、不會因為某個直接的原因而具有的那種感情。他認可現有的狀況,對未來狀況也有樂觀的憧憬。
心理學家阿德勒給出了這樣三個標準來衡量一個人的社會興趣是否健全和充分。
一是合作。即當一個人面對問題時,他常常想到的是跟別人去合作。當別人遇到困難時,他也會願意去幫助別人。例如,在進出商場的門時,有的人不會理後面的人如何,直接就把自己的手放開,而有的人就會為走在後面的人留門,以方便他們進出。
二是給予。即在與他人交往的時候,傾向於「給多於取」,讓自己的給予大於自己的所得。
三是共情。即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總是試圖讓自己的頻道跟別人的頻道合在一起,總是試圖保持同頻共振,而不是自說自話。
也就是說,一個有與他人合作願望的人,一個有給予願望的人,一個具有共情力的人,就是一個社會興趣得到充分發展的人。這樣的人,他熱愛他的工作,有客觀的成就,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有美滿的愛情生活……簡直就是完人啊。
與之相比,阿德勒認為,心理障礙者都是缺乏合作能力的人。因此,要想真正拯救某個人,就要幫助他發展他的社會興趣,使其掌握合作的能力。
不少人覺得在互聯網時代,自己獨來獨往其實也挺好的,而在心理學家的眼中,這樣的人或許是一個需要被「拯救」的人。
看到這裡,你再回想一下電影《春嬌救志明》的全部劇情,請聰明的你告訴我,究竟,是誰拯救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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