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此人狗膽包天,持刀跳進弟媳房中欲行不軌,結果被砍死,請問殺人者有罪嗎?

此人狗膽包天,持刀跳進弟媳房中欲行不軌,結果被砍死,請問殺人者有罪嗎?

點擊上方「

魚羊秘史

」關注,每晚八點推送


回復「

揭秘

」,看欲罷不能,聞所未聞的野史奇談




(圖)影視劇照




▼點擊下方音頻主播魚公子為你講古▼





《清朝名吏判牘》記載了清代名臣張船山的一次對拒姦殺人案件的判決,這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值得今人反思和借鑒。



清代乾隆年間,山東萊州府下轄的一個縣裡,有個叫陶文風的人,遊手好閒,吃喝piaodu全沾,村裡的百姓對他很是厭惡。這還不說,這小子狗膽包天,竟然垂涎弟媳婦丁氏的美貌,屢次調戲,都沒有找到機會下手。有一天,他弟弟因事去親戚家,當夜不能返回。陶文風聽說後,認為機不可失,無論如何再也不能錯過這次寶貴的機會,一定要趁此成就自己的好事。於是,他經過思索後,開始行動了。到了晚上,陶文風一手提著刀,一手拿著兩錠銀子,撬開弟媳婦的窗戶,跳入丁氏房中,直截了當地提出了非禮要求。丁氏是個傳統的女子,怎能答應她的無理要求。丁氏是開始不同意,當看到陶文風手裡提著刀,怕他傷害自己,聰明的丁氏當然知道生命重要,就靈機一動,假裝同意,然後伺機逃脫。





(圖)影視劇照







丁氏按照自己的計劃實施,她開始解衣,陶文風一見弟媳從了他,大喜,也跟著脫衣服。丁氏看陶文風上鉤,將計就計先上床引誘他,文風哪裡還抑製得住興奮,把刀放在床下,跟著也上了床。不料,丁氏看見文風放下刀上了床,目的達到,眼疾手快,她立即奔下床去,拔刀而起,砍向了陶文風。文風因事出突然,猝不及防,竟然被丁氏給砍死了。



第二天,這個案件報到了縣裡,無能的縣官,除了對現場做了全面的勘察,問清了案件經過後,對此竟然無法做出決斷,只得詳述呈報萊州府衙。 




此時,正是四川睢寧人張船山(1764-1814)任萊州知府,張船山是清乾隆進士,是清代著名的能臣,他為政清廉,務實愛民,一心為百姓辦好事辦實事。尤其是在執法上,大公無私,秉公辦案。接到這個案件祥報後,張船山同樣不敢有絲毫的馬虎,他拿過卷宗,悉心研判,對整個案情經過有了詳細的了解,心中豁然開朗,釐清了責任,隨後作了丁氏無罪的判決,百姓聞之,紛紛稱快!




那麼張船山是如何有理有據、依法判決的呢?他的判詞是這樣寫的:審理陶丁氏殺死陶文風一案,陶丁氏的確是因為抗拒強jian,情況緊急下的自救,以致做出了這一舉動。又檢驗到陶文風赤身裸體死在陶丁氏的床上。衣服亂堆在床邊,襪子也沒脫,一雙鞋子亂扔在床前的踏板上。身上中了三刀:一刀在左肩部,一刀在右臂上,一刀在胸前。的確是因傷重而死。本府細加檢驗分析,左肩上一刀,用力最為猛烈。當是陶丁氏在緊急形勢下急於自衛時,砍下的第一刀,所以刀痕深而斜;右臂的一刀,當是陶文風被砍一刀後,想奪刀反砍陶丁氏, 不料刀沒有奪下,反而又被砍了一刀,所以刀痕斜而淺;胸部一刀,好像是文風手臂被砍傷後,無力支撐,當即倒下。陶丁氏怕他又起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又猛力地在他胸部橫戳一刀,所以刀傷深而正。




又查驗兇器,是一把劈柴刀,和刀痕正好相符合,而這把砍柴刀正是陶文風家的日常工具。床前台上,又有兩錠銀子,經多方探究和實地勘驗,確實是陶文風乘他的弟弟外出時,想強jian他的弟媳丁氏,又怕丁氏不依,所以一手拿著銀子作為利誘;一手提著刀,用以威脅。當他提刀進房的時候,想的是強jian而不是殺人。陶丁氏看他拿著兇器,自知硬抗難以倖免,因而設計來引誘他。等他刀剛離手,迫不及待地上床時,陶丁氏乘其不備,急忙下床,搶刀就砍,有死者的傷情和活人的供詞為證,這些情節大致是不錯的。




(圖)影視劇照




按照因強jian殺死人的法律條款規定:婦女遭到強jian而殺死人的,責打五十刑杖,准予以錢贖刑。如果兇器是強jian之人的則免於杖刑。本案的兇器正是死者陶文風拿進房內的,為威脅逼jian時使用的,那麼丁氏在千鈞一髮之際,奪刀把文風殺死,正符合法律條文規定,應該免予杖刑。而且當強jian之人蠻橫而來時,能夠急中生智保全貞操,搶刀反過來殺死強jian者,膽力過人,不為利誘,不怕威脅。如果不是意志堅強,怎麼能做到這一步!對這樣的婦女敬重她還來不及,那裡談得上對她責打刑杖。像這樣的婦女應該寫進女史載入地方志。即此判決。




陶丁氏為了抗拒強jian,情急之下失手殺死了陶文風。張船山能夠從死者傷情及證人言辭中反覆勘察,從而掌握了實情,認定陶丁氏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並對她大加讚揚。可見,張船山對正當防衛這一法律利器的使用是十分恰當的,保護了良善,懲處了犯罪,在社會上弘揚了正氣,起到了震懾犯罪的強大作用。




關於正當防衛,我國現行的《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jian、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顯然刑法的此項規定,旨在保護弱者,弘揚正氣,打擊犯罪,也就是說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




*作者:劉永加,魚羊秘史簽約作者。文史學者,資深媒體人。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魚羊秘史 的精彩文章:

他是孫臏殘疾的罪魁禍首,耍盡心計,最後卻遭到報應死在孫臏手中
從黃帝到周朝,幾乎所有帝王都來自同一家族,唯獨一個人不是
宋朝單身富婆,讓兩個宰相丟掉飯碗,演繹一場歷史著名的寡婦門
鬼子為什麼怕大刀?因為大刀隊一夜砍死他們一個重炮大隊
作為同治皇后的阿魯特氏死因成謎,她為何受盡慈禧的虐待?

TAG:魚羊秘史 |

您可能感興趣

弟弟結婚我離婚送他套房,弟媳不讓我進門,母親的態度我如墜冰窟
李世民政變殺弟,還霸佔漂亮弟媳,為何不怕她行刺?真相讓人臉紅
他殺死自己的弟弟,霸佔了自己弟媳,生下的孩子又過繼給了弟弟
雖然離婚了,弟媳這樣的做法,讓人寒心!
弟媳婦第一次上門,婆婆請她吃這菜,弟媳一看,結果哭成了淚人!
他在抗戰前夕做了一個錯誤選擇,晚節不保,只因為弟媳婦丟不下
和兄弟媳婦鬧矛盾,他們一家人說不要我,要把我離掉
李世民弒兄殺弟後,為何只將弟媳霸佔,卻不敢對嫂嫂下手?
搶了弟媳,氣死弟弟,後又出家當了和尚,這個皇帝有意思
為弟結婚我做了上門女婿,在回家卻被弟媳冷嘲熱諷
他是漢奸之子,卻敢橫行鄉里,不僅揍了黃金榮,還搶了溥儀的弟媳
弟弟不顧家人反對娶弟媳,一年半後,弟媳的行為可害苦了家人
媽,這個家已經不能容下我了嗎?弟媳難道才是你親生的嗎?
弟弟結婚,老婆要看弟媳的嫁妝,婚宴被她攪散,我想離婚了
弟媳是個害人精,攜手我丈夫欺負我,毀了兩個家庭
李世民殺兄娶嫂霸佔弟媳,卻為什麼不敢殺了父親李淵?原來真相是這樣
李世民殺了自己的弟弟,為何還要納弟媳為妃?答案和你想的不一樣
弟弟結婚,弟媳要十萬彩禮,媽出一主意,我嚇得離家出走
弟媳家有錢總愛顯擺,幫她帶了幾天孩子,我覺得她真是可憐可悲
李世民殺死弟弟,讓弟媳來他家居住,為何又夜深來到她的房中