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贛州市委辦公廳公開考選7名工作人員公告
2017年江西贛州市委辦公廳公開考選7名工作人員公告發布。報名日期:7月15日至7月16日。
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面向全市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工作力量,優化幹部結構,提高「三服務」工作水平,根據國家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有關規定,經市編辦、市人社局批准, 市委辦公廳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面向全市公開考選工作人員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考選職位是市委辦公廳下屬全額撥款事業編製科員崗7名,其中:市委辦公廳網站管理辦公室黨務公開網站管理崗1名,市委機關總機室技術維護崗1名,市電子政務內網管理辦公室電子政務內網管理崗2名,市國家保密局保密專業技術崗1名,市專用通信局通信業務崗1名、設備維護管理崗1名。若考生現為科級職務的,聘用後只保留原級別工資及福利待遇,職務按科員執行。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全市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科級(含)以下公務員或事業編製工作人員。其中:通信業務崗、設備維護管理崗可以是國有通信運營企業員工。
(二)報考條件:
1.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和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求真務實,謙虛謹慎,吃苦耐勞,甘於奉獻,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思想品德好,為人公道正派,社會關係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現:有紮實的業務基礎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現實表現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學歷、專業及年齡、工作年限條件:詳見《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面向全市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4.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查的;
(4)2016年新一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後考錄鄉鎮機關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黨政機關工作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迴避關係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迴避。
三、考選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開考選採取發布招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和程序,擇優聘用。
(一)發布招考信息。
2017年7月4日—7月12日在贛州黨務公開網(http://www.gzdw.gov.cn/)、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http://www.gzswb.gov.cn/)及贛州市人民政府網(www.ganzhou.gov.cn)、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gzhrss.gov.cn)發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傳真、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贛州市市政中心1號樓5樓4號會議室(章貢區長征大道8號)。
4.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帶齊以下證件、資料:《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請登錄發布本招考公告的網站下載);本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需註明參加工作時間及×年以上××工作經歷,並承諾同意接收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合適考選崗位的原單位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張;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編製證明。
(三)資格審查。
1.由市委辦公廳組織人員統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年齡、身份、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規定的考選資格條件。
2.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於7月19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市委辦公廳行政處(贛州市市政中心1號樓8樓1827室)領取《筆試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准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其本人。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3.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考選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及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選、聘用資格。經資格審查後,符合報考條件的均進行筆試;考選比例低於3:1(不含)且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崗位,可以根據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入闈面試。
(四)筆試。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黨務公開網站管理崗考試範圍為公文寫作、信息采編、計算機應用、網路管理等相關應用知識;其他崗位考試範圍為計算機、通信、網路、電子信息技術等相近應用知識。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選比例2:1確定參加面試入闈人選(末位同分一併入闈);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考選比例3:1(不含)、但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入闈面試;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創新意識、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舉止儀錶等。面試總分均為100分。
(六)考察。依據考生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折算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選比例1:1確定考察對象(如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排名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報考資格進行全面考察,並審核其人事檔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選資格,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如遞補考生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遞補考察對象)。
(七)體檢。按考選名額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及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規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組織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體驗。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考生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遞補體檢對象。
(八)公示。正式確定聘用人選,並在擬聘用對象所在單位及發布招考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表現不佳、不適應應聘崗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從考察、體檢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用人員。如遞補考生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遞補試用人員。
四、本次公開考選工作在市編辦、市人社局指導下進行,市紀委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組全程監督。
市委辦公廳行政處 0797-839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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