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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魯迅最明顯的標誌是批判。社會需要批判,批判也最能抓住人心。在世界列國,執政者容易犯錯,面對批判往往無招架之力。反對者、旁觀者只需要拿起批判的武器,便可形成強大的號召力與凝聚力。

胡適是一種相對複雜的存在,有標誌又沒有標誌。他也有激烈的批評,但又有嚴肅的思考,從不是什麼簡單的投槍與匕首,而是更注重深入一些的思考,想從根本處解決社會的難題。胡適常常在肯定時有否定,在否定時又有肯定。胡適在世時,擁有極富魅力的人格力量,可卻又左右不討好,一直被人詰難與謾罵,不像魯迅那般,擁有「青年領袖」的崇高地位。看胡適,只有歷史性地回顧,才能真正發現他的偉大價值。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對於魯迅與胡適,國人由於三觀與個人認知能力的差異,直到至今仍難形成社會共識。相對而言,有人仍在習慣於將魯迅拔高起來理解,仍在習慣於用放大鏡從胡適的一些錯失中對其有些苛求。魯迅容易給人帶來的是感性的認同,理解胡適則要有一定的理性高度。人通常比較情緒化,故有些人更願意從魯迅身上找到感應點。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做魯迅易,做胡適難。這是一種基本的社會生態。哪怕比較反感魯迅的人,不喜歡其尖酸、刻薄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也會產生魯迅一樣的精神狀態。你可能不認可魯迅的為人,但會經常性地發出魯迅一樣的怒號,會認可魯迅那類民族、文化劣根性的表述。那是不需要認真思考,就可以得出的結論。

胡適比較受人非議的地方,是他一直強調的妥協精神。他認為「我之自由,以他人之自由為界」,「容忍的態度比自由更重要,比自由更根本。我們也可說,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會上沒有容忍,就不會有自由。」這種妥協,在魯迅派就認為是不可接受的。因為,我們需要與邪惡勢力劃清界限,非黑即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與邪惡勢力妥協,那是與虎謀皮,就是和稀泥,就是對理想的背叛。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魯迅派常常是急性子,爆脾氣,顯示出敢愛敢恨、義無反顧、一往無前的英雄氣概,常常有「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激情與鬥志。胡適派則總是要強調把問題研究得透一些,深入一些,要注意麵對現實,莫幻想凡事可以一蹴而就。胡適派面對一些事不可為或不宜為的時候,那會對情緒亢奮者潑冷水,會主張有些事可以寧願慢一些,或迂迴前行。那就常在具體事項上惹惱一些人。

抗日時期,現在將抗日戰爭從1931年算起,也是有道理的。那麼,從1931年到1937年,也可以看成抗日前期。在此期間,胡適就基本不主張與日本死拼,他認為中國沒有準備好,不具有足夠的實力與日本進行大決戰。但等到「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沒有退路了,胡適反而又衝上抗戰第一線,變成堅決的抗戰派。他將過去不從政的宣誓置於腦後,於1938年擔任駐美大使,對「離間」美日關係,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的支持,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解密的歷史檔案表明,當時,經日本野村、來棲兩位談判高手的活動,美國對日妥協派差點因之與日本達成嚴重損害中國利益的妥協協議。關鍵時刻,胡適緊急求見羅斯福總統產,使那項協議破產。不久,日本即發動珍珠港襲擊,美日關係正式破裂,從而徹底改變了整個二戰的國際走勢。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胡適在抗日時期的「前後不一」,也一直讓一些人難以理解。其實,他是一貫的。那就是抗日要有謀略,要積蓄力量,中國需要時間,決戰前,能拖則拖,但等到無可奈何,非打不可的時候,那就必須挺身而出,用各種手段來爭取勝利。

值得一提的是魯迅於1936年去逝。但他在生前,除了一直堅持批判國民性和與人打筆仗之外,並無多少鮮明的系統的抗日文章。他有過一些表態,但未見強有力的文學作品來鼓舞抗日的激情與士氣。相反的,他對別人誣他「漢奸」的反擊文章,倒寫得蠻有感覺的,諷刺一些人的「抗日秀」,也寫得擲地有聲。1935年,他在給內山完造《活中國的姿態》所寫的序文中,是這樣說的,「據我看來,日本和中國的人們之間,是一定會有互相了解的時候的。」魯迅給人疑惑的地方,是「九一八」後,仍然與一批日本友人交往密切。中國抗戰期間,內山完造確實做過宣傳中日親善的事。1947年12月6日,國民黨軍警曾以顛覆國民政府陰謀集團嫌疑首領的罪名,拘押內山完造等日僑33人,並強迫離境。但內山完造此後卻一直做著中日友好工作。畢竟,內山完造並無其他突出的表現。沒有魯迅,恐怕也不會有人關注到這樣一位日本人。這段歷史公案真相是什麼,也許就永遠無解了。現在仍有人據稱說魯迅也是漢奸,有點過了。沒有證據,莫打誑語。胡適應當了解魯迅比較深刻些。他在晚年說,魯迅是「我們的人」。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魯迅派所欣賞的是事情來了,捲起袖子就幹起來,管他什麼三五還是二十六的。胡適派則要一等二看三思量,究竟用什麼辦法才能最終達到目的。在一等二看三思量的時候,經常遇到的問題,是面對洶湧的民情,火一樣的熱情而無即刻的行動。此時,有些事,有些構想,又不宜向社會做個交代。那麼,找罵、招攻擊也就自然而然了。

在做人上,魯迅派顯得有風格,有稜角,愛憎分明,也容易被年輕人所認同。胡適派時常不屑於在小事上做過多計較,顯得圓滑一些,柔潤一些,遲鈍一些,常給人一種不清不楚的錯覺。魯迅愛上許廣平,那就扔下原配朱安不管了。胡適正相反,他主張婚姻自由,人性的解放,可卻與文盲加小腳的妻子江冬秀保持一輩子的婚姻。他有過自己的熾烈愛情,卻在傳統道德的底色中放棄了。從真實的歷史照片來看,魯迅有些嚴峻、冷酷,胡適有些親善、和藹。做魯迅易,做胡適難

面對他人激烈的批評甚至是惡意攻擊,魯迅照例要回敬過去,而胡適常常就緘口不辯,讓時間來證明一切。1930年,胡適給楊杏佛的一信中曾這樣感言,「我受了十餘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的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於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願挨罵。」一個人面對謾罵如此態度,當真很少有人能夠做到。

而今讀魯迅與胡適也有點意思。讀魯迅,需要藉助他人的解讀。有人一直在窮其所有的精力來告訴你魯迅的文字如何精妙,你聽了那些解說,就覺得真是神來之筆。而胡適的文字,除了學術那一塊外,一般性的面對公眾的文字,並不需要多少他人的解讀即可讓人有所感悟、共鳴。魯迅是概念化的,胡適則是心性化的;魯迅總是在教導,扮演導師的角色,胡適總是在談心,談生命與自由的自心自悟,恍如一位愛閑聊的鄰居。但是現在,許多年輕人並沒有認真讀過魯迅與胡適,只是人云亦云,跟在別人結論性文字中對這兩人加以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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