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啟動「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徵集評選活動
為充分展現長春市特有的風土人情,積極發展旅遊伴手禮市場,滿足遊客的購物需求,擴大長春市旅遊消費,打造「長春禮物」新名片,中共長春市委宣傳部、長春市旅遊局決定面向長春市符合相關條件的從事商品開發、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人,開展「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徵選活動。
關注一:時間安排
徵選時間:2017年7月10日—8月22日
結果發布:2017年9月8日
關注二:徵集對象
1.徵集時間:2017年7月10日—8月10日
2.徵集對象: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從事旅遊商品開發、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人。
3.參選商品類別:屬於長春本土生產製造的,能夠反映長春文化底蘊和地方特色的工藝製品、土特產品、文創商品、優勢產品等,品類不限。要求符合遊客的審美和消費需求,能夠承載遊客購物留念、贈予需求和傳播長春旅遊形象等多重功能。
關注三:徵集條件
(1)參選商品必須是商品實物,並且已在市場上發售。
(2)要求具備創意性、紀念性、便攜性、文化性、工藝性、實用性、多樣性、經濟性。
(3)能夠體現長春的地域文化特點,反映旅遊地的特色與風貌。
(4)具備實用價值,輕便小巧,易於攜帶,可批量生產,市場價格不宜太高,也不宜太低。
(5)產品生產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行業規定,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生產標準,符合國家商品流通銷售標準,且擁有相關牌照,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食品生產許可證QS等相關證件,被認定為「長春知名商標」、「吉林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的,需提供相關證件。
關注四:申報形式
(2)個人推薦需配送三張產品圖片和推薦理由。
(3)自薦企業需配送三張產品圖片和推薦理由,同時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他品牌相關證明文件的電子檔。
(5)企業和個人還可以通過企業官方或個人微博帳號發布推薦內容,同時@長春市旅遊局@新浪吉林旅遊。
關注五:評選階段
採用專家評審與群眾網路投票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評定後選出10種具有長春特色的「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
1.群眾投票評選階段
評選時間:2017年8月11日—8月20日
新浪吉林通過專題的形式將徵集的旅遊伴手禮進行展示,群眾可通過網路投票的方式對旅遊伴手禮進行投票,經群眾投票角逐,評選出前20種旅遊伴手禮進入專家終評。
2.專家終評
評選時間:2017年8月21日—22日
邀請省內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出10種「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
關注六:結果發布
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將於2017年9月8日長春市消夏節閉幕式活動中進行發布。
「長春禮物」旅遊伴手禮評選結果公布後,主辦方將通過媒體及線下活動進行推廣宣傳,擴大品牌影響力。同時,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在旅遊景區、大型超市、車站、機場及電商平台等設置銷售渠道,提升市場份額。


※全面完成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工作
※長春國際兒童教育暨產品博覽會徵集吉祥物
※提升扶貧質量 幫扶鞏固到位 市領導督查扶貧工作開展情況
※紐扣教育全面提升汽開區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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