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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奇案:誰殺害了站街女




有一種兇殺案件叫做「陌生人作案」(stranger kill),這個「陌生」主要是對受害人而言,就是說受害人被完全不認識的人所殺,兇手選擇作案對象的時候完全隨機。




這類案件對警方而言偵辦難度相當大,因為兇手完全不在受害人的社會關係範疇內。



這種難度會很快轉化成辦案人員越來越大的壓力,尤其是當兇手第二次作案,而警方知道兇手還會再出手、第三個受害者隨時都會出現之時。




這是偵探們和犯罪現場鑒定人員面臨的最大挑戰。





 



1、「陌生人作案」




2002年8月8日早晨,一具女屍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州Hendra地方警察局旁邊被發現,發現者是一名卡車司機。屍體呈蜷縮側躺姿勢,上身穿著一件黑色套頭衫,下身赤裸,一隻腳上還穿著黑色高跟女士皮靴。屍體已開始僵硬,這顯示受害人死亡時間應該在四到六個小時之間。




死者腹部與後背均有匕首刺傷,喉嚨也被刀割破。探長申·萊恩看過現場後認為,現場發現的血跡量似乎與死者所受的各種刀傷不匹配。這意味著,發現屍體的現場很可能並非第一現場,死者在其他地方被害,這塊緊鄰警察局的空地只是拋屍地點而已。




鑒識人員發現,在現場有不少凌亂的車胎痕迹。其中的一個車胎痕迹顯然從路上開進了這塊空地,開向屍體被發現的位置,然後做了一個「U」形掉頭,倒車至屍體擺放的方位。探長史蒂芬·帕斯金認為,幾乎可以認定這就是棄屍車輛的車轍。同時鑒識人員在現場還發現了一些屬於同一雙鞋的鞋印,其走動的軌跡顯示某人從這輛車的駕駛位走下來,在屍體周圍來回走動,之後又回到駕駛位駕車離開。



經初步鑒定,這個鞋印不屬於發現屍體的卡車司機,那麼,極有可能就是殺害這個女子的兇手在棄屍時候留下的。犯罪現場鑒定部門警員史蒂芬·斯萊德小心翼翼地拍下所有的車胎痕迹、車軸距(axial width)和足跡,以期確定犯罪嫌疑人後,比對其車輛壓痕和嫌疑人鞋底花紋等等。




然而,要確定兇手是誰,首先要確定死者是誰。死者是什麼人?現場沒有錢包、駕照之類可供辨識受害人身份的物證。史蒂芬·斯萊德為死者拍了儘可能多的數碼照片來記錄死者體表的很多特徵,這些照片被立即分散到各個轄區的偵探們的手中。




2、受害者身份確定




從受害者衣著和相當多的紋身來看,死者很可能來自布里斯班市中心Fortitude valley的紅燈區,有可能是一個站街女。市區的探員在資料庫里搜尋,很順利,死者的身份被確定,嘉斯曼·克萊森,一名多年在紅燈區提供性服務的站街女。


屍檢迅速進行,驗屍官發現了14處致命刀傷。多數刀傷可以精確得出結論是一把2.5厘米寬的刀具造成。經測量,有的傷口深達16厘米,可以看出兇手極其兇殘狠毒。屍檢還得出結論,死者在被害時體內不含任何麻醉元素,完全是在清醒狀態下突然遭遇偷襲。



從死者下體裸露的事實看,兇手應該就是死者的一個「顧客」。Fortitude Valley的紅燈區有數量龐大的站街女群體,想找到與嘉斯曼·克萊森關係緊密的同行,探員們不得不走進紅燈區。一身西裝的探員們首先要費不少口舌去跟站街女們解釋他們不是來找服務的。弄清來人是便衣警察,來調查她們被害姐妹案件時,站街女們馬上開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探員們很快搞清楚了,遇害的那天晚上,嘉斯曼·克萊森披著一件膚色女式外套、同色短裙,並拎黑色手包。探員們還從一個叫茹娜的站街女處獲悉,死者遇害當天曾從她那裡借過一件黑色長袖貼身上衣。經辨認,死者屍體被發現時身上穿的黑色上衣正是茹娜的。科學鑒定部門的專家仔細鑒定這件上衣,試圖尋找到兇手的DNA。




現在警方下一步的任務就是查看Fortitude Valley一帶的監控錄像。這是非常消耗時間的任務,警員終於在監控錄像中看到穿著膚色外套、短裙的死者走進一個加油站的商店裡。此時嘉斯曼還是一個人,沒有人和她在一起或尾隨。




3、取證處處走入死胡同



2002年昆士蘭州警方尚未建立關於汽車輪胎的資料庫,所以探員們不得不到一家又一家輪胎零售店去找符合現場取得輪胎印紋路的輪胎種類。歷經千辛萬苦,探員們沒有獲得任何準確的輪胎匹配,但卻獲得了一個信息——一名輪胎銷售人員說,這種輪胎比較特殊,一般用在皮卡或麵包車上。




另一方面,對現場鞋印的比對也在進行著。鞋印被確認來自一種叫做T-boot的工靴。探員找到了在布里斯班經銷這種鞋子的代理商,得知這種鞋在澳大利亞已經賣了30多年,想通過客戶資料庫找到嫌疑人可謂大海撈針,這個線索是死胡同(當然現場鞋印是會在鎖定犯罪嫌疑人後在比對結果時起到重要的證據作用)。




警方首先鎖定的嫌疑人是嘉斯曼的前男友,以前他曾對嘉斯曼使用過暴力。但這個人很快被排除了,除有不在場證明外,現場發現的車輪胎印跡和鞋印都與他毫無聯繫。此時,警方的反非法性交易行動部門告訴探員們,有一個男子控制著幾個站街女從事違法性交易,這個嫌疑人最近剛從監獄獲釋,罪名就是性質非常嚴重的匕首傷人。然而,這個人同樣被證實有不在場的證據,車轍和鞋印也不相符。




探員們處處走入死胡同的時候,警方科學鑒定部門在嘉斯曼遇害時穿的黑色貼身上衣上發現了少許精液,這作為一個新的犯罪現場證據被列入重要證據之一。這使警方不得不懷疑,這些精液是嘉斯曼的「顧客」留下來的,而這個「顧客」很有可能就是殺害嘉斯曼的兇手。




但事情遠沒有想像中順利,樣本精液DNA並未與資料庫中DNA取得任何匹配。這意味著兇手此前沒被警方逮捕過。探員們找到了很多嘉斯曼從前的「顧客」,並得到這些「顧客」的理解,獲得了他們自願提供的DNA樣品。當然,所有這些嘉斯曼的前「顧客」們都被排除了嫌疑。



探員的推理是,極有可能是嘉斯曼碰到了一個她從不認識的「客人」,警方正面對的是一個「陌生人殺戮」案件。




4、第二具屍體




嘉斯曼案件發生六個月後,案件調查依然無法取得實質性進展。此時,又一具性服務從業者的屍體出現了。




2003年2月26日早上,大批警察、偵探、刑事鑒識人員聚集在深水河岸國家公園。這裡,幾個市政廳工人剛剛發現了一具女性屍體。



死者臉朝下趴在地上,全身赤裸,只有左腳還穿著一隻沙灘鞋。死者胸部、背部和體側均受到了相當數量的刀傷。經指紋取證比對後,證實死者也是布里斯班紅燈區性工作者,名叫朱莉安·莫考爾。




第二具屍體的不同之處,就是朱莉安的手腳以及腰部均被紅色繩子捆住,眼睛被紗布綁住,嘴裡也塞了毛巾。其後的屍檢也顯示,朱莉安受到了24處刀傷,最深的刀傷也和嘉斯曼受到的刀傷一樣深達16厘米。兇手在殺害死者時似乎沒有殺害嘉斯曼時那種瘋狂和慌張。朱莉安身上的繩子沒有一丁點損壞,繩結紋絲不亂,兇手似乎更加冷靜從容,殺人更有系統和節奏。




從繩結的打法看,繩套結構相對複雜,顯示出兇手對此十分在行。探員相信這個繩索是兇手的東西,接下來就寄希望犯罪現場鑒定部門能夠通過鑒定繩索給出一些線索了。




鑒定的結果顯示,這種繩索就是很普通的棉麻材質的繩索,市場上非常普遍。




但從死者手部捆綁的圖片中可以看到,繩索的頭兒是被金屬片兒掐緊封住的。



這種繩子的零售人員說,這種繩子不可能在銷售的時候是這樣的。無疑是兇手把繩子加工成這樣的,上面留有明顯的掐緊的工具壓痕,這對犯罪現場鑒識人員來說又是一個重要的證據,極有可能會在兇手落網之後比對其使用過的工具的細微工具劃痕,確定兇手與這起兇案的關係,一如指紋的原理一樣。




朱莉安的屍體被發現後,探員們一聽電話鈴聲就緊張,生怕是第三具屍體被發現的消息。警方要在兇手殺害第三個站街女之前抓到他。




但這太艱難了,因為警方手中的線索太有限了。




5、兇殺案讓百姓草木皆兵



這兩起案件對社區已經產生了不良影響,尤其是那些站街女們。通常她們都是晚上出來尋找客人,但這兩起看起來圈定目標的兇殺案讓她們人心惶惶,居然改成白天站街了。媒體也開始借著這股社會對兇案的恐懼心理大加渲染。確實,對布里斯班這樣的祥和小城來說,連環兇案確實足夠讓善良安分的普通百姓草木皆兵。




媒體揣測,有一雙冷酷的眼睛正盯著街上的性工作者,短短六個月而已就有兩個被拖到黑暗角落裡不見了,隨時都可能會又有一個加入受害者的名單。




自上而下的破案壓力,社會的壓力,媒體的壓力,一併集中在警察身上。




昆士蘭州警方專門成立了代號為「Mortis」的專項行動小組,加大了偵辦此案的警力投入。除了這兩起謀殺案以外,還繼續追溯到1998年(四年前)的兩起妓女是受害者的謀殺案。但警方發言人還是謹慎地稱,目前幾起與妓女有關的兇殺案還均是做分別的獨立調查,要將所有的妓女被害的案件都聯繫起來還為時尚早,目前無法肯定地說兇手是一個人還是其他情況。




6、潔辛塔的線索




在案子都還處於膠著狀態的時候,一名站街女潔辛塔(化名)提供了一條線索:她說她可能是最後一個見到朱莉安還活著的人,而且她認為自己看見了兇手。潔辛塔說那天凌晨兩點半左右,她和同在紅燈區一條街上的朱莉安有過20多分鐘的簡短交談,後來兩人分開各自尋找顧客。




潔辛塔說這時有一輛車慢慢靠近她停下。潔辛塔打開副駕駛車門,探身進去。




開車的中年男子對她說,可不可以做點「不同的」活兒?比如把她綁起來。潔辛塔猶豫了一下,還是覺得不感興趣,把車門關上謝絕了。潔辛塔記得那個男人把車開走之前說「我可能還會回來的」。潔辛塔走回剛才和朱莉安聊天的位置,發現朱莉安已不見蹤影。




在潔辛塔的記憶中,這個中年男子是白種人,40到45歲,肥胖身材,啤酒肚,嘴巴上邊兩撇兒鬍子,上身穿海軍藍有領T-shirt。這些重要的線索使得警方得以製作出一個嫌疑人畫像,並在警察部內部傳閱,尋求辨認。




此外,潔辛塔還描述了中年男人當時所駕的車子的特徵,很可能是深藍色的皮卡,前車廂兩排座位,車子還很新,從車體感覺有可能是四驅車,類似大切諾基,昆士蘭州車牌,但記不清具體車牌號了。




探員們立即行動,調閱所有周邊路口監控錄像,尋找這個時間段出現過的類似顏色和車型的車輛,期望能捕捉到車牌號兒。又是一段艱辛的監控錄像搜索工作,和嘉斯曼一案做得一模一樣,只是這次找的東西不同。




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個完全符合潔辛塔描述的車輛在那個時間段,來回經過這個紅燈區路段三趟。探員心說:這下好了,終於有眉目了。但折磨人的是,當時的監控錄像像素不夠,加之是下雨天,車牌號無論如何也無法辨認。




探員們絕不會因此停手。他們把監控錄像中發現的車輛放大列印,到所有的能找到的車行去詢問這樣的車型會是什麼車。大量的走訪最終指向的是一種三菱汽車,在澳大利亞被稱為Triton的兩排座四驅皮卡。




7、逼近真相




嘉斯曼專案組的探員們在得知這個重大進展後也異常感興趣,大家憑直覺感到,這次真的逼近真相了。




前邊提到過,嘉斯曼案的現場取到不少清晰的輪胎壓痕,當時未能確定到底是什麼車留下的,但肯定是皮卡或麵包車。嘉斯曼案的犯罪現場鑒識人員還測量了軸距。現在看這款三菱Tritton,其軸距與當時現場取得的軸距相當匹配。




至此,兩案的探員們才有信心說,這兩起兇殺案是有關聯的。很可能兩個受害者是被同一個兇手殺害。




警方相信,三菱Tritton的駕駛者就是殺害朱莉安的兇手,因為在監控錄像里可以清楚看到,朱莉安出現在這條街上的第19分鐘後,這輛三菱駛進了同一條街。




這個兇手是否在6個月以前還殺害了嘉斯曼?儘管嫌疑車輛的軸距與現場取得的軸距完全吻合,但這尚不能成為關鍵證據,探員們要返回頭在輪胎上再下功夫。




現在撿起前面放下的線索繼續跟進,幾家主要輪胎經銷商說肯定不是他們的輪胎,因此把警方引薦到經營二手輪胎的公司,但依然沒有取得任何結果。不過有一個夥計提到,有種從海外進口來的超廉價的輪胎也可以在澳大利亞市面上買到。探員們立刻造訪了一家比較大的進口輪胎貨倉,向經理提出可否到他的貨倉里看看。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兩個探員獲許走到貨倉後看到的第一個輪胎,就是與他們手裡照片上壓痕完全吻合的輪胎。




經查證,這是一款從2000年開始進口的廉價低品質輪胎,賣出了2000多個,並且只有這個經理的這個貨倉在進口這款輪胎。




至此,警方終於擁有可能追蹤到兇手的證據了。




8、鎖定兇手




2000多個輪胎,對經銷商來說並不算太多,但警方逐個梳理這麼多輪胎買家的資料顯然不現實。所以警方轉而梳理700多個三菱皮卡的賣家。即便如此,也需要想出一個可以快速排除無用信息的辦法。從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出,這輛車的一些非出廠配置,比如大的無線電天線、前置探照燈、側腳踏板、車後尾艙與車同顏色的玻璃等,調查人員就用這些來慢慢篩除,縮小目標圈。




調查人員認為兇手可能居住的區域應該是在市區北面,因為第一具屍體的拋屍地點就在北區機場附近的警察局附近,而第二具屍體也在沿高速公路一路向北的國家公園,接近陽光海岸一帶。所以警方的視線集中在從市區一直向北至陽光海岸的大片地區。




事實上,一組探員在赴陽光海岸調查的路上,曾看到過一輛顏色、車型、外部配置都相符的車對向迎面駛來,但當他們掉頭回去一路狂追,那輛車已不見蹤影。




此時,三菱車行提供給警方一份根據嫌疑車輛特徵篩選出來的清單,目標已大幅縮減,其中昆士蘭州有160多輛,布里斯班北至陽光海岸地區僅26輛。




經排查,名叫弗朗西斯·斐耶的車主引起探員們的注意。對斐耶先生的調查顯示,他不久前曾被控一項詐騙工傷賠償的罪名,並被控有罪。案件調查過程中警方對他進行了拍照存檔,將這張照片與潔辛塔提供的嫌疑人畫像進行比對,相似度很高。




探員又駕著一輛民用車來到斐耶的住所,門前遠遠地就能看見那輛深色三菱Tritton停在車庫前的車道上,與監控錄像里一模一樣。




偵查員反覆往返拍照、錄像,取得比對資料後,他們終於可以完全自信地說,這就是監控錄像里那輛出現在紅燈區的嫌疑車輛。




警方馬上行動,申請對這輛車的24小時監控。從其活動路線分析,弗朗西斯·斐耶確實駕駛這輛車經常出沒於朱莉安被棄屍的地點附近。在一次監控錄像里,監控人員發現斐耶鎖好並離開車輛後,其副駕駛位置上擺放著一雙T-boot工靴。




如果你還記得,在嘉斯曼一案的現場取證中,就曾發現了圍繞著嘉斯曼屍體的一串T-boot工靴鞋印。




但是,警方還需做背景調查,以確定斐耶的確是那雙T-boot工靴的主人。




不要評價警方辦案過於慢條斯理了,這是因為能最終靠近真兇實在來之不易,所有偵辦人員都不想還沒等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之前就急於跳到兇手面前,那樣做只會因小失大,把整個案子搞砸了。




調查很快有了結果,斐耶早年曾在昆士蘭救護車部門工作過,期間健康部曾發給他一雙T-boot工作用安全靴。另一路探員在洛克漢普頓監獄也做了背景調查,發現當年斐耶坐牢時隨身攜帶的物品里就有這雙T-boot。另外,負責跟蹤監控的人員反饋回來的信息表明,嫌疑車輛使用的輪胎正是進口的那款廉價輪胎,花紋與嘉斯曼拋屍現場留下的輪胎壓痕吻合。




證據累積起來,已經基本可以證明兩起妓女兇殺案是同一人所為,兇手就是弗朗西斯·斐耶。但目前的證據中還差一個小拼圖,那就是DNA,警方的資料庫里沒有弗朗西斯·斐耶的DNA數據。




跟蹤監控人員和犯罪現場鑒識人員合作,獲取了一個跟蹤斐耶時看到他從車裡拋出的煙頭。煙頭被小心提取,進行DNA分析。結果令人興奮,斐耶的DNA完美匹配在嘉斯曼所穿黑色貼身上衣上提取的DNA。




在把這個DNA鐵證正式列為證據前,嚴謹的探員們找到當時說自己借給嘉斯曼黑色上衣的站街女茹娜,以使得DNA證據在法庭上更無懈可擊。




調查結果是,通過指認照片,茹娜也與斐耶打過交道。那還是在嘉斯曼遇害半年之前,茹娜曾被這輛三菱皮卡接走,並在市區以北某處停車,在車的後排座位上進行過性交易。茹娜回憶說,在交易結束後,斐耶突然掏出一副手銬,說自己是澳大利亞稅務局的調查員,因她逃稅而要逮捕她,並試圖銬住茹娜。幸運的是茹娜奮力反抗,終於打開車門,一路狂奔逃走。斐耶窮凶極惡駕車緊追,幾次試圖把茹娜碾死在車輪下。




調查結果令探員們長出一口氣,他們現在知道,斐耶對站街女這個弱勢群體的殘忍和暴力呈升級趨勢,且每隔六個月爆發一次。先是試圖撞死茹娜,六個月後殺害嘉斯曼,又六個月後,捆綁並刺死朱莉安。此時距離朱莉安被殺已有三個月了,警方相信已有足夠的證據指控弗朗西斯·斐耶謀殺罪。




9、逮捕




對斐耶的逮捕令正式簽發了,同時簽發的還有對斐耶住所的搜查令。2003年5月7日,早5:30,斐耶在家中被正式逮捕,被帶回警局接受訊問。




斐耶顯示出驚人的冷靜,他沒有任何恐慌,而是與警方調查人員做經精確計算過的對抗。斐耶表示他完全理解這個調查是針對數個妓女被害的案件的,也承認他曾多次光顧Fortitude valley的紅燈區,但他說原因是擔心一個家庭成員經常去那個亂地方,怕她會遇到危險,他是去保護她。




斐耶堅稱從未去Fortitude Valley買過春,也不認識嘉斯曼和朱莉安。但與探員周旋幾下就忽然不動聲色轉而承認曾與站街女在紅燈區聊過天,曾有站街女跳進他的車,但他就是出於禮貌聊幾句而已。




看得出,斐耶極度狡猾聰明,他感覺到警方似乎掌握了他在紅燈區出沒的證據,比如監控錄像,所以他迅速作出回應,編出他的確去過Fortitude Valley的橋段以化解警方可能掌握的證據。而且,他知道他被逮捕的時候他的車要被徹底搜查,因此編出有站街女跳進他的車子,這樣又消解掉了車內可能被警方找到的被害妓女的證據。




斐耶是相當有心理素質的對手,整個訊問他一直談笑風生,解釋著站街女怎樣要給他提供「服務」,而他如何說自己不感興趣,但出於好奇還問了問價錢之類。


當探員問他是否去過國家公園時,他馬上開始意識到,警方很可能也掌握了他曾在那個拋屍地點出現過的證據,斐耶立刻提及他很喜歡水上摩託運動還有釣魚,因此他常常去深水河岸國家公園那裡或垂釣,或玩玩兒摩托艇什麼的。




探員們繼續在審訊室里跟他鬥智斗勇。另一路犯罪現場鑒證的警員們正試圖找尋到更多的物證。




現場找到了兩雙T-boot工靴。兩雙鞋都被帶回到昆士蘭警察總部科學鑒證部門做更仔細的分析。很快證實,其中一雙鞋底的粘土與嘉斯曼拋屍現場的土完全吻合。在這雙鞋上還發現了幾個極其細小的血點兒,經過採集和分析證實是嘉斯曼的血。




警方還在斐耶住所的車庫裡發現了一條船,船尾的引擎和方向舵上綁著繩子,這個繩子經過取樣鑒定,與捆綁朱莉安的繩子完全相同,而且尾端也是用金屬片做了固定。在其車庫的工具箱里還找到了一個剝線用的鉗子,這個鉗子的前部用於掐線的部分被科學鑒證專家在顯微鏡下與繩子尾端的金屬片掐痕進行了比對,結果完全吻合,這就是那把製作了捆綁朱莉安的繩子的鉗子。




最有價值的證據就是兇器了。一把黑色手柄、兩面開刃的匕首被找到,其寬度、長度與嘉斯曼、朱莉安受到的刀傷完全吻合。




更多的物證集中起來後,斐耶已經蔫了,他用手不自然地在桌子上滑來滑去,開始喃喃自語,承認了犯罪事實。




斐耶在審訊室交代了全部罪行後,他似乎徹底放鬆了、放下了。審訊的探員問他:「你現在覺得好點了嗎?」他想了想,回答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的,但從另一些意義上說又不是的。我壓根兒就不知道這為什麼會發生,我怎麼了?我以前是個救護車急救員,我用了一輩子去努力拯救別人的生命,但現在我卻變成了殘害別人生命的那個兇手……」




但,除了他自己,誰又能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這次審訊雖然解決了嘉斯曼和朱莉安的兇殺案,但沒有從訊問里得到任何斐耶與另兩個1998以來被害的妓女有關的證據。那兩個性工作者的死亡案件到現在還被列為澳大利亞的懸案之一。




弗朗西斯·斐耶於2005年出庭受審,他被控兩項殺人罪,即先後殺害嘉斯曼和朱莉安兩人。庭審持續了三個星期,斐耶選擇自己不提供為自己辯護的證據,也拒絕了警方向法庭提交對他不利的證據。陪審團結束庭審後退席經過6個小時的考慮,返回並宣布了他們一致的「有罪」判決,兩項殺人罪均有罪。弗朗西斯·斐耶被判兩個終生監禁,25年之內不得保釋。這意味著斐耶最早可能踏出監獄大門的時間是2028年。弗朗西斯·斐耶是昆士蘭歷史上被成功定罪的第二個連環殺手。




事後所有參與此案調查的探員們都覺得,這是一場艱苦卓絕的調查,但從犯罪現場調查的角度來說,又是一個完美的調查。如果沒有警方成功的調查和檢控,斐耶毫無疑問會繼續殘害第三個、第四個……


 


作者: 唐曉冬【 澳大利亞昆士蘭州警察部犯罪現場鑒證部門的現職高級警員 】,原文刊登於《人民公安》雜誌,特別聲明除標註「原創」之外,其他文章資料部分來源於各類報刊雜誌及天涯、豆瓣、果殼、台灣論壇等網站,摘錄僅供閱讀探討,不代表懸疑志同意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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