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沒領證一直無性,若離婚10多萬彩禮可不可以要回?
網友求助:
老師,你好。本人男,結婚半年,沒有領結婚證,只是辦了婚禮。婚後夫妻感情不合,我們沒有性生活,我想問的是,如果不走法律程序我可以要回彩禮么?結婚彩禮10多萬,我不想白白扔給她。我該怎麼辦?現在,她在娘家待了一個多月了,一直沒有回來。我可以因此,提出離婚並要回彩禮么?
我的回復:
你好。謝謝信任!
首先,我想問下,你們婚後沒有性生活,是誰的原因?是對方的原因的話,更有說服力。另外,即便不是,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事實上是夠不成已婚的事實的,即便舉行了婚禮,但是法律是不保護這種婚姻的,也就是說,說不上離婚。只能說是分手。
如果她家收了彩禮,在你們結束關係的時候,你有權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假如女方沒有用彩禮來買嫁妝,或者沒有變相再給你帶過來。那麼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退回的,如果用彩禮買了嫁妝或者帶給你一部分現金,這部分應該扣除。
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而付的,既然沒有結婚,沒有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那麼彩禮就沒有意義,就不該支付。所以,在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只是辦了婚禮,如果兩個人要分開,彩禮是可以提出要回的。但是,有點難度的是,你應該有證據,證明你給了彩禮,如果對方不認賬,你就不好說清楚。所以,應該保存或者小心搜集證據,證明對方收到過收多少你的彩禮。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以上信息,望你參考,並希望能對你有幫助。如需更準確諮詢,建議找專業律師詳問。謝謝!


※女孩在決定「獻身」男人之前,千萬要考慮哪幾個問題?
※因「他對我很好」而婚前同居而結婚的女人,後來會後悔嗎?
※一個自稱為「千夫所指的第三者」的分手獨白!
※前夫犯事小三不露面我拼力相救,出來複婚後他提的要求我無法接受
※「他是丈夫卻不是男人!十年無性我也忍無可忍該果斷離婚嗎?」
TAG:圍城圍心 |
※你都30了,怎麼還沒結婚,再不結婚怕是沒人要了吧
※彩禮不夠12萬不結婚要我去借錢,這樣婚還有必要結嗎
※婚前父母索要10萬彩禮,沒嫁妝不說,還各種找茬不准我結婚!
※相識不到一月便結婚,沒鑽戒沒婚紗,倆90後裸婚加閃婚,網友不看好
※不要急著30歲前嫁掉!只有能結婚的感情,沒有一定要結婚的年齡
※一直沒有緣分,什麼時候才可以結婚
※我們真的不要再隨便結婚了,90後
※「我30歲了,可是我不想結婚」
※千萬不要結婚
※愛情,可以沒錢,但結婚不可以
※千萬不要和那些聊不來的人結婚!
※千萬不要和那些聊不來的人結婚
※夫妻年收入10萬,結婚多年後卻沒有存款,難道全是妻子的錯嗎?
※女人30多歲沒結婚就很可憐?你們想多了吧!
※對不起,沒到30歲我不想結婚
※「爸,你早就不愛我媽了吧」?沒做到這點,千萬不要結婚
※「可不可以不要結婚?」
※我又美又會賺錢,30歲沒結婚要你操心?
※年近30不想結婚,可我還是想看相親節目呀!
※「你都20多歲了,再不結婚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