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現租賃住房用地,背後藏著什麼邏輯
文 | 盧俊
上海定期都會發布土地出讓的消息,只是最近上海出讓的土地都是商辦類型的,所以沒有在市場上引起很大的反應,而對於住宅類土地的出讓,目前還是處於遙遙無期的狀態。
而剛剛,我突然看到一條消息,上海最近有兩塊土地的出讓,一塊在張江,一塊在嘉定新城。
但是這兩塊土地引起了我的興趣,具體信息是這樣的:
是的,各位沒有看錯,這兩塊的土地用途寫著:租賃住房
什麼意思,就是房子的土地屬性是70年的住宅性質,但是規定只租不售,開發商需要整體持有這樣的房子。
這是上海第一次出讓只能持有租賃的住房用地,而在這個截點入市,背後藏著什麼邏輯呢?
首先我們可以先看一下這件事的背景
我簡單地查了下租賃用房的背景資料,大概在2016年6月的時候,國務院有過這樣一次發文——
對於商用房改租賃後可以轉用途為居住。
意見指出,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所以從背景出處上來看,上海這樣一次的出讓應該是響應中央的號召,而且我們也看到,其他的城市也在陸續跟進這樣的政策。
廣東、貴州、江西等地先後發布文件,允許商業用房改為租賃住房。
而作為一線城市來說,上海跟進這樣的政策也非常正常,畢竟這裡更加有租房的需求。
同樣我們也看到,出讓這些政策之前政府也做好了各種鋪墊。
對於一個新鮮產物的出讓,一定會在前期會有各種試探性的手段,比如2016年上海出讓的住宅性質的土地,基本上都要求20%的面積要求開發商全部持有,所以在那個時候開始,不少開發商都會對持有一部分住宅類房子有了心理準備。
目前時間已經過了一年多了,開發商對於產品研發和資源配備也有了準備,對這樣的產品認知上是沒有抗性的。
另外前陣子對於商住兩用房的整改,也暗示了對於土地屬性商業、實際用途居住這樣的中間過渡類產品希望採取更加明確的標準。
我們看到這兩塊地的容積率是2.0和2.5,我預測之前可能就是商辦類的產品,如今調整屬性後開始對外出讓。
但是這樣的政策,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呢?
而現在對於這樣的產品,已經有了比較鮮明的態度:要麼商辦類產品只做商辦,如果想要轉移為居住類產品,就要接受只租不售的準備。
而且我們反觀之前對於商住房的態度也是如此,對於已經交付的,只是用來自己居住,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對外銷售或者二次轉讓,就必須要恢復為原裝。
本質上這兩天總結都是一個觀點,作為租賃市場的補充業態,過去的商住房以及現在的商辦類土地,都是可以接受居住屬性的,但是前提就是不能銷售不能轉讓。
遙想到前兩天一個做青年公寓的朋友過來聊天和我說,現在上海對於工業園區內,是允許10%-20%的比例作為員工宿舍的。
所以種種跡象都可以表明,上海當下正在對租賃市場發力,通過各種產品來作為補充,來滿足客戶的各種需求。
過去這麼久以來上海的租賃市場都是散落在個體,不規範造成了很多問題,政府該有的稅收也沒有徵集到,不得不說是一種損失。
而現在的多個維度的滲透,可以看到在慢慢地管理規範這一塊的市場,對於未來留住年輕人和基層奮鬥的外來人有更多的保障。
當然,如果這樣的措施力度執行的久一點之後,對於房地產市場毫無疑問也會有改變
未來兩極化發展也會越來越明顯,對於社會底層的員工,解決基本的居住的問題的通路會越來越多,選擇的空間也越來越多,對於他們來說安全感可以加強。
但是在另一個維度來說,作為自由流通的二手房市場,可能價格會徹底地脫離普通商品房的標準,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稀缺性產品。
這種模式香港走過,新加坡也走過,從目前的方向來看,我們選擇的是這樣一種路徑。
所以毫無疑問,這個政策的出發點都是好的,我永遠不會惡意揣測一個政策出台的初衷。
但是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開發商會堅定地執行么?
我們看到,這樣的項目是需要出讓的,需要開發商來購買的,那麼對於一個已經購買的東西,雖然有各種條條框框,但是開發商會嚴格按照意願執行么?
我們知道,一個商業機構,任何決定都是秉持著價值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對於一件事,我們做最樂觀的打算,但是同樣也做最壞的準備,趁著土地還沒有成交的時候,和大家聊聊。
首先我想和大家聊的是,去年那些要求開發商持有的20%的住宅面積,從目前來看有不少開發商選擇各種變異模式。
影響最大的應該算北京萬科,採取了和小米公司定向開發的模式,小米購買使用權作為公司內部員工宿舍的模式。
按照道理來說這樣的方法沒有違背土地出讓的要求,而對於開發商來說也獲得「符合要求」的現金流。
但是後來,這個合作被終止了,我理解的原因是本該公開給全社會的租賃房源被定向壟斷,所以被政府叫停。
然後在上海,對於持有面積也有不同項目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項目就開發好銷售使用權,且賣給內部員工作為定向避稅的一種模式,也有項目把這20%作為房屋購買者的某種「福利空間」在組合。
從各個維度上來看,對於一家開發商來說,都在想辦法能夠讓這一塊的區域能夠實現收益,雖然現在大家都開發了運營版塊,但是本質上這一塊的收益模式和賣房子來比,差的太多。
這其實也是市場化的結果,在土地供應相對稀缺的當下,很多政策都會發生變異和改變,畢竟經濟體制下機構都在自身價值最大化。
所以對於這兩塊土地的出讓,沒有意外的是,一定都會成交,一定也會有開發商拿,未來上海房地產租賃市場也一定會越來越規範,這幾個一定是肯定的。
但是對於出讓的租賃住房土地,會不會真的如構想中落地,是打個問號的。
開發商有可能選選擇一種方式讓價值最大化。但是也說不定基於此做了產品研發,上海樓市出現一個有口皆碑的產品。
畢竟在壓力之下,才是項目創新的源動力。
說實話,我挺期待這兩塊地的出讓的,某種程度上這代表上海房地產市場的改變,在所有的地產人眼裡,未來一定不是只有賣房子這一種選項了。
希望對夢想居有其屋的年輕人來說,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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