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男因瑣事數次毆打11歲兒子致其死亡 被判死緩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廣東省惠州市這個年僅34歲的父親卻狠心虐死自己11歲的大兒子。該男子此前與妻子離異,獨自撫養兩個兒子。因瑣事被父親毆打,半年內三度入院
刑事裁定書顯示,該男子姓陳,男,1982年1月3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無業,生活在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2015年6月,陳某與妻子袁某甲協議離婚,兩子小光(化名,10歲)、小亮(化名,4歲)由陳某撫養。陳某與小光、小亮父子三人暫住於惠州市惠城區。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相關法律,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核准。2017年6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廣東高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多次實施家庭暴力故意傷害其子小光,並致小光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陳某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危害後果嚴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鑒於陳某歸案後坦白認罪,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陳某的辯護人提出從輕改判的意見,經查不能成立,不予採納。裁定核准原審判決。
為什麼相關人員和機構一直未能有效介入?記者了解到,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暴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強制報告義務,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然而,這一條款在實踐中困難重重。
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鄭子殷表示,目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需要解決三重障礙。首先是認為「子女是父母私產」、「家暴是家事」的傳統觀念,需要強力的普法宣傳去扭轉;二是加強「監測—發現」體系,因為受虐兒童是難以自救的,政府在基層推行的網格化精細管理和《反家暴法》中的強制報告義務將有助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的案件被發現;三是明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主責行政機關。在我國,殘疾人、婦女權益受侵害可向殘聯、婦聯求助,但目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無專門職能部門對接。由於責任主體模糊,各個職能單位之間不容易形成合力,亦難以追責。
※七旬老伯突然暈倒老伴急得直哭 護士保安接力救援
※男子到書店偷書被抓 辯稱腦電波接收到拿書的通知
※證監會公布18起內幕交易 曝光同類案件的五大套路
※京津冀發布首個跨區域人才規劃:建高端人才聚集區
※男子發視頻傳播「椰果飲料會吃死人」謠言 獲刑9個月
TAG:網易新聞 |
※「惡魔媽媽」因2歲兒子尿床將其毆打致死,如今被判入獄40年
※身為母親竟下狠手!華裔女子毆打11個月女嬰致其死亡,27歲女子被捕
※狠毒夫妻將10歲女兒毆打致死,行為讓人憤怒
※28歲母親將4歲兒子毆打致死,只因為兒子摔壞了一個雞蛋
※33歲男子將18歲女友毆打致死,只因對方手機里有張男性照片
※狠心母親重男輕女毆打女兒致死,不服上訴後仍被判14年徒刑!
※2歲男童遭男保姆毆打後死亡,身上有18處傷口眼球變色
※男子虐待妻子被拘3個月後獲保釋,出獄當天再次毆打妻子致其死亡
※39歲母親將被趕出英國,只因黑人男友將其5歲兒子毆打致死
※英男子被疑毆打女友致死,藏屍15個月用清新劑掩臭僅被判4年
※男子被懷疑偷米 遭16名惡棍綁樹上私刑毆打 求救警察反被逼跑4km死亡
※懷疑兒子非親生 17歲父親毆打2個月寶寶致其死亡
※美國男嬰遭母親及其男友毆打性侵死亡 身上有89處傷
※美國14歲男孩毆打4歲弟弟 母親未及時送醫致其死亡
※15歲少女遭6名同齡人毆打殘害致死:最不該原諒的,是孩子!
※男子毆打女友3歲女兒致其內臟破裂死亡,一條簡訊暴露他殺人動機
※澳洲男子將4個月兒子搖死被判2年,曾因愛聽孩子哭泣毆打其肚子
※男子因6歲女兒頂嘴將其毆打致死:曾因搶劫入獄,剛剛釋放
※17歲少女遭毆打後被半裸活埋!唯一男嫌犯上吊身亡
※4歲男孩被母親毆打致死,只因他早餐打翻了麥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