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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誠不徇私情抓黨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在當前全黨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全面推進黨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進程中,不由得使人想起了上世紀80年代初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黃克誠同志抓黨風建設的件件往事……

黃克誠不徇私情抓黨風

嚴格規矩:「黨風搞好了,黨就有希望。」

1978年,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黨中央在研究一批老同志的工作安排時,根據黃克誠剛正廉潔、鐵面無私的品德,認為他到中紀委任職為宜。為此,時任中央組織部部長的胡耀邦同志曾親自登門與其懇談。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黨中央召開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會議選舉產生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陳雲任第一書記,黃克誠為常務書記。中紀委成立伊始,黃克誠即請示陳云:「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抓什麼?」陳雲只回答了3個字:「抓黨風!」1979年1月,黃克誠在中紀委第一次全委會議上說:「我贊成陳雲同志的意見,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抓黨風,要整頓黨風,要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轉變黨風。」「黨風搞好了,黨就有希望。」他告誡紀檢幹部:「黨把我們放到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崗位上,我們就必須負起責任。絕不能像『混世魔王』一樣在紀律檢查委員會裡馬馬虎虎,昏天黑地地混。要敢於處理棘手的問題。」

黃克誠在黨的紀檢領導崗位上,以自己的言行樹立了榜樣。

中紀委成立之初,便接受了中央交給的起草《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任務。在起草過程中,黃克誠克服了年事已高,眼睛視物不清的困難,傾注了全部精力和智慧,堅持參加討論,直到最後定稿,上報中央。此《準則》在1980年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上正式通過並頒發全黨施行 。

緊接著,黃克誠又參與組織起草了《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這個《規定》是針對黨內一些幹部利用職權謀求私利,致使黨的威信與形象受到損害而規定的。當時,一些幹部的「特殊化」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必須認真對待解決。《規定》對高級幹部生活待遇,做出了十項細則。比如「一個高級幹部的宿舍只能有一處,不得同時佔用兩處;調到外地工作時,應將原住房交回」「高級幹部外出視察和檢查工作,不能攜帶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除外事活動外不得在公共娛樂場所為高級幹部設特座」「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不得以試用、借用等名義,無償佔有或低價購買國家和集體生產的產品」等等。

《規定》公布後,深受群眾歡迎,對反「特殊化」,凈化社會風氣起到了很好作用。

不顧「老情誼」:敢於處理棘手問題

最為人稱道的是黃克誠抓黨風、查問題,堅決不顧「老情誼」、老面子,「不怕撕破臉皮」。他要求紀檢部門,要下一點狠心,改變軟弱的狀況,不要怕得罪人。要改變那種執法失之於寬,使人民利益受到損害的傾向,以實際行動為抓好黨風作出貢獻。

1980年,他接連過問和處理了幾件高級幹部違規違紀問題。

一是楊勇用公款請客吃飯事件。1980年1月,主持總參工作的楊勇同志,為歡送調離總參的李達、張才千,歡迎新調來總參工作的張震,在京西賓館請他們吃了頓飯,共花掉400元。有人向中紀委反映此事。黃克誠知道後,並沒有因為楊勇、張震是自己的老部下且事情不大而睜隻眼閉隻眼,放寬其要求。他毫不留情地指示說:「要查,涉及天王老子也要查,不僅要查,而且一定要處理,誰出的主意由誰掏錢。」聽說黃克誠要查這件事,楊勇認為是小題大做,心生不快。黃克誠知道後立即給楊勇打電話說:「你官做大了,老虎屁股就摸不得?……」放下電話不久,楊勇便趕到黃克誠那裡承認了錯誤:「不用查了,是我的主意。」隨後他從自己的工資中拿出400元補上飯錢,並做了檢討。

據當事人張震同志回憶,當時有不少人為此事說情,還有人提出要共同承擔責任。但黃克誠堅決不同意,他誠懇地指出:「越是老部下,越要嚴格要求,不然怎麼服眾?」原副總參謀長何其宗後來說:「我剛調到總參工作就碰到這件事,給我的印象深,教育也深。此後,我在總參工作從未用公款請過客。」

二是商業部部長等人到北京豐澤園飯莊請客吃飯,少付錢一事。1980年10月,商業部部長王磊等人在該飯莊多次請客,結賬時少付錢,欠款累計120多元。有一位年輕廚師向中紀委寫信反映此事。中紀委為此進行調查,結果情況屬實。黃克誠作出了指示,中紀委即向全黨發出通報,《人民日報》還發了報道,在高級幹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動。

事後,一位擔任中央高級職務的領導人對這種處理表示不理解。黃克誠在列席中央書記處會議時回應道:「現在群眾對幹部搞特殊不滿,不就是因為領導幹部不自覺,搞特殊化嗎?難道領導幹部就不能批評了,做錯事就不能見報了?有什麼不得了?輿論監督,聽聽老百姓的聲音有什麼不好?」

三是「渤海二號」鑽探船事故。1980年初,「渤海二號」鑽探船由於工作人員違章操作,造成鑽探船翻沉,最終釀成72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件發生後,石油部很長時間未向上級報告,事發8個月後,死者家屬聯名寫信告狀到中紀委。黃克誠知道後態度鮮明而堅決:「這事要管,這是涉及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問題,黨委幹什麼去了?為什麼拖著不報?一定要查明。」

中紀委查明情況後,立即通報,時任石油部部長的宋振明被解除職務。分管石油工業的國務院副總理康世恩同志對這起事件負有領導責任,要不要給處分?政治局幾次開會研究,黃克誠始終堅持要給予處分,否則無法向全國人民交代。政治局最後表決通過,給予康世恩記大過處分。此決定公布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反響。

還有高級幹部在外事活動中接受禮品問題。1982年7月,化工部一位副部長(黨組成員),在對外工作中接受了對方的禮品。黃克誠堅持要作處理,第一次給了黨內警告處分。後經進一步核實發現處理太輕。事隔半年後,中紀委又作出第二次處理,給予留黨察看二年和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處分。

反對個人迷信:多宣傳黨的政策方針,少宣傳領導個人

1980年,有群眾寫信向中紀委反映有關時任黨中央主席華國鋒同志的3件事:一是他去江蘇視察時沿途搞戒嚴,影響交通,造成職工上班遲到,引起群眾不滿;二是有人把他在黨校作報告時坐過的椅子送到博物館展覽;三是山西地方政府在他的故鄉山西交城為其修故居和建紀念館。

這3件事反映到了黃克誠那裡,他認為這是搞新的個人崇拜,應該查一查。但又一想,此事畢竟與黨的最高領導人有關。所以黃克誠既堅持黨性原則,又注意到了維護黨的團結。他指示工作人員,先給華國鋒同志寫一封信,說明群眾反映的這3件事,同時準備派人分赴三地進行調查。

調查人員出發前,黃克誠對他們說:「你們要大膽調查,一切後果由我黃克誠負責。」他之所以這樣講,主要是出於兩點考慮:一是此事涉及中共中央主席,要消除工作人員的顧慮;二是黃克誠對華國鋒同志也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他早年任湖南省委書記時,華國鋒先後任湖南湘陰縣和湘潭縣縣委書記等職,他為人忠厚,謙遜平和,作風務實,從不張揚,是一位可以溝通、聽得進不同意見的領導人。再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已做出了「少宣傳個人的決定」。調查以上3件事,黃克誠相信華國鋒同志是會配合和理解的。

果然,黃克誠的想法很快得到印證,調查組尚未出發,華國鋒就給中紀委回了信,承認確有這3件事並已做了相應處理。一是他給江蘇省委打電話批評這種做法;二是他給中央黨校打了招呼,讓他們立即把椅子撤掉了;三是他交代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謙,雖然交城現在沒有他的房子了,修的是他哥哥的房子,但也要馬上停工。對群眾反映的以上3件事,華國鋒同志態度明確,積極配合,處理也得當。

黃克誠看到華國鋒同志的回信後非常讚賞,他指示工作人員:「調查組可以不去了,但要在這件事情上做些文章。第一,把華國鋒的信登在《黨風黨紀》刊物上;第二,建議中央發一封信,告誡全黨要防止新的個人迷信。」他的意見得到了黨中央的高度重視。198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堅持「少宣傳個人」的幾個問題的指示》,《指示》規定:「從現在起,除非中央有專門決定,一律不得新建關於老一代革命家個人的紀念堂、紀念館、紀念亭、紀念碑等建築,正在建設的和雖然已經建成但尚可改造的,應儘可能改造成社會經濟文化福利設施」「現尚在世的中央領導同志的故鄉、母校和曾經活動的場所,一律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紀念性布置」「報紙上要多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多宣傳社會主義優越性和工、農、商、兵、知識分子為四化奮鬥的成就,多宣傳黨的政策方針決議,少宣傳領導人個人沒有重要意義的活動和講話」等。這年10月20日,中央書記處會議又決定,今後二三十年,一律不掛現任領導人的像,以利於肅清個人崇拜的影響。同月23日,中共中央下發《轉發華國鋒同志的信的通知》,指出今後在公共場所不再懸掛華國鋒同志的像和題詞。

不謀私利:廉潔自律為世人稱道

黃克誠嚴於律己,從不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的作風也為世人所稱道。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蒙冤18年的黃克誠重新擔任了黨的重要領導職務。按職務標準他可以搬入新房,但他不同意。有關部門要翻修住房,他誠懇地說:「我們國家現在還窮,群眾住房更困難,我現在的住房條件,比起他們來,不知要好多少倍。還是把搬遷、翻修的錢省下來,用在當用之處吧!」有一次,從屋內房頂掉下一塊朽木板,正砸在他的床邊。他這才同意把房子翻修一下。當聽說維修費要花幾萬元時,他又不同意了:「花這麼多錢去維修沒有必要。簡單地修一修,不漏水就可以了。」結果一個修理工只用了半天時間,爬上屋頂把漏水的地方修補一下就算完工了。

1983年,黨中央安排他到北京西郊玉泉山去療養。他作出了兩條規定:一是到那裡伙食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二是他只帶工作人員去住,家屬子女不要去。有一個星期天,家人去看望他,小孫子不小心打壞了一個茶杯,黃克誠立即讓工作人員買一個新的補上。工作人員不解地問:「這裡的東西壞了再去領一個就行了,用不著自己買。」而他卻嚴肅地說:「損壞東西要賠償,這是我們軍隊的規矩,什麼時候也不能違背。我是個老兵了,不能因為今天當了高級幹部就不守規矩,搞特殊化。」

1986年,黃克誠同志的病情不斷加重,開始拒絕治療和用藥。他說:「我已經不能為黨工作了,不必為我浪費國家的錢財……」他還多次以馬克思的女兒、女婿拉法格夫婦在晚年為不增加黨的負擔而自己結束生命為例,要求醫生不要對他進行搶救。面對這種情況,醫生們只好按住他的手臂注射、輸液,黃克誠一旦清醒又把呼吸的管子和針頭拔掉。這樣一個為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生入死、嘔心瀝血而終生儉樸的開國大將,到晚年連吃藥打針都感到是一種浪費,這種精神是多麼令人感動啊!

黃克誠對子女們的要求也是非常嚴格的。他曾給子女們定家規,其中有一條就是:公車不能私用,誰也不能例外。1980年春,黃克誠最小的兒子結婚時,工作人員要用小車去接新娘。黃克誠說:「擺這個譜幹嘛?年紀輕輕的就不願走路,坐公共汽車、騎自行車都可以來嘛!」小兒子懂得父親的意思,騎上自行車把新娘接進了家,全家人和工作人員吃了一頓便飯,就算把喜事辦了。那一年,黃克誠的侄子侄女帶著孩子從老家來看他。他內心高興自不必說,盡量安排他們到名勝古迹看看走走。但只是有一點黃克誠沒有「開戒」,每次外出都讓他們坐公共汽車或乘班車,小車一次也沒有讓他們坐過。最後,老家的人想去一趟八達嶺。黃克誠十分贊成,卻對他們說道:「你們就坐火車去,車費由我負責。開小車去,汽油太貴,跑一趟八達嶺要燒多少汽油啊!再說,我對家裡人有個規定,遊山玩水一概不用小車。你們也要按這個規定辦了……」這樣的「家規」雖然近乎苛刻,但卻給子女留下了克勤克儉、艱苦奮鬥、自強自立的好家風。黃克誠還經常教育子女們:「你們要靠自己的努力奮鬥成才,不要靠我的什麼『關係』『後門』,我黃克誠是沒有什麼後門讓你們可走的。」

關於黃克誠嚴苛治家,還可以舉出不少事例。對部屬和家人,他都採取了那種近乎「不合情理」的嚴格態度,如果細想想,他都是著眼於大局。他希望能開一個真正從嚴治黨的好頭,使黨內民主監督的機制能真正有效地建立起來。上世紀80年代,他在不少場合深有感觸地表示:對於我們黨來說,文革造成的「潰瘍」尚未治癒,黨的工作重心已迅速轉到發展經濟上來了,這就像一個有內傷尚未完全康復的人又開始了新的長跑一樣。在這種情況下,黨的自身建設至關重要,成敗攸關。他明白,要想使黨風有質的提高,唯有依靠全黨之力—上至中央最高領導層,下至基層各級黨組織乃至每一名普通黨員……儘管他已經意識到年邁力衰,來日不多,但是,作為一名老共產黨員,他唯一的選項只能是竭盡全力。唯其如此,他在中紀委常務書記的任上所表現出來的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對黨的原則紀律的非凡堅守,對所任職務的大無畏的擔當就毫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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