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葯監局公布抽檢信息,湖北古福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上黑榜
圖片來自網路
微信公共號:shipinanquanwan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抽檢方便食品、罐頭、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速凍食品、糖果製品、調味品、飲料、其他食品、餐飲食品、酒類、糧食加工品11類食品153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0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1
總體情況:
餐飲食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罐頭6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2批次,其他食品3批次,速凍食品31批次,糖果製品35批次,調味品23批次,飲料4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2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武漢萬達東湖置業有限公司萬達嘉華酒店銷售的標稱北京方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蜜藕粽,苯甲酸檢出值為0.01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湖北古福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古福泉壺裝白酒,紐甜檢出值為0.0009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湖北洪森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米茶,鉛(以Pb計)檢出值為0.77mg/kg,標準規定為≤0.2m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湖北省生產經營企業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荊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產企業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葯監局依法進行處置。
來源: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編輯:宋漪垚
※河北兩批次麵粉抽檢不合格 食用後可能致「醉谷病」
※天津連續退運超過2萬噸轉基因玉米,近日又截獲16公斤種子
※雲南省對食品生產企業全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授權管理
※江蘇食安委專家:家庭用水,凈水器和桶裝水,該如何選擇?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通告高樂高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TAG:中國食品安全網 |
※湖北省大冶市三醫院節前檢查保平安
※湖北省公安廳湖北省高院公布201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湖北西南茶葉市場
※湖北省隨州市發布暴雪橙色預警
※凱龍股份子公司擬收購肥料生產商湖北70%股權
※湖北省恩施土司城
※俯瞰湖北荊門極客公園
※湖北省襄陽市貝納利中心店開業
※湖北城市之宜昌
※湖北省宜昌市發布暴雨紅色預警
※湖北省武漢市巡司河洪山區段黑臭現象依然嚴重
※湖北省地圖集
※湖北省將添兩條高速公路
※湖北省十堰市武當山
※趙海山獲任湖北省副省長
※湖北興山「三峽水上公路」夜色闌珊
※湖北武漢旅遊之武漢和平公園
※湖北南漳櫻桃花開醉遊人
※湖北省襄陽五中舉行成人儀式
※湖北省荊州市張居正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