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方國瑜:有關南詔史史料的幾個問題

方國瑜:有關南詔史史料的幾個問題

最近幾年,國內史學界對南詔史的研究,做出了許多成績,這是可喜之事。一九五六年秋天,在雲南討論白族形成問題,有許多人認為白族形成於南詔時期,提出有關南詔史的很多問題作了討論。次年五月,雲南人民出版社輯錄二十一篇文章,編成《雲南白族的起源和形成論文集》。而早經發表的文章,如陳碧笙《試論白族源出於南詔》(《廈門大學學報》一九五六年第五期)、石鍾健《論白族的白文》(《中國民族問題研究集刊》第六期)等,還沒有收進去。後來在《歷史研究》、《民族團結》等刊物,還陸續有文章發表。去年七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馬長壽的《南詔國內的部族組成和奴隸制度》,今年五月,中華書局出版了向達的《蠻書校注》。聽說王忠已寫成了《新唐書南詔傳箋證》,徐夢麟修改了早年寫成的《大理古代文化史稿》,還有人在寫著專著。南詔史的研究已不寂寞,且已取得成就,史學界在這方面貫徹百家爭鳴的方針,當有更多的著述發表,作出更多的成績。

在西南歷史上,南詔史是比較重要的一個時期。在這時期,社會情況變化比較大、比較快、也比較雜。惟其如此,很能引起研究者的興趣,所提出的問題比較多,意見分歧也比較大。從最近幾年所發表的著作來看,反映出這樣的情況:更進一步研究南詔史是很必要的。我在這方面的知識很陋,沒有做出成績,但在工作中感覺到:要把南詔史研究好,處理史料的關係很重要。如果不先把有關史料的一些問題加以解決,不可能闡明歷史真相,考訂史料是研究工作的先決條件,所以寫這篇文章,提出幾個問題來討論,可能有很大的錯誤,希望讀者多予指教!

一、史料的年代問題

從蒙舍詔建立(公元六四九年)到南詔滅亡(公元九〇二年)的二百五十年中,洱海地區社會情況的變化很大,對先後不同時期記錄下來的史料,要確定其來源,進行具體分析,才能了解每一時期的情況,也才能從各時期不同情況來了解歷史發展過程。如果不把史料的年代加以論定,就不可能認識歷史真相,這在南詔史上是比較重要的問題。有些史料的年代記載比較明確,即有關政治軍事大都有年代記載,或可考證其年代。而關於社會經濟文化的史料,則記載的年代往往模糊,這些史料是比較重要的,必須考究記錄史料的具體年代,才能進行分析研究。這個問題,在目前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南詔統治洱海地區雖只有二百五十年,但這一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的變化較大,如果不把史料的年代考究清楚,不分早期、中期和晚期的史料而雜糅起來,不可能了解歷史真相。也許有人考慮到所能得到南詔史的史料已很少,要把史料的年代分開,豈不是史料更貧乏,問題更講不清楚了嗎?我認為不能因此而否定按年代次序來講歷史的原則,史料再少也不能不確定所能得到史料的具體年代,再來分析研究。這個問題,我們應該重視。

南詔時期記載洱海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的史料確實少,而且大都是片段的,但其中有很重要的史料。如杜佑《通典》卷一八七「松外諸蠻」條所記西洱河的風土,樊綽《雲南志》十卷中有關洱海地區的記載,《新唐書·南詔傳》開篇,有關「蒙氏世系」以前的一大段。這些是比較重要的,必須考究記錄的年代和有關的問題,現提出我對這三項史料的意見。

(1)《通典》說:「松外諸蠻,大唐貞觀末為寇,遣兵從西洱河討之。其西洱河……」以下記載風土全文,為洱海區域的社會情況說:在這區域,「無大君長,有數十姓,以楊、李、趙、董為名家」。這就是樊綽《雲南志》卷五所說:「渠斂趙大姓,有王、楊、李、趙四姓,皆白蠻也。」樊綽《雲南志》有幾處提到洱海區域的白蠻,但很簡單。要把初唐時期洱海區域的民族社會生活講清楚,《通典》的這一大段記載是極其重要的史料。因為在這區域有數十百部族,人口眾多(十萬九千戶),對洱海區域民族和文化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這項史料要充分討論,首先要考究記錄史料的年代和有關問題。

這項史料的來源,《通典》說:「貞觀末,遣兵從西洱河討之」云云,當與此時此事有關。按:《新唐書·南蠻傳》說:「貞觀中嶲州都督劉伯英上疏,松外諸蠻率蹔附亟叛。」《冊府元龜》卷三五八作「雖暫降附,旋即背叛,請擊之,西洱河天竺道可通也。居數歲,太宗以右武將軍梁建方進討。」則《通典》謂貞觀末遣兵者,即梁建方出兵。梁建方至西洱河之年月,《舊唐書·太宗本紀》說:「貞觀二十二年四月丁巳,右武侯將軍梁建方擊松外蠻。」《新唐書·太宗本紀》同,《唐會要》卷九九說:「貞觀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右武將軍梁建方討蠻,遣使往西洱河。」紀年不同。惟《冊府元龜》卷九七〇,梁建方出兵在貞觀二十二年四月,西洱河松外諸蠻人貢在二十三年四月,先後系年有序,故疑劉伯英上疏在十九年,而命梁建方出兵在二十二年,即所謂「居數歲」者相距三年,與《通典》之「在貞觀末」亦相符。《資治通鑒》在貞觀二十二年記梁建方出兵事說:「遣使詣西洱河,其帥楊盛大駭,具船將遁,使者曉諭以威信,盛遂請降。其地有楊、李、趙、董等數十姓,各據一州。」與《通典》所載的風土相同。可知西洱河風土記載,即出自梁建方的報告,可以確定是在這時期的記錄。

又《通典》所載西洱河風土,亦見《唐會要》卷九九及《太平寰宇記》卷一七九,乃摘錄《通典》之文。而《新唐書》卷二二二《南蠻傳》所載,有兩段共八十一字為《通典》所無,其餘則與《通典》同而省略,知《新唐書》所載非出自《通典》,而與《通典》同據一種資料,此種資料流傳至宋編撰《新唐書》時采之。《資治通鑒》作者亦見此項資料,故所記不盡與《通典》、《新唐書》同。雖不知《通典》、《新唐書》、《資治通鑒》所根據者為何書,其為貞觀末年之記載則可確定。所得三百五十多字的西洱河風土記及有關政治、軍事的記載,是公元七世紀中葉洱海地區的重要史料。根據這些史料進行分析研究,對於南詔統一洱海地區以前的白蠻社會情況可以得到比較多的了解。自此以後八十多年,洱海地區造成統一,白蠻文化起了重要作用。對於研究洱海地區的民族分布以及白族形成問題至關重要。目前研究南詔史,對這項史料還沒有足夠的重視。

南詔統一洱海地區不是偶然的,在此以前的歷史不可忽略。向達的《唐代記載南詔諸書考略》說:「唐與雲南關係,高宗時始見記載。」蓋以永徽三年(公元六五二年)趙孝祖征白水蠻及大、小勃弄為有關雲南之最先記錄,而貞觀末年的這項重要史料被否定,又在貞觀以前,高祖即位(公元六一八年),以爨宏達為昆州刺史。是年,置南寧州。武德四年(公元六二一年),嶲州治中吉宏韋使南寧州至昆彌國,是年置姚州。這些史料也不能置之不論。所以向氏的《蠻書校注》附錄漢、唐間雲南大事年表,從武德元年至唐高宗以前,列舉了九條唐與雲南關係的史料,已修改了他在先提出的意見。《通典》和《新唐書》所載洱海白蠻風土記,是南詔統一洱海地區以前的重要史料。這項史料要從具體時間來研究,不能與以後的史料雜糅起來。

(2)樊綽《雲南志》,《聚珍版叢書》題作《蠻書》。此書的名稱多,向達《蠻書校注》序言中已有說。他提到我寫的《滇南舊事·論樊綽》,這是在一九三五年發表在《雲南旅平學會會刊》上的一篇文章。我主張書名應稱《雲南志》,在一九五七年寫的《雲南史料目錄解題》中作了比較詳細的討論,仍然認為稱《雲南志》是比較合適的。按:《新唐書·藝文志》題作《蠻書》,但《宋史·藝文志》作《雲南志》。宋以來的著作如《玉海》卷十六引《中興書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七,元李京《雲南志略序》,明程本立《雲南西行記》,都見過原書,皆稱《雲南志》。政和《證類本草》卷十六引《圖經本草》作《雲南記》,《永樂大典》收此書,題《雲南史記》。四庫館從《永樂大典》輯出,改題《蠻書》,說:「從其溯也。」但樊綽錄成十卷,不題書名,至於書中附錄有「為《蠻志》一十卷事」云云,那是任夔州都督後訪問「蠻、夷、巴、夏四邑根源」錄了十事,「卷」字為衍文,非樊綽自題其書為《蠻志》。由於他不題書名,後人以意稱之,所見有《雲南志》、《雲南記》、《雲南史記》、《蠻書》、《南蠻志》、《南夷記》諸名。從樊綽的記載觀之,稱地方為雲南,稱民族為蠻,他的十卷標題稱雲南者有三,而且這是一部地方志書,題作《雲南志》是適當的,所以宋以後稱為《雲南志》。至於稱《蠻書》,那是誣衊之詞,四庫館輯本改名,我不順從館臣的竄改,主張恢復《雲南志》舊名。近年徵引此書都稱《雲南志》。去年五月在成都,有一位文史館的老先生對我說,看見《蠻書》的名稱非常討厭,現在四川有許多侮辱少數民族的地名都改了,書名也可以改。我主張稱《雲南志》不僅是這樣的意見,而且有確鑿的證據。《四庫》館臣輯《舊五代史》,把虜、狄、胡、戎一類的字都改掉,陳先生《舊五代史輯本發覆》,為何要把《雲南史記》改為《蠻書》呢?又為何要仍循《四庫》之舊呢?都不能為定論。

樊綽《雲南志》十卷,還有附錄,所載南詔社會經濟、文化的史料最豐富。資料來源的年代問題也要考究,據樊綽自述:「臣去年正月二十九日,已錄蠻界程途及山川城鎮、六詔始末、諸種名數,風俗條教,土宜物產,六賧名號,連接諸蕃,共纂錄成十卷,於安南郡州江口,附襄州節度押衙張守忠進獻。」所謂「去年」即咸通四年(公元八六三年)。樊綽以咸通三年二月至安南,四年二月事敗離安南,恰有一年時期,作書就在此時。馬長壽說:「樊綽在交州作官多年,有些雲南城鎮他親自去過。」但從樊綽《雲南志》及其他記錄,考不出他到過雲南城鎮,而只在交趾活動。書中有記載,他在這一年親身經歷的事數量不多,並且所記親見親聞之事,大都是每一件事的附記,顯知絕大部分材料,是根據已有的記錄編纂成書的。究竟主要出自什麼書呢?樊綽《雲南志》的年代記錄,以貞元十年(公元七九四年)有十七次為最多。尤可注意者,卷三載南詔世系事迹,止於貞元十年,異牟尋與崔佐時盟於點蒼山。在異牟尋後襲職者,有尋閣勸、勸龍晟、勸利、豐祐而至世隆。樊綽作書在世隆時期,其間有七十年事迹缺而不書。在卷四記袁滋冊封異牟尋後,有「牟尋男閣勸已後繼為王」之語,乃據傳聞錄之,且不記閣勸之立在何年,可能此語非樊綽得自傳聞,而是所據之書已錄之。至於貞元以後的年代記載,卷七記土產絲織品後有「俗不解織綾羅,自太和三年(公元八二九年),蠻賊寇西川,虜掠巧兒及女工非少,如今悉解織綾羅也」數語,為樊綽得諸傳聞附記之。又卷十記彌諾國後有「太和九年(公元八三五年)曾破其國,劫金銀,擄其族三二幹人,配麗水淘金。」又在驃國後有「蠻賊太和六年劫掠驃國,虜其眾三千餘人,隸配柘東,令之自給,今子孫亦食魚蟲之類,是其種末也」。此數語亦得之傳聞附記之。所以兩處都說「今」,記當時的情況。其餘記大中八年(公元八五四年),李琢殘暴,致李由獨降南詔事有三處,卷一及卷四亦為傳聞所得,附記於路程及族類之後。樊綽《雲南志》所記之年代如此,顯知所載史料大都錄自前人著作,附記傳聞所得及親身經歷而已。

究竟樊綽所根據的是什麼書呢?卷五在六賧標題下注文有「韋齊休《雲南行記》有十賧」之語,疑此為後人校記,非樊綽原文,因無十賧的記載。又卷一從嶲州至陽苴咩路程,在清溪鋪八十里渡繩橋注引《雲南行記》雲「渠桑驛」,亦後人校記之文。由此可知,樊綽《雲南志》不用《雲南行記》、《太平御覽》引韋齊休《雲南行記》或稱《雲南記》有二十三條,向達《蠻書校注》附錄,都不見於樊綽《雲南志》,則樊綽沒有見韋齊休書。而所載韋皋和袁滋事迹較多,顯知錄自《開復西南夷事狀》及《雲南記》。《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四年(公元七九八年)十一月己未,韋皋進《開西南蠻事狀》十卷,敘開復南詔之由。」《唐會要》卷三六說:「貞元十三年,宰臣袁滋撰《雲南記》五卷上之。」此二書見《新唐書·藝文志》著錄,亦見《新唐書》及《資治通鑒》徵引。樊綽得到這兩種書為編書時主要根據,尤以袁滋的《雲南記》為重要。可明知取材於袁滋書者,如卷一由戎州至拓東路程,為袁滋行程的記錄。卷三記南詔世系事迹,止於異牟尋與崔佐時會盟,即在袁滋至南詔前數月。卷四屢記南詔破吐蕃,遷徙各族人口,亦袁滋至南詔以前事。卷七載異牟尋獻琥珀,即遣使與袁滋同行至唐朝,附錄自拓東城至陽苴咩行程及袁滋冊封事、名類、六賧 、六詔、山川等,疑亦主要出自袁滋書。

袁滋以貞元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至陽苴咩城,十一月七日事畢而返,僅留十日(是年十月小)。在雲南境內往返行程不過兩月,不暇訪問南詔故實和社會生活,從容作記,所記只是行程經歷和政事,當不超過一卷書。而《雲南記》有五卷,疑其餘四卷錄自已成之書。此書出自留心故實與社會生活者,在較長時期經過調查研究之撰述,疑即南詔文臣所記,纂成地方志,為袁滋所得而錄於《雲南記》,這是很可能的。《新唐書·南詔傳》說,貞元十年,異牟尋遣使獻地圖,即南詔文臣所作,則記載故實風物亦為應有之事。袁滋冊封異牟尋,雙方友好關係的表示異常熱烈,以所纂地方志送袁滋亦意中事。袁滋錄於《雲南記》上給朝廷的書五卷是這樣編成的,作如此推測是可能的。

樊綽《雲南志》十卷里,大部分材料是親歷目睹者的記錄。樊綽採錄已成之書,可以推測主要為袁滋《雲南記》,而《雲南記》又錄自南詔文臣的撰述,其史料來源如此。樊綽《雲南志》之物產、風俗、條教數卷,為熟悉社會生活者所記,其六詔、名類、六賧、城鎮、山川數卷,亦為熟知地理與故實者所作,仔細讀過,可以玩味出來。其中所記城鎮,如說「拓東城漢舊為昆州」,「量水川漢舊黎州」(兩見),「新豐川漢南寧州新豐縣故地也」,「大覽賧漢舊覽州」。凡所謂「漢」都不是兩漢時期地名,而是初唐設治的地名,稱之為漢,顯知南詔文臣追述初唐設治。南詔稱唐朝為漢,如《南詔德化碑》之「漢帝」,「漢不務德」,異牟尋誓文之「漢界」,「誓為漢臣」, 凡所稱漢都指唐朝,記城鎮漢舊名,也是唐朝設治,南詔文臣所記,出自南詔所作地方志書,則史料大體保存了第一手的記錄。多數史料記錄的年代,在貞元十年(公元七九四年)稍前,其具體年代可以確定。不能以樊綽著書在咸通四年(公元八六三年),而認為是那個時期記錄的史料,須與在此以前《通典》所記(在公元六四八年),以後《新唐書·南詔傳》所記(在公元八七八年)作比較研究,再來分析了解歷史發展過程。不能把先後二百多年記錄的史料糅合起來,這是我要著重提出來的。

(3)《新唐書·南詔傳》開篇在南詔蒙氏世系事迹之前,有一千二百一十一字的一大段。其開頭「諸葛亮討定之」以上七十二字,出自《舊唐書·南詔傳》而稍有增易。《舊唐書·南詔傳》接著寫蒙氏世系事迹,《新唐書·南詔傳》在這中間增入一千一百三十九字長文,其內容為南詔的地理設官以及社會生活。這一大段文字出自什麼書昵?取樊綽《雲南志》來校,有「凡調發,下文書聚邑,必占其期」,至「外算官記王所處分,以付六曹」,計二百九十四字,摘錄自樊綽《雲南志》卷九。其中有望苴子蠻一段二十六字,摘錄自樊綽《雲南志》卷四;又「自祁鮮山之西」至「日馳百里」計一百八十字,摘錄自樊綽《雲南志》卷六末及卷七;又從「自曹長以降系金佉苴」至「號鵝闕」計一百二十四字,摘錄自樊綽《雲南志》卷八,三段共五百九十八字。其摘錄樊綽《雲南志》各條之文,每卷中條文次序不亂,惟有刪節而已。此三段之間及前後共四段六百一十三字不見於樊綽《雲南志》,顯知撰寫《南詔傳》時,取樊綽《雲南志》以外相間摘錄其他書。取此四段與樊綽《雲南志》所載,其反映的社會有顯著不同,即社會基礎進步了。這七段的二、四、六段(樊綽《雲南志》)與一、三、五、七段所反映的社會基礎不同,混在一起,很不調協,分開來看,顯然是兩種社會情況。記錄的年代不可不加分析,在這裡就充分感覺到了。

《新唐書·南詔傳》所采樊綽《雲南志》以外的記錄是什麼書呢?記載雲南風土之書,尚有韋齊休《雲南行記》和徐雲虔《南詔錄》。此二書宋時尚存,但韋齊休書不見於《新唐書·藝文志》,蓋編書時沒有得到此書。而徐雲虔《南詔錄》三卷,則著錄於《藝文志·地理類》。又《南詔傳》載乾符四年,徐雲虔出使南詔事,記到鄯闡城晤驃信(隆舜)的事迹,用一百二十五字為親身經歷之記錄,當出自徐雲虔書。《資治通鑒》於乾符四年、五年、六年載邕州與南詔通使及徐雲虔至鄯闡事甚詳,亦當出自徐雲虔書。據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說:「徐雲虔《南詔錄》三卷,上卷記山川、風俗,二卷記紀行及使事,疑《新唐書·南詔傳》風土製度之文,即出自《南詔錄》上卷,為徐雲虔訪問南詔時所得,亦可能為南詔文臣所記,徐雲虔得之收入《南詔錄》。」樊綽《雲南志》卷九載南詔設官六曹長、清平官之後說:「近年以來,南蠻更添職名不少。」但樊綽得此傳聞,不舉其職名,而《新唐書·南詔傳》載之。余如十賧用貝征徭役諸端,都為後來才有之事,樊綽《雲南志》所無,則此記錄即出自徐雲虔書,當為南詔晚期之記錄。

上舉《通典》、樊綽《雲南志》、《新唐書·南詔傳》所記南詔社會經濟、文化,是不同時期的記錄。所反映的社會情況不同,不能因同為南詔時期洱海地區的記載,糅在一起來研究南詔史,而要從不同時代的不同情況來了解社會發展過程。處理史料不能不考究史料的來源,作適當解釋,然後具體分析批判。這在南詔二百多年中,社會經濟、文化變動最大,確定史料的年代特別重要。

史籍資料要考訂其年代,實物資料也要考訂年代。如大理現存之崇聖寺塔為重要史料,建造於何時?說者不一而多錯亂,應辨明之。

(4)大理崇聖寺塔之年代,據景泰《雲南志》卷五說:塔有「石刻曰唐玄宗開元元年癸丑歲,大將恭韜、徽義所造」李元陽《中溪文集》卷五《蒼洱聯清圖》說:「三塔,……昉於何時,僧日塔頂有鐵鑄款,識為唐貞觀間造。」又在《崇聖寺重器可寶者記》說:「頂有鐵鑄曰大唐貞觀尉遲敬德造。」吳鵬《重修崇聖寺記》說:「塔頂有鐵鑄記曰貞觀六年,尉遲敬德監造。」說有石刻鐵鑄款識,好似確鑿可憑,但貞觀、開元二說不同,相去八十一年,以哪一說為是,並無石刻鐵鑄記可考,又證之當時的社會情況,不可能建立如此巍峨的佛塔,作此說者以意為之,而假造石刻鐵鑄之說以欺世人,後來考史貿然相信,實為造說者所騙。

塔之修建應在南詔晚期,見於記載而紀年不同。王崧本《南詔野史》說:「開成元年建崇聖寺,聖僧李賢者定立三塔,自保和七年至天啟元年功始完。」又胡蔚本《南詔野史》說:「寶曆元年重修大理崇聖寺成。先是聖僧李成眉賢者建立三塔,元和十五年經始,至是工竣。」按:保和、天啟為豐祐年號。《新唐書·南詔傳》說:「長慶三年(公元八二三年)豐祐立。」又說:「會宣宗崩,大中十三年(公元八九五年)豐祐亦死。」則豐祐在職三十六年。《南詔野史》說:「豐祐立,改元保和,又改元天啟。」見於記錄多有保和、天啟年號的記載,其紀年比較明確者有「保和二年乙巳」,「保和十二年乙卯」,「天啟十七年丙子」,可知長慶四年(公元八二四年)為保和元年,開成五年(公元八四〇年)為天啟元年。保和有十六年,天啟有二十年,證之其他記錄亦相合。根據此年代記載,說寶曆元年崇聖寺塔建成者,在保和二年與天啟元年建成之說相距十五年,以兩本《南詔野史》所載南詔佛教事迹證之,以天啟元年(公元八四〇年)建成之說可信,蓋元和為保和之誤而任意紀年耳。又開元元年癸丑之說,即以保和十年癸丑而誤。又因恭韜誤為尉遲恭,而謂在貞觀年任意說之,而又捏造石刻鐵鑄記以欺世人,這樣的紀年往往有之,不可不辨。如果輕信崇聖寺塔建於開元或貞觀年,那就無法從歷史條件來解說了。

劍川石寶山造像的年代可確知者,有「天啟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題記」。楊延福以為在太和九年(公元八三五年),宋伯胤以為在會昌元年(公元八四一年),此並以不考天啟紀元的年代而誤,實則在大中四年(公元八五〇年)也。

崇聖寺塔的修造者,《南詔野史》說是「李成眉賢者」,當有根據。關於李賢者之記載,早在大理盛德五年庚子,即宋淳熙七年(公元一一八〇年)張勝溫繪梵畫長卷之禪宗傳燈畫像「達摩大師」(第四十四開),以下為中土六祖,次為「神會大師」即衍荷澤派者,又次為「和尚張惟忠」及「賢者買純嵯」:第五七一及五七二開,據萬曆《雲南通志》卷十三大理府《仙釋》說:「張惟中承荷澤派為雲南五祖之宗。」「李賢者名買順,道高德重,人呼為賢者。」按:《五燈會元》載:益州張惟忠,號南印,行法於荊州。據圭峰宗密撰《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所載,荷澤神會傳磁州智如,智如傳益州南印,南印傳遂州道圓,道圓傳圭峰宗密。又宋釋贊寧《高僧傳》卷六《宗密傳》說:「元和二年(公元八〇七年),偶謁遂州道圓禪師,乃從其削髮受教,尋謁荊南張惟忠。」是時張惟忠行法於荊州。卷十一《南印傳》說:「自江陵人蜀創建元和聖寺,長慶(公元八二一至八二四年)初示寂入滅。」按:南印即張惟忠,卒於成都,李賢者為其嗣法弟子。張勝溫畫卷之賢者買純嵯即賢者李買順,亦即李成眉賢者。釋圓鼎《滇釋記》說:「聖僧李成眉賢者,長慶間游化至大理時,南詔昭成王豐祜禮為師,乃建崇聖寺,基方一里,塔高三百尺。」蓋李賢者以長慶年自蜀至大理,太和七年、保和十年(公元八三三年)經始修造崇聖寺塔,至開成五年、天啟元年(公元八四〇年)落成。又據郭松年《大理行記》說:「崇聖寺中有三塔,一大二小,大者高三百餘尺,凡一十六級,樣制精巧,即唐遣大匠恭韜、徽義所造,塔成,韜、義乃歸。」則監造寺塔之工匠從內地來,故其式樣與內地相同,所說可信。因寺塔無石刻銘文,雖有史籍記載,而輾轉傳錄多異辭,且作附會,惟在晚唐時南詔豐祐年間李賢者所造,則可得而說,是時大理盛行佛法,且社會經濟基礎亦較高,具備修造此宏偉建築之條件也。

《太平廣記》所載《釋童真事記》:唐乾符二年(公元八七五年)之說「西洱河古塔基如戒壇二重,塔上覆釜」云云。見天啟《滇誌異聞》引,未查出《廣記》卷數,此為記大理佛塔之最早者。所謂塔上覆釜是何物,可供考究。

公元一九二五年,大理劇烈地震,房屋多傾,崇聖寺大塔頂上安置之銅釜墜落,釜中盛銅塔模,製作甚精,李印泉先生編《雲南金石目略》著錄此器說:

崇聖寺銅塔模,在崇聖寺塔頂。民國十四年乙丑二月二十二日,大理地震,塔頂震落,模隨墜地,高一尺二寸,重六斤四兩,七級頂作亭閣式,四面造佛像三十軀,下層則四天王托塔,翠色斑斕,精氣奪目,當為滇中第一重器,今存昆明李氏。

據瑜所知,崇聖寺塔頂墜落,轟動一時。銅釜紅色,原約二分,墜下時已破,為群眾分片攜去,有截條作戒指,曾流行。釜中盛數器,有力者奪占,銅塔模最精,為當時大理鎮守使李選廷所得。後李選廷事敗出走,攜塔模至蘇州送李印泉密藏之。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起,埋此器於蘇州小王山,勝利後尋之不獲,不知已落在何人手?塔模為建崇聖寺塔時所造,如此精美,意料未必銷毀,尚在人間,為考古重要史料,盼異日能重見原器供研究也。

二、史料的地域問題

自古以來,在雲南境內居民的族別多,而且發展不平衡,地區不同則不可以一概而論,更不能以不同地區的史料相雜,所有史料要考訂其地域,才可能是正確的。不同時間的史料,只能用同屬一個地區的記錄來研究、分析和比較。以洱海地區來說,在南詔滅五詔造成統一以前,各部族的界限比較嚴格,社會情況的差別也大,如果不分別地域,就不可能具體了解真實的歷史。樊綽《雲南志》記載,在洱海區分別稱「烏蠻」、「白蠻」,族別不同,社會經濟、文化也不同,這是在南詔初期存在著的情況。

上文所說《通典》松外諸蠻條載西洱河地區的風土,是分布在洱海之西及以南,即今大理、鳳儀、彌渡、祥雲等處的白蠻的社會情況。《新唐書·南蠻傳》載,永徽初趙孝祖征大勃弄、小勃弄,白崖城也在此區域,《新唐書》和《資治通鑒》記載了這個地區的風土,與《通典》所載結合起來研究是很適當的。

《新唐書·南蠻傳》又載:「昆明蠻以西洱河為境,武德中吉宏偉至其國。」那是在洱海以北地區,說這地區的社會生活,「隨水草畜牧,夏處高山,冬入深谷」,與洱海以南地區不相同。新、舊《唐書·吐蕃傳》所載吐蕃與唐將李知古、唐九征在西洱河地區爭奪,劉肅《大唐新語》卷十一記唐九征戰跡,《資治通鑒》永昌元年記傍時昔事,張九齡《曲江集》卷十二《敕蠻首領鐸羅望書》,都是洱海以北地區的史料,這是樊綽《雲南志》所謂烏蠻地區,即今鄧川、洱源、劍川等處,把先後記錄的史料結合起來研究,正所謂相得益彰,便於了解這地區的發展過程。

前人對白蠻和烏蠻不同地域、不同社會生活的史料,往往不加區別,以地區相近,把史料錯雜在一起。如《通典》卷一八七昆彌條記武德年吉宏偉事,以後接著記貞觀年梁建方事,《唐會要》卷九八亦如此,所載較詳,這是把上面所說洱海以南和以北混為一談了。

又如永徽初趙孝祖出兵,先征白水蠻至弄棟,再進大勃弄、小勃弄、白崖城。《新唐書·南蠻傳》記白水蠻,先有一段為大、小勃弄事,次一段為白水蠻事,又次一段為大、小勃弄事,不同地域的史事錯雜在一起。而趙孝祖時為郎州道總管,又與郎州相混,把白水蠻和大、小勃弄事與西爨事迹合錄在一起。又因西爨和勿鄧諸部同有鬼主的記載,於是把勿鄧、兩林、豐琶的事迹也錄在西爨之後,這是由於編纂史料的人沒有地理知識,只因某些關係,不加區別,而把史料錯雜。所以《新唐書·南蠻傳》的兩爨蠻條,除了記載西爨地區以外有白水蠻、大勃弄、小勃弄,還將東爨地區勿鄧、兩林地區合而為一,並且各地區的史料混亂不清。處理這些史料,知者詳加區別,不知者混為一談,其結果是問題談不清楚,反以為有根據而振振有詞。由於編錄史料者的無知,迷惑研究工作者,是不可不留意的。

更要留意的是同名異實,地名或族名相同而實質不同,這是常有的。不循名責實而致錯誤,也是常有的。如《新唐書·南蠻傳》所載「昆明蠻以西洱河為境」,這是在洱海以北地區,而唐代記錄在牂牁附近也有昆明蠻。後一名稱比較古,《三國志·蜀志·李恢傳》說:「恢按道向建寧,諸縣大相糾合,圍恢軍於昆明。」後突圍,「追奔逐北,南至盤江,東接牂牁」。從李恢所經過的路線,可以了解昆明在滇東北與黔西一帶,曾有人以為李恢被圍的昆明在越嶲郡定笮縣。但這地區在唐代才有昆明名稱,以地名相同而誤。《新唐書·南蠻傳》把西洱河的昆明與牂牁附近的昆明認為一處,因此記吉宏偉使昆明後,接著說「自是歲與牂牁使偕來」,以下記牂牁事迹,出自《舊唐書》,又插入為《舊唐書》所無的數段。像這樣匯錄史料,地域觀念模糊。向達《蠻書校注》釋昆明,就把《新唐書》文不加分別地採錄,向氏在此處所釋為定笮的昆明,與西洱河及在牂牁的昆明無涉,惟因名稱相同錄之。他又錄《唐會要》的昆明國在西洱河昆明,與白蠻地區混在一起。前人已不知分別,今更加一重的錯雜了。現在雲南省會稱昆明,向氏說「疑在明以後」,惟《元史·地理志》中慶路倚郭為昆明縣,至元十二年(公元一二七五年)設,不始於明以後。惟以此名,後人釋滇池與漢昆明池糾葛不清。所知在西南以昆明為地名者有四:(1)為《史記·西南夷傳》所說昆明,亦見《漢書》及《後漢書》,在今洱海地區。蜀漢時所設雲南郡居民,以昆明族為主要,至唐初洱海以南地區,以白蠻為主要,昆明僅為洱海以北地區。(2)《三國志·蜀志·李恢傳》所說之昆明,疑即《水經·溫水注》居於溫水南盤江源之木耳夷,在滇東北地區。唐代在滇東北及黔西有昆明部落,新、舊《五代史》亦載之。(3)新、舊《唐書·地理志》嶲州都督府所屬之昆明縣,《元和郡縣誌》卷三十二說:「昆明縣,本漢定笮縣也。武德二年置昆明縣,蓋南接昆明之地,因以為名。」此地產鹽,為西川、吐蕃、南詔爭奪之場所,見於記錄者亦較多。(4)《元史·地理志》中慶路昆明縣,蓋因唐為昆州而取名。正德《雲南志》卷二載,昆明縣城東十五里有古墓,題「大周昆明隋西爨王之碑,成都閭邱均撰,洛陽賈余絢書」。以後志書載之,疑昆明為昆州之誤。此四處都以昆明為地名,各有具體情況,而後來編錄史料以及考究史事,往往混雜不清,當然也不能解決問題。而在洱海以外的昆明與洱海的昆明相混,以馳騁為能事,如《歷史研究》一九五七年第四期,載王叔武《關於白族族源問題》之「昆明考」,多有列論,令人迷惑,沒有具體的地域觀念,不能把問題研究清楚,這是很明顯的例子。

有的不具體考究地名,任意為說,弄不清楚史料的地域。如樊綽《雲南志》卷五說:「渠斂趙本河東州也。」據樊綽《雲南志》卷一所載,由嶲州至陽苴咩路之渠藍趙,附錄袁滋路程之渠斂,可確定渠斂趙在洱海南之鳳儀。聖曆元年(公元六九八年)所立《王仁求碑》說任河東州刺史,就是在渠斂趙,無可疑義。但錢大昕《潛研堂金石跋尾》卷五,王昶《金石萃編》卷六十二,武億《授經堂金石文字續跋》卷三,並跋此碑說河東州隸黎州都督府,此因新、舊《唐書·地理志》黎州所屬有河東州,因同名而誤釋。又景泰《雲南志》卷一說:「昆陽州唐為河東州。」後來志書多作此說《王仁求碑》在三泊縣,明屬昆陽州,清改屬安寧州而說之。然碑說王仁求為安寧郡人,不言官本郡太守,又無可證昆陽或安寧為河東州的記載,而作此說是錯誤的。向達認為《王仁求碑》是「研究南詔初期歷史重要文獻」,但他說「唐初在今昆陽、安寧、鳳儀一帶置河東州」,調提前人之說,使地名的位置更弄不清了。古地名要解釋正確才能掌握具體地區來研究史事,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前人考釋南詔地名,錯誤者多,於是史實得不到適當的理解,這是應該重視的問題。

三、史料的族別問題

洱海地區的居民,兩漢時期記錄以「昆明蠻」或稱「葉榆蠻」為主,後有白蠻遷居在洱海以南地區,昆明蠻主要在洱海以北。《華陽國志》雲南郡說「有上方下方夷」者是也。又後在西部地區哀牢夷增多,其東部則有么些蠻遷來,初唐的部族名稱多了。

樊綽《雲南志》所載洱海地區的族別,多區分作烏蠻、白蠻兩類,如說:「渠斂趙大族有王、楊、李、趙四姓,皆白蠻也。」又:「弄棟(姚安)蠻,則白蠻苗裔也。」『青蛉(大姚)蠻,亦白蠻苗裔也。」又:「有豪族張尋求,白蠻也。」此外有:「波州(祥雲)故寧北(原作「渭北」)節度段子英,此州人也,故居墳墓皆在。」又:「河蠻本西洱河人,今呼為河蠻。」此兩處不言白蠻,惟依樊綽《雲南志》之說當屬白蠻。大抵所謂白蠻在洱海以南地區,即今大理、鳳儀、彌渡、祥雲以及姚安、大姚之地。其次樊綽《雲南志》說:「六詔並烏蠻。」又說:「長褌蠻本烏蠻之後,部落在劍川,屬浪詔。」「施蠻本烏蠻種族也。」「順蠻本烏蠻種類,初與施蠻部落參居劍共諸川。」「磨蠻亦烏蠻種類。」「越析詔亦謂之磨些詔,部落在賓居。」此長褌、施、順、磨些諸族,並與六詔有關。大抵所謂烏蠻在洱海以北及較遠之地區,即今賓川、鄧川、洱源、劍川、漾濞、巍山之地。樊綽《雲南志》謂六詔並烏蠻,其族屬不同。蒙舍、蒙嶲為哀牢族,浪穹、邆賧、施浪為昆明族,越析為磨些族,而同稱為烏蠻,以別於白蠻。據樊綽《雲南志》記載,烏蠻、白蠻的文化特徵不同。如卷八說:「白蠻死後三日內埋殯,依漢法為墓。蒙舍及諸烏蠻不墓葬,凡死後三日焚屍。」又說:「言語音白蠻最正,蒙舍蠻次之,諸部落(烏蠻)不如也。」據樊綽《雲南志》和其他記錄,烏蠻地區的經濟、文化比較落後,而白蠻地區比較進步,並且漢族文化成分比較多。其具體情況如此,要具體地研究各族社會。這主要在南詔前期,到後期已經大融合了。

所看到許多人的討論文章將洱海區烏、白蠻與滇東區的烏、白蠻混為一談,並且說烏蠻即是彝族。如向達的《唐代記載南詔諸書考略》說:「稱為烏蠻的六詔,……在唐朝稱為東爨烏蠻。」這是難講得通的。滇東區烏、白蠻的內容與洱海區完全不同,樊綽《雲南志》卷四說:「西爨白蠻也,東爨烏蠻也。」此東、西爨是不同區域的稱呼,兩個地區分別為烏蠻與白蠻。至於族別呢?樊綽《雲南志》說:「風俗名爨也。」即稱之為爨蠻,烏、白蠻都是爨蠻。但是爨蠻的社會發展不平衡,西爨地區較進步,而東爨地區較落後,分別為烏蠻、白蠻。樊綽《雲南志》卷一載從石門外出魯望至拓東之路程說:「石門外第五程至生蠻(即指烏蠻)阿旁部落,第九程至魯望(今魯甸)。過魯望第八(原作「六」)程至生蠻磨彌殿部落(今沾益以北),此等部落皆東爨烏蠻也。」稱為生蠻,又稱烏蠻,以烏為落後之稱,是很明白的。並且必須肯定,在此處所稱的烏是爨蠻,白蠻也是爨蠻,同是彝族。但洱海區的烏蠻、白蠻都不是爨蠻,即不是彝族。從兩個地區的內容具體研究所得的結論如此,其具體內容不同而同稱為白蠻、烏蠻者,說明進步與落後,猶之明清時期的記錄稱「羅羅」、「沙人」、「窩泥」、「牳雞」,都有「白」、「黑」之分,以「白」、「黑」說明進步與落後,這是很容易理解的。有人不知烏蠻、白蠻是普通稱謂,而認為是專門名稱,於是說烏蠻是彝族,白蠻不是彝族,並且說所有稱為烏蠻的都是彝族。這樣說法,滇東的彝族史如何講得清楚?而滇東、滇西的烏蠻作為一族,又如何講得清楚?因為歷史不是只憑几個名稱的異同,而是要從實質作具體研究的。即雖名稱相同,而實質不可混為一談,何況「烏」、「白」是普通稱謂呢!研究一個族的歷史,名稱應當考慮,但必求其實質。有名稱同而實質亦同,有名稱同而實質不同,又有名稱不同而實質相同,當決定於實質,不能決定於名稱,不然議論雖多也不可能正確的。

凌純聲作《唐代雲南的烏蠻白蠻考》,把所收集到有關烏蠻和白蠻的記錄,分別匯錄資料加以考證,其結論:「唐代的烏蠻為今之羅羅」,「白蠻為漢代哀牢夷的後裔」,「兩爨乃古代楚人而同化於羅羅者」,「創立南詔的蒙氏為烏蠻,大理的段氏為白蠻」。這些結論大都是不通的。《新唐書·南詔傳》說:「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稱哀牢夷為烏蠻又如何解釋?樊綽《雲南志》說:「東爨烏蠻也,西爨白蠻也。」同是爨人又如何解釋?蒙氏烏蠻為羅羅,段氏白蠻為哀牢夷將如何說?這些都是不從具體實際出發,任意造說,連現象也解說不清楚了。向達《南詔史略論》的民族問題,也把東、西爨與西洱河的烏、白蠻糅在一起來講,其結論是白蠻為氐族,烏蠻為羌族。但以烏、白蠻分別羌、氐,不能從史實證明遷徙,也不能從史實證明族屬。不論如何,把烏蠻、白蠻當做專門族名,又不分別時間、地區,只從名稱相同,認為同是一族,這隻從名詞作不切實際的推測,是難以置信的。

南詔蒙氏是彝族「羅羅」,這話說的人多,其根據為樊綽《雲南志》「六詔並烏蠻也」一語。但烏蠻是普通稱謂,不是專門名稱,不能把烏蠻認為彝族。拙作《關於「烏蠻」、「白蠻」的解釋》,已討論了牽涉的若干問題。樊綽《雲南志》說「六詔並烏蠻」,而六個詔的族別不同,上文已言之,不能因同稱烏蠻而誤認為同是一族,此理亦甚明白。至於南詔統治家族蒙氏,樊綽《雲南志》卷三說:蒙舍「姓蒙,貞元年中獻書於劍南節度使韋皋,自言本永昌沙壺(按:「壹」字之誤)之源也」。《舊唐書·南詔傳》說南詔「姓蒙氏,自言哀牢之後」。亦見《冊府元龜》卷六五七及卷九五六。所謂沙壹即哀牢夷之祖,詳載《華陽國志·南中志》及《後漢書·西南夷傳》。蒙氏自言出於哀牢,這是很重要的史料,如果不能解釋哀牢是彝族,或證明南詔蒙氏自言哀牢之後是錯誤的,就不能隨心所欲地說蒙氏是彝族。我所看到許多人說南詔統治者是彝族,但沒有討論出於哀牢的問題。馬長壽說「哀牢為彝族之祖」,只根據蒙氏自言為哀牢之後,沒有把這問題研究討論清楚,難於相信。劉堯漢撰《南詔統治者蒙氏家族屬於彝族之新證》,根據三份彝族宗譜,都以細奴邏為先祖,所以結論說:「南詔統治階級蒙氏家族的現有後裔既是彝族,……則南詔統治階級蒙氏家族確屬於彝族,當毫無疑義。」但「民族不是種族的共同體」,民族融合是極尋常的事情。細奴邏的子孫居住在彝族地區成為彝族,居住在漢族或其他族地區成為漢族或其他族,就以此而說細奴邏確屬於漢族或其他族,那是錯誤的。所以說蒙氏屬於彝族,並不是毫無疑義的。現在西南各少數民族中,很普遍地傳說他們的祖先是由南京應天府、江西吉安府、湖南永州府等處遷來的,這種說法大都可信。有一部分由這些地區遷來的漢人融合在各少數民族中,但不能以此說某一族的祖先確屬於漢族,這是很尋常的問題。又有人以為南詔統治家族是彝族,而說南詔是彝族建立的,把南詔史作為彝族史的一部分,這更是不可理解了。一個大集體居民的族別,怎麼能以統治家族的族別確定呢?洱海地區居民在南詔時期應該是白族,不能把它當做彝族歷史。

總之,樊綽《雲南志》所載洱海地區的居民,分別為烏蠻、白蠻,他們的族別要具體了解,也要從在此以前與以後的情況了解。不能以為烏蠻是一個族,白蠻又是一個族。只從字面不從實質,這樣處理史料,是不能把歷史真相弄得清楚的。

現在提出有關南詔史料的年代、地域、族別三個問題,對研究南詔史來說是比較重要的。洱海地區原住居民的族別不同,樊綽《雲南志》記載很清楚,這是南詔統一洱海時的情況。在此以前的記錄也很清楚,不同族別的社會經濟、文化,各有特徵,各成部族,也各有地域,要從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研究。到南詔中期以後,各部族的界限逐漸沖淡以至消失,地域的差異也不存在,而融合為一個族,這就是後來的白族。在這變化中,各時期的社會經濟、文化不同,從不同的情況了解歷史發展過程,才能把歷史真相講得清楚。總之,一切都依條件、地方和時間為轉移。不分年代、地域、族別的史料而雜糅起來,這樣處理史料來研究南詔史,不可能得到真實的歷史。

四、地方記錄的史料問題

上面所說的是漢文史料,還有白文史料,即《白古通》系的地方記錄史料。如何處理這部分史料?有不同意見。向達《南詔史略論》里有專題論南詔史上的史料問題。他認為《白古通》系的史料,「大多根據云南古代民族的歷史傳說加以翻譯和改編而成」,所記載的「不能看作歷史事實」,「都是後人建造起來的空中樓閣」。是否把這類史料加以完全否定,這是要研究的:在這類史料中包含兩個來源的材料,一是抄錄漢文史料,二是抄錄地方史料。《滇載記》、《南詔野史》等書都如此。地方記載的史料里,很多是附會宗教傳說,這是無怪其然的。南詔晚期以來,洱海地區的阿吒力派密宗佛教盛行,有「瑜伽鄒魯」之稱,文臣多佛教徒。如郭松年《大理行記》說:「師僧往往讀儒書,段氏而上國家者,設科選士,皆出此輩。」張紞《盪山寺記》也說:「段氏有國,用僧為相。」這是見於大理時期碑記所稱的「釋儒」,歷史記載出此輩手,雜以空中樓閣的神話,但不能以此而把這類史料全盤否定,要加以區別處理。向達提出這類史料中的一個例子說:「南詔蒙氏之前有張姓者,在雲南建號稱王立白子國,至張樂進求始遜位於蒙氏細奴邏。」他作了研究,結論是「可以斷言並無此國」,其理由為「不見於漢文史料記載,也不見於漢唐間雲南的古代碑刻」。但歷史事實不見史籍和碑刻者甚多,何況洱海區的記載在初唐以前極少,以此而斷言無此國,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向氏還說:「尤其《南詔碑》裡邊提到平五詔,招討諸爨,而於白子國卻不著一字。」但《南詔德化碑》只講皮邏閣與閣羅鳳時事,不提以前事,時白子國滅亡已八十多年,如果《南詔德化碑》里不著一字的事都斷言無此事,則皮邏閣以前的史事都要被否定了。

張樂進求的故事,最早記載者為南詔中興二年(公元八九八年)畫卷題字作「都知雲南國詔西二河侯前拜大首領將軍張樂進求」。《南詔野史》說:「諸葛武侯……封白子王仁果十五世孫龍佑那為首長,賜姓張氏。……至十七世孫張樂進求,唐太宗己酉貞觀二十三年(公元六四九年)封為首領大將軍,後見蒙舍川蒙細奴邏有奇相,遂妻以女,遜國與之。」按:所說諸葛亮初封張龍佑那,據《三國志·蜀志·後主傳》,建興三年(公元二二五年)置雲南郡。自西漢以來,統治西南的政策,土流並設,任命太守,同時封土長為王侯。設益州郡封滇王,設牂牁郡封夜郎王,設永昌郡封哀牢王,則新設雲南郡時封土長王號是很可能的。因為這是羈縻政權地區的社會基礎所決定的。疑張氏初受封為雲南王后,自稱為雲南國詔。又《新唐書·南蠻傳》:梁建方領兵至西洱河,「貞觀二十二年,西洱河大首領楊同外,東洱河大首領楊斂,松外首領蒙羽皆入朝受官秩」。《冊府元龜》卷九七O在貞觀二十三年四月。《紀古滇說集》說:「唐冊封張樂進求為大首領大將軍,受封蓋在貞觀二十三年。」馮甦《滇考》以為隨韋仁壽入朝當誤,雖不見張樂進求名,惟梁建方招降部落七十二,受封者當不止三人。又《紀古滇說集》說:「張樂進求遜位,乃唐永徽四年(公元六五三年)。」按:《資治通鑒》永徽三年四月載:「趙孝祖大破西南蠻,斬小勃弄酋長歿盛,擒大勃弄酋長楊承顛。自余皆屯聚保險,大者有眾數萬,小者數千人,孝祖皆破降之,西南蠻遂定。」這一次的戰爭,使白崖地區遭受極大的擾亂,可能蒙細奴邏先降趙孝祖,佔據白崖。李京《雲南志略》說:「張樂進求為蒙氏所滅」,應是事實,而傳說為遜位。《新唐書·南詔傳》說:「細奴邏高宗時遣使入朝,賜錦袍。」《南詔野史》說:「永徽癸丑(四年),遣羅盛炎入朝。唐詔授奴邏為巍州刺史,賜錦袍。」中興畫卷題字:「張氏國史云:雲南大將軍張樂進求,巍峰刺史蒙羅盛,……九人共祭鐵柱。」則授巍州刺史者為羅盛,即羅盛炎。大抵史籍記錄與《白古通》系地方記載互有詳略,相得益彰.雖史料有不足之處,惟事屬可能,不是後人虛構的空中樓閣,也不至「現在還沒有發現很好的可以解釋此事的材料」(向達語)。以我所見,作此解釋,以備一說。

尤當注意者,洱海以南的白蠻區域,有數十百部落。這數十百部落的聯盟組合,有若干部落長為大首領,唐朝封大首領來進行羈縻統治,白崖張氏為許多大首領之一。根據史萬歲(在公元五九七年)、韋仁壽(約在公元六二四年)、梁建方(在公元六四八年)、趙孝祖(在公元六五二年)到過這個區域的記錄,都說是分散為許多部落,沒有統一組織。而「人眾殷實,多於蜀川,無大酋長,好結仇怨」,以至被蒙舍詔所滅,而這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較發達,蒙氏佔領這個地區以後強大起來,經過八十餘年統一洱海區,歷史發展到新的階段。南詔政權以洱海地區為基地,統治廣大區域,以此加強洱海區的內部聯繫,這樣的內外因素,加強這個地區的民族融合,原來不同族別的烏蠻、白蠻,形成為一個族,就是白族。白族的形成,是以一個族為主體而融合其他族,這個主體族,我認為是白蠻。原來的白蠻人口多,社會經濟發展程度較高,所有烏蠻各部族融合於白蠻而形成白族。南詔文化是以白蠻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如上所述,南詔蒙氏以前有白子國,南詔繼承了白子國的文化得到更大發展。《白古通》系記載洱海區的歷史發展過程是有根據的。向達否定這類史料,認為是「後人建造起來的空中樓閣」。他最後說:「研究南詔的歷史,對於南詔史史料的兩種來源、兩種類型,必須有明確的認識,否則就難於作出正確的判斷。」要把《白古通》系的史料排除,我不同意這樣的看法。但必須指出,《白古通》系的史料為「儒釋」所竄改附會,又經元明人竄改錯雜,不惟許多事是子虛烏有,而且錯誤也多,一定要經過耐心考校才能利用,但千萬不能以此而全盤否定它。在二十多年前,我經常領教的兩位老前輩,袁嘉穀(樹五)先生不信《南詔野史》,而趙式銘(星海)先生最信《南詔野史》。二人爭端,終不能決,因為他二人都是不分青紅皂白地肯定與否定,因此我用《南詔野史》作底本,把這類史料批註,說明各條之來源,辨別其錯誤,想把可信的部分提出來,作有系統的敘述。但一擱二十年,至今沒有成稿,我還說不出這類「史料的可靠性究竟到什麼程度」,但完全否定或肯定都是不合適的。

點擊展開全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深圳微生活 的精彩文章:

韓琦生平功業述評
陳廣忠:《淮南子》與二十四節氣的創立
論「零容忍」
文物密碼:從族氏徽號位置看西周成王時期金文書法布局

TAG:深圳微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